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歌剧魅影]情人   作者:爆炒小黄瓜   简介:   【正文完结,尾声篇更新中】【   【一】   因为相貌可怖、性格病态,他被人们称为“恶魔之子”。   没人在意他的头脑与天赋。   相反,他越是表现得无所不能,周围人越是惧怕他。   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终其一生都在渴盼,能得到救赎。   ——救赎来了。   她面颜娇媚,宛若金发白肤的天使,打开了关着他的铁笼,低声催促:“快逃。”   逃跑的时候,他回头看了她一眼,记住了她的脚。   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没有穿袜子,脚背微弓,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二】   历经地狱般的磨难后,他戴上面具,终于又见到了她。   她却已经嫁给了一个俊美无俦的伯爵。   【三】   “想要找到你的父亲,你必须和他离婚,”他离她很近,炽热的呼吸在她的唇边燃烧,口吻却冰冷不可违逆,“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   再后来,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家里,当着伯爵的面亲吻她的发顶,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冷漠而轻蔑地扫视着伯爵……   【阅读预警】   1、歌剧魅影同人,每一本男主的背景都会有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   2、男处女非。女主花心笨蛋美人,有过不少情人,最爱的只有男主,男主占有欲和嫉妒心极强,醋桶再世,随时随地都在吃醋,1v1小甜文   3、男主有病娇属性,介意慎入。 序章 1、Prologue   ◎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   巴黎马戏团   ……   宣传单正面   ……   我们有最美丽的连体双胞胎   最小巧的侏儒男孩   最会玩弄火焰的吉卜赛女郎   最会训练狮子的驯兽大师   上百个装在瓶子里、未能降生的畸形怪胎   以及——   “臭名昭著”的“恶魔之子”!   ……   宣传单背面   ……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颗森白恐怖的骷髅头   ……   压轴节目《恶魔之子》详细介绍:   “恶魔”两个字绝不是夸张。他拥有最恐怖的相貌,最天才的头脑,以及最动听的嗓音。   如此富有戏剧性的组合,如果不是罪不可赦的恶魔,仁慈的上帝怎会对他施以这样严厉的惩罚?   我们在沼泽地发现他时,他浑身都是血,肩部、手臂和小腿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口,大头蝇在周围盘旋不止,不远处还有一只秃鹫虎视眈眈,俨然已将他当成死人。   他的眼神却异常冷静、清醒,一边往伤口上倒火药,一边近乎漠然地观察着我们,似乎只要我们有异动,他就算拼上性命,也会将我们置于死地。   我们怀疑,那时的他之所以全身浴血,是因为刚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否则无法解释,后来他为什么会有一双鳄鱼皮短靴。   至于为什么不是杀了人——噢,女士们先生们,请放心,他绝对不是逃犯,警察先生们不会放过一名长相这样特别的逃犯。   加入马戏团不到半年,他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包括最复杂的变魔术,我们可怜的魔术师先生不得不打包行李,换一个地方谋生。   他还学会了如何将火焰玩弄于股掌之中,要不是我们那位喷火女郎足够美艳,估计也得打包走人。   他甚至学会了我们侏儒男孩的拿手好戏——如何在双手双脚被捆绑的情况下,挣脱被打死结的绳索——老天啊,要知道,他几乎是两个侏儒男孩那么高!   这半年来,我们见识了他那堪称可怕的头脑与天赋,完全是走到哪儿,学到哪儿。   在西部,他跟一位快枪手学会了如何闪电般拔枪、开枪;在翡冷翠,他在一家歌剧院——后门的下水道旁边——跟里面的歌唱家学会了如何用歌声蛊惑人心;在一个个破烂不堪的小酒馆里,他在赌桌上学会了各种各样出老千的方法,甚至自创了一种不碰扑克牌也能出千的绝技。   我们相信,要不是上帝给了他一张魔鬼般丑陋可怖的脸庞,他绝对能成为这个时代最为传奇的人物。   附:   《恶魔之子》节目观看指南:   请女士们先生们务必遵守!   不要与“恶魔之子”对视   不要与“恶魔之子”交谈   不要靠近“恶魔之子”所在的笼子   请不要责怪我们太过残忍,把他关进笼子里,实属无奈之举。   我想,没有哪位观众愿意看见,一个长相恐怖如魔鬼(且精通魔术,能随心所欲地操纵火焰,挣脱打了死结的绳索,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甚至能从短吻鳄口中死里逃生)的年轻男子,在这个文明的国度四处游荡吧?   ……   对了!   千万不要给他任何类似于铁丝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针、线、钢笔、戒指、项链、发卡等!!!   ……   注意安全   祝您观看愉快   ·?? 金鸟笼 ??   ? 第1章 Chapter1   ◎“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艾德勒小姐,这个马戏团来自巴黎,”他说,“您一定得看看他们的演出。”   这是男人第三次提起巴黎。   前两次分别是:   “艾德勒小姐,听说新奥尔良虽然已经是美国的城市,但仍保留着殖民地的做派,人们都像巴黎人一样有教养,饭店里——尤其是高级饭店,全是法文菜单,法式烹调,不知是真是假?”   “艾德勒小姐,请原谅我的无礼,我不知道新奥尔良的时尚是怎么一回事,但在我们巴黎,只有最卑贱的女工才会穿这种露出脚踝的裙子。我不想对女士的服装指指点点,但您真的不该露出自己美丽的脚踝。”   莉齐·艾德勒神色温和地说:“对,您说得都对。”   男人很满意莉齐的回答。   再没有比她更适合结婚的女孩了。   既是石油大亨的女儿,又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性情温婉恬淡的同时,却又不失少女的天真狡黠。   当然,最值得赞颂的,还是她那张标致的脸蛋儿。虽然是粗鄙的北方人,皮肤却像南方贵族般白皙无瑕,看不见任何雀斑疵点,如同凝固的乳脂一样润泽光滑;嘴角天生上翘,上唇中央有一颗小小的、红石榴般的唇珠,使整张脸呈现出一种朦胧而华艳的肉感之美。   就是出身不太好,男人暗想,父亲虽然富可敌国,却终究是个投机家,靠战争、铁路和石油发了横财,不像他们血统高贵,底蕴丰厚。   但想到她那将近百万的嫁妆,他又对她充满了似水的柔情。   男人清了清嗓子,正要对她讲几句情话,哄她开心,就听莉齐语气轻柔地说道:“这马戏什么时候开始?晚上我们不看电影了,就看这个吧。”   男人立刻答应下来,前去剧院的售票亭买票。   莉齐望着男人的背影,温和的表情渐渐冷淡下来。   她一点儿也不想跟这人约会——他的头衔是什么来着,伯爵还是子爵?——和她约会的,有好几个伯爵,她完全分不清他们之间的区别,只对一个叫“兰斯”的伯爵有点儿印象,因为他相貌英俊,极有教养,不像其他人一样傲慢无礼。   随着电影艺术的兴起,歌剧院的生意日渐凋零,像正厅前座这样的好位置,以前只有托关系才能弄到,现在只需要走向剧院里的售票亭。   为了维持表面的繁荣,剧院经理允许马戏团、杂技团和低俗的爵士乐队进剧院演出,不然仅靠歌剧和芭蕾哑剧的收入,完全无法撑起这样一个奢华的剧院。   按男人的话说,正厅后座都是一些“下等人”。   但经过那些“下等人”时,他居然没有露出鄙夷的眼神,莉齐正要高看他一眼,就见他一边坐下,一边发表“高见”道:“不知道那些下等人能不能看懂巴黎的马戏。”   “……”   莉齐垂下眼睛,打开珠母扇,沉默地摇了摇,想到自己无论嫁给谁,都必然会嫁到巴黎去,不由有些绝望。   十分钟后,演出开始了。   因为不是首演之夜,观众的反响并不热烈。这一现象,自然又受到了男人的嘲讽:“一群乡巴佬。”   莉齐静静地观赏演出。   前两个节目,的确都是来自巴黎的演员。   第一个节目的演员,更是来自加尼叶宫——也就是著名的巴黎歌剧院,一身带亮片的舞裙,上来就表演了只有圣彼得堡才能看见的“挥鞭转”,陀螺似的转了足足十六圈,然后,在轻松欢快的旋律中,一口气翻了五六个跟斗,故意露出裙摆底下的白色灯笼裤。   这种雅俗共赏的演出,仿佛倏地擦着的火柴,点燃了观众的热情。人们欢呼鼓掌起来。   莉齐也微笑鼓掌,她很喜欢那女孩自信妩媚的神态。   男人却皱紧了眉毛,好像那女孩是他亲戚似的:“明明是巴黎歌剧院的女演员,却表演如此低俗、下贱的舞蹈,真的太丢人了。”   第二个节目,则是一位美艳的女郎上台表演喷火。只见她一袭桃红色的长裙,双手持火把,时而亲吻火焰,时而吞吐火焰,最后含了一口烈酒,仰头喷出一道三英尺的烈火,震惊全场。一时间,掌声绵延不绝,甚至有人起立往台上扔帽子和手帕。   主持人说她虽然是巴黎人,却并不是在巴黎学的喷火,而是一个神秘的华人教给她的这项绝技。男人却像是没听见这句话似的,不停地对莉齐说,这才是巴黎马戏应有的水准。   接下来几个节目,与其说是演出,不如说是展览——没有台词,没有编舞,只是让一群畸形人走上舞台,展示他们的丑陋与残缺。   这些节目中,最卖力的是主持人。他一边用手帕擦汗,一边欢快地介绍那些畸形人。后面的观众看不清畸形人身上的细节,他就用一个妙趣横生的比喻,把一条条伤疤、一个个烂疮、一根根残肢送进观众的耳朵里。   “我们在一个小农场发现了这对可怜的姐妹……有人说,她们之所以长成这样,是因为人种杂交,白人和黑人在一起,就会孕育出这种连体怪物。但是,这对姐妹何其无辜!该受惩罚的,应该是她们的杂交父母才对!”   话音落下,有人鼓掌,有人谩骂,有人漠然地看热闹。后座有黑人在喝倒彩,但很快就被欢快的乐声压了下去。   男人也用力鼓起掌来。   莉齐冷眼旁观,觉得这人简直五毒俱全,不仅歧视她这样的“乡下人”,还是个种族主义者。   最后一个节目——也是最隆重、最受瞩目的一个——“女士们先生们,我敢打赌,你们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演出!”舞台上灯光变幻个不停,主持人说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遭遇过短吻鳄,它们丑陋、恐怖、狡猾,栖息在阴湿的沼泽地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一击……再没有一种动物,能比短吻鳄更加丑陋恐怖,也再没有一个人,能比恶魔之子更像短吻鳄——让我们有请——”   主持人深吸一口气:“——恶魔之子登场!”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甚至有人站在椅子上吹口哨,似乎等待了那么久,就为了这一刻。   莉齐歪着头,一眨不眨地看着舞台,也有些好奇起来。   她看过那张传单。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走到哪儿,学到哪儿,既会变魔术,又会唱歌,还会像神枪手一样闪电般拔枪开枪呢?   当然,最让人好奇的,还是他的长相。   这世上不乏外表丑陋的人,尤其是贫民区,到处都是浑身疥癣、满脸疮疤的可怜人。   内战过后,因为战争毁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把他们当成“怪物”、“魔鬼”和“恶魔”,也没人孤立他们,把他们关在马戏团的栅栏里,供人观赏取乐。   这个人的长相,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就在这时,帷幕降下,全场灯光暗了下来,只有脚灯还在燃烧,散溢出银色的烟雾。灯光师换了一个滤光片,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   很明显,“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   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如同充斥着霉菌、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   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音乐响起后,居然都安静了下来,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   帷幕升起。   一个人走上了舞台。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穿着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颚,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   只看身影的话,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   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明显是别人用剩下的,严重不合手,却仍然看得出他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   莉齐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么一看,这人一点儿也不丑,甚至有些英俊。   观众也意识到了这点,感觉受到了欺骗,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   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缓缓摊开。   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   与美艳女郎的表演不同,美艳女郎亲近火焰时,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种奇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应该备受崇拜,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追捧的对象。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于是,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惧,失去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下一个表演是“决斗”。   主持人说:“别看他是个魔术师,玩火玩得出神入化,实际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是个神枪手——大家应该都见过在酒馆外决斗的绅士,他们和野蛮的亡命徒不同,在决斗场上非常讲规矩,完全遵循《社会礼法》的规定——双方各就各位,手-枪与地面垂直,然后,各凭本事,谁的拔枪速度快,谁就能在决斗场上活下来。”   说到这,主持人停了停:“我们本想请一位绅士,上台参加决斗,但绅士都是为荣耀而战,谁愿意把命搭在马戏上呢?”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笑声。   “于是,我们请到了汤姆·鲍,这位金盆洗手的神枪手——他愿意赌上性命,与我们的‘恶魔之子’一决高下!”   男人鼓掌道:“精彩!精彩!这才是真正的演出!既尊重了绅士的名誉,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节目效果!没想到新奥尔良也能有这样精彩的节目,完全不逊色于巴黎的演出,真的太精彩了!”   莉齐却没办法觉得精彩。   “恶魔之子”再聪明,再冷静,也只是一个魔术师。   就算他是个罕见的天才,能像神枪手一样快速拔枪、开枪;开枪的速度也不可能快过真正的神枪手——那些枪手靠手-枪谋生,对手-枪的熟悉程度,完全不亚于魔术师对扑克牌的了解。   而且,她相信,那个汤姆·鲍一定有把握一枪击毙“恶魔之子”,否则决不会当众应允决斗。   为了所谓的演出效果,居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去送死……   莉齐眉头微蹙,忽然不想再看下去。   作者有话说:   第五本魅影,按照某位读者的叫法,这应该是“五桶”。   《野兽与金丝雀》是音乐剧桶,《魔鬼的美人》是美化版原着桶,《予你狂热》是吸血鬼桶,《我爱你,我装的》是原汁原味外加到《金丝雀》里逛了一圈的原着桶……这本应该是曾在美国西部挣扎求生过理智冷静即使穿上西装也难掩粗暴兽性的暴徒桶(bushi)   还是那句话,每本魅影的背景都会做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请放心食用。   这两章随机掉落100个红包,祝大家阅读愉快。 第2章 Chapter2   ◎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   她本想直接起身离开,但剧场灯光再次暗了下来,两道明晃晃的聚光灯打在舞台上。   “恶魔之子”身上的铁链被解开,皮腰带扣上了枪套,与汤姆·鲍各自退后十五步,面对面而立。   乐队演奏的旋律变得更加阴郁沉重,定音鼓的鼓点模拟着秒针的节奏,咚、咚、咚,如同死亡倒计时一般,令人充满了不祥的预感。   “恶魔之子”的下颚有些紧绷,不知是因为决斗,还是什么。   汤姆·鲍则一脸自信地活动着五根手指。   “按照《社会礼法》规定,我们都将是这场决斗的证人!”主持人高声喊道,“让我们一起等待开枪信号——放心,这场决斗绝对公平公正,我们保证,假如有一方在信号发出前提前开枪,我们会立即将他击毙!”⑴   观众席掌声如雷。   随着鼓点声愈发激烈,“恶魔之子”和汤姆的身影逐渐挺直,手慢慢放下来,垂落在枪套附近。   掌声轻了下来,人们一动不动地望着舞台,全都屏住了呼吸。   负责发射信号的,是第一个节目的芭蕾舞女演员。她一边白鹭般优美地腾空而起,一边高高举起双手,朝观众展示那把信号枪。   太滑稽了。   莉齐见过不少决斗,从为荣誉而战的决斗,到纯属争强好胜的决斗,再到因输牌而诱发的决斗。但舞台上的决斗,还是第一次见——欧洲人和南方人推崇备至的“决斗”,居然成了马戏团的表演节目,真是滑稽、可笑又荒谬。   更荒谬的是,作为所谓的上等人,男人应该深恶痛绝这种节目才对,他却两眼放光,似乎比任何人都期待台上的两人开枪。   莉齐眉头蹙得越来越紧,攥紧了手上的珠母扇,不知道该不该阻止这场荒唐的决斗。   但假如她挺身而出,必然会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而且,她并不知道“恶魔之子”是好人还是坏人,这场决斗是否只是一场双方提前串通好的表演。   时间在流逝。   女演员轻盈地完成了最后一个大跳,退到了舞台的角落。   信号枪随时有可能打响。   就在这时。   “恶魔之子”突然抬起了头。   莉齐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也只能看见他的眼睛。他戴着面具,银白金属质地,覆盖住大半张脸庞,除了金黄色的眼睛、线条冷峻的下颚、苍白病态的双唇,什么也看不见。   但就是那双眼睛,让莉齐意识到,这不是表演,而是一场货真价实的决斗。   ——他冷冷地盯着汤姆·鲍,如同被囚禁已久的饥饿野兽,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笼子外的生肉,准备伺机破笼而出。   可是,他要怎么做呢?   决斗不是游戏,一旦他拔枪慢一秒钟,就会死在汤姆·鲍的手上。   算了。莉齐皱起眉毛,沦为笑柄就沦为笑柄吧。她身上早就挂满了笑柄,不差这一个。   莉齐站起身,朝剧院的检票员招了招手——她打算买下整个马戏团,以阻止这场决斗。   然而,晚了一步。   信号枪打响了。   没人看见“恶魔之子”是怎么拔枪、开枪的,当第二声枪响——除信号枪以外的枪声落下时,汤姆·鲍便已倒地身亡。   观众席惊呼声四起。   乐队奏响欢乐的旋律,小提琴手拉出一连串滑稽的音符,仿佛这是极具喜剧性的一幕——神枪手信心满满地和马戏团的小丑决斗,最终却命丧黄泉,再没有比这更加滑稽的喜剧了。   ——如果“恶魔之子”没有开第二枪、第三枪的话。   “砰——!”   他冷静而精准地射杀了那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当鲜血迸溅在舞台的幕帘、布景和脚灯时,乐队甚至还在演奏滑稽的乐章,直到惊恐的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响起,欢快的旋律才戛然而止。   没人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左轮里会有三颗子弹,是因为决斗能发三枪。   马戏团的人低估了“恶魔之子”的枪法,也低估了他想要逃跑的决心——决斗场上,稍有不慎就是死亡,他却毫不畏惧死亡,决不浪费每一颗子弹,一枪击毙汤姆·鲍以后,闪电般击毙了另外两个打手。   可惜,他还是失策了——打手不止两个。   第五号包厢还藏着一个狙击手,手持夏普斯步-枪,几乎是他拔枪射中另外两个打手的一瞬间,就开枪击中了他的肩膀。   “砰——!”   鲜血飞溅。   “恶魔之子”的肩膀被掏出一个可怕的血窟窿。他踉跄了一下,手上的左轮手-枪应声而落。   与此同时,后台的演员一拥而上,反剪住他的手脚,扔垃圾似的,把他扔进了笼子里。   看个戏差点把命搭在这里。男人后怕不已,连声音都有些哆嗦:“大家都走了,我们……也走吧?”若不是出于绅士的责任心,不想丢下女士独自逃跑,他早就跟着大部队逃之夭夭了。当然,他决不承认,没跑也有腿软的原因。   莉齐却轻轻摇头:“我想跟‘恶魔之子’说两句话。”   “跟他说话?”男人的声音拔高了,“为什么?”   “和您没关系。”   男人怒气冲冲地说道:“和我没关系?怎么和我没关系?我们正在约会,您却要去另一个男人的身边。难道我对您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漠视人命的马戏团小丑吗?”   莉齐有些不耐烦。但很快,她约束住了这份烦躁,露出落寞忧郁的神态,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子爵先生,我还以为您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是伯爵。”   “再跟我约会下去,您的名誉会受损的。”   男人想到那将近百万的嫁妆,坚定不移地说道:“名誉受损又怎样?我早已爱上了您!”   “唉,您先听我说完,”莉齐的神态愈发忧郁,“我之前一直不敢告诉您,我喜欢穿露脚踝的裙子,是因为我的外祖母是卑贱的女工,还是远洋而来的华工,我是人种杂交再杂交的产物。而且,我非常势利,和您约会,是因为您有子爵的头衔。您知道,我父母一个是北方人,一个是混血,虽然我们很有钱,非常非常有钱,经营着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还在岛上有一座甘蔗种植园,但我们没有世袭的头衔和庄园,也没有能塞满走廊的家族肖像画……我是那么势力、卑贱、肤浅,除非您贪图我的嫁妆,否则像您这样高贵的绅士,是绝无可能爱上我的。”   男人的脸色变白了。   这番话听上去是在恭维他,实际上却是在讽刺他之前说过的每一句话。   要是他回答,他并不在意她的血统和身世,那就证明他是个虚伪且没原则的人,而且确实贪图她的嫁妆。   可要是顺着她的话说下去——好吧,我们别约会了——老天,这怎么说得出口,那可是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种满蔗糖的小岛以及将近百万的嫁妆啊!   众所周知,一位贵族青年,想要摆脱高额的债务,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娶一个嫁妆丰厚的“富家女”,这办法也称为“钻大钱包”。⑵   莉齐就是他们眼中最肥美的“大钱包”。   只要能钻进这个大钱包,那些债务就不再能烦扰他们。可是——谁会把这个原因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呢?   男人只能嚅动着嘴唇,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望着莉齐离开,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说道:   “……我是伯爵。”   ·   转过身,莉齐神情立刻变得沉郁起来。   在她看来,男人才是最漠视生命的人。“恶魔之子”被推到聚光灯下决斗时,他不觉得这是漠视生命;“恶魔之子”杀死一直以来监视、威胁、压迫自己的人时,他反倒觉得这是漠视生命了。   这种小人,哪怕有子爵的头衔,也令她反感厌恶。   除了摆脱男人,她找“恶魔之子”,还有一个原因。   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   可能因为,她也即将走进一个牢笼——一个华美而浅薄的金鸟笼。   她其实心知肚明,那些贵族青年大多都是草包,债台高筑,出门溜达一圈,都能撞见十来个债主。   但在上流社会,不管那些青年欠了多少钱,都始终是尊贵的“子爵先生”、“伯爵先生”和“亲王大人”,而她的父亲不管多么有钱,为人多么老实,都始终是“卑鄙的北方佬”和“奸诈的投机家”。   北方佬粗鄙、蛮横、无耻,远不如南方人文明开化,为了劫掠南方的财富,连解放黑奴这种事都干得出来。   再加上,她的外祖母是中国人,一个清丽柔美的黄皮肤姑娘,更加冒犯了那些上流人士的禁忌。   在他们看来,有色人种或许也是人,但绝对不可以和白人结婚,就像马和驴结合,会生出骡子一样;白人和有色人种结合,也会生出骡子那样的劣等物种。   因此,她父亲想彻底得到上流社会的认可,只剩下一种办法——把她嫁给一位贵族。   莉齐并不反感用婚姻回报父亲。假如没有他,她这辈子都无法过上如此优渥的生活。   她注定走进那个金鸟笼里,但她能在笼子里得到数不清的好处。   “恶魔之子”待在笼子里,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莉齐走到“恶魔之子”的身边。   周围一片混乱。马戏团老板匆匆赶到了剧院,正在大声辱骂成员们,说他们是一群蠢货,居然真的按照决斗规矩,给了埃里克三颗子弹。成员们被骂得抬不起头来,没留神笼子这边的动静。   莉齐半蹲下来,歪着脑袋,试图与他平视:“你叫埃里克?”   对方没有理她。   他背靠笼子的栅栏,头微微垂下,单手按压着血流不止的伤口。因为失血过多,他的神情看上去冷漠又倦怠,唇色也比之前更加苍白病态。   “再不止血,你可能会死,”她说,“或者截肢。”   他还是没有理她。   莉齐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不会不想活了吧?”   他终于抬头,缓缓望了她一眼,眼神很冷。   那是一双饱受欺骗、背叛、折磨和虐待,所以绝无可能相信陌生人的眼睛,像野兽一样呈金黄色,也像野兽一样警惕戒备。   “不关你事。”他说,声音毫无感情,却无比动听,令人感到一阵轻微的战栗。   ……简直不像人类所能发出的嗓音。   更像是海面上一种以声音为诱饵的怪物。   莉齐微怔。   怪不得传单上说,“不要与‘恶魔之子’对视”、“不要与‘恶魔之子’交谈”。看着这样的眼神,听着这样的声音,谁会费劲思考他说的是对还是错呢?   莉齐想了想,起身离开了。   埃里克看见了她离去的身影,神情没有任何变化。他对她的一举一动毫无兴趣。   他知道莉齐在打量他,试图引起他的注意力,但没兴趣知道她这样做的动机。   他甚至没兴趣仔细打量她,只知道她似乎长得很美丽。   这样美丽的女孩,男人会像觊觎腐肉的秃鹫一样,追着她盘旋不止,而她肯定也已经习惯,男人都是英俊整洁的绅士模样,决不会多看一眼他这样的人,来到他的身边,也只可能是为了嘲笑和羞辱他,没有第三种可能。   他早已习惯人们毫无缘由的恐惧、厌恶和仇视,不再奢求被当成一个普通人来看待。   肩膀的伤口还在冒血。只要蜡烛、火柴和火药,他就能给这种伤口止血。可是,没有。没人给他这些东西。   那女孩说得不错,再拖下去,只有截肢或死路一条,而那些人巴不得他变成一个真正的残废。   鲜血还在涌流。   他总是清醒冷静的头脑,第一次陷入了泥沼般的昏沉。   他与死亡,似乎只剩下一纸相隔的距离。   都说濒死前,人会回忆起美好的事物。可他脑海中浮现的,仍然是欺骗、背叛、折磨、虐待……还有黑暗潮湿的地窖,咝咝作响的毒蛇,野兽浓烈的体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他不是不想活着。他比任何人都想活着。只是,当只能活在痛苦和恐怖之中时,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埃里克闭上了双眼。   正在这时,脚步声响起,那女孩又回来了。   如同被入侵领地的狮子,他完全是下意识睁开双眼,冷漠而戒备地看着她。   她却没有看他,而是略显紧张地靠近了笼子上的铁锁。   他这才看清了她的长相。她果然很美,一头纯净灿烂的金发,在脚灯袅娜升起的烟雾中,显出一种奇异的艳丽,五官排列组合完全符合培根对于美的论述,“绝色者之五官比例定有异处”,整张脸看上去既有中国人的神秘和柔美,又有美国北方人的冷峻与坚韧。   她不知道要做什么,一直在张望四周,因为她长相美丽,衣着得体,一看就是上流社会的小姐,甚至没人防范她,平时对他严防死守的马戏团成员,更是不敢多看她一眼,怕目光太过唐突,惊扰到她。   伤口传来可怖的剧痛。   埃里克倦怠地闭上眼睛,仰头靠在栅栏上,苍白干裂的唇边露出一丝讥讽的微笑。   下一秒钟,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响起。   微笑僵住。   埃里克猛地睁开双眼,几乎是难以置信地望向她!   作者有话说:   不要养肥呜呜呜,我保证每一章都很肥。   注释⑴参考尹钛着:《美国精神》第三辑“自己为自己制定规则”   注释⑵:出自[法]马塞尔·普鲁斯特着:《追忆似水年华》 第3章 Chapter3   ◎“快逃!”◎   莉齐是真的紧张。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偷东西,虽然只是一把马戏团的钥匙,而且这马戏团里大多都不是好人,但她还是紧张,手心不停地冒汗。   她本想买下整个马戏团,可是转念一想,她为什么要把钱给这些坏家伙呢?   于是,就把钥匙偷了过来。   她的手脚从来没有这么灵敏过,甚至觉得自己是个天生的贼——不然为什么那么轻易地就偷到了钥匙,还若无其事地回到了笼子边上。   直到钥匙插进锁孔,弹簧发出极轻的咔嗒声,她才稍稍镇静下来,转过身,挡住被打开的铁锁,小声问道:“那个……你有地方去吗?”   埃里克眼中愕然的情绪,渐渐变成一种极其古怪的神色。   他盯着她,打量着她,第一次如此仔细地打量一个女人,任何细枝末节都不想错过。   莉齐没有注意到埃里克的眼神。她正在低头数钱,数到最后,苦恼地发现全身上下居然只有两百美元——两百美元,会不会太少了?   她对金钱毫无概念,不知道这点儿钱够不够埃里克活下去——除了牌桌和女帽店,生活中她几乎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出去游玩,要么被无名的殷勤者抢着买单,要么那家店就是她父亲的产业。这两百块,还是她前天打牌剩下的筹码,不然此时一分钱都掏不出来。   想到这里,她不由有些难为情:“这个……给你,”她背对着笼子,把钱塞了进去,“钱不多,但应该够你看个医生,吃顿热饭。”   埃里克的眼神更加古怪。   人们视他为野兽,从不会把手伸进笼子,怕他像山狮一样咬断他们的手臂。   她却背对着他,把手伸到了他的面前,手上还攥着一沓厚厚的钞票。   那沓钞票大约有两百美元。要知道,马戏团一张戏票才卖一美元,这还是因为演出地点是新奥尔良这样的大城市,在一些偏远乡镇,戏票甚至不会超过二十五美分。   至于看医生,他自己勉强就算个医生,只需要一些简陋的工具,就能处理这个伤口。   两百美元,真的太多了。   她要是拿着这沓钱去贫民区,甚至能买到一打灵魂。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给他那么多钱。   ……以及,为什么要救他。   为什么?   见他迟迟不接,她咬了咬下嘴唇,换了个位置,把钱塞进了他的靴子里。   “这时候就不要在乎尊严了,”她压低了声音劝道,“用女人的钱并不可耻。不少所谓的绅士都用女人的钱。收下吧,活着要紧。”   她居然认为他有尊严。   埃里克不知道说什么。他的头脑太昏沉了,就像不昏沉,仍像以前一样冷静理智,眼前发生的一切也超出了他的认知。   他只能沉默着,点点头,收下了那些钱。   “如果你在外面过不下去——”她字斟句酌地说,“唔,我没别的意思,现在外面仍有不少亡命徒,他们劫掠路人、火车、商贩,到处做坏事,你身上又有伤,一时过不下去很正常——可以写信给我,我会帮你。”   “这是我的名片。”她递给他一张小小的、精致的卡片,“不过,收信人千万不要写成伊莉莎白,我很少用那个愚蠢的名字,大家都叫我‘莉齐’,我也只用莉齐·艾德勒这个名字收信。”   他心中还在回味“尊严”两个字,一言不发地收下了那张名片。   面对这场单方面的谈话,莉齐也无话可说了。   她攥紧珠母扇,又看了看四周,觉得就这样打开笼子,让埃里克逃跑,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会像一头受伤的公羚羊,被那群人毫不留情地射杀。   这时,她忽然想到了埃里克在舞台上表演的魔术。应该还有剩下的原料,只要她能变出那个魔术,引起一阵骚动,埃里克就能趁乱逃走!   讥讽约会对象、偷马戏团的钥匙、放火烧剧院……莉齐觉得自己离“淑女”两个字越来越远了,可能北方女人天生就当不了南方淑女。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好一会儿才冷静下去,低低地、急促地问道:“那个魔术——可以告诉我,是怎么变的吗?”   ·   他没办法用三言两语教会她一个大型魔术,但告诉她,后台还有几瓶私酒,贴着波旁威士忌的标签,那是表演魔术剩下的原料。   私酒浓度极高,完全不逊色于禁酒运动之前酿造的酒,有的甚至是用医用酒精勾兑的。只要她会划火柴,怎么都能制造一场大火。   莉齐点点头,正要走向后台,却被他拽住了手腕。   她疑惑不解地望向他。   明明她的目光温和不带任何谴责,他却像受到鞭打般,快速松开了她的手:“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也带一瓶……伤口需要消毒。”   “没问题。”莉齐坦然地应承下来。   “多谢。”他神色倦怠,却坚持口齿清晰地答谢。   莉齐望着他,莫名觉得他的精神比之前好了很多——虽然唇色更加苍白了,眼睛却像是熊熊燃烧的荒原一般,流露出一种惊人的亢奋。   那就好,她放心下来,她真怕他不想活了呢。   放火的过程很顺利。南方人总说她有纵火、撒谎的基因,现在来看,似乎是真的,她只是朝马戏团的成员浅浅笑了笑,说想参观一下,就顺理成章地进入了后台。   一个大孩子怕她在参观过程中,碰到一些危险的机关,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她。   她想了想,微笑着把他支走了:“唔——我的胸口忽然有点儿闷,抱歉,这是老毛病了,可以给我拿点儿嗅盐吗?没有的话,白兰地也行。”   “噢,我们没有嗅盐,只有白兰地。您等着,我这就去拿!”大孩子噔噔噔地跑了。   莉齐望着他的背影,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坏女人。   白兰地?   要是被那群贵妇淑女听见,估计会问她为什么不再要点儿烟草,放在嘴里嚼一嚼,虽然她的确偷偷嚼过父亲的烟草,还抽过他的雪茄。   私酒就在橱柜里,位置很显眼,她一眼就看到了。   深棕色的酒瓶,贴着波旁威士忌的标签,上流人士最痛恨的、却又渴望喝上几口的私酿酒。   她踮起脚尖,拿起一瓶,用牙齿咬开塞子,冷静地倒在了地上。   一瓶不够,那就再倒一瓶,剩下两瓶给埃里克。   然后,是划火柴。男人们轻而易举就能划燃火柴,她却划了半天,才划出一点儿火星,不由暗暗决定,这事以后一定要多抽雪茄,就当练习怎么划火柴。   火苗掉落在湿润的地板上,倏地连成一片火海,掀起滚滚热浪。   莉齐不敢耽搁,立刻跑了出去,随手抓住一个人,惊慌失措地说道:“失、失火了!快给消防站打电话!”   那人吓了一大跳,没空深究为什么失火,急急忙忙地拉响了警报。   场面霎时间乱成一团。人们慌慌张张地从盘旋楼梯上跑下来,有人找水桶,有人打电话,还有人冲出了剧院,去街上叫巡逻的消防队员。   莉齐放火的时候,后台并没有人,火焰迅速融合了一切,浓烟混合着酒精味、汗臭味、香水味、火药味阵阵向上飘扬,不时传来令人悚然的爆炸声。   这种感觉很奇妙。女孩从小就被教导要远离火焰,不许碰火柴,南方淑女更是看到一点儿烟雾就会昏倒,她却在剧院里放了一场大火,还是一场正义的大火——太奇妙了。   她会永远记住这种奇妙的感觉。   莉齐跑回了埃里克的身边。此时,她万分感激上午的决定——为了给那位子爵留下一个坏印象,穿了一条露脚踝的裙子,要是正常的裙子,早就不知道摔几跤了。   埃里克还在笼子里。   他靠在笼子的栅栏上,神色漠然地看着熊熊烈火,眼睛仍然很亮,比炙热的火焰还要亮,几乎有些吓人。   莉齐生出了一种错觉——要是她没有回来,就算大火蔓延到笼子里,他也不会从里面走出来。   来不及多想,她跑到笼子边,一把拉开大门,低声催促:“快逃!”   他转过头,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像是要将她的血与肉都装进眼睛里。   莉齐没注意到他的眼神。她把私酒塞到他的手上,正在琢磨别的问题:“那个——你要布条吗?”   “什么?”他微愕。   “小说里不都这么写吗?这种时候,你需要我撕下裙子包扎伤口……”说着,她扯起裙摆,露出一截荷叶边长内裤。⑴   “不用。”他立刻侧头,避开了那一抹白色,“我自己可以处理。”   “噢。”莉齐放下裙摆。   像是怕她再扯起裙摆般,他低下头咬住私酒的瓶塞,吐到一边,然后,对准伤口,猛地淋了下去。   一定很痛。   莉齐看见他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他连中枪都没有这样剧烈的颤抖,却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呻-吟或惨叫。真是个硬骨头。   倒完两瓶酒,他扔掉酒瓶,扶着栅栏,站了起来,踉跄着朝舞台的脚灯走去。   那里有许多燃烧的白蜡烛。他撑着脚灯的金属灯罩,有些颤抖地半跪了下来,拔起一支蜡烛,不知道要做什么。   下一秒钟,他闭了闭眼,开始用烛焰缓缓灼烧伤口。   莉齐吓了一跳,差点惊叫出声。   火焰很快烧焦了皮肉,鲜血凝结成紫黑的血块儿,堵住了可怖的、血流不止的枪洞。血止住了,伤口的情况却似乎变得更糟了。   虽说医生做手术时,手法也会比较残忍,但那都是给病人使用,而且会打吗啡止痛。她确定埃里克手上没有吗啡。   他是在极其清醒的情况下,残忍而冷静地用火灼烧伤口。   这时,他似乎注意到了她受惊吓的表情,平静地问道:“吓到你了?”   “有点儿。”莉齐诚实地说。   他垂下眼,眼神闪烁了一下。   “被你的气势吓到了。我很少见到像你这样的硬汉,只见过吃葡萄干都差点被噎死的——绅士。”她微微歪头,略带嘲讽地说出那个词。   他怔了怔,有些疑惑地望向她,像是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嘲讽绅士。   莉齐倒是很想解释,但有人注意到他们了,她只好继续催促道:“哎呀,这事以后再说——现在你只管逃跑,跑得远远的,这里的事我来处理——快跑!”   他抱着伤臂,顿了好一会儿,才低哑地答道:“好。”   临走前,他最后看了她一眼,但没有看向她的眼睛,而是看向了她的脚。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毫不避讳地打量她,眼神露骨得几乎带上了攻击性,如同出笼后的野兽,发现生肉并不是最鲜美的食物,于是开始追捕新发现的猎物。   她并不反感他的目光,只是有些困惑,为什么要这样看着她的……脚?   想不明白,也没时间想了。她上前一步,重重地推了他一把:“快走呀,有事给我写信!”   他点点头,这次真的走了,高大而虚弱的身影消失在了烈火与浓烟之中。   还好他走了。几分钟后,消防队赶到了现场,迅速扑灭了还未蔓延的大火。   剧院老板不是傻子,盘问了几个人,就将事情的真相串连了起来——一个女孩,因为同情一个该死的马戏团小丑,就放火烧了剧院的后台,只为了把他从笼子里放出来!   更该死的,这马戏团与他毫无关系,只是路过到这里来巡演而已!   剧院老板面色阴沉地想,他就知道现在的女人早晚会毁掉一切。   女人就是这样没见识,容易感情用事,那个马戏团小丑对她说了几句好话,她就心软得一塌糊涂,决定帮他逃跑。   要他说,女人就不该独自上街,也不该独自来看戏——现在的女人都轻浮得可怕,没有男人陪着也敢出来。放在以前,只有交际花才会独自上街看戏。   都怪北方佬。要不是北方佬把南方搞得一团糟,这些女人绝不会丢掉身为南方淑女的美德——听男人的话,不反驳男人的观点,男人要她们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会吵吵嚷嚷地要选举权。   现在,她们行事作风越来越像男人不说,还常常攒聚在一起呼吁酒馆别再卖酒……今天甚至到他的剧院来放火了,明天会干什么?穿裤子,叼雪茄,还是进国会,当总统?   剧院老板愤怒地想着,命人去把马鞭拿来,然后瞪着一双小眼睛,细细搜寻莉齐的身影——要是那女孩不是上等人,他就狠狠抽她一顿,把她抽得半死,再扔进监狱里!   一路问过去,他总算看到了那女孩的身影。   她背对着他,正在跟一个男孩讲话,那男孩像被她的美貌迷住了似的,不管她说什么,都连连点头。   剧院老板不禁勃然大怒,大步上前,揪住男孩的耳朵:“你这该死的犹大!女人朝你笑一下,你就把自己的脊梁骨抽出来扔在地上让她践踏!别忘了是谁给你发工资!”   男孩被揪得吱哇乱叫:“可是——可是——这位小姐说,她对自己的过失感到万分抱歉,打算补偿我们……”   “补偿?”剧院老板尖利地说,“怎么补偿?”   “噢,老板,您消消气。这位小姐是个好人,她说如果我们出价合理的话,她甚至愿意买下整座剧院,您不是一直想卖……”   剧院老板怒气冲冲地打断他:“买下整座剧院,这种鬼话你也信?她以为她是谁,总统的女儿,还是那个富得流油的北方佬的女儿?”   男孩没有说话。   剧院老板还以为自己说服了他,低头一看,却见男孩正不停对他使眼色,似乎想让他闭嘴,浑身气血顿时冲上了脑门:“眉来眼去的干什么?有什么话不能直接说出来?还是说,你觉得我说错了?”   说完,他觉得不过瘾,又将矛头转向了莉齐:“别想用这种骗小孩的把戏逃跑!你烧了我的剧院,我是一定会把你送进监狱的,除非——”他讥讽地说,“你真的能买下整座剧院!”   见时机成熟,莉齐微微一笑,转过身说道:   “我的确能买下整座剧院,因为我就是那个富得流油的北方佬的女儿——伊莉莎白·艾德勒。” 第4章 Chapter4   ◎难道她不知道拯救一条蛇的后果吗?◎   莉齐原以为买下整座剧院,就能息事宁人。谁知,剧院老板压根儿不信她能买下整座剧院,也不信她就是伊莉莎白·艾德勒,哪怕她把父亲的黄金怀表拿了出来,向他展示后面精湛的镶嵌工艺,他也坚决不信,并认为那是骗术的一环。   无奈之下,她只能叫人去把艾德勒焦油厂的经理请了过来,希望他能帮忙解释误会。   那位经理在酒馆打了一晚上的扑克牌,被请过来的时候,浑身酒气,两眼布满了血丝,但还是睁着一双醉眼,认出了莉齐标致的脸蛋儿,酒劲儿顿时跑了个无影无踪。   无他,只要是为艾德勒先生工作的人,都知道他有多么宠爱这个女儿。   艾德勒先生的产业遍布美国,甚至蔓延到了还未开发完全的古巴。他专注于事业,一年到头只有几个星期在家,却从不会拒绝他女儿的任何要求。   莉齐想要骑马,他就把一个烟草种植园,改造成了全州最大的马场,重金买了许多普通人一辈子也见不到的阿拉伯马,只为了莉齐有空过去骑上一会儿。   有钱人都比较迷信,艾德勒先生也不例外,可他从不对自己的女儿迷信——别人说女人不能去矿洞,会带来灾厄,他也同意,但当莉齐提出想去矿洞看一看时,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并戴上勘探帽,陪她一起四处参观,也不管传说中的灾厄是否会降临,旁人是否会对此说三道四。   他给莉齐请的是欧洲最有名气的家庭女教师,持有专门的教师证书,指导过不少名门闺秀的礼仪。可当那位女教师想给莉齐穿上紧身胸衣——还没来得及使劲儿把莉齐勒晕过去,他就冷冷地把她轰了出去。   因此,谁都知道,他女儿的腰围足足有二十三英寸——虽然穿上裙子后,看不大出来,但跟那些十几英寸的小蛮腰一比,立刻相形见绌。   上流社会的贵妇都曾“好心”提醒过他,再这样下去,莉齐迟早会被他毁掉。   她们承认,莉齐是个罕见的美人儿,可她的腰围那么粗,外祖母又是黄皮肤的中国人,再美也无济于事。她们赞同“人人平等”的观念,但作为坚持近亲结婚的贵族,她们实在无法违心地承认,混血是一个优点。   她们在私底下悲伤地预言,作为混血儿,莉齐可能活不过十四岁,马上就会死于一场神秘的遗传病。   然而讽刺的是,莉齐健健康康地活到了十六岁,面色红润,身手矫健,能像男人一样跨骑着马跳跃篱笆;反倒是作出预言的贵妇,因为家族频繁与另一个家族通婚,双方血缘已密不可分,生出来的孩子一个比一个古怪,有的甚至刚出生就夭折了。   贵妇们只好紧急更换了预言,声称莉齐早晚会嫁不出去。   但这个预言,在艾德勒先生成为首富那一天,也失效了。   数不清的男青年奔向纽约第五大道向她求婚,几乎成为了一处景观。   为了躲避汹涌的求婚者,艾德勒先生带她来新奥尔良散心,顺便参观家里的产业。   一个经理面带惊慌地说,他觉得艾德勒先生似乎有让莉齐小姐继承产业的意思,因为他介绍工厂时过于详细,简直不像对女儿介绍工厂。   这番话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尽管大家都觉得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还是像敬重艾德勒先生一样敬重莉齐,哪怕她早晚会嫁到别人家去。   经理光是看剧院老板跋扈的脸色,就知道莉齐小姐在这里受了不小的委屈——虽然莉齐小姐看上去并不委屈,还一个劲儿朝他使眼色,示意他不必声张,但按照规定,他必须通报给艾德勒先生。   于是,在剧院老板愤怒、惊讶、不可置信、惶惑、后悔等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目光中,艾德勒先生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赶到了剧院。   尽管艾德勒先生坚定地认为,只有高雅的绅士才配得上他的女儿,但他本人并不遵守绅士的做派,很少坐马车,出行都骑着那匹雪白的阿拉伯马。   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那匹阿拉伯马多么珍稀和骏美,通体雪白,看不见一丝一毫的杂色,四肢修长而健壮,毛发顺滑锃亮,宛如最上乘的白缎。   新奥尔良人不一定能认出各种各样的马车纹章,但一定能认出艾德勒先生的白马。   剧院老板一看到那匹白马,就知道一切都完了。当然,莉齐有错在先,艾德勒先生决不会指责他什么,可他也失去了一个攀附首富的机会。   最令他胆战心惊的是,他好像说了什么北方佬富得流油的话——莉齐会跟她的爸爸告状吗?他的人生会因此而完蛋吗?   天底下为什么会有这样古怪的事,首富的女儿到底吃了什么撑的,跑到他的剧院来放火,只为了救一个声名狼藉的马戏团小丑?   剧院老板百思不得其解,也不想要一个解了,只想回到十分钟前,给傲慢的自己一个嘴巴子。   ·   半个小时后,莉齐被剧院老板恭恭敬敬地送出了剧院。这座剧院自然也被艾德勒买了下来,当作一件毫不起眼的小礼物,送给了她。   艾德勒脱下长外套,披在她的肩上,让她侧骑在马鞍上,而他像男仆一样牵引着马,陪她在街上散步。   其实,他完全可以把她安置在马车上,再骑马跟她聊天,但他担心马蹄扬起的尘土会呛到她,于是坚持让她坐在马背上,而他在前面牵马,也不管裤腿是否会溅上污泥。   人们都说,艾德勒如此溺爱她,总有一天会把她毁了。可也正是因为溺爱,她才能够从容地与追求者周旋,不至于轻易坠入甜蜜的陷阱。   莉齐觉得,要不是父亲的溺爱,她甚至不敢不穿紧身胸衣。   她可不想为了炫耀自己的腰能围上项链,而随身携带一瓶嗅盐,更不想每天早晨都因为束腰而昏厥过去——她相信,其他女孩也是这么想的,可她们没有她这样家庭氛围,敢于对负责束腰的嬷嬷说“不”。   莉齐知道,只要她像其他女孩一样大哭大闹,以死相逼,她父亲肯定宁愿与上流社会绝交,也不会把她嫁给一个贵族草包。   可是,她宁愿嫁给一个草包,也不想让艾德勒承受她嫁不出去的流言蜚语。   “唉,真烦,”莉齐心想,“为什么我不嫁人,别人就会觉得爸爸把我给毁了呢?”   “小姑娘,”这时,艾德勒笑吟吟地打破了寂静,“听说你告诉别人,你的外祖母是卑贱的女工。”   莉齐歪歪头,做出无辜的模样:“欧洲人对中国人一无所知,就算我告诉他们,外祖母是正经人家的姑娘,还读过大学,他们也不会相信。”   艾德勒笑笑:“合理的解释,那我就假装不知道,你是想吓跑可怜的伯爵先生吧。”   “噢,别管叫他伯爵,他一直强调说自己是子爵呢。”   “是吗?”   “是的。”   见她这样笃定,艾德勒也怀疑是自己记错了。父女俩没有过多纠结这个问题,但都一致认为那人就是子爵。   “所以,你没看上子爵先生。”艾德勒说。   “谁会看上那种人呀!”莉齐气鼓鼓地说,“要是我嫁过去,我几乎能想象他会怎样对我——一觉醒来,他就会在我的耳边念叨,‘噢,宝贝儿,在我们巴黎,灯笼裤已经过时了,如果我是你,我会穿那条镶蕾丝的’。”她故意说得口水四溅,以模仿浓重的法语腔。   艾德勒不禁哈哈大笑:“我的小姐,我其实很担忧,把你养得这么机灵活泼,对你来说,究竟是好是坏。”   莉齐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我不在外人前表现出这一面,不就完了。”   “我只能说,狐狸是藏不住尾巴的。这个以后再说,我现在比较想知道,你有没有看上的贵族青年。”   莉齐顿时为难极了。   她怕回答“一个也没看上”,艾德勒会洞悉她的心思,然后把那些贵族青年统统赶走。那些贵族青年虽然追她追得非常起劲,变着花样儿取悦她,却绝对不会在被她父亲赶走之后,觍着脸继续向她求婚。   她要是不嫁给贵族青年,而是在纽约随便找了个富翁的儿子嫁了,整个艾德勒家族就彻底与上流圈子无缘了。   最关键的是,这样还不如嫁给一位贵族呢,那些富翁又没有她爸爸有钱。   她深知,他们需要贵族的地位,就像贵族需要他们的财富。   在这种互相需要的情况下,双方缔结的婚姻关系会比普通婚姻更为稳固。   而且,手上攥着金钱,她也不必像一般主妇那样,既要精明地主持大局,又要妩媚地服侍丈夫。她可以活得随心所欲,就像在父亲身边一样。   想到这里,她下定了决心,同时脑海中闪电般划过一个人选——兰斯·德·夏洛莱伯爵。   那是她唯一有印象且有好感的贵族青年。   “唔——德·夏洛莱先生还不错,”她努力自然地说,“他相貌英俊,极有教养,待人彬彬有礼,是那些人里最有贵族气质的一个……”   艾德勒慢吞吞地点了点头:“很好。”   “怎么啦,爸爸。”她心虚了。   “我终于有理由捡起枪决斗了,”艾德勒故作愤怒,“居然敢抢走我的小宝贝!”   莉齐松了一口气,手心已渗出冷汗,发出抱怨的撒娇声:“爸爸!”   艾德勒的目光却非常严肃:“别把我的话不当回事,小姐。他要是对你不好,我是真的会找他决斗。当然,我也会教你怎么用枪,以防我不能及时赶到,你可以亲自毙了他。”   莉齐最喜欢父亲的一点就是,他虽然嘴上叫她“小姑娘”,却不会真的把她当成弱不禁风的小姑娘。   他什么都敢跟她说,什么都敢跟她讲,小到宴会上的趣闻,大到过去打仗的经历——她第一杯白兰地,就是父亲怂恿她喝下去的。   假如没有父亲如此特别的教养,她可能永远都不会有放火救人的勇气——大概会像那位子爵一样,被枪响和鲜血吓得魂不守舍,然后逃之夭夭。   唉,也不知道埃里克怎么样了,她想。他那样处理伤口,真的能行吗?   ·   他会活下去吗?   他一定要活下去。   眼前的一切是如此模糊,就像蒙上了一层血雾。头很晕。手脚已经不协调。但他一定要活下去。在火车发动之前,他压抑着粗重的呼吸,爬进了行李车厢。   半小时后,火车发动。一个守卫两手插兜,哼着小曲,走了过来。   他立刻像幽灵一样,从后面挟持住了他,喉咙里发出毒蛇般嘶嘶的声音:“举起手来。”   守卫慢慢举起手。   他不动声色,卸下了守卫枪套里的左轮,动作干净而利落,丝毫看不出肩上的伤势。   “可、可以了吗?”   “不要出声,除非你活够了。”他淡漠地说,给左轮上了膛,抵住守卫的后背,继续搜身。   很快,他就在守卫上衣的夹层里搜到了行李柜的钥匙,又在裤兜里摸出了香烟和火柴。   想要的东西都到手了。他神色森冷,毫不留情地用枪托击晕了守卫。   打开行李箱,找到小刀和蜡烛。他坐下来,开始第二次手术,手段比之前更冷静,更残忍,小刀在烛焰上烧红后,就毫不留情地剖开了紫黑的血痂,旋转着,绞动着,剜出了深处的子弹。   把子弹丢到一边,他咬掉私酒的瓶塞,仰头喝了一大口,才将剩下的酒液淋在了伤口上。   有那么一瞬间,肩部传来的剧痛不亚于被短吻鳄撕咬。   他侧过头,攥紧拳头,脖颈暴出一根粗壮的青筋,喉结重重地滑动着,浑身上下都浸满了冷汗。   是的,很痛,非常痛。可他不在乎,他只在乎一件事——她为什么要救他?   难道她不知道拯救一条蛇的后果吗?   假如她救的是一条狗,狗会感激她,亲近她,想尽办法叼一些猎物回报她。   但她救的是一条蛇,一条剧毒的蛇。   蛇只会滑进黑暗里,用掠食者的眼神紧盯着她,伺机发起进攻。   作者有话说:   双更!这不得夸夸!!! 第5章 Chapter5   ◎她早已嫁到巴黎,成为了其他人的妻子。◎   莉齐开始与德·夏洛莱伯爵约会。   平心而论,这位伯爵先生非常适合结婚。   他是一位真正的绅士,绝不会冒失地指出女士的种种问题,哪怕她穿着裤子和他约会,他也只会微笑着说:“虽然看上去不太得体,但我赞同女士有选择自己穿着的权利。”   当然,她不会真的穿着裤子,去检验这番话的真假。   她已经渐渐意识到,女人的一丁点儿变化,都能令男人大惊失色。   打个比方,男人几乎天天在酒馆打架斗殴,可怜的酒馆老板过两天,就要把桌椅板凳敲打一遍,有时候甚至会为了一个剧院座位而掏枪决斗。   她不过是因为救人心切,在剧院放了把很快就被扑灭的火,社交界就像被捅了蜂窝的蜜蜂似的,一见到她,就嗡嗡嗡个不停。   要是她穿着裤子和德·夏洛莱伯爵约会,估计会令一些体面的绅士晕倒——以他们缺乏劳动的瘦弱体格,说不定真的会晕倒。   一八-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半个月后,德·夏洛莱伯爵向她求婚了。   五月一日,他们完婚了。   这期间具体发生了什么,莉齐记不大清楚了,只记得婚礼很盛大,礼裙很漂亮,教堂里点了上千支蜡烛,营造出朦胧而梦幻的氛围。   德·夏洛莱伯爵——现在该叫他兰斯了。兰斯脸上的微笑非常温柔,非常得体,简直像戴了副面具似的。   她还挺怕爸爸突然掏枪,要跟兰斯决斗,还好他只是灌了兰斯几杯纯威士忌,要笑不笑地拍了拍他的胳臂。   不过,第二天,她回家参加庆祝晚宴时,艾德勒还是掏出了一把枪——放到了她的手上。   那是一把小巧玲珑的左轮手-枪,枪管短而紧凑,象牙柄,雕刻着繁复的巴洛克纹样,装饰着宝石和景泰蓝,枪管、扳机和弹匣均镀着黄金,看上去不像是杀人的火器,倒像是一件华艳豪奢的艺术品。   艾德勒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希望我的女孩永远用不上它。”   她握住这把枪,闭起一只眼,做出瞄准的姿态:“永远用不上也太惨了。我倒是很希望用一用,比方说打个鸟儿什么的。”   艾德勒笑了:“这枪可打不了鸟儿,射程太短啦,最多打一打傻不愣登的鹌鹑。像黄鹂和鸣鸟,你还没靠近它们,就呼啦啦地飞走了,只能用带瞄准镜的猎-枪去打。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⑴   “非常棒,等我到了巴黎,要是有谁看不惯我,嘀嘀咕咕地议论我,我就当着他们的面猎鸟。”   “真是个坏姑娘。”   “噢,爸爸,别以为我不知道,您非常希望我成为一个坏姑娘。”   艾德勒忽然正色说道:“是的,我希望你成为一个坏姑娘,不要像你母亲那样在乎名声。”   这是母亲去世后,父亲第一次和她谈论起母亲。莉齐不由愣住,难得接不上父亲的话。   “她原本可以长命百岁的,可她一直觉得自己身上流着劣等的血液。”艾德勒说,声音带了一丝罕见的颤抖,“怀孕的时候,她甚至冒着一尸两命的风险,去尝试各种古怪的偏方,想让你遗传到外祖父的金发碧眼。她成功了,但只成功了一半。你的头发成功变成了高贵的金色,眼睛却仍然那么黑。她接受不了这个打击,感染了伤寒,去世了。”   莉齐说不出话来。   她一直想知道母亲去世的真相,父亲却一直不告诉她,没想到——   “我很爱她,但我不希望你变成她那样。”艾德勒说道,语气恢复了平静,“我知道你嫁给德·夏洛莱多半是为了我,我不怪你,你是个有孝心的孩子,而且嫁给他,对你也确实有好处。我希望你嫁给他,是为了头衔,为了利益,而不是出于对自己血统的自卑。你能做到吗?”   她对自己的血统自卑过吗?   莉齐头脑乱糟糟的,半晌才答道:“……能。”   “好姑娘。”艾德勒摸了摸她的头发,“有了女儿后,我才发现,这个世界对女孩来说,真的太残酷了。哪怕我有钱有势,也无法让你毫无痛苦地得到应有的一切。”   莉齐抬起一双茫然的眼睛瞅着他,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尽管她不时会冒出一些叛逆的想法,可她的身体仍处于一个保守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女孩始终是被呵护、被疼爱、被追捧的对象,只有男人才能接触到世界残酷的一面。   艾德勒没有解释,只是说:“时间到了,我的小猎人。再跟我待在一起,你尊贵的伯爵先生会伤心的。他好像融入不了我们的上流社会。你快去跟他说几句话,安慰一下他那颗格格不入的心灵。”   莉齐点点头,内心还在默默琢磨父亲的话——这个世界,对女孩来说,真的很残酷吗?   她想不出答案,就暂时把这话抛到了脑后。   兰斯看上去的确不太适应美国人的社交,面有倦色地应付着各种问题。   的确,他来自于一个文明的国度,这个国度曾是欧洲的中心和焦点,就连傲慢的英国人都热衷于模仿法国人,吃法国菜,更别说美国人了。他看不上这些模仿者是正常的。   那么,他会看不起她吗?莉齐想,他要是看不起她,她该怎么办?   就算他看得起她,法国的上流社会也总会有人看不起她,到那时,她又该怎么办?   父亲的话像是一个题目,一张试卷,等待她去作答。可她才十六岁,刚从未婚少女变成一位太太,她无法从有限的人生经历中找到答案。   七月份,他们结束了蜜月旅行,前往巴黎。   这是她第一次来巴黎。仅从外表来看,这座城市与纽约、波士顿、新奥尔良等年轻城市没什么区别。街上跑的仍然是马车,而不是据说要取代马车的无马车。   电车的铃声和喇叭声跟新奥尔良的一样吵。女人的帽子倒是与美国女人的大不相同,但也看不出高明之处。   一辆轻便马车经过,一位太太擎着阳伞——伞面几乎遮不住她那高高耸起的发髻,惹来了不少艳羡的目光。莉齐不由大惑不解,不知道她们在艳羡什么。   人人都向往巴黎,人人都模仿巴黎,究竟在向往和模仿什么呢?   夏洛莱府邸在圣日耳曼区。那里极其安静,除了各家花园里修剪草坪的仆人、享用下午茶的贵妇,以及冷不丁蹦出来的松鼠和兔子,基本上看不见别的活物。   莉齐终于觉出了区别——她在纽约、波士顿、新奥尔良的住宅虽然也很豪华,但绝不会这样安静,如同肃穆的教堂。   走下马车,对面的太太见她和兰斯手挽手,立刻亲切地朝她打了声招呼。   莉齐已经知道,大多数贵族都非常温柔可亲,哪怕他们很看不起一个人,也不会当着那个人的面作出鄙夷的神态,说一些尖刻的话。   不过,他们的仆人就不会这么有风度了。那些仆人似乎继承了主人的身份、地位和意志,是主人的另一张嘴。主人碍于体面不能干的事,全由他们来干。   莉齐觉得,要不是她足够有钱,那些仆人说不定会张口骂她“乡巴佬”。   要是没有父亲那番话,就算她是个叛逆的女孩,也会尽量去讨周围人的尊重和欢心。这是一个人来到陌生地方的本能。   但父亲的话,不时就会在她的脑海中回响——她不能像母亲一样,被名誉捆绑,去做一些无用功。   她嫁给兰斯,是为了拿到上流社会的门票。   现在,人们只要提到艾德勒,就会想到德·夏洛莱家族,想到漫长的法兰西岁月,想到神秘的圣日耳曼区,不会再说他是北方佬或投机家,也不会再在宴会上有意无意地疏远他。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别人怎么想,就随他们去想吧。   她和兰斯始终相敬如宾,毫无激情。   老实说,她总觉得兰斯还活在上个世纪——或者说,中世纪。   他爱看书,却不爱接收新知识。   车夫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说资本家想让一种没有马的车替代马车,他们可能要失业了。   他听见这话,立即把车夫训斥了一顿,说只要德·夏洛莱家族存在一天,就不会放弃马匹,去坐那种肮脏的东西。   “没有哪个上等人会坐没有马的车,”他冷冷地说道,“你见过上等人骑自行车吗?”   莉齐不觉得骑自行车有什么问题,感觉他的火气来得莫名其妙。   除此之外,他的爱好也像与时代脱轨了一般。已经一八-九五年了,他和他的朋友们却仍然沉迷于正歌剧。   噢,那简直是折磨!   莉齐完全想不出那玩意儿有什么可看的,剧情冗长,旋律沉闷,女主角都是仙女,男主角都是男神,跟活人的世界没有丝毫关联。   最要命的是,无论是说还是唱,都是意大利语——她一个美国人,为什么要枯坐在法国的剧院,听意大利的歌剧?   为什么不看电影呢?她想不通,三个小时的正歌剧,够看多少部电影了。   她隐隐意识到自己嫁错了人,但因为父亲的存在,并不惊慌,也不害怕,继续过着伯爵夫人的生活。反正不管怎样,父亲总会支持她的。   哪怕她要离婚,父亲都会支持她的。   直到一封信打破了她平静的贵妇生活——那天,刚进入九月份,她正在镜子前,试戴新帽子,欣赏自己的风姿,突然收到了一封从新奥尔良寄来的信。   她不由有些纳闷——谁会给她寄信?一双冰冷的金色眼睛在她的头脑中一闪而过。她没能捕捉到。她早已忘了有谁长着一双金眼睛。   噢,她想起来了!她在新奥尔良救过一个魔术师,让他有困难就给她写信——他叫什么来着?记不清了。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寄到巴黎来的,但她还是颇愉快地拆开了信封。   然后,就看到了一行简洁而恐怖的文字:   艾德勒先生已于一周前在加勒比海失踪,特此通知。   ·   埃里克回到了新奥尔良。   离开的时候,他狼狈不堪,冷汗直流,在火车的行李车厢住了将近半个月。   回来的时候,他骑着一匹黑色烈马,一身剪裁考究的黑色大衣,衣摆垂至膝盖,里面是白衬衫和深灰色波纹绸背心,纽扣上垂着一截黄金表链,脚上一双窄紧的皮靴,银马刺锋利锃亮。   他扯着缰绳,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神态平静沉稳,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般来说,除了那几个特别有钱的、不需要用马车证明身份的上等人,人们对骑马的人都持有偏见,认为他们是乡下来的下等人,马路上撞见了也很少避让。   然而,没人敢不避让埃里克的烈马。   不仅因为他一身新装,气质冷峻,看上去像个有地位的绅士,而且因为他骑马的动作,具有一种冷漠而凶狠的力量,仿佛体内流淌着掠食野兽一般危险的血液。   人们不禁怀疑,假如他们不避让的话,他会一扯缰绳,用马刺一踢马肚,毫不犹豫地从他们身上跨过去。   新奥尔良人只在西部尚未开化时,见过这类人——不能说是“人”,而是十恶不赦的“亡命徒”。   再说,他也的确像个“亡命徒”,尽管西装革履,脸上却戴着面具,皮带上还挂着枪套和绳索——什么样的人才会随身携带绳索?这里又不是草原,需要他用绳索去套牛角,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这绳子是用来绑人的。   是了,只有穷凶极恶的逃犯,才会有这样可怕的气质,才会用面具遮掩自己的面貌。   一时间,人们纷纷逃进屋里,家远一点儿的,便逃进旅馆和打牌室。不一会儿,巡逻的警察就过来盘问了。   埃里克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   这半年来,他无论去哪儿,都是这种待遇。   再也没有人,会像她一样对待他。   她给的那两百美元,他一分未动。那是他的纪念品。   纪念什么?   暂不清楚。   五月份,他辗转到巴黎,在那里找到了一份工作——重新设计和修缮加尼叶宫的地基工程。加尼叶宫地基那条溪流自建造之初,便一直困扰着设计师查尔斯·加尼叶。   重新设计地基工程,在旁人眼中,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他看来,却是小事一桩。   在加入马戏团之前,他曾是波斯国王的建筑师,不仅一手改造了马赞德兰王宫,还建造了一个隐秘的酷刑室。   不是传统意义上放置刑具的酷刑室,而是一个镶满镜子的六角形房间,只要按下机关,屋内的平面镜、凹面镜、凸面镜便会随着轴承转动,走马灯般变幻出各种令人惊骇的场景。   最令国王满意的是,镜子后的电动升温装置。当机关开启,所有镜面转动,令人眼花缭乱的同时,还会形成一片恐怖的热浪,仿佛置身于火海之中。犯人被关在里面,看着自己的身体时而放大,时而缩小,时而海浪般连绵起伏,无限延伸反射交错,还有滚烫的热浪炙烤皮肤,哪怕是个忠贞不贰的清教徒,都会忙不迭唾骂起上帝来。   因为这个酷刑室,他一度成为波斯王国最有权势的人。   但那都是从前的事了。   七月份,加尼叶宫地基修缮完毕——简直是个奇迹,他因而成为巴黎建筑界的名人。   他渐渐有了名气,重新攫住了地位与财富,穿上了剪裁精良的西装。   终于能够回去找她。   然而,到了新奥尔良才知道,她早已嫁到巴黎,成为了其他人的妻子。   作者有话说:   西装暴徒桶来了!   一颗定心丸:爸爸只是失踪。   注释⑴:请注意此情节的时代局限性。在当时,狩猎是一项上流活动。受17-18世纪王公贵族的影响(几乎所有宫廷都设有替狩猎服务的机构),历史越悠久的贵族,越注重狩猎这项活动,即使有的国家限制了狩猎的时间与地点,不少野生动物还是因此而灭绝。 第6章 Chapter6   ◎女人都是娇嫩可爱的小东西。◎   父亲失踪了。   海上失踪,只是遇难的一种较为委婉的说法。父亲很有可能是——莉齐忽然感到气血上涌,胸口发闷,但因为她从不穿紧身胸衣,所以只是喘不上气,并不能幸运地晕过去。   她不得不面对现实。   她可能要永远失去父亲了。   一想到这点,她就浑身发冷,恨不得穿上一百件衣服。可即使穿上了衣服,她也还是冷。那冷意是从心底散发出来的,仅靠厚衣服,完全无法驱除。   她脑子里不断回放着往事,走马灯似的,一件接一件。他们并不是一直这样有钱。最艰难的时候,他们无论去哪儿,都会遭受冷眼。然而,因为父亲始终挡在她的身前,她竟从未体会过生活的苦楚。   还有母亲。她知道父亲很爱母亲,背心上永远只挂母亲留下的那只银怀表。哪怕后来,别人送了他一只瑞士制造的黄金怀表,他也只是把玩了一会儿,就送给了她,继续用那只发黑发旧的银怀表。   尽管他从不谈论母亲,看上去也不在乎名誉。可她知道,他在乎得要命。他从不允许人们在她的面前提“北方佬”、“投机家”、“乡巴佬”、“混血儿”等带有歧视性的词语,然而同时,他又鼓励她无视名誉,纵容她饮烈酒,不穿紧身胸衣,像男人一样跨骑在马背上,欣赏她一个又一个叛逆出格的想法。   “可是……爸爸,”她难受地自言自语,“两个在乎名誉的人,怎么可能生出不在乎名誉的孩子。我最终还是掉进了名誉的陷阱。”   为了名誉,她嫁给了一个完全不喜欢的男人,天真地以为,只要得到他的头衔,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她住在一个完全不适合自己的城市里,说着蹩脚的法语,贵妇小姐们虽然从不当面取笑她,可她们仆人的眼神却经常令她火冒三丈。   她不停地安慰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利益,就像贵族青年为了金钱而娶富家女一样。可是得到利益后,她并不快乐。但她至少还能安慰自己,父亲不用遭受冷眼了,能过得肆意一些——现在,她最后安慰自己的理由都没有了。   她把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团糟。   不,她不能这么想——莉齐及时打住了这种自怨自艾的想法。要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再过一会儿,她就得跳河了。一切要往好处想,爸爸肯定还活着。   是的,他肯定还活着。艾德勒先生曾是个经验丰富的船长,虽然他现在不走船了,但他比谁都熟悉大西洋,而且他在加勒比海附近还有一座岛——他一定能活下来。生死未卜的情况下,她不能像个傻瓜似的老往坏处想。这样不仅不能给父亲提供帮助,还会让自己打不起精神来面对生活。   莉齐稍稍镇定了一些,回到卧室,从抽屉里拿出父亲送的左轮,握在手中,贴在脸上,试图从中汲取力量。   神奇的是,她居然真的从里面获取了力量,彻底镇静了下来。   她给父亲的助手写了一封信,希望他能告诉她事情的前因后果。   助手的回信却令她浑身愈发寒冷。   他说,艾德勒先生很可能是遭人谋害的。   这位助手跟了父亲将近四十年,内战还未打响,就是父亲最忠诚的伙伴。他们一起淘金,一起倒卖物资,做粮食投机买卖,又一起前往古巴,考察那里的种植园。他们之间的关系牢不可摧。这位助手绝不可能欺骗她。   然而,等她急匆匆写信过去,询问究竟是谁谋害父亲时,助手却没有音信了。   助手不可能背叛父亲,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他也出事了。   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哪怕后来父亲平安归来了,莉齐回想起这段时间,还是会感到愤怒。   父亲的失踪,使世界残酷的一面毫无征兆地暴露了出来。   人们一边安慰她,一边露出看好戏的表情——一个投机商的女儿,靠着巨额嫁妆嫁给了名门望族,现在保护她的大树倒下了,他们很想知道,她的未来会如何窘迫凄凉。   是的,他们远不如她有钱,他们债台高筑,为了维持表面的尊贵追求富家女,可他们仍然拥有高贵的血统,温雅的风度,端庄的举止,遵循着旧世界的制度与习俗。   在旧世界里,莉齐是该被鄙夷的,哪怕她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并且正在以一己之力养活整个夏洛莱家族。   在这样冷漠的环境中,她的头脑变得前所未有的清醒。   她坚强地忘记了父亲失踪带来的伤痛,以免悲伤过度,整日哭哭啼啼。她命人通过各种渠道,买到了父亲失踪前后的新奥尔良报纸。   “我要振作起来,”她深深吸气,不停对自己催眠,“父亲下落不明,我必须振作起来。先不管那些乱七八糟的流言蜚语,以后再对付他们。”   但她并没有就这样放过那些人,拿了张纸,把他们的名字记了下来,以便日后精准打击报复。   她把自己关在卧室里,聚精会神地研读报纸,试图找出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   然而就像少了几块的拼图,无论怎么拼,都拼不出全貌。   她一再告诉自己,不能软弱,不能悲伤,必须振作起来,到了深夜,却还是会在被窝里悄悄啜泣。   哭完以后,她喉咙有些堵塞,就去厨房倒了杯白兰地。   谁知,兰斯也跟了过来,撞见她喝酒,顿时露出了见鬼一般的表情,仿佛她正在跟男人鬼混似的。   “你不该——”他眉头紧蹙,生硬地说,“你不该——”   很明显,教养使他无法说出更严厉的指责。   要是平时,她勉强能忍受他的迂腐与古板,可是现在,她爸爸都失踪了,下落不明,他那双高贵的蓝眼睛,居然还是只能看到她不该喝酒。   她从未如此讨厌这个人,把头一扬,冷冷地说:“滚。”   兰斯不可置信地望着她。   “是的,我让你滚。”莉齐又喝了一口白兰地,“眼睛瞪那么大干吗,你又不是用眼睛听声音。”   “你——你不该说脏话。”   “我不仅要让你‘滚’,还要说关你‘屁’事。”莉齐说,声音忽然放得甜甜的,“这酒是我买的,我为什么不能喝?——天哪,你不会以为,这宅子里,还有东西是你买的吧?你知道自己欠了多少钱吗?——是的,那些可怜的商贩没有找你要钱,但并不代表你没有欠。你这栋住宅,你和你家人的吃穿用度,目前都是我在掏钱。我喝几口酒怎么了?——噢,别露出这副表情,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能不能有点儿脑子,女人喝酒并不会使世界毁灭!”   但对于兰斯来说,妻子喝白兰地,还把“上帝”和“屁”并列在一起,的确等于世界毁灭——他一直小心维护的旧世界灰飞烟灭了。   在旧世界里,女人都是娇嫩可爱的小东西。一个高尚的绅士,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呵护这些小东西,不让她们受到伤害。一切有利于男子气概的事物——战争、打架、赌钱、狩猎、酗酒……为了女人的安全,都不能让她们接触。她们太娇嫩了,太可爱了,最好不要接触外面的世界,只在屋里做做针线活儿。   可是现在,娇嫩可爱的小东西正在对他破口大骂——有些粗话,连他都羞于启齿,她却如数家珍。   兰斯上前一步,尽量露出温和的表情,规劝道:“我知道你因为岳父的事情非常难过……但你不该喝酒,女人的身体本就非常脆弱,你又没穿胸衣,更是不堪一击。你可能不知道,如果不用紧身胸衣加以束缚的话,你的子宫会在体内到处游走……”   他这番规劝还未说完,就被莉齐打断了:“得了吧,伯爵先生。你这样只会让我觉得你无知至极。”   兰斯的脸色刷地变白了:“莉齐,这是古希腊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的观点,你不能……”   “古希腊早就覆灭了。”莉齐不耐烦地说,“子宫要是真的会到处乱跑的话,我希望它现在就跑到嘴巴里,然后一口吐在你的脸上。”   说完,她居然真的像嚼烟草的男人似的,朝他吐了口唾液。   这是他见过的最恐怖的画面。   兰斯富有教养的声音颤抖着:“你……我……”   “亲爱的,别逼我继续吐口水,”她微微歪头,声音又变得像蜜糖一般柔滑,“还是说,你知道我最近喉咙很不舒服,所以专门过来说一些恶心的话,逼我对你吐口水呢?”   兰斯完全说不过她,僵着一张脸离开了。   假如莉齐是个男人,他尽可以与她辩论一番,或是发挥骑士精神与她决斗,但她是个女人,他对她束手无策,只能沉默离开。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样对他,难道她不知道他娶她是屈尊纡贵吗?   他的家世如此显赫,如此辉煌,帝国时代甚至拥有封地和狩猎场,以及铸造钱币的权力。而她的家族是什么?她父亲是个大老粗,狡诈的投机商,为了金钱蝇营狗苟,她母亲则更加肮脏,是个——那个词语,他想一下都觉得污秽——混血儿。   为了家族,他忍辱负重娶了她。   他是整个夏洛莱家族的耻辱,是唯一一个没有娶自己表亲的男人。他娶了一个美丽但野蛮的混血儿。他做梦都在忏悔这件事。他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压力,可他并没有把压力转嫁给她,反而竭尽全力想要呵护她。   他告诉自己,她也是有优点的,虽然没有高贵的出身,但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只要人们不去四处打听,就不会发现她肮脏的血统。   而且,大多时候她都很温柔,端庄恬静,尽管眼睛转动时,整张脸会显得狡黠又叛逆——但他可以视而不见,假装她是个贤惠的妻子。   她父亲对她的教育有问题,竟然允许她不束腰,但看在她天然的腰身,的确比蜜蜂般被拦成两截的细腰动人许多,他就不加以指责了。   可是——她居然喝烈酒,还朝他吐唾沫,像个老大粗一样——兰斯按住胸口,脸色惨白地想,她都做到这份上了,为什么不再叼根烟呢?   于是,第二天早晨,他看见她一边抽烟,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报纸时,整个人都崩溃了,连“你、你”都说不出来,木然地出门了。   兰斯显然又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但莉齐已经懒得关注他了。   这些天,她烦闷得能喷火,兰斯作为她的丈夫,没能给她任何宽慰就算了,反而处处给她添堵,她没给他一耳刮子,都是看在上帝那老家伙的面子上。   幸好,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居然真的从一沓报纸中拼凑出了真相。   原来,随着禁酒运动愈演愈烈,不少州开始禁止制造和销售酒水,虽然国会还没有通过相关修正案,但大家都觉得是迟早的事。迟早有一天,正规的酒厂会纷纷倒闭。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人嗅到了商机,摇身变成私酒贩子,他们在月光下酿造威士忌,将它称作“moonshine”,捞了不少金元。有的人甚至因此发了大财,程度比“淘金热”那会儿还要夸张。   有人劝艾德勒也参与进来。他掌控着铁路和轮船的公司,有他的加入,私酒生意会更加顺风顺水,而且他还有一个岛,蔗糖种植园实际上只占那个岛百分二十,还有百分之八十是茂盛的、未开发的原始森林。要是能完全开发出来,他们不仅能垄断整个美国的私酒,还能销往海外,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私酒贩子。   她父亲拒绝了这个提议,然后就失踪了。   看到这里,莉齐明白过来,她父亲正是因为回绝了这个暴利的勾当,才会失踪。   她稍稍安下心来。   牵扯到利益的话,说明爸爸还是安全的,就怕是无妄之灾。但若是因为利益,幕后黑手就会瞻前顾后。   她虽然不再难过了,却生出了强烈的复仇冲动,想要弄清楚是谁搞鬼,然后予以还击。   就像被磨砺过头的钝刀子,她现在整个人变得锋芒毕露,阴晴不定,一双漂亮的黑眼睛随时会喷出冷艳的怒火,要是那位被误认为子爵的伯爵先生,撞见她这副模样,绝对会忙不迭把“温婉恬淡”的评语一口吞回去。   她抿着嘴巴,把这段时间遭遇的坏事全部记了下来,简直像个记仇的孩子。   可她是认真的,真的打算以后慢慢报复这些人。   第一个就是朝她扔石头的老太太——那天,她心情抑郁至极,骑马想要出去散散心。   可是,兰斯怎么也不愿意她骑马上街,一动不动地挡在她的面前,甚至摆出一副“如果要去就从我身上跨过去”的英勇姿态。   她扯着缰绳,板着脸望着他,见他真的不让开,就一蹬马靴,从他的头上跨了过去——电光石火之间,兰斯惜命地躲开了,脑袋却还是被马蹄子踹出一个大包,晕了一个星期。   不必说,这一幕自然被邻居收入了眼中。   从那时起,他们在街上见到她,就不再跟她打招呼。   圣日耳曼区的一位老太太,更是看见她跨骑着马,就会朝她扔石头,一边扔一边大喊:“贱妇!贱妇!不要脸,不要脸!”⑴   当然,她想象中的报复,不过是把石头扔回去而已;谁知次日,她还在梦乡里,就被一阵骚动吵醒了。   她睡眼蒙眬地走下床,轻轻掀开天鹅绒窗帘的一角,就看见那老太太正一脸惊恐地跨骑着马——两只手被绑在马鞍的鞍头上,两只脚被固定在两侧的马鞍上——在圣日耳曼区的林荫道上嘚嘚散步。   有人帮她报复了老太太。   从那以后,那老太太再也没有出过家门,也没有对谁扔过石头。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取材于[英]理查德·埃文斯着:《企鹅欧洲史:竞逐权力1815-1914》:一次在维也纳,年轻的赫尔米尼亚看见一个老年贵妇让花工拾一些小石子,放在花园里的一张桌子上:“她坐在花园的树篱后面,四处张望,看有没有骑自行车的女人。如果有哪个女人胆敢从她面前骑过去,马上会遭到雨点般的碎石袭击。老伯爵夫人边扔石头边骂:‘贱妇!贱妇!’”说明此类情况是真实存在的。 第7章 Chapter7   ◎他为什么要这样帮她?◎   莉齐很纳闷,究竟是谁帮她报复了老太太。   但转念一想,那老太太在附近得罪了不少人——她不止对骑马的女人扔石头,骑自行车的也扔,碰到裙摆稍微艳点儿的交际花,她更是恨不得把自己扔出去。   可能是某个交际花的护花使者吧,她暗想,把这事抛到了脑后。   然而很快,诡异的事情又发生了。   她名单上的报复对象,一个接一个地倒霉,倒霉的方式又跟她的遭遇一一对应。   比如,之前参加晚宴时,一个男人曾当着所有人的面走过来,故意大声问道:“德·夏洛莱太太,我们都很想知道,美国女人是不是都像您这样粗率泼辣,每天骑着马逛街?”   莉齐对他甜甜一笑:“我也很想知道,先生,满大街都是骑马的男人,他们能骑,为什么我不能骑呢?”   那男人笑道:“那些热衷于投票的女人也是这么想的——为什么男人能投票,她们就不能投呢?对不起,太太,我没有把您和那些精神失常的女人混为一谈的意思。我来只是想好心提醒您,这几天您骑马上街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圣日耳曼区,我想再过几天,连那些‘地沟儿’都会知道,德·夏洛莱家的太太,喜欢像野蛮人一样骑马上街。   他的语气真挚而诚恳:“太太,为了您自己的名誉,也为了可怜的夏洛莱家族,我在此请求您,希望您能稍微收敛一下——瞧瞧那些太太,她们因为您骑马逛街的事,已经吓坏了,这些天都不敢出门逛街了。”   说完,他摘下帽子,彬彬有礼地对她鞠了一躬,回到了人群中。不一会儿,人群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像是在庆祝什么。   莉齐当时只觉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鬼,回到家后,才渐渐回过味来。   “哎呀,他们是在给那男的鼓掌,一起挤兑我呢。”她恼怒地想,“见鬼了,又不是我让那些太太不逛街的,找我干吗?”   其实,太太们不敢逛街,的确跟莉齐有些关系。   在圣日耳曼区,几乎每个人都是彼此的亲戚,不管是近亲、表亲、姻亲还是远亲,反正多多少少都沾亲带故。太太们平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在林荫道上跟自家的亲戚打招呼,讲一讲闲话。   可她们每次讲闲话的时候,总能看见莉齐骑马的英姿——是的,她们承认,那姿影很美。烈马高大骏美,美人艳丽娇媚。如果莉齐是侧骑,她们绝对不会有什么意见。   然而,莉齐是跨骑。   主耶稣啊,谁能告诉这个女人,跨骑一点儿也不雅观呢?   也许她以前不是个上等女人,不懂这些,但现在她是她们的一员了呀——她这样做,实在使她们丢脸!   为了避免丢脸,太太们只好干脆不出门,等莉齐骑马的兴致过去了再出门。   只能说,幸亏莉齐不了解她们的心理活动,不然她很乐意一辈子骑马上街。   总而言之,男人批评完莉齐的第二天,就患上了一种怪病,而且那怪病发作的时机非常之巧,简直像一种惩罚。   当时,男人正在侈谈政治,周围都是聆听他高见的上等人。突然,他脖子一梗,发出了一声青蛙似的怪叫。   所有人都愣了,以为他喝酒喝多了在打嗝,纷纷露出善意的微笑。   男人却面色惨白,拼命摇头,一个劲儿呱呱大叫。   人们这才意识到,他好像不是自愿发出的蛙叫,似乎无形之中有一股强硬的力量,在操纵他发出可笑的怪叫——这怎么可能?   一分钟后,青蛙叫消失了。男人神色惶惑地喝了一杯白兰地,抱歉地对周围人笑笑,试图挽回自己的风度,周围人也乐意假装没看见刚才的闹剧。   到了晚上,宴会人来人往,男人在一声声恭维中,彻底忘了上午的窘境,继续侈谈政治和推销钢铁公司的债券。   谈到高-潮处,他自嘲地说道:“女士们先生们,凭上帝作证,这债券要是不赚钱,就让我继续青蛙叫吧!”   人们见他开始自嘲,立刻顺着他的话开起玩笑来。他们都是绅士,绅士最重要的品德之一,就是绝不让朋友感到尴尬——不是他们圈子的除外。   一个人笑着说:“你别说,你上午那样子打嗝,我还真以为你被上帝惩罚了呢——公开搬弄一个上等女人的是非,确实不太好。”   “德·夏洛莱太太那是上等女人吗?听说她在美国也不算淑女。只能说,还好圣日耳曼区没有草原,不然她能当场放起牛来。”   众人哈哈大笑。   男人也大声笑起来。看,大家都在笑话莉齐,说明他做得没错。对于那种不守女士规矩的女人,就是该当众嘲讽一番。   就在这时,他忽然发现四下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脸色古怪——他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吗?没有吧,他只是在跟着大家笑话莉齐啊。   接着,他就听见自己正在发出蛙叫声。   一声比一声响亮。   男人的脸庞迅速涨红起来,就算用鞭子把他当成陀螺抽,也不会让他这么尴尬。这怪病发作得也太巧了,他才发过毒誓啊!   男人捂住喉咙,拼命吞咽,想把蛙叫声咽下去。可他控制不了自己的喉咙——该死,控制不了!   冷汗潸潸而下,有那么一瞬间,他简直想撞死在长餐桌上,但因为缺乏一死了之的勇气,就这样傻乎乎地叫了半个小时。   仅凭滑稽的蛙叫,其实断送了不了他的前程。真正断送了他前程的是,有人搜集了他兜售假债券的证据,放在了市长的办公桌上。   这下,他不仅颜面尽失,而且锒铛入狱。   莉齐知道这件事时,整个人都惊呆了。如果她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的话,面对此情此景,只会觉得是上帝显灵了。可惜她不是。但除了上帝,谁还会做这种好事?   兰斯?   尽管不敢置信,晚上她还是试探性地问了一下兰斯。她想,要真是他做的话,以后她就对他好点儿吧,尽量不骑马上街了。   谁知,兰斯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情,似乎完全没听见她在说什么。   奇怪,他平时对邻里之间的琐事,比政治要闻还要关心——上次老太太出事了,他怀疑是她干的,足足跟她冷战了三天,至今都还在书房睡觉,虽然她觉得那不叫冷战,叫天降好事——今天怎么表现得这么反常。   她不由狐疑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兰斯淡淡地说:“没什么,我这样难道不是如你所愿吗?”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很明显,你很厌恶我,对我没有一点儿感情。我是个知情识趣的人,不想讨人嫌。就这样。”   “是吗?”莉齐将信将疑,“那你知道青蛙叫这事儿吗?”   “什么青蛙叫?”   他皱起眉头,眼中的茫然不似作假。   看来真的不是他。莉齐一下子失去了和他说话的兴趣:“没什么,吃你的饭。”   兰斯更加茫然,她却懒得理了。   她一边味同嚼蜡地吃牡蛎,一边暗暗琢磨,除了兰斯,还有谁会在巴黎做这种好事。   没有了。   她在巴黎一个朋友也没有,孤独得要命,谁会为她出头呢,躲她都来不及。   应该只是巧合。   然而,一个星期后,“巧合”又发生了,又一位可爱的仇人受到了惩罚。   那是一位骄横漂亮的贵族小姐,名字叫奥丽娅娜,姓氏又长又拗口,莉齐硬是没记住。   据奥丽娅娜说,假如莉齐没有“横刀夺爱”的话,她早就跟兰斯结婚了。他们两个家族已经通婚了将近一百年,关系可以说血浓于水。   她不知道兰斯为了钱跟莉齐结婚,还以为莉齐故意抢走了她的爱人,处处针对莉齐,跟她拌嘴。   莉齐其实挺喜欢她的,因为她给无聊的生活增添了不少颜色,直到有一次,这位骄横的小姐被她若无其事的态度激怒,脱口而出:“真想知道你爸爸是不是也这样不知廉耻,不然怎么会教出你这样——”   话未说完,奥丽娅娜也意识到了不对——她跟莉齐之间的战争,不应该牵扯到父母。她盯着莉齐欲言又止,似乎想要道歉,可莉齐已经转身离去,并在纸上写下了她的名字。   但“老太太”和“青蛙叫”的事情发生后,她又把奥丽娅娜的名字划掉了,怕她身败名裂——虽然这么做有点儿自恋,但是以防万一嘛。   那小姑娘还不满十五岁,对爱情一无所知,跟她拌嘴,纯粹是因为她只能做这事儿,贵族小姐的生活太无聊了。   谁知这一回,奥丽娅娜受到的惩罚很特别,她收到了一沓兰斯写给别人的情书。   第一封情书里,兰斯对一位交际花说,他感到很痛苦,因为无法支撑越来越庞大的开销,祖辈留下的财产在消逝,而他又不愿意像其他自甘堕落的贵族一样,去买股票,买债券,买工厂,那样赚钱太下贱了。要是有一天,他沦落到亲自经商的地步,他宁愿去死。然后,他就收到了交际花寄来的五千法郎。   第二封情书里,兰斯对交际花甜言蜜语。第三封、第四封……直到第十封,兰斯似乎把交际花的小金库掏空了,他也万分悲伤地告诉交际花,他必须娶莉齐了,因为圣日耳曼区的豪宅,远不是几万法郎能维护的。但他愿意为交际花守贞,不去碰那个肮脏的混血儿。   莉齐之所以会知道信的内容,是因为奥丽娅娜读完信,就怒气冲冲地跑来逮兰斯了。   但她没能逮住兰斯,于是一股脑儿把情书交给了莉齐,并绯红着脸对她道歉:   “对不起,莉齐小姐,之前说了您和您父亲的坏话。我妈妈常说,一个淑女,不应该随便评判别人。我不了解您和您父亲,却如此草率地评判你们,真的十分抱歉。可是,我非常了解兰斯·德·夏洛莱——”她生气地说,“我今天就是要评判他——他——他才是那个最最不知廉耻的人!”   莉齐劝她冷静。   小姑娘完全冷静不下来,提着裙摆,在屋内踱来踱去:“亏我那么爱他!亏我那么爱他!他这个——这个——”由于骂人词汇贫瘠,小姑娘只能愤愤地跺了跺脚。   莉齐倒是有一大堆损人的妙语,可她对眼前的热闹毫不关心,甚至不关心自己的丈夫到底在给谁写情书。   她只关心一件事,究竟是谁在帮她?   这个人冷静理智,极有分寸,既让对方颜面尽失,得到应有的惩罚,又不会显得太过残忍,引起人们的恐慌,使她的名声再度扫地。   他为什么要这样帮她?   有那么一刻,她对这个人的好奇,甚至超过了对父亲幕后黑手的好奇。   而且,他的手段如此高明,高明到能令正常人发出蛙叫……那他能帮她找到父亲吗?   作者有话说:   五桶下章上线! 第8章 Chapter8   ◎同一时刻,一条黑丝缎从她的眼前覆下。◎   莉齐感到自己的血液在往上涌——她很紧张,很害怕,还有一点儿奇特的兴奋。   她不是没想过自己去找父亲,可就像父亲说的那样,这个世界对女孩来说,太残酷了。她稍稍流露出想找父亲或是接手产业的想法,就会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阻力。   这个世界是没有女企业家的,男人还不至于无能到让一个女人来管理企业和经营工厂。   哦,他们理解她的心情。父亲失踪了,女儿感到焦急是正常的,生出一些不合时宜的想法也是正常的,但执意要参与搜救工作就不正常了——还是那句话,男人还不至于无能到让一个女人来参与搜救。   莉齐本想用金钱来打破这层偏见,却迎来了更为强烈的阻力。   有个男人甚至露出了受辱的表情,如同垂死也要捍卫地盘的雄鹿:“德·夏洛莱太太,难道我们在您的眼中,真的就那么无能吗?无能到您宁愿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来帮我们?”说着,他红了眼圈,“这要是传出去了,我们以后还怎么干这行啊!”   碰到这种比她还在乎名节的男人,她只能败退。   在这种情况下,她产生了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她是自由的,哪儿都能去,巴黎、纽约、波士顿、新奥尔良、亚特兰大,没有人能拦住她;然而同时,她也是被禁锢的,精神上想迈出一步,即使只是伸出一根手指头,都会被无数不赞同的眼光斥退。   “活见鬼了!”她恼火地想,“要不是怕得罪了他们,搜救的时候不再尽心尽力,即使被枪顶着脑袋,我也要上船去!”   她也想过用非常规的方式去寻找父亲。可是——艾德勒把她保护得太好了,她连两百美元的价值都搞不太清楚,又从何谈起非常规呢?   正在这时,那个人出现了。   他像幽灵一样神出鬼没,无声无息地惩治了那些得罪过她的人。   尽管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这样帮她,但毕竟是在帮她,而且手法高明如鬼魅,所以哪怕他对她不怀好意,她也要赌一把。   只是,她要怎么联系他呢?   突然,她心中冒出一股寒意,后颈汗毛一根一根倒竖了起来——她居然一直没注意到这点——他是怎么知道老太太、男人、奥丽娅娜需要报复的呢?   他进了她的卧室,偷看了她桌子上的名单!   莉齐觉得自己可能疯了。   如此危险的局面下,她内心除了恐惧,居然还升起了一丝渺茫的希望——那个人在暗中观察她,说明他知道她的窘境,他在等她上钩。   是的,他报复那几个人,只不过是对她抛下的鱼饵。   他在等她走投无路,等她饥肠辘辘,等她顾不上鱼饵是否有毒,急不可耐地一口咬上去。   他的等待是对的。她会咬那鱼饵的,哪怕饵上有毒,她也会像贪吃的鳟鱼似的咬住不放。   当然,父亲知道她这样冒险,肯定会很不赞同,甚至大发雷霆——可是,谁管他呢?连自己安全都不能保障的老家伙。   打定主意后,她心脏跳得飞快,却全然不像遇到坏事那样一个劲儿打寒战,手心反而一阵一阵发热,就像小孩子要拆开礼物盒那么激动,至于盒子里是珍贵的礼品,还是一只会跳出来吓人的怪物,她竟一点儿也不在乎。   这么想着,莉齐送走了噘嘴发牢骚的奥丽娅娜,提着裙子,跑回卧室,仔细检查周围的布置,想找到一点儿那人来过的证据。   然而,窗户没有任何外力破坏的痕迹,家具也丝毫未挪动,就连桌椅板凳上的丝带、胸衣、香粉、科隆香水等这些最容易——她脸红了一下——被流氓觊觎的东西,都原封不动地待在原位。   她想得没错,那人就是一个幽灵,无声无息地降临到她身边,无声无息地帮她报复别人,又无声无息地对她抛下钓竿,静等她咬钩。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想要什么?   他什么都没有留下,她要怎么跟他说上话?   莉齐忽然又泄气了,一屁股坐到沙发上。   也许——根本没有什么幽灵,也许那些事就是一个巧合。   老太太是某位交际花的护花使者报复的,那个男人也确实得了一种会蛙叫的怪病,奥丽娅娜的事情就更容易解释了——兰斯极有教养地把交际花的小金库掏空了,交际花一气之下,把一切抖出来也正常。   她真是疯了,居然会觉得有幽灵在帮自己。   她简直愧为父亲的女儿,遇到困难,只想着怎么求别人帮自己。   然而,她心底有一个声音是这样说的:不是她不想靠自己,而是世界把她的路都堵死了。   在此之前,她以为最有可能困住自己的,是上流社会这个金鸟笼;现在,她却发现,这鸟笼压根儿不算什么,只要脸皮够厚,就能飞出去。   可对于这个堵死所有路的新牢笼,她却一筹莫展,甚至不知道它是什么。   莉齐不想哭。   一哭起来就没完没了的,而且,能给她擦眼泪的、替她遮风挡雨的人已经不见了。   哭除了让自己更加软弱,更加绝望,还有什么用?   就在这时,一个信封从天花板上飘落下来,掉在了她的面前。   莉齐直勾勾地盯着这个信封,理智上知道自己该吓一跳,可她的理智正忙着思考究竟是什么困住了自己,再加上感情已全然麻木,竟极其冷静地捡起了这个信封。   “幽灵来信了。”她用手帕擤了擤鼻子,心想。   信封长六英寸,宽六英寸,边沿镶着金边,拿到煤气灯下观察,能看到金边上若隐若现的玫瑰花纹,由一枚暗红色的骷髅头火漆封缄。   按理说,莉齐也该被这个红色骷髅头吓一跳。可她只是冷静地想:“啊——居然真的是幽灵。简直像个鬼故事。”   她拆开信封,摊开信纸:   “今晚九点,后花园见。”   落款只有一个字母——E.   莉齐第一反应是,这人是故意的。   他进她的卧室如入无人之境,却假模假样地约她在后花园见面。   后花园,真是个好地点!   夏洛莱的后花园与侯爵夫人的后花园仅有一墙之隔——还是一堵草墙。   要是碰巧侯爵夫人正在花园里举行晚宴,那她就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跟这位幽灵约会。   就算没有晚宴,林荫道上也时不时会有马车经过。马车里的人倒不足为惧,他们决不会失礼地探头张望。但马车夫就不一样了,他们忙碌了一整天,正是放松的时候,这时谁家要是传来一点儿异动,必然会招来他们炯炯有神的眼睛——但是,无所谓了。   事关父亲,哪怕他要她当着兰斯的面接待他,她也欣然应允。   莉齐放下信笺,朝天花板望了一眼——刚才神经太过紧绷,信封掉下来的时候,居然没想过抬头看一眼。   当然,现在看已经晚了,那个人也不可能像个蝙蝠一样挂在墙上,觉得时机到了,就把信扔下来。   莉齐提着裙摆站起来,瞥了一眼时间,七点钟整,她还有两个小时来打扮自己。   不知道那个人是为了什么帮她——最好是为了金钱和美色,因为这两样她都有现成的。要是为了别的,她还真不好给。   莉齐丝毫不觉得,这个想法多么突破道德底线。她并不像其他女孩那样富有廉耻心,会誓死捍卫自己的贞洁——早在女子学校的时候,她就被两个坏女孩带着偷尝禁果了,而且尝了不少——她还暗暗怀疑父亲也知道这事儿呢。   想到这里,她更加想念父亲了,这个世界上只有父母会这样无条件爱她,无条件支持她——是的,她相信母亲对她的爱,跟父亲对她的爱一样深厚,若不是怕她遭受非议,又怎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尝试偏方呢?   所以,她一定要救父亲,即使跟魔鬼——跟幽灵做交易。   莉齐在衣帽间翻出一条玫瑰红晚礼服,那是她第一次参加舞会穿的裙子,裙摆是波纹丝缎,裙幅足足有十二码,罩着两层淡粉色的朦胧轻纱,走动时会发出窸窣声响,饰以一条黑色腰带,极尽华美明艳。   因为现在已不再流行裙箍,而是一种使后腰蓬起的裙撑,她这条裙子还掀起过一阵复古风潮。   莉齐脱下居家服,穿上亚麻布衬裙,套上这条华美的玫瑰红长裙,走到全身镜前,两只手背在后面,钩住紧身胸衣的扣子,又在低胸领上别了一枚红宝石胸针。   她在下巴系上阔边帽的系带,廉耻心莫名又活泛了起来——这么一看,简直像要去勾引那个幽灵。   但没过几秒钟,她就把廉耻心抛到了脑后,这玩意儿对她目前的困境一无是处,还是不要为妙。   距离九点钟,还剩下一个小时。她走到厨房,打开橱柜,倒了一杯白兰地,仰头一饮而尽。   火辣辣的酒力赶跑了她的恐惧,以及逮住机会就想冒头的廉耻心。   她倚靠在橱柜上,又喝了两杯。酒劲儿如同一把剪刀,咔嚓剪断了她思绪的缰绳。她抿着酒,脑子乱纷纷地转动着,要是那个幽灵不要她的金钱或美色……她该怎么办呢?   是了。   她可以想办法,让他对她的美色感兴趣。   就这样,到了八点五十多分,莉齐已经彻底抛弃了廉耻心。   她放下白兰地酒杯,用科隆香水漱了漱口,把父亲的左轮放进裙子的口袋里——万一那人是个歹徒,她就趁他不注意,一枪崩了他;避开仆人,悄悄前往后花园。   好巧不巧,隔壁的侯爵夫人正在举行晚宴,人声鼎沸,隐隐传来华尔兹舞曲优美的旋律。   莉齐走进后花园的凉亭,心跳如鼓。   她咬着下嘴唇,打开怀表,死死地盯着表盘。   八点五十八,八点五十九……秒针开始走动了,她吞了一口唾液,眼珠子一眨不眨地盯着秒针。   ——九点钟。   她刚要收起怀表,同一时刻,一条黑丝缎从她的眼前覆下。   莉齐心中一惊,想要回头已经来不及。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扣住了她的手腕——她下意识一哆嗦,这只手简直像炭火一样滚烫!   他扣着她,往后一扯。   她不由自主后退两步。   他轻而易举地将她控制在原地,把黑丝缎系在了她的眼睛上。   作者有话说:   这章随机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第9章 Chapter9   ◎我希望你和他离婚。◎   眼前一片漆黑,身后是陌生人的体温和呼吸。   有那么两秒钟,莉齐的头脑一片空白,眼睛直直地望着黑丝缎透出来的微光,过了好一会儿,思绪才渐渐回笼。   意识到身后的人对她做了什么,她立刻想要摆脱钳制,脸涨得绯红:“你——”   但很快,她的理智就勒住了后面的咒骂——冷静,不过是被蒙住了眼睛,他并没有对她做什么出格的事。她要冷静,不能激怒他。   莉齐深吸一口气,转过头,努力想要看清那个人的模样。   然而,透过朦胧的黑丝缎,她只能看到一个高大而模糊的身影,因为过于高大,几乎使人感到压抑。   他似乎是骑马而来,身上散发出烈性烟草、坚硬皮革和纯血公马的气味,没有系领带,衬衫衣领微微敞开,露出结实有力的胸肌。   她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这样高大强壮的陌生男人,心跳得飞快,耳根也泛起了红晕。   这时,他掠了她一眼,似乎意识到她能透过黑丝缎打量他,扣着她的手腕,走进了凉亭的阴影里。   眼前彻底陷入了黑暗。   莉齐攥紧拳头,指甲重重地掐进掌心。她差点就把手掌掐破了,脸上却露出一对甜美迷人的酒窝:   “幽灵先生,这些天是你在帮我吗?”   那人一动不动,滚烫的手掌始终扣在她的手腕上,半晌,他才低沉而缓慢地说道:“……幽灵先生?”   “是的,幽灵先生。你一直像幽灵一样保护我,不是吗?”她一面甜甜地说,一面拼命回忆自己是否听过这个声音。   结果是没有。尽管他语速很慢,乍一听文质彬彬,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口音,她完全无从分析他的来历。   “你说是就是吧,德·夏洛莱太太。”他平静地说,说到最后两个字,语气变得有些古怪,毫无礼貌可言,充满了讽刺和轻慢。   莉齐没注意到这一点,她正忙着揣摩他的呼吸节奏,试图分析出他在想什么——他的呼吸一开始粗重而急促,犹如一匹焦躁不安的公马,现在却平缓了下来——这要是能分析出他在想什么就有鬼了!   要是眼睛上没有黑丝缎就好了,她苦恼地想,不然她一定能抓住他的马脚,然后予以精准一击。   对了,他刚管她叫什么来着?   莉齐眼珠一转,假惺惺地说:“唔——你帮了我那么多,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叫我莉齐就好,不必那么生疏。”   他没有说话。   她又硬着头皮讲了几句俏皮话,试图勾起他的谈兴,他却始终一语不发,如同一个冷漠而不礼貌的观众,自始至终都以嘲讽的姿态观看她的独角戏,哪怕她自认为演技不错,演得无懈可击,在他毫无所动的视线下,也渐渐左支右绌起来。   莉齐真想掏出枪,抵着他的胸口,逼他开口回应她。   她在心里恶狠狠地咒骂他,脸上的笑靥却越发纯良无欺:“好吧,就算你不想跟我说话,按照社交礼仪,也该亲亲我的手吧?”   说着,她像小鸟似的靠了过去,抬起那只被他扣住的手,露出期待的表情。   这招总算有了点儿作用。   他反握住她的手,垂下头,却没有直接吻上去,而是留了一纸相隔的距离,呼吸均匀地打在她的手背上。   不像亲吻,更像是嗅闻,掠食动物用嗅闻追踪自己的猎物,她胡思乱想着。   可即使他的呼吸十分平静,仍然是活人的呼吸,落在她的皮肤上时,滚烫而黏湿,比轻浮的接吻还要让人起栗。   莉齐的脸颊一下子烧了起来,忍了又忍,才没有猛地把手抽走。   她歪着脑袋,小女孩撒娇似的,把手掌翻过来,送到他的面前:“掌心呢,是不是也该亲一下?”   他却毫无征兆地松开了她的手。   莉齐很失望,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他要是对她不感兴趣,她想跟他做交易的计划就泡汤了。   她烦闷极了,真想开门见山地说——天哪,别装哑巴了,想要什么就说出来吧,只要你能找到我的父亲,你要什么,我都愿意给你。   然而,凡是玩过牌的人都知道,不到山穷水尽的那一刻,决不能提前亮出底牌,那样会输得倾家荡产。   莉齐心急如焚,面上却丝毫不显。正在这时,隔壁第二支华尔兹开始了。   她急中生智,朝他行了一个屈膝礼,仰头说道:“你什么都不说,也不愿意吻我的手……陪我跳支舞总行吧,”她落寞地垂下头,半真半假地说,“我好久都没有跳舞了,没人愿意和我跳舞,他们都不喜欢我。”   他似乎在打量她。   尽管看不到他的眼睛,但她能感到他那冷静、沉着的目光,正像锋利的小刀一样在她的脸上缓缓移动。   他在评判她的话语有几分真有几分假。   几秒种后,她腰上一紧。   他搂住了她。   他的手指似乎很长,即使她从来没有束过腰,一只手也能覆盖住她大半腰身。   他们沉默地跳起华尔兹来,随着舞曲倾斜、摇摆、旋回。   他一看就很少跳舞,步伐显得莽撞而笨拙,可他的学习速度快得吓人——上一秒钟,他还有些跟不上节奏,下一秒钟,他就反客为主,抢夺了舞步的主导权。   他与她过去所有舞伴都很不相同,尽管西装革履,却毫无文雅之气,一举一动潜藏着一股强势而危险的力量。   她一手扣着他的手,另一手攀着他的肩,感受着他的肩部肌肉随着进退时而绷紧,时而放松,心里一阵莫名的慌乱,就像是握住了一把刚开过火的枪。   不过,即使他们如此亲密,气氛却仍然一片沉默。   唉,怎么摊上了一个哑巴。   她仰起头,想要观察他的表情。   然而,仅凭黑丝缎透出的那一线微光,她根本无法看清他的神色,只能感到他那冷漠的目光还在她的脸上移动——他还在评判她的真心与假意。   “好吧,哑巴先生,”莉齐低下头,有些气馁地说,“虽然你一句话也不愿意和我说,显得我像个小丑,但还是要感谢你,感谢你为我做的那些事。来到巴黎后,我真的孤独得要命,再加上父亲又——哦,不说那些伤心事了,总而言之,谢谢你,你是个大好人。”   话音落下,她的下巴被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抬了起来。   莉齐心中一喜,这人终于给她回应了!   但不到两秒钟,他就松开了她的下巴:“德·夏洛莱太太,我不是你的伯爵先生,别对我卖弄风情。”   那你还听了那么久!莉齐差点脱口而出,幸好理智再一次勒住了冲动,她蹙起眉毛,低声说:“我是真的感谢你,幽灵先生。”   “是吗?”   “是呀,我可以证明给你看——”   她正要抛出一大堆甜言蜜语,把他的疑虑全部压下去,突然,她裙子口袋一轻——糟糕!她停下舞步,尴尬地咬住了下嘴唇。他拿走了她的左轮手-枪。   他却没有停下步伐,舞步仍在进攻,一只脚抵住她的脚尖,另一只脚封锁住她的退路,同时搂住她的后腰,迫使她前进一步,在她的眼前翻转了一下那把手-枪,不带任何感情地说道:   “感谢得上了膛。德·夏洛莱太太,你的勇气令人钦佩之至,居然一点也不怕擦枪走火。”   她脸上的酒窝已经快要挂不住:“啊,原来会擦枪走火吗——我没用过枪,我不知道——”   “够了。”他打断她,取出转轮里的子弹,把枪和子弹都还给了她,“我可以帮你找父亲,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来了,终于来了!   她打起精神,洗耳恭听:“什么条件?”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说。”   他顿了一下,缓缓问道:“你为什么嫁给兰斯·德·夏洛莱?”   莉齐敏锐地嗅到了一丝暧昧的气息。   她下意识垂下头,脑筋急速转动着,这句话听上去像吃醋的追求者说的——他会不会喜欢她呢?他要是喜欢她的话,兰斯算一张不错的底牌,不能轻易打出去。   莉齐慢吞吞地说:“唔,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他那么英俊,又那么有教养,家世显赫……”   话未说完,他突然粗暴地扣住她的手腕,把她推开了一些。   莉齐踉跄着后退两步,一头雾水地望向他。   “很遗憾听见你喜欢他。”他平静地说,“因为我的条件是,我希望你和他离婚。”   莉齐愣住:“离婚?”她迅速反应过来,把狂喜的嗓音压成不可置信的调子,“哦,天哪……离婚!我的名声会毁掉的!而且……就算我同意离婚,兰斯也不会同意的……他是个老派的人,决不可能做出离婚这样的丑事……”   “那就是你的问题了,亲爱的德·夏洛莱太太,”他冷冷地说道,“我只有这一个条件。”   “那……那我可以问问,”莉齐非常庆幸眼睛上绑了黑丝缎,不然眼睛眨巴个不停,肯定会让他起疑,“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和兰斯离婚吗?”   “好问题。”他淡淡一笑,“可能因为我是个不幸的人,所以希望你们也经历不幸。”   莉齐恨不得划个十字,希望这种不幸的事情多来一点儿。   她怕泄露出内心的狂喜,垂下头,做出挣扎的模样,仿佛兰斯和父亲是个两难的抉择般——是的,绝对不能让这人知道,她其实很讨厌兰斯。   这人看上去像个变态,专门破坏夫妻感情的那种。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她和兰斯的感情值得破坏,但既然他这么认为,她就一定要给他这个错觉。   “我……”她掏出手绢,捂住鼻子,呜呜哭泣起来,“哦,我可怜的兰斯……我可怜的兰斯……我们才在一起多久,就要经历这种磨难——我愿意!”   空气变得非常安静。   就在莉齐怀疑自己是不是演得太过时,他举起她的手,低下头,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手背,又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手心。   这是一个异常轻柔的吻手礼,轻柔得几乎带上了歉意。她的心不觉停跳了一下。   “再见,莉齐小姐。”他的动作如此轻柔,声音却仍然不冷不热,“过段时间,我会给你带来你想要的消息。”   眼睛的黑丝缎被取下了。   街上的光线直直地朝她射来。莉齐下意识侧过头,紧紧闭了一下眼睛,再度睁开时,那人已经不见了。   不一会儿,远处传来嘚嘚马蹄声,他骑马离开了。   跑得真快。   她知道有那种喜欢挑夫妻下手的歹徒,以破坏夫妻感情为己任,只是没想到自己也能成为目标——天哪,她和兰斯的感情也值得破坏!要不是怕他拒绝帮忙,她简直想哈哈大笑。   莉齐哼着小曲儿,提着裙摆,快快乐乐地回到了正厅,正好撞见刚从外面回来的兰斯。   兰斯见她打扮得这样美丽,一下子愣住了,半天都移不开眼。   莉齐刚解决了心头大患,高兴至极,非常乐意给他一点儿好脸色看。   谁能想到废物兰斯还有这种用处呢。噢,对了,她得对他好点儿,叫他爱上她——不然让幽灵发现,他们只是表面夫妻,爸爸就完蛋了。   其实,她这位丈夫除了那颗榆木脑袋、浮于表面的教养、落后于时代的观念,别的都还凑合,尤其是那一张脸,眉睫浓密,神态庄严,俊美无俦,撇去她早年仰慕的一个教士不谈,几乎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莉齐跑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仰头发出撒娇的声音:“你去哪儿啦,这么晚才回来。”   兰斯怔怔地看着她,下意识想把手抽出来。   这时,她眼睫毛重重地扑闪了一下,显出受惊和心疼的模样:“哎呀,你这傻瓜,怎么没戴手套就出门了!”说着,她斜着眼睛瞪了他一眼,朝他的手背呵了口甜蜜湿润的热气,“快跟我上楼去,手变暖和之前,不准下楼!”   就这样,兰斯刚进门,还没来得及摘下帽子,就坠入了莉齐柔情的陷阱里。   莉齐沾沾自喜于自己的魅力,居然如此轻易地就蛊惑了兰斯,完全没注意到有一双燃烧似的金眼睛,正在黑暗中冰冷地注视着她。   作者有话说:   有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谁我不说。   这章还是随机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第10章 Chapter10   ◎多刺激◎   兰斯就像掉进了一个迷幻的梦境里。   最近,他无论去哪儿,都能收获同情的目光。   人们同情他娶了这样一位粗俗泼辣的妻子。上等人是不可能离婚的,只有精神失常、无视家庭荣誉的人才会离婚。   在人们眼里,他这辈子都将跟这个粗俗的女人在一起——简直是出悲剧。   兰斯也觉得是出悲剧——他太不审慎了,怕莉齐被其他贵族青年抢走,就匆忙地求了婚,完全没想过这女人有可能是个两面派。   她表面上温婉恬静,说话轻声细语,内里却藏着一只野性难驯的小猫——看上去娇柔可爱,但只要摸错了地方,就会把人挠得鲜血淋漓。   不过,即使他因为这桩婚姻,整日愁容满面,也容不得别人来指责他的妻子。   兰斯警告地看了一眼那几位说闲话的太太,起身离开了。   可是不跟这些人来往,他又能去哪儿呢——回家?   想到回家,他就要发抖。   回家意味着一场梦魇,而他是这场梦魇唯一的主角。莉齐将在他的身边上演各种上等女人做不出来的丑事——抽烟、喝酒、打嗝,有时候还会跨骑着马,在后花园练习跨栏,兴致来了还会叫仆人一起打扑克牌。   扑克牌!每次想到她那职业赌徒般老练的姿态,他就头疼欲裂。夏洛莱家的妻子,居然对于赌-博如此熟练,这要是传出去了,走廊上那一排肖像画都得气活过来。   他知道其他贵太太也会打牌,可她们玩的都是高雅的桥牌,而且从不赌钱。不错,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就爱赌钱,甚至彻夜豪赌,所以她最后上了断头台。   他不是没想过规劝莉齐,但他还没起头,莉齐就把牌扔到了他的脸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也在外面打牌,凭什么你能打牌,我不能打?”   兰斯觉得,莉齐算是被“凭什么你能……,我不能……”这个句式毁了。   凭什么他能打牌?   还能凭什么,当然凭他是个男人。男人赌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家家户户都有男人赌钱,不少“新贵”甚至是靠赌钱发家的。塞纳河畔甚至有一个高级赌-场,只给愿意豪赌的贵族、投机商和石油大亨开门,几乎每天都有人因倾家荡产而跳河,或掏枪决斗。   他虽然很少赌-博,但赞成这是男子气概的体现。一个绅士要是没赌过钱,那就不能算作完整的男人。⑴   同理,一个女人要是牌技高超,热衷于赌钱,甚至精通市井老千的手段,那就是一桩臭不可闻的丑事——兰斯每每想到她像捉耗子的猫儿一样,两眼放光地逮住仆人出千的手,并一五一十地说出对方出千的过程,就忍不住长吁短叹。   在他看来,一个伯爵夫人这样了解出千,还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仆人把钱都赢走呢。   他娶的根本不是女人,而是个道地的流氓。   然而,当莉齐握住他的手,并斜着眼睛,朝他的双手呵气时,他才发现,原来他从未厌恶过她。   他只厌恶自己,不能征服这样一个女人的心。   兰斯甚至想,只要她一直对他这样温柔,不恶声恶气同他说话,哪怕她是个女中恶棍,他也认了。   莉齐对兰斯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她要是知道,准会给他一个大耳刮子。   她正在苦苦琢磨,怎样才能让兰斯爱上她。   她之前做得太绝了,全然没考虑过有一天兰斯的感情能顶上用处——这谁能想到呀!她得给那些出格的行为编一个完美无瑕的理由。   唉,要不是为了爸爸,她这辈子都不会为那些事道歉。她觉得自己完全没错。为没错的事情道歉,想想都觉得难受。等爸爸回来后,她一定要添油加醋地诉苦一番。   想到这里,莉齐抬起脸,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兰斯,你不会还在怪我吧?”   兰斯从没有见过她这副模样,下意识放轻了声音,耳语一般问道:“怎么了,亲爱的?”   “我可以跟你说说心里话吗?我必须跟你说说心里话——你不知道,我这些天有多难受——噢,”她说着,突然哭了起来,把兰斯吓了一跳,“我爸爸失踪了,他是我最爱的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我宁愿失踪的人是我自己,也不希望他流落到无边无际的海上,吃不好睡不好……我知道女人喝酒不体面,可是不喝酒,我真的无法排遣内心的苦闷……”   这些话有一半是真的,兰斯立刻相信了。他揽住她的肩膀,低声说道:“这些话以前怎么不告诉我?我又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人。”   莉齐哭得越发伤心:“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我总觉得你嫌弃我是个乡下人,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唉,这时候要是能啐他一口,肯定有趣极了,“人的出身是没办法选择的呀!你怎能因为这个指责我呢?这就像富人问穷人吃不上面包为什么不吃蛋糕一样,一点儿道理也没有!”   兰斯完全没听见她在说什么,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她那红艳艳的嘴唇上。他以前怎么没发现她这样娇媚迷人呢?   不,他以前发现了,但他是个胆小鬼,不敢冒着被她痛斥一顿的风险,垂头吻上去。   现在,他知道她的粗率和泼辣,不过是一层一敲就碎的外壳,他又敢欣赏她的美丽了。   不知不觉间,兰斯伸手抬起了莉齐的脸颊,温柔地擦掉了她的泪水:“好了,别哭了。都是我的错。我知道一些太太也会在家里偷喝白兰地,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是我太小题大做了。”   莉齐顿时顺势倒在他的怀里——她正好词穷了,这傻子再不接话,她就编不下去了。   她希望接下来他能主动一些,最好能直接吻住她,别再让她硬着头皮扯谎了。   兰斯的确很想吻她。   他生平第一次这样强烈地想要亲吻一个人,还是他被迫娶的妻子,这种感觉真奇妙。   在巴黎,男人往往更爱情妇而不是妻子,妻子也不会妒忌那些情妇,反而会接见她们,跟她们成为同盟军,因为丈夫有情妇时,会更加慷慨地满足她的需求。⑵   他却对自己的妻子,产生了一种类似于爱情的悸动。   兰斯凝视着莉齐的面庞,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早点儿发现她的魅力。   莉齐见他快要吻上来了,立刻闭上双眼,眼睫毛轻颤着,做出接吻的姿态。   一般来说,她这样做,不到三秒钟,就能得到一枚热吻。兰斯却后退一步,迟迟没有吻上来。   他这样拖拉,那种想给他一耳刮子的冲动又冒出了头。   莉齐深深吸气,悄悄睁开一只眼,想看他在搞什么鬼,就见他已经晕倒在地。   莉齐吃了一惊,连忙蹲下来,去试探他的呼吸。还好,他还活着。她放松下来的同时,又纳闷不已,他怎么在这种关键时刻晕了?   就在这时,一个低沉、冰冷、凶狠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吓得她往后一缩,后脑勺差点撞到走廊的栏杆。   “德·夏洛莱太太,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说的是希望你和伯爵先生离婚,而不是和他冰释前嫌,感情更上一层楼。你要是再阳奉阴违,就自己去找你那可怜的父亲吧。”   莉齐实在受够了他这神出鬼没的出场方式。   但想到不用蛊惑兰斯,她又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等我找到爸爸,”她暗暗诅咒,“我就让你们两个都见鬼去!”   她心里骂得痛快,面上却惊慌失措:“我知道了……但他毕竟是我的丈夫……你总得给我一点儿时间,让我跟他告别……”   “条件里没有告别。”   “好吧。”她怯怯地说,拿出手绢捂住眼睛,不太确定地想,她现在是哭出来呢,还是故作坚强,亦或是让那个幽灵出来帮忙,把兰斯抬到床上去,她一个人可抬不动。   “那个……我可以问问,你是怎么让他晕倒的吗?”这话一出,她感到气氛骤然紧张了不少,连忙辩解道,“噢,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这对他身体有没有伤害——”   要是有伤害,她就叫医生过来看看,拖成大病了就不好了,毕竟都是她出钱治病。   那个人却再一次误会了她的意思,声音森冷地答道:“放心,夫人。只是一个小小的催眠手段,不会伤害伯爵先生的身体。”   “原来你会催眠,”她心想,“那你干吗不直接催眠兰斯和我离婚呢,这样我就不用绞尽脑汁骗他了。”   当然,这话她只是在心里想想,没敢说出口。   她隐隐预感到,今后的生活将被这个幽灵搅得天翻地覆,可她居然一点儿也不反感,甚至有些期待。   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期待,可能因为早已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生活。   怪不得一些三流小说里,大家闺秀总是倾心于亡命徒。   即使知道亡命徒是危险的、冷漠的,心脏早已被罪的毒液渗透,身体里流动着败坏的血,却还是会被他们身上那种自由的、野性的、无所顾忌的气质所吸引。   想想以后,这个人可能会一直在黑暗中注视她,有人冒犯她,他就惩治那个人,她和兰斯稍微亲近一些,他就突然出现,吓她一跳——就像养了一条躁动不安的蛇,即使知道它不会朝你射出毒液,却还是会莫名蛰你一下——多刺激,多带劲儿呀。   不过,如果可以,她还是希望他立马下地狱见真鬼去。   作者有话说:   这章还是随机掉落50个红包=3=   注释⑴:请注意此情节的时代局限性,具体段落就不放了,有参考[英]彼得·阿克罗伊德着:《伦敦传》;[奥地利]斯·茨威格着:《断头王后》;[美]玛格丽特·米切尔着:《飘》;[英]理查德·埃文斯《企鹅欧洲史:竞逐权力1815-1914》。   注释⑵:参考[法]马塞尔·普鲁斯特着:《追忆似水年华》:“多亏她们,她得到了许多她渴望得到的东西……(丈夫)只有在爱上另一个女人时,才会慷慨地满足妻子的需要。” 第11章 Chapter11   ◎音乐大师◎   不到一个星期,莉齐就对那天的行为感到了深深的后悔——她当时究竟在想什么,居然会去蛊惑兰斯?   假如没有蛊惑兰斯,她现在应该已经离婚了,正在新奥尔良享受自由但略带污染的空气,一边督促搜救工作,一边跟幽灵斗智斗勇,而不是闷闷不乐地待在巴黎,继续跟兰斯大眼瞪小眼。   “唉!”   莉齐很沮丧。   兰斯也太不坚定了。   她不过是随口说了几句好话,他就像喝了迷魂汤一般,魔怔似的爱恋上了她。   现在,她无论是打牌、喝酒、骑马,还是在餐桌上不雅地打嗝,一抬头都能对上他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睛,仿佛在说:没关系,我知道这不是你的本意,我会理解你。   莉齐非常痛苦。他这样还不如之前每天唠叨她呢!   还有幽灵——暂时就叫他“幽灵先生”吧,兰斯已经变成了一坨面团,任她揉搓,她就盼望着幽灵先生能给这乏味的生活带来一丝乐趣。   谁知,神秘的幽灵先生也消失了——但愿他是按照承诺,去找爸爸了——最后一丝乐趣也离她而去,人生真是一出悲剧。   她也不想骑马逛街。本来就没什么好逛的。之前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惹兰斯生气,看他涨红了脸,她感到很愉快。可现在,她一流露出想上街的意思,兰斯甚至会主动给她套马鞍——唉,人生一下子变得这么无趣,真是没劲儿。   无聊到极点,莉齐和奥丽娅娜成为了好朋友。   她原本指望奥丽娅娜能跟她拌拌嘴,缓解一下她心中的无聊之情,谁知,这小姑娘也像中邪了似的乖巧温顺,不再嘲讽她,也不再和她针锋相对,对她的称呼也从“坏女人”变成了“姐姐”。   莉齐只好另寻解闷的伙伴。   这天,她在剧院结识了一位侯爵夫人,对方雍容端庄,和蔼可亲,戴着镶白鹭羽毛的帽子。   奇怪的是,除了她,几乎没有太太小姐跟这位侯爵夫人打招呼。兰斯也没有对她行吻手礼,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   莉齐不由很奇怪,因为兰斯一向注重礼节,很少对女士如此失礼。   回到家后,她问起此事。兰斯不想讲女士的闲话,脸有难色地想要搪塞过去,但架不住她娇声娇气地追问,最终还是说出了实情。   原来,这位侯爵夫人以前一直是社交界的明星人物,直到她开始找三流货色当情夫。   莉齐天真地以为,侯爵夫人是因为私情才被人们孤立。兰斯却告诉她,在巴黎基本上人人都有情妇或情夫,侯爵夫人被孤立,并不是因为人们认为她私德败坏,而是因为她那些情夫着实上不了台面,要么是外省的贵族,要么是本地的下流坯。   莉齐难得露出懵懂的表情:“所以,只要她的情夫都是上等人,她就不会被指责了吗?”   兰斯很喜欢她天真娇柔的样子,忍不住低头亲了一下她的额头:“是的,你可以认为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⑴   莉齐若有所思。   兰斯完全没意识到,这些话给她的道德观开了个小小的豁口,而她的道德观本就岌岌可危。   于是,两个星期后,莉齐彻底厌倦了兰斯没完没了的示爱,决定找个情夫,让他见识一下女人的险恶。   尽管她婚前交过不少男朋友,可是——婚后——还是第一次。   她感到紧张极了,甚至回想起了天主教的种种恫吓,不忠的女人将被投石子,下地狱——噢,多么吓人!还好她不是天主教徒。   “那个人要是知道我找情夫,他是会发火呢,还是赞同这是一个绝妙的主意?”莉齐琢磨,“他似乎对我有意思,但也不是特别有意思——他要是对我有意思的话,就不会用那种粗暴的口吻跟我说话了。而且,就他做的那些事来看,他也不像个教徒……是了,不管我找一个情夫,还是一百个情夫,对他来说,应该都没什么区别。”   推断出幽灵不会在意后,莉齐就无所畏惧了。   她又开始像未婚少女一样频繁地参加舞会,打扮得也像未婚少女一样娇媚动人,金发没有用发网拢成发髻,而是披散在肩上,脸颊两侧的发丝用烫发钳烫成一个个甜美的发鬈儿,再拿鬃毛梳刷得蓬蓬松松,仿佛刚睡醒的娇美人。   她也没有像其他太太小姐一样,全身都洒上香水,只在唇瓣和手腕内侧抹了点儿香膏。   每当有男伴追问,她身上那股若有若无的淡香来自哪里时,她要么一噘嘴,生气地说这是个失礼的问题;要么眨着眼睫毛,笑而不语,引得对方掉了魂似的围着她转。   在空气重浊、香气刺鼻的室内,这是个很好用的法子,男伴会坚信那是从她体内散发出来的馨香——只有男人才会傻里傻气地相信女人有体香;又因为这种馨香,只有搂住她跳舞时才能闻到,便成了一个两人心照不宣的暧昧秘密。   就这样,凡是跟莉齐跳过舞的男人,都拜倒在了她的裙下。   莉齐却兴致缺缺。   她不太想承认,可又必须承认——这些男人,都不如幽灵先生有魅力。   他们的手指不如幽灵先生修长,身材不如幽灵先生高大——有的绅士还穿着束腰,下半身宛如一个可笑的漏斗;也没有幽灵先生那种冷漠而凶狠的气势,既像是匍匐接近猎物的山狮,又像是发起进攻的头狼——跟幽灵先生相比,这群绅士完全是围栏里的绵羊。   最关键的是,他们在想什么,她一眼就能看穿,没劲儿透了。   幽灵先生就有劲儿多了,会用黑丝缎蒙住她的眼睛制造神秘感,跳舞的时候先是假装生疏,再像掠食野兽一般步步紧逼,弄得她心跳加速,手足无措。这群绅士就只会傻笑着夸她漂亮。   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有没有她爸爸的消息……要是他跟爸爸一起失踪了,她该怎么办。   莉齐越想越忧郁,连舞都不想跳了,抛下男伴,走到侍者旁边,拿了一杯香槟啜饮。   她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找一个情夫刺激兰斯。   她郁郁寡欢地喝着香槟,耷拉着眼睫毛,在场上搜寻合适的人选。片刻后,她锁定了一个男演员。   那是一个长相英俊的青年,穿着蓝色外套、白绸背心和褶皱衬衫,正在台上一展歌喉,吸引了不少热衷于音乐艺术的太太小姐。   一曲完毕,他将手放在衬衫的褶皱上,礼貌地鞠了一躬。有人问他,为什么突然间进步如此之快。男演员笑道:“我能唱得这么好,多亏了一位建筑大师的指点。”   “建筑大师!”一个人嚷道,“你一定是在说笑,建筑大师怎么可能懂音乐呢?”   男演员说:“事实上,他不仅懂音乐,而且是精通。真抱歉,我居然没有跟你们说起此事——刚开始,我们也不相信他懂音乐,还以为他在吹牛。男人嘛,喜欢吹牛很正常,我也常常吹嘘自己的音域能达到三个八度,直到有一天,剧院的指挥生病了……”说着,男演员喝了一口香槟。   “然后呢?”   “亲爱的,你学坏了,以前你从不会这样吊我们胃口。”   “也有可能是因为,以前的我从来没有碰见过这种天才。”男演员说,“是的,他是一个天才——刚才说到哪儿了?哦,直到有一天,剧院的指挥生病了,那是一个大型乐队的指挥,根本找不到代替。你们肯定想问为什么,很简单——那个乐队足足有七十多个人,光是小提琴手就有三十四个,之前的指挥跟他们磨合了两年之久,才能勉强领导整个乐队……”   “为什么不让作曲家去指挥呢?”   “时代变了,夫人。作曲家的指挥能力并不能跟专业的指挥相提并论。指挥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不是会五线谱,会几样乐器,就能领导整个乐队。他必须比乐手还要懂乐器的特性,比作曲家还要懂配器理论,比演员还会临场应变。我们都愁得不行,不知道去哪儿找一个这样优秀的指挥。我们试过让小乐团的指挥来领导整个乐队,但效果令人失望……这时,那位建筑大师出现了,他对剧院经理说,‘请让我试试’。”   “哦,天哪,那他成功了吗?”   “当然。他看上去像是那种冷峻而智慧的人,站在台上后,却出现了那种音乐大师特有的激情,如同君王般领导着那些乐手。您能想象吗,即使他不拿乐谱,也能听出谁在哪一章、哪一页、哪个乐句犯了错,甚至能听出谁在演奏时走了神——上帝啊,那可是一个七十多人的乐队!”男演员露出狂热的崇拜的神色,“总而言之,那场演出最后获得了史无前例的成功,有个苛刻的乐评人甚至当场掉下了眼泪。我不过是受他随口一句指点,就受益匪浅……”   莉齐听得津津有味,觉得这位男演员完全可以去写小说,而不是唱歌剧。   反正她一点儿也不信,一个人既是建筑界的大师,又是音乐界的天才——糊弄谁呢,即便是名家多如牛毛的史书,这种精通数个领域的天才也屈指可数,怎么可能一直寂寂无名,直到被一个小演员拿出来吹嘘炫耀。   不对,她好像碰见过这种人,拥有极天才的头脑,却因为什么什么无法得到应有的名誉和地位……是谁呢,想不起来了。   莉齐一边苦苦回忆着,一边对男演员露出一个甜美妩媚的微笑,想把他钓过来,仔细盘问一番,顺便收编为情夫。   男演员受宠若惊,对她微微点头。   过了一会儿,她眨巴着眼睛,又对他甜甜笑了一下,故作羞涩地用孔雀毛扇子挡住半边脸庞。   做完这一切,她转过身,神态悠闲地喝了口香槟。   冒着气泡的香槟还未咽下去,男演员就一口咬住了她抛下的钓饵,朝她走了过来。   作者有话说:   久等了,这章所有评论都有红包么么哒!!!=3=   注释⑴:请注意此情节的时代局限性,参考毛姆着《人性的枷锁》:“情妇成了在巴黎学艺术的学生的一件装饰品,一个人有了情妇,周围的学生就会对他另眼相看”;巴尔扎克着《幻灭》:“顺利的事业正在使他的小艇扬帆前进……一个现成的家,一个人人艳羡的情妇”;玛格丽特·米切尔着《飘》:“按照欧洲大陆的成规,夫妻双方有了爱情,是一种很不可取的结合方式……结婚为了方便,恋爱得到快乐”。 第12章 Chapter12   ◎我好像玩脱了。◎   莉齐什么也没盘问出来,男演员并不知道那位建筑大师的名字,只知道大家都叫他“E先生”,至于原因,那是一问三不知。   E先生?   幽灵在信上的落款也是“E”,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吗?还是说,新近流行给自己取名为“E”?   莉齐想了一会儿,就没想了。   当务之急是找情夫刺激兰斯,以后再琢磨“E”的含义吧。   想到这里,她立刻使出浑身解数蛊惑男演员。   这是她那任期短暂的家庭女教师教给她的唯一有用的东西——如何蛊惑年轻的单身汉。   当然,原话并非如此,而是如何找到合适的夫婿。   想要找到合适的夫婿,就必须显得天真、胆怯,花蕾般又娇又弱,尽量不要高谈阔论,表现得比男人有见识,哪怕你确实是一位见地非凡的女性;也不要反驳男人的观点,除非是女人擅长的领域,比如怎样照顾家禽,怎样缝补袜子等;听到不合适的话,要及时地晕过去,要是不幸地不能晕倒,就瑟瑟发抖,尖叫两声。   不过,莉齐并没有领会到这些话的深层次含义,她只领悟了表面上的意思——未婚少女是一只毒蜘蛛,年轻单身汉是她们的猎物,天真、娇弱、愚蠢则是她们的蛛丝,她们所经受的一切训练,都是为了把年轻单身汉玩弄于股掌之中。   在莉齐训练有素的攻势下,男演员很快沦陷在她故意散发的魅力里。   舞会结束时,他递给莉齐一张戏票:“过两天就是我的首演之夜,请您答应我,一定要来。”   莉齐想到歌剧就头疼,看在新情夫的面子上,勉强收下了。   男演员看懂了她的脸色,笑着说:“别担心,这部剧是E先生亲自创作的,不像正歌剧那样乏味。要是他能从外地赶回来的话,首演之夜极有可能是他亲自指挥。”   莉齐本就对E先生更感兴趣,听见这话,立刻答应了下来——假如那位E先生真的是个天才的话,找他当情夫肯定比男演员更有意思。   不过,仅仅是找情夫,肯定无法让兰斯同意离婚,她还得把兰斯欠债、利用交际花还债的事情宣扬出去。即使“钻大钱包”已经成为上流社会公开的秘密,但没有哪位贵胄后裔会觍着脸承认,自己靠娶女人还债。   三重压力下,她不信兰斯不同意离婚。   这么想着,她跨进车厢,让马车夫把车赶到奥丽娅娜家去。   奥丽娅娜住在香榭丽舍,抵达时已是黄昏。听说莉齐上门拜访,她马上提着裙子,奔了出来,使劲儿亲了亲莉齐的脸颊:   “噢,您可算来看我了!”   见奥丽娅娜这样高兴,莉齐不好意思开门见山,只好先跟她聊了一会儿,然后才问她,能不能把兰斯的情书公之于众。   奥丽娅娜却诧异地说:“已经有人把那些信公布出去了……您不知道吗?”   莉齐这才知道,奥丽娅娜找她的那天,兰斯的情书就在上流社会悄悄流传开来,但因为这种事太过常见,人们都不以为意,把她划到婚姻不幸的阵营里后,就轻轻揭过此事了。兰斯甚至没注意到他的情书已经流传出去了。   莉齐不由怒不可遏,敢情兰斯和交际花暧昧不清,被议论的却是她?怎么会有这样不公平的事情!   她之前还有点儿不安,觉得自己不该先蛊惑兰斯,再跟他离婚,现在只恨自己魅力不够大,无法让他爱得死去活来。   告别奥丽娅娜后,她阴沉着一张脸,坐进了车厢,但不等马车驶进圣日耳曼区,她就命令马车夫停车,从车厢内跳了下来。   此时太阳还没彻底下山,不少太太小姐正在槐树路上悠闲地散步。因为莉齐已经改掉了骑马上街的坏毛病,她们都相当亲热地招呼她。   莉齐却像是没看见那些太太小姐似的,走到挽马边上,卸下了马身上的轭具和皮带。   招呼声停止了。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这种挽马体格庞大,肌肉虬结,尽管性情温顺,却难以驾驭,正常的太太小姐光是靠近它,都会感到惊惶不安。   莉齐却扯住了它的缰绳,从裙兜里掏出一袋方糖,一边喂它,一边低声哄它。   没人知道一位淑女为什么会随身携带马吃的方糖。   喂完以后,她深吸一口气,在没有鞍头、马鞍和马镫的情况下,翻身骑上了这大个子。   有女士吓得尖叫一声,怕她从马背上摔下来,活活摔死——这匹马足足有六英尺那么高,正常情形下,这种高度或许摔不死人,但从马背上摔下来,必死无疑。   一位太太甚至当场晕了过去,旁边的人连忙把她平放在地上,手忙脚乱地问人要嗅盐和扇子。   莉齐其实也很怕——骑上马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这匹马太大了,她两条腿完全夹不住马腹,再加上马毛光滑锃亮,不死死拽住缰绳的话,她很担心自己会像坐在绸缎垫子一样滑下去。   “噢,天哪,”她想,“我好像玩脱了。”   后悔也来不及了。她现在是骑虎难下,只能想办法稳住这匹马。   还好这大个子像牧羊犬一般温和友善,她多喂了几块方糖,它就臣服在了她的抚爱之下,任由她驾驭鞭策。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能平安抵达圣日耳曼区。   莉齐顿时大大松了一口气,要是因为气兰斯而断送性命或落下残疾,先不说别人会如何看待她的行径,她到死都不会原谅这么愚蠢的自己。   就在这时,她忽然感到了一道窥探的视线。   莉齐的第一反应是幽灵先生。但很快,她就觉出了两者的区别。幽灵的视线是冷静的、克制的、评判的,尽管隐隐让人感到害怕,却不带任何恶意;而这道视线明显是恶毒的、不怀好意的。   她忍不住打了个不祥的冷战,抖了一下缰绳,想快点儿赶回家,却不敢过分催促胯-下这头高大的畜生。   她第一次这样后悔——不该为了逞一时之快,而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再给她一次机会,她绝对不会这么鲁莽了。所以,究竟是谁在窥探她?那人在谋算什么?   不知不觉间,莉齐出了一身冷汗。她深深吸气,尽量攥紧缰绳,同时像一只警惕的猫似的,竖起耳朵,时刻注意周围的动静。   一路平静。   那道不怀好意的视线似乎只是她的错觉。   时间莫名变得很慢,回家的路莫名变得非常遥远,莉齐从来没有那么渴望回到兰斯那幢幽静的住宅。她快要被那种不祥的预感逼疯了,甚至在想,这时候兰斯要是出现在她的身边,哪怕他一脸冷漠地训斥她,她也会给他一个热情的吻。   噢,她真是个傻瓜!究竟发了什么疯要骑这匹高头大马!   随着时间的推移,圣日耳曼区的林荫道越来越近,那种不祥的预感也越来越强烈。不怀好意的视线一直如影随形。   紧张到一定程度,她反而恢复了冷静。   她的手心和腿侧已经磨出了血丝,心却像为这些伤痕提前结了痂似的,越来越坚硬。   她一只手扯着缰绳,另一只手放进裙兜里,握住了里面的左轮手-枪,慢慢往转轮里塞子弹,大拇指放在击锤上,随时准备上膛。   进入刺槐小道时,那种不祥的预感几乎像针一样扎在她的后颈上。   她不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几乎是同一时刻,一个劫匪举着枪,从槐树后冲了出来,大声叫她举起手来。   假如她没有冷静下来,现在应该下意识策马前进了……最后的结局不是被马甩出去,就是后背中枪,还好,还好她突然冷静了下来。   莉齐勒住马,眨着眼睫毛,可怜巴巴地说:“别……别开枪,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劫匪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她一眼,见她珠光宝气,弱不禁风,慢慢把枪放回了枪袋里。   “把身上的东西都交出来,”他用蹩脚的法语说,“金子——珠宝——法郎,快!”   莉齐咬住下嘴唇,哭了——不是装的,她是真的紧张得哭了起来:“请、请您等一等,我胳膊有点儿软……”   劫匪笑了起来,彻底放松了警惕。他转过头,对槐树后面招了招手,似乎在叫那边的人出来——这是莉齐脑海中最后一个念头,等她逮住这个念头时,她已闪电般举起枪,扣下了扳机。   “砰——”   后坐力震得她手指发麻,呼吸发冷,有那么一刹那,她甚至失去了思考能力。她怔怔地看到那劫匪的脸上炸开了一个血窟窿。鲜血飞溅。硝烟和枪声使马躁动不已,嘶鸣着扬起前蹄,往前狂奔而去。   与此同时,槐树后传来一声怒吼:“你这婊-子——”   莉齐回过神,本想再按一下击锤,继续开枪,可马跑得太快了,她完全无法在这样颠簸的情况下瞄准——   完了。   一切都完了。   一切就像是噩梦里的场景——她骑在一匹没有马鞍的马上,后面是一个暴怒的劫匪,正试图举枪瞄准她,而这一切的起因,居然是为了激怒兰斯。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愚蠢的死法。   就在这时,一道绳索凭空出现,马鞭般抽掉了劫匪手上的枪,接着仿佛有生命的活物般,猛地缠在了劫匪的脖子上。眨眼间,劫匪便已被拖拽出十米远。   有人救了她。   她得救了,但又没有彻底得救,马儿还在狂奔。   颠簸抖动的视线中,她甚至无法看清是谁救了她,尽管心中隐隐有一个答案,却又不敢置信——怎么会那么巧。   前面是布洛涅湖,再不停下来的话,她被马甩进湖泊里,仍然是死。可她用尽了一切手段,都没办法使马冷静下来。看来,她今天无论如何也逃不过必死的命运。   突然,她耳边响起了急促而沉重的马蹄声。   侧头一看,有人骑马赶了上来。   那人身穿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遮住了大半张脸庞,只能看见斗篷内若隐若现的灰色波纹绸背心和白衬衫,黄金表链随着动作急速晃动,脚上一双高筒马靴,星式马刺不时一刺马腹。   即使看不到那人的脸庞,也能感到那种冷静、沉着、掠食者般凶狠的气质。   是他,幽灵先生。   这个念头刚从她的脑海中闪过——他就扔掉了手上的缰绳,直接从马鞍上站了起来,同时双脚一蹬,纵身朝她扑了过来。   只见一道阴影当头罩下,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牢牢地扣住了她的腰。她落入了一个炙热的怀抱中,烈性烟草、坚硬皮革和纯血公马的气息瞬间包围了她。   他将斗篷罩在她的头上,抱着她,翻身滚到了旁边的草坪上。 第13章 Chapter13   ◎“幽灵先生,我能看看你的脸吗?”◎   莉齐抓着他的衣领,仍有些战栗。   居然真的是他救了她。   她想道谢,喉咙却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只能发出嘶嘶的声响,过了一会儿,她才发现那是剧烈而惊恐的呼吸声。   “没事了,”他的声音在她的头顶响起,“我在这里。你安全了。”   听着他的声音,感到他胸腔的起伏和震颤,她绷紧的神经渐渐松懈了下来,慢慢靠在了他的身上。   除了父亲,她从没有如此放松地靠在一个男人的身上。闻着他身上的气息,她奇迹般恢复了力气,撑着他的肩膀,想要站起来。   这时,他突然伸手扣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掌翻了过来。   他的斗篷还罩在她的头上,她看不见他的神情,只能猜测他在审视她的手掌。半分钟过去,才将她两只手轻轻放下。   怎么了?   莉齐迷惑不解地看向自己的手,然后就看到了肿胀的掌心和红艳的血丝。   差点忘了手掌被缰绳磨破了。   “噢,我不疼……”   他却一言不发,俯身将她横抱起来,放在自己的黑色纯血公马上,从始至终都没有取下她头上的斗篷。   “走,我送你回去。”他平静地说,对她的手伤只字不提。   直到走出刺槐小道,他都没有说话。   莉齐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她在纠结别的事情——按规矩,她应该侧坐在他的后面,扶着鞍桥,这样才合乎礼仪。   他却像跟小孩子骑马一般,把她放在了前面,两只手环在她的两侧扯住缰绳,朝圣日耳曼区骑了过去。   莉齐没有反抗。一方面她并不反感跟幽灵先生亲近,另一方面,这样也算达到了她的目的——激怒兰斯。于是,她又乐观地笑出了声。   “啊,对了,”她忽然想起了那匹挽马,“那头胆小的畜生还活着吗?”   他似乎低头看了她一眼,简洁地说:“跑了。”   “那就好。”   他对她善良的庆幸毫无反应。   她莫名觉得他在生气——就像小时候她差点跌进湖里,父亲一把逮住她,暴怒地把她训斥了一顿的那种生气。她不由一阵心虚:“那两个人是劫匪吗?”   “有可能是。”   “谢谢你救了我,要是没有你,我恐怕已经死……”   “我现在不想听这个。”他的声音很冷漠。   她有些委屈:“你不能把所有事都怪在我的头上,我压根儿不知道那里有劫匪,我只是想……”   “我没有怪你。”他顿了一下,“你只是想什么?”   “那些上等人最厌恶我骑马上街……我只是想激怒他们,让他们认为兰斯没有能力约束自己的妻子……”她故意用上了可怜兮兮的语气,“兰斯是个很要面子的人,他被那些人这样议论,一气之下说不定会跟我离婚……”   “这真是一个绝妙的主意。”他淡淡地说,“请原谅我正在骑马,不能向你的主意脱帽致敬。”   莉齐被他嘲讽得颇为恼怒,但因为太困了,恼怒还未抵达嘴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只能悻悻地说:“幽灵先生,嘲讽可不大符合你的绅士气质。”   这一回,他顿了好一会儿,才古怪地反问道:“我?绅士?”   “是啊,你是一名真正的绅士。那种情况下,上帝都救不了我,你却成功救下了我。假如我是个虔诚的教徒,我一定会感激上帝把你派到了我的身边。可惜我不是,谁救我,谁就是我的上帝。”   对话到此结束,幽灵先生没再说话。   莉齐也说不动话了。她困得不行,再加上头上的斗篷始终没被取下来,眼前一片漆黑,困意不由更加汹涌,不一会儿,她就在身后的人怀里睡了过去。   醒来时,她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床上。   她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感到手掌有些不对劲,低头一看,两只手都被仔细包扎了起来。   她眨巴眨巴眼睛,下意识摸了把腿侧,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忍不住胡思乱想:“为什么这里没有包扎呢?他是觉得不合适,还是不知道我这里也有伤?”想了一会儿,暗骂自己太无聊。   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你的腿怎么了?”   “噢,天哪!”她吓了一跳,脑袋往后一缩,差点撞到旁边的哥林多式床柱,“你没走?”   “我怕你的内脏也受了伤,一直在等你醒来。”他回答,又问了一遍,“你的腿怎么了?”   “没什么。”莉齐咕哝了一句,暗暗希望这个话题快些揭过。   话音落下,她的手腕被他扣住了。   墙壁上的烛光倏地熄灭了。   一个高大而强壮的身影笼罩了她。   明知道他对她不会有任何恶意,她却还是因为他过于高大的身形而心脏狂跳——也许不是因为他的身形,而是别的什么。但她的头脑一片空白,完全无从分析。   “不要小瞧这种高度的摔伤。”他说,俯身下来,一只手撑在她的旁边,“就算你骑的是一匹小马驹,那么摔下来,也有可能摔断脖子。告诉我,哪里受伤了。”   气息交错。   他衣领上的烈性烟草味,令她微微眩晕。她曾在父亲身上闻过这种气味,这好像是一种极其名贵的黑色烟草,光是嗅闻,头皮都一阵发麻。噢,父亲……她怎么能忘了父亲,真是该死。   “这些天,你是去找我爸爸……”   “不要转移话题。”他打断她。   “哦,我没有转移话题,我是真的想知道……”   “告诉我,你哪里受伤了。”他的口吻不容置疑,“我现在只想知道这个,别的一会儿再说。我不想对你失礼,所以你最好主动告诉我。”   这人真是毫无斯文风度,让人恼火。亏她还觉得,他是个真正的绅士呢!她愤愤地想,他就没想过,她不想说是因为无法启齿吗?她已经算较为镇定的了,换作其他女人,有身份的上等女人,恐怕早已晕过去了。   她甚至怀疑他是故意的,因为只要和女人接触过,就会知道——是了,他很有可能没跟女人接触过。   莉齐眼珠子一转,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恶作剧点子。   她一直觉得这人对她有意思,可他明明能随意进出她的房间,却从未对她做过的逾矩的事情。最初,她以为他在装模作样,后来认为他是个绅士,现在想想,他极有可能是不知道一个男人能对一个女人做什么。噢,无所不能的幽灵先生居然是个雏儿!她忍不住高兴地窃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他冷冷地说道。   要是以前,她肯定会被他冷冰冰的声音吓一跳,可现在,她只要一想到他是个雏儿,就想嘻嘻窃笑。   莉齐眨着眼睫毛,朝他露出一对娇美的酒靥:“你过来,我就告诉你。”   他一动不动。   她装出生气的样子:“隔那么远,我怎么好意思说?”   他这才垂下头来。   “傻瓜!”她甜甜地咕哝了一句,不等他反应过来,用两条胳膊搂住他的脖子,仰头吻了上去。   她吻到了他线条冷峻的下巴,感到了他短而硬的胡茬。他似乎是风餐露宿赶到巴黎的,下颚上还有淡淡的汗味。换作其他男人,她早就一把推开,骂骂咧咧地去漱口了。可是,他的汗水没有一丝一毫的异味,只有咸腥的铁锈味。过了十几秒钟,她才意识到,那是鲜血的味道。   他受伤了,却一直没有去处理,反而守在她的身边,时刻关注着她,近乎迫切地关心她那点儿小伤。   这么想着,她不由感到了一种陌生的、酸涩的悸动。这是一种她从未体会过的悸动,就像是第一次咀嚼烟草,辛烈的眩晕感直冲头脑,心脏和血管都被刺激得怦怦跳动,连头皮都有些发麻。   她这是怎么了?   她对接吻并不羞涩,有一段时间,接吻对她来说,就像喝水一样自然。心慌意乱成这样,却是第一次。   她想要松开他,双臂却软得无法动弹,跟之前那种惊恐的僵直不同,这一次是舒服得不想放开。他的身上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把她的双臂锁住了。   就在这时,他伸手扣住了她的下巴。   他似乎在打量她。   除了熟悉的评判的眼神,好像还多了一种她无法分辨的、极其压抑的、惊心动魄的情感。   她从来没有在男人的身上感受过这种情感,下意识感到害怕,但想到他应该不会伤害她,她又挺直了背脊。   他会吻她吗?   她都这样主动了,他不可能不吻她。   他却慢慢松开了她的下巴——他不想吻她。   霎时间,她感到一阵恼怒,一种屈辱,一股冲动,等她回过神时,已经头脑发热地吻住了他的唇。他的双唇给予她的感觉,也跟其他男人很不一样。吻上去的那一刻,她剧烈的心跳声几乎把耳膜震得嗡嗡作响,手指发抖,就像被什么电了似的。   下一秒钟,他大力扣住她的后脑勺,粗暴地回吻了过来。   这个吻的凶狠程度超出她的想象。   他如同一头只会撕咬和掠夺的野兽,只会鲁莽地进攻,对撤退和温存一窍不通,几乎将她的呼吸吞没。   周围如此寂静,如此黑暗,她两只手撑在他的胸前,感到他的心正在狂乱地跳动。   他似乎比她想象的还要投入,还要激动,仿佛她是这个世界上,他唯一能抓住的浮木,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地得到她,不然就会沉入黏稠而可怖的黑暗中,连溺水之人的最后一声呼救都发不出来。   她想起了被他救下来的那一刻。   当时,他也是她的浮木。   出于一种莫名的冲动,她捧着他的脸庞,稍稍离开他的唇,低声问道:“幽灵先生,我能看看你的脸吗?”   她确定自己的声音很甜美,很动听,绝不是那种令男人不快的声音。   他却突然推开了她。一阵脚步声响起,他打开了卧室阳台的门,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莉齐还沉浸在那个凶狠的吻里,几十秒钟后,才感到困惑不解——他怎么走了?   这是一个极其无礼的举动。按理说,她应该深感羞辱和愤怒,对着他的背影骂一串难听的粗话,可他向来这样神出鬼没,她居然不怎么生气,只是有些莫名其妙。   而且,她的脸上一阵绯红,胸口燃烧似的滚烫,心跳急促而激烈,像是永远也无法平复——等平复下来再想他为什么逃跑吧!   想到这里,莉齐倒头睡觉了。 第14章 Chapter14   ◎让他下地狱去吧◎   次日,莉齐在灿烂的晨光中醒了过来。   她回想起昨晚的情景,把脸埋进枕头扭动了一下,脸上却露出一个甜美欢欣的微笑——那个吻真是太美妙了,让她一夜好梦。   她现在已经确定,他之所以不告而别,是因为从来没有跟女人接过吻,不知道怎么面对她,才会落荒而逃。   没想到幽灵先生这样纯情,莉齐美滋滋地想着,感觉自己捡了个宝。   要是幽灵先生愿意跟她在一起的话,她就不用费劲去找情夫了——噢,他一定会跟她在一起的,就凭他吻她的那股狠劲儿。她甚至感觉他爱上她了——就算没有,也快了。   解决了两个心头大患——“幽灵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和“找情夫刺激兰斯”,莉齐心情好极了,在床上用完早餐,优哉游哉地去洗澡了。   至于爸爸,假如爸爸出事了,幽灵先生肯定不会这样若无其事,对她的询问置之不理。她相信他是个分得清轻重缓急的人。   一下子抛掉了所有沉重的包袱,莉齐心花怒放,一上午都十分惬意,等幽灵先生主动来找她。   她兴致勃勃,连兰斯的唠叨都忍受了下来——兰斯听说了她昨天的行径,大为惊讶,但没有责怪她,只是让她以安全为重,不能因为一时起兴,就冒险骑没有马鞍的马。   尽管这不是她想要听见的话,但她还是耸耸肩膀,把兰斯撇到了一边——唉,要怪就怪她那天吃饱了撑的,非要去蛊惑他。   但想到马上就能拿下幽灵先生,她的兴致又高昂了起来。   然而,一连好几天,幽灵先生都没再出现。   他倒是有给她写信,一到六点钟,她的梳妆桌上就会准时出现一封信,红骷髅火漆封缄,跟闹鬼似的。   她第一次瞧见这一幕,吓得差点大声喊叫起来,冷静下来后才发现是幽灵的来信,情绪好不容易从惊吓转为惊喜,却见他对那个吻只字不提,只问她腿上的伤势有无好转(他再晚点儿问就愈合了),然后告诉她,她的父亲是安全的,只是具体下落还没有探查出来。   “这是好事,”他在信上写道,“因为敌人也在探查你父亲的下落。我要是先一步探查出来,说不定会给对方指路。对了,如果搜救公司找你打听,你是否有从其他渠道得到你父亲的消息,一定不要如实转述。搜救公司的高层可能已被收买。我查到他们在英国银行开了个新账户,存入了大量来源不明的黄金,其价值大概能买下两个同体量的搜救公司。”   莉齐看完,吃了一惊:怪不得那些船员都极力阻拦她上船,原来是被人收买了——只能说他们还算有点儿良心,只是阻拦她上船,没有骗她上船,再把她打晕扔进海里。   既然父亲暂时没有危险,那就可以把父亲轻轻撇开,专心琢磨幽灵先生的想法了。   不过,她不喜欢一个人胡思乱想,相较于一个人想东想西,她更喜欢两个人坦诚公布,一次性把话说清楚。   幽灵先生却没有给她坦诚公布的机会。   他再也没有现身。   莉齐纳闷了。“不过是一个吻,”她思忖道,“有必要那么害羞吗?还是说,没接触过女人的男人都这样?”   她也想过,幽灵先生可能根本不喜欢她,什么浮木,什么惊心动魄的情感,都是错觉。   但这样又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在危急关头出现在她的身边,不顾一切地救下她——他也说了,就算她骑的是一匹小马驹,那么摔下来,也有可能摔断脖子。他自己却没有考虑这一点,直接从一匹马跳到另一匹马上,毫不犹豫地扑向了她。   难道他就不会摔断脖子了吗?   怎么可能,他又不是铜皮铁骨。   既然他喜欢她,喜欢到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救下她,为什么不告诉她呢?   莉齐百思不得其解。她不擅长琢磨这类问题。她对爱情只有两种看法——爱和不爱。爱就要得手,不爱就让对方一边见鬼去。   幽灵先生对她有好感却又回避她的做法,让她陷入了深深的困惑。   难道,他真的不喜欢她?一切真的只是她的错觉?   为避免自己情绪低落,莉齐及时打住了这些悲观的揣测。等见到他再说吧。   她却一直没能见到他。   就这样,两天过去。这天中午,男管家用银托盘送来了一只淡红色的信封。   莉齐的第一反应是,幽灵先生终于想通了,打算以正常人的身份和她通信。   但信上没有红骷髅火漆,这不是他的信。   莉齐忽然感到极度的失望和愤怒,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小女孩,愿望从来没有落空过,近来却接二连三地收到空礼盒——连惊吓盒都不是。   把管家打发走后,莉齐捏着那只信封,心中的怒火第一次燃烧得那么炽烈,几乎能听见怒火咬啮血管的轰轰声。   她想,他也许就在黑暗中看着她。   他像幽灵一般神出鬼没,对她的生活了如指掌,如同一片黑色的浓雾笼罩着她,包围着她。她却连他的名字和长相都不知道。最可笑的是,就这样她还喜欢上了他!她真是一个蠢货!   莉齐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想到最后,肺都要气炸了,忍不住伏在桌上,大声哭了起来。   她一边哭,一边想,要是他这时从黑暗中走出来安慰她,她就勉强原谅他。   可她用力呜咽了半天,只引来了一头雾水的兰斯,连幽灵先生的影子都没见到。   她哭得更伤心的同时,也更生气了,想抽出枪,把负心的幽灵和多管闲事的兰斯一起毙了。   把兰斯赶走后,她抬起一张哭得涨红的面庞,擤着鼻涕,打着哭嗝,拆开了那封信,想看看是谁那么没有眼色,这种时候写信过来。   是她遗忘的情夫——男演员。   对方先是诚恳地道歉,说这些天都在排演,忘了问她近况,希望她不要生气,又问她那天首演为什么没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莉齐早就把他抛到了脑后,想了半天,才想起他似乎送过她一张戏票。   下一行,男演员话锋一转,说她是个顶顶幸运之人,因为首演之夜,E先生并没能赶回来,但是今晚,他一定会上台指挥。男演员希望,她能赏脸过去,观看这场精彩绝伦的演出。   假如没有之前的痛哭,莉齐或许会犹豫一下,毕竟她是真的讨厌歌剧,没必要为了一个逢场作戏的情夫,而在剧院罚坐一个小时,甚至更久。   但今天她真的太生气,太伤心,太难过了。   她是一个在娇惯和溺爱中长大的女孩,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做什么,不管是嚼烟草、喝烈酒,还是像男人一样跨骑着马,都没人阻拦她,也没人能阻拦她。父亲给她开辟了一个广阔而安全的天地,她在那个天地里不受限制地生长。   除了父亲的失踪,她几乎没有体会过挫折,直到遇见那个幽灵一般的男人。   尽管他像父亲那样保护她,却从不亲近她,对她若即若离,如同一片神秘、冰冷而又漆黑的浓雾,替她抵挡住危险的同时,也禁止她继续前进,仿佛雾里有一条阴冷的、疯狂的、饥渴的毒蛇,再前进一步,就会将她从头到脚吞没。   她其实知道,他很危险,极有可能是一个不正派的人。   他的双手可能沾满血腥,他的过去可能是一幅鲜血淋淋的绘卷,上面挤满了累累的尸骨,爬满了虱子、白蛆和绿头苍蝇。   但她愿意冒险接近他,喜欢上他。她有这样的勇气。这是她的优势,只有从小浸泡在蜜罐里,从未经历过不幸与惨苦的人,才有这样炽热的勇气。   他却在一吻之后,一言不发地消失在了她的面前。   她快被这个人气疯了,必须找点事来转移注意力,男演员也好,E先生也罢,她不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否则一定会砸碎什么。她才不要为了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人失态至此。   打定了主意,莉齐抹掉眼泪,昂起头,神色平静地走进了衣帽间。她要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观看歌剧,让那个喜欢装幽灵的人遭瘟去吧。   莉齐脱下晨衣,用脚踢到一边,本想套上裙撑,想了想,又把裙撑丢到一边。   她有一套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那是一套绿色塔夫绸裤装,上衣是淡绿色的衬衫,领子打了繁复的褶皱,下半身是一条苍绿色的喇叭长裤。   自从知道玛丽·沃克⑴的事迹后,她就找裁缝定做了一套裤装,却一直没有勇气穿上它。   是的,她也有不敢做的事情,因为即便是最端庄的女人,见到穿裤子的女人也会大声尖叫,仿佛见到了可怖的魔鬼,警察也会以“有伤风化”的罪名逮捕她们。   可现在,她忽然有了穿上它的勇气。   她想知道,当她穿着裤子,昂首挺胸地出现在整个上流社会的面前时,他是否会因为自己的胆小鬼行为而感到羞愧——仅仅因为一个吻,就在黑暗中藏了那么久,迟迟不敢面对她。   “我为什么要去管他想什么呢?”她转念一想,唇边露出了以前那种叛逆而生气勃勃的微笑,“让他下地狱去吧!就算他不后悔,也不羞愧,我也要这样穿,因为我早就想这么穿了。”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玛丽·沃克曾因为不穿裙子而穿裤子,而被警察逮捕,平时还经常有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和唾弃她。以至于后来美国国会不得不通过了一项专门的法规,赋予她合法穿裤子的权利。(出自宋燕着:《新闻抄袭历史》) 第15章 Chapter15   ◎E先生◎   莉齐第一次外穿裤子,说不紧张是假的。   她最离经叛道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穿过。长久以来,她两条腿都被内裤、衬裙、裙撑和裙摆层层围住,就像严防死守的军-事基地一般。   裤子令她感到不安——女人的裤子原本一丝都不能漏,鞋子更是只能露出两英寸,并且仅限于坐下的时候,她却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外。像任何一个普通姑娘那样,她不可避免地感到了难为情。   但既然玛丽·沃克能做到,她也可以。   莉齐不停催眠自己,终于敢望向穿衣镜,本以为会看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小丑,没想到身姿远比穿裙子时动人。   她戴上饰有黄鹂和白鹭羽毛的宽边垂檐帽,在下巴系上绿绸帽带,对着镜子转了一圈,长而华美的鸟羽垂落在她的额前,她看上去就像一只随时准备啄人的孔雀那样冷艳又神气。   见自己这么漂亮,莉齐立刻把心中那点儿犹豫撇在了脑后。   她越看越喜欢这身打扮。男人真不像话,什么好东西都往自己的口袋里塞,也不管是否装得下。   香烟是他们的,烈酒是他们的,大声说话的权利是他们的,赌得倾家荡产的权利也是他们的。就连裤子,也只有他们能穿在外面。该死,这么贪婪,也不怕遭报应。   当然,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他们之所以享有这么多权利,是因为要保护女人。但莉齐感觉,她自己也能保护自己——要不是她骑马和开枪的技法不够娴熟,那天她本可以不靠幽灵,自己解决劫匪的。   是的,穿裤子不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假如真的有伤风化,男人也不该穿裤子才对。她不仅要穿,而且不能为此感到羞耻。   不过出门前,莉齐还是披上了一件长及脚踝的绿绸斗篷,挡住了裤子——她怕还没抵达歌剧院,就被警察逮捕了。   想到那些上流人看见她穿裤子,会露出怎样震惊的表情。莉齐露出两个狡黠的酒窝,迫不及待地钻进了马车。   她本打算一个人前往歌剧院,琢磨了一下,又把兰斯叫了过来,让他陪她一起去。   兰斯受宠若惊的同时,对莉齐的个性更加摸不着头脑了,刚刚她还哭得那么伤心,鲜红的嘴唇噘得老高,宛如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凛乎难犯的王后。   他一直无法理解莉齐的个性,不明白她为什么能兼有女性和男性的特质——既娇美可爱,又坚韧不屈,既会放声大哭,又能在转眼间收拾好情绪,把自己打扮成神气十足的孔雀,大多数女人和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   她复杂得——兰斯迟疑着,不知该不该用那个词儿形容她——迷人。是的,她复杂得迷人。   他其实不该这样欣赏她,也不该接近她,对她抱有好感。她对他的家族来说,是一种毒素。他不能让她毒蚀自己的心灵,毒蚀自己从未想过改变的观念。   他想要抗拒,但就像干柴无法抗拒烈火,他也无法抗拒她的魅力。   “我好像喜欢上她了。”兰斯想。   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只要不冒犯他的原则和观念,必要的时候,他也可以变得冷酷无情与富有血性。但在喜欢莉齐这一点上,他却像个懦夫一样感到了强烈的恐惧。   他预感到自己将被她焚烧,因为仅仅是干柴,是无法匹配她这样的烈火的。只有比她更强势、更猛烈、更炙热的大火,才能与她匹配,与她搏斗,与她融为一体,使她放出更加明艳的火光。   可是,什么男人能做到这一点呢?   莉齐没有注意到兰斯复杂的眼神,她正全神贯注地望着马车外。   歌剧院前面已排起了长长的车龙,轻便马车、敞篷马车、轿式马车、双轮双座马车……甚至还有一辆由八匹挽马驾辕的豪华大马车。车轮声震耳欲聋,马的响鼻声此起彼伏。抬眼望去,全是各式各样的女帽,羽毛犹如海波般荡漾不止。   所有女人都规规矩矩地穿着裙子,她们从没有想过女人也能外穿裤子。   莉齐低下头,看了看斗篷底下的丝绸裤子,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算愚行还是壮举。但是——管他呢!她才不在乎。   正因为她有源源不竭的勇气,所以才敢喜欢上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幽灵,不是吗?   莉齐一把摘下了斗篷。   兰斯看清楚她斗篷下的穿着后,猛地睁大了双眼:“你——”他的脸庞在顷刻间涨得血红,“你——不行,你这样简直是——”   他敲了敲车窗,想命令马车夫掉头,莉齐却已经打开车门,干净利落地跳了下去。   太太小姐们本来在互相贴面,恭维彼此的衣裳;社交界的明星,亲王夫人和公爵夫人本来在接受众人的仰视和赞美——一转头,都吓了一大跳。一阵嘤嘤嗡嗡的骚动响了起来,就像有人用枪打掉了蜂窝似的。   亲王夫人和公爵夫人尽管面露惊色,但其实并没有其他人想象的那么惊讶。她们都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能像老猫逮耗子一样逮住周围人一闪而过的小心思。穿裤子这点儿小事,还不至于让她们花容失色。   但她们知道,想要博个好名声,此时此刻就得晕过去。因为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是《圣经》中的规定。   于是,亲王夫人和公爵夫人对视一眼,双双晕了过去。   演技好点儿的太太小姐们纷纷晕倒在仆人的怀里,演技坏点儿的太太小姐们则只剩下尖叫的份儿。有一些太太小姐是真的晕过去了,仆人们连忙到处找嗅盐,找芭蕉扇,往她们的脸上扇风。现场乱作一团。   男人们也停下了高谈阔论,瞠目结舌地望着她,脸涨得通红,不知道往哪儿看。假如莉齐是个轻佻女人,他们大可以凑到她的身边,开几个下-流玩笑,但莉齐是个上等女人,他们平生第一次见上流女人穿得这样浪荡,震惊的同时,几乎感到耻辱。至于为什么感到耻辱,他们自己也闹不清楚。   有男人鼓足了勇气,上前想要教训莉齐,可对上她那双明媚的黑眼睛后,又讲不出教训的话了。   只要她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心虚,他们就会像老鹰扑鱼那样,猛扑过去教训她,但她的神色坚定、镇静、勇敢,看不见半分心虚和畏缩。   其他太太小姐其实也有类似的品质,但她们把这些品质藏在温顺的眼帘之下,偶尔才会闪一下锐芒;她却大大方方地摆在脸上,生怕别人瞧不见似的。   莉齐发现,只要她显得足够理直气壮,旁人就不敢说她闲话。   就这样,她像男人一样两手插兜,大步流星地走到了检票员的面前。   按照约定,男演员本该在大门口接她,但不知是否因为她的奇装异服,她一路走过去,都没有看见男演员的身影。   还好莉齐对他压根儿没有感情,对他的失约毫无感觉,打算自己走进去。   检票员却拦住了她的去路。   “夫人,请恕我无礼,您穿成这样,是不能进歌剧院的。如果您执意要观赏这出歌剧,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得体的服饰,但需要您去更衣间换一下——”   “如果我不换呢?”莉齐冷静地说,“我穿什么,又不会影响到别人。”   “哦,夫人,会影响到别人的。包厢里都是和您一样身份尊贵的太太——”   “那就换一个包厢。”   “其他包厢都满了,夫人。”   莉齐眉头微皱,拿过他手上的名册,快速翻看了一下:“第五号包厢不是空着吗?”   “那是E先生的私人包厢,从不对外开放……”检票员擦了擦冷汗,“只有公爵夫人那里还有空位……但她刚刚因为您的——衣服晕了过去,所以您必须得去更衣室换一下。”   “我不换,”莉齐不高兴地说,“我也不想和她们待在一起,让她们不自在。E先生不是指挥吗?他又用不着第五号包厢,为什么不让别人用?”   “抱歉,夫人,这是经理的规定,我们也是按规定行事。”   算了。   反正她对歌剧也没多大兴趣,吓倒一群太太小姐,已经大获全胜了,虽然她们当中有的人演技略显浮夸。   这么想着,莉齐正要鸣金收兵,一个低沉而冷冽的声音响了起来:   “让她去第五号包厢。”   这是一个从未听过的声音,莉齐却莫名有些熟悉。   转过头,她看见了一双冷漠的琥珀色眼睛,不知是光线太过暗淡,还是她的错觉,那双眼睛亮得吓人,宛如金色火焰般熊熊焚烧。   她似乎在哪里见过类似的眼睛。   一道灵光掠过她的脑海——埃里克!   这是她半年来,第一次回想起那个马戏团演员。   她还没来得及喊出那个名字,声音的主人就走出了阴影——不是埃里克。   那是一个高大而强壮的男人,身材像幽灵先生一样因为过于高大,给人一种压抑感。   她的心不由漏跳了一拍。   他穿着黑色长大衣,衣摆垂至膝盖,里面是镶褶边的衬衫和深色波纹缎背心,露出一截漂亮的黄金表链,脚上一双带马刺的高筒靴,每走一步,都会在地板上发出锒铛碰撞声。   他长相英俊,却因为眉骨过于突出,鼻梁过于挺直,下颚线过于凌厉硬朗,看上去有一种严重的不协调感,皮相不像是长在轮廓上,更像是用一种残忍的手法绷在了骨架上。   但这种不协调感只有一刹那,一刹那之后,再望过去,那种不协调感就变成了一种奇异的美感。   莉齐感到奇怪,正要仔细观察,却对上了对方冰冷的眼神,那眼神隐含着古怪的怒意,比之前更像熊熊燃烧的金色火焰。   他不悦地扫了她一眼,转身离开了。   莉齐有些摸不着头绪,但想到她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了那么久,他感到不悦也正常。   她转头问检票员:“他是谁呀?”   检票员很惊讶:“您不知道他?他就是E先生,近来很有名的建筑家和音乐家。除非皇帝指定要第五号包厢,否则第五号包厢一直归他所有。”   作者有话说:   有宝子问,男主是人是鬼。   答:他是人,只是比普通人聪明亿点而已,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会而已。 第16章 Chapter16   ◎锥心的嫉妒◎   莉齐承认,E先生确实有两把刷子。   她一直分不清各种乐曲的区别。   在她看来,轻柔的钢琴乐就是一个人嘤嘤嗡嗡的絮语,餐厅里需要这种絮语,但不能太大声,否则就会有人掀桌子。   激情的小提琴独奏,则是她的梦魇,因为她总感觉那把琴弓不是在琴弦上磋磨,而是在她快要断裂的神经上。   至于辉煌的交响曲,她是否能忍受,主要取决于手上的扑克牌——要是一手烂牌,她就只能不动声色地溜啦。   E先生的歌剧,却完全没有那种无法忍受的感觉。   即使她对音乐一窍不通,从来没有成功欣赏过一首交响曲,也能感受到E先生在音乐上的造诣。   他换了一套深灰色的礼服,笔直地站在指挥台上,手持乌木指挥棒,以极其精准、清晰、果断的手势,统领着每一位乐手。   在他的协调下,三十四位小提琴手听上去就像是一位小提琴手在演奏。   领导力堪称恐怖。   听说在交响乐队中,弦乐组最受重视,木管乐器随后,铜管乐器其次,打击乐器排在最后。⑴大多数乐队的指挥也更注重弦乐组的配合。   E先生却没有忽视任何一位乐手,最大限度地调度出每一位乐手的潜力。   莉齐确定,就算是最后面那位十分钟才敲一下三角铁的乐手,也在他不容置喙的统领之下。   莉齐对他很感兴趣。   不知是否他的身形跟幽灵相仿的缘故,她一对上他那双焚烧似的金眼睛,心就跳得厉害,仿佛恋爱了一般。   “这样也好,”她平静地思忖道,“跟知道长相的人谈恋爱,总比跟不知道长相的人谈要好。那个幽灵连脸都不给我看,也不告诉我名字,我干吗要喜欢他呢。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个E先生的名字,但好歹能看见他的脸,而且长得挺好看。”   想到这里,莉齐晃晃脑袋,准备像往常一样把幽灵抛至脑后。   每个生性乐观的人,都有这种把烦心事抛到一边的本领。但这回,她的本领失效了。她不仅没能把幽灵抛至脑后,还回想起了那个凶狠而激烈的吻。   唉,莉齐忧心忡忡地叹了一口气,心想,她不会忘不掉那个可恶的幽灵了吧。   她开始回忆自己忘记初恋情人花了多长时间。   她的初恋情人是一个极其俊美的教士,金发碧眼,身穿黑色天鹅绒法衣。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场私人舞会上。当时,人们都在议论她投机商女儿的身份,没人和她跳舞,是他跟她跳了第一支舞。那支舞为他们惹来了不少非议。   他却不以为意,还温和地劝慰她:“不用在意那些闲言碎语,莉齐小姐。不少教士私底下都跟未婚姑娘跳过舞。我们教区的神父还跳过踢踏舞呢。只要不是康康舞就行。”   莉齐笑了起来。康康舞是一种粗俗而滑稽的舞蹈,姑娘们在舞台上高昂着头,随着舞曲提膝、踢腿,露出裙摆底下的风景。   她眨巴眨巴眼睛,假装不懂康康舞是一种怎样的舞蹈,天真无邪地瞅着他,希望他能给她演示一下。   尽管他面露难色,却还是站了起来,叉着腰,像康康舞女郎那样,提起膝盖,高高抬起一条腿。   看见这一幕,她乐得哈哈大笑。   他很快就意识到她在逗弄他,却没有生气,只是摇了摇头:“你这小姑娘。”   因为这句话,她控制不住地爱上了他。   可他并不是那种可以结婚的教士,看出她的爱意后,就请求调离了她所在的教区。   他离开那天,她哭了一整晚,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他了。   谁知第二天早上,艾德勒先生带她去买了一对水盈盈的翡翠耳环,她就把那个俊美的教士抛在了脑后。   如今两年过去,她并不避讳回忆起他——他的相貌,他的微笑,他那件黑色天鹅绒长法衣,他跳康康舞时可笑而又潇洒的身姿,内心却再无触动。   她天性乐观,感情充沛,勇敢果断,有一副玉石般冷硬的心肠。既然他不喜欢她,不愿意和她在一起,那她就能把他抛到脑后。   然而,她却无法这样对待幽灵。   为什么?   直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个吻让她的心脏跳得多么快,身体瘫得多么软,后颈通了电似的阵阵发麻。   她还记得他下巴的触感,冷峻、粗犷、轮廓分明。他的身材明明那么高大强壮,肌肉坚硬得像块石头,下巴却瘦削至极,没有一丝一毫的赘肉,她吻上去的那一刻,就像吻到了峻峭的下颚骨。   她还记得他的嘴唇,那么冷漠的一个人,双唇却松软而滚烫。她还记得他脸上的血——哦,他一直不来见她,她都差点忘了他脸上有伤这回事。他为什么不来见她呢?她真的有好多好多话想跟他说。   莉齐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惶惑——她不会栽在这个幽灵的身上,变成一个倒霉的多情种子了吧?   不行,她决不能沦落到如此悲惨的地步。   她抬起一双幽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了台上的E先生。   男人多的是,何必对一个幽灵念念不忘呢?现在忘不掉,多谈几次恋爱,肯定就能忘了。   “也有可能是我太久没接吻了,”她想,“我就不信,我再接一百个吻也忘不了他。”   自我安慰完毕,莉齐彻底放松了下来,露出两个甜蜜迷人的酒靥。   她从裤兜里掏出化妆镜,在脸颊和嘴唇上搽了一点儿胭脂——要是叫兰斯看见,估计又得大吃一惊。尽管不少贵妇人都开始搽胭脂,但在一些保守的人眼中,仍然只有轻佻女人才会涂脂抹粉。   见失恋并没有损坏自己的美貌,莉齐合上化妆镜,撑着下巴,继续观看E先生的演出。   等演出一结束,她就去问他愿不愿意当她的情人——他要是不愿意,她就换个人继续问,直到有人愿意为止。   ·   埃里克第一次在指挥时走神。   他只要一想到,莉齐正在包厢看着他,就会不可避免地走神。   这段时间,他因为那个吻心绪混乱,一直不知道如何面对她,直到昨天才想出解决办法。   遇到她之前,他闭上眼睛,从来只能回忆起汗水、尘土、鲜血、恐怖的黑暗、遁逃的老鼠和枪口淌出的硝烟。   遇到她之后,尽管他还是会梦见那些阴冷的画面,梦境中却多了一双白皙的脚——莉齐的脚,脚背微弓,脚踝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当时他身受重伤,几乎已经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假如不是她向他走来,他根本无法走出那个牢笼。   从那时起,她就与他的梦境如影随形。   因为她,他的梦境不再恐怖而充满恶意,变得浓丽而香-艳。   明明他从未近距离接触过她,却莫名能在梦中闻到她汗水的气味;明明他从未在剧院外见过她,却总能看见她穿过昏暗的沙尘,向他走来。   恐怖因她而不再恐怖,黑暗因她而不再黑暗。   就连刺鼻的硝烟,都因她而带上了一丝清馥的香味。   不过,尽管他时常梦见她,却从未对她产生过不适宜的想法。   就像饥饿到生吃草根的人,决不会幻想佳肴多么鲜美一般,他也不会幻想莉齐会喜欢上他。   所以,当她故作娇憨,让他亲她的手背和手心时,他虽然心跳加速,脑中却没有任何出格的想法。   当他揽住她的腰身时,尽管他的手因此而微微发抖,仿佛被无数根通红的、尖细的针轻轻地扎了一下,头脑却仍然没有往暧-昧的方向想过。   直到,她吻了他。   她的吻打开了他幻想的闸门。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在此之前,他只想保护她,帮助她,让她和兰斯离婚。   至于为什么想让她和兰斯离婚,他从未细想过,也不敢细想。   那天晚上,他突然明白了原因。   想通以后,他的胸口前所未有的滚烫,呼吸一阵冷一阵热,仿佛患了会导致高热和心悸的伤寒病。   黑暗中,幻想在滋蔓生长。   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拯救和亲吻他的人。   他渴望得到她,就像野兽渴望跟打开捕兽夹的人回家一样。   假如没有她,他永远不会生出那么强烈的求生欲,也不会那么迫切地想要攫住财富和地位,更不会像一个正常男人那样奢想爱情。   他闭上双眼,冷静的头脑逐渐变得昂奋。   就在这时,他忽然想到了她的那句话——   “幽灵先生,我能看看你的脸吗?”   瞬间,昂奋的头脑冷却了。   只要他一日顶着这张可怖的脸庞,就一日无法在阳光下与她相见。   想要和她在一起,他必须制作出一副完美而英俊的面具。   然而,当她真的被这副面具吸引时,他又感到了锥心的嫉妒。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美国]保罗·福塞尔着《别把恶俗当格调》:“以乐器为例,按惯例,交响乐团根据不同种类乐器的声音微妙程度和演奏难度来排列乐器组。弦乐器身居高位,木管乐器随后,铜管乐器其次,打击乐器则排在最后”。 第17章 Chapter17   ◎我对破坏夫妻感情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   演出结束后,莉齐按照对自己许下的承诺,走向了剧院的后台。   一路上,女孩们都好奇地望着她。   虽然她们有时为了方便,也会穿着灯笼裤跑上跑下,甚至把衬裙的前摆扎在腰上,但从来不会光明正大地上街。   莉齐是个上等女人,按照上流社会的作风,她的家人应该是宁可把她毙了,也不愿意看她这样败坏门风。   她们很好奇,莉齐哪儿来的勇气穿这式样的衣服。   莉齐看见了她们好奇的目光,对她们微笑了一下。   很少有太太小姐对她们这样友善,于是,一个小姑娘主动站了出来,大胆地问道:“夫人,您要找谁?我可以为您带路。”   “E先生。他在这里吗?”   小姑娘吃吃笑起来:“E先生被太太小姐们围住啦,还没有下指挥台。”   莉齐正在琢磨怎么朝E先生抛出偷-情的橄榄枝,随口问道:“他很受欢迎吗?”   “您不知道吗,太太?他之前演出从来不露面的,大家都以为他像侏儒一样矮,像卡西莫多一样丑,没想到他又高又英俊。太太小姐们当然像瞧见兔子的鹰似的扑上去啦。”   莉齐的注意力集中在最后一句话上。噢,糟了,她不能让E先生落到其他女人的手上。一想到那双焚烧似的金眼睛柔情似水地看着另一个女人,她心里就一阵不舒服。   至于为什么不舒服,她把原因归到了自己的占有欲上。假使那是一对她相中的耳环,有被其他人抢走的风险,她也会感到不舒服。   想到这里,莉齐往小姑娘的手上放了一个金路易,请她快点儿带她过去。   小姑娘笑吟吟地收下金币,凑到莉齐旁边,重重地亲了她一口:“太太,您真好,好多男人都没您大方呢!”   莉齐有些好笑,这小姑娘把她当成喜欢女扮男装的女同性恋了。   说来奇怪,男人允许女人穿男装反串男人,却不允许女人把男装改成女装。   莉齐不擅长思考这类问题,正要继续琢磨怎么拿下E先生,突然感到一道充满压迫感的视线。   回头一看,却看见了E先生的金眼睛。   他已经回到了后台,正在跟一个别着紫色鸵鸟羽毛的贵妇人说话。对上她的目光,他淡漠地扫了她一眼,眼中没有任何波澜,就像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那道充满压迫感的视线,似乎只是她的错觉。   莉齐也不关心那道视线了。她不动声色地凑过去,想要偷听他和贵妇人的对话。   “E先生,那些乐评人可真叫人生气!他们居然说您自负过了头,总是一副自己才是功臣的模样——噢,他们怎么能那么说您,您明明是一位谦虚又英俊的绅士!”   E先生接过男仆手中的骆马毛长大衣,穿在身上,淡淡地说道:“我的确认为自己才是功臣。”   “噢,也是——倘若一部演出,连作者和指挥都不能当功臣的话,那谁能当功臣呢。”   “恰恰相反。一场演出,除了作者和指挥,谁都有可能成为功臣。如果不是他们太过无能,我也不会不幸代劳。”   莉齐听得津津有味,这人说话跟幽灵一样刻薄而又不讲情面,有趣极了。   贵妇人估计也没见过脾气这样古怪的人,答得有些勉强:“他们的演出的确糟糕至极。”   E先生接过男仆递来的手杖,没有说话。   “哦对了,E先生,我听他们说,您能演奏所有的乐器——那为什么最后当了手上没有乐器的指挥呢?是有什么浪漫的原因吗?”   “可能因为我只有一副手脚。”   贵妇人有些茫然。   莉齐却听懂了他弦外之音——因为我只有一副手脚,没办法同时演奏七十多把乐器,所以成了指挥,以另一种方式演奏七十多把乐器。   乐评人说他自负过头,可真是一点也不夸张。   过了一会儿,贵妇人才继续问道:“唔,那我能请您用那副修长的手脚,陪我去买一支指挥棒吗?我的朋友要是知道,我的指挥棒是您亲自挑选的,肯定会很羡慕我!”   很少有绅士会回绝上等女人如此直白的请求。   E先生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请原谅,夫人,我还有别的事情,恐怕无法满足您的愿望。先失陪了。”   他这样粗暴无礼,贵妇人也不怎么生气,反而更加钦慕地望着他。   上流社会的女子即使嫁了人,个性也相当单纯,她们见惯了彬彬有礼的绅士,突然看到E先生这样淡漠、英俊、看似冷静却又不乏攻击性的人物,自然感到新鲜刺激。   ——就像她遇到幽灵一样。   又想到了幽灵。莉齐暗暗咒骂了一句,想把厚颜无耻的幽灵从脑海里赶出去。   E先生虽然有些地方跟幽灵很相似,但整个人显然要比幽灵更加优秀,更加适合当情人。   幽灵一看就是个大老粗——骑术如此精湛,能从一匹马跳到另一匹马上,还像亡命徒一样精于绳索之道,擅长隐匿自己的行踪,肯定对音乐这样高雅的艺术一窍不通——虽然她也一窍不通,但E先生的窍是通的,能证明他比幽灵厉害,那就够了。   莉齐忽然发现自己对幽灵的评价,有点儿像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连忙把这想法赶了出去——认为自己是狐狸的想法。   刚好这时,E先生朝后台的出口走了过去。她马上跟上去:“E先生,请等一下!”   他站住脚,神色平静地看着她,似乎之前一切异样的目光都是她的错觉,一开口却让她竖起了眉毛:   “有何贵干,穿裤子的太太。”   莉齐下意识想要刻薄地回敬回去,忽然,她一眨浓眼睫毛,露出两个迷人的酒窝。这人可真别扭,他要是真的介意她穿裤子,就不会借给她第五号包厢了。   “您借我包厢,我还没来得及感谢您呢。”她甜甜地微笑说,“不知道我是否有幸,请您共进晚餐,以表感激之情呢?”   E先生也微微一笑:“太太能用一个金路易买一个吻,想必不缺共进晚餐的人选。”   莉齐莫名其妙,他提那个金路易干吗?   她审慎地没有说话,怕招来更不好对付的嘲讽。   E先生却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个念头闪电般从她的脑海中闪过。   一般来说,像他这种身份的男人,绝不会注意到她给了女孩一个金路易,更不会主动谈起。   他却有意提起,只有三种可能:他对她有意思,误以为她用金路易买女孩的吻,吃醋了;他馋那个金路易,不好意思直说出来;他就是想挖苦她,没别的原因。   结合他对贵妇人的态度,显然是第三种情况。   那她当成第二种情况嘲讽回去,像他这样目空一切的人,肯定会气急败坏——噢,他们说不定要当着整个剧院的面吵起来了,真刺激!   此时此刻,莉齐完全忘了叫住E先生的初衷,一门心思只想挫他的锐气,像驯服一匹烈马那样将他降伏。   她双颊绯红,心跳加速,尽量天真无邪地瞅着他,好让他不能发现她眼中忽闪忽闪的恶意:“这样,我给你五十个金路易,你陪我逛街共进晚餐怎么样?”   E先生说:“可以。”   莉齐:“……”   明明如愿以偿和E先生一起逛街,莉齐却不怎么开心,也提不起劲儿跟他讲话,更没有心思对他卖弄风情。五十个金路易——一千法郎!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那种被玩弄和被敲诈的感觉,真令人恼火!   他怎么就答应了呢?莉齐懊恼地望了他一眼,这人未免太没骨气了一些。   路过一家女帽店时,她怏怏不乐地叫停,说想进去逛逛。   看在五十个金路易的份儿上,E先生欣然一同前往。   莉齐兴致缺缺地打量着那些帽子。平日里,她看见漂亮的女帽,总要激动一番,现在却只想叹气。五十个金路易——能买多少顶帽子!——能买多少顶来着?   她转过头,不高兴地瞥了E先生一眼。   他正注视着她,神情冷静,眼底却晦暗不明。   有一回,她和爸爸去打猎,望远镜里一头缓缓接近猎物的美洲狮,跟他此时的表情一模一样。她到现在都忘不了,那头美洲狮是如何敏捷地一跃,凶狠地咬住白尾鹿的后颈,快速而果断地将其分食。   这人怎么老是对她露出这种奇怪的眼神?   莉齐没有在意。她在琢磨别的事。懊恼被她抛到了脑后,一个新主意在她心中缓缓升起——既然钱都花了,那就快点儿把他拿下吧。不然钱没了,人也没逮住,回去以后,她会怄死的。   这么想着,她取下一顶羽毛帽——说是帽子,其实只是一块苔绿色的软缎,上面镶着翡翠和鸵鸟羽毛。   她摘下自己的帽子,用饰针把这顶帽子别在头上,歪着脑袋瞅他:“好看吗?”   她不知道自己这模样多么动人,鸵鸟羽毛尽管不像黄鹂羽毛和雄鸡羽毛那样,使她神气十足,却令她的眼神更加灵动妩媚。   再加上,她故意对他扑闪那一圈密密层层的浓眼睫毛,他的头脑不由微微眩晕。   但想到她是因为这副面具才这样卖俏,他的心中又燃起了一阵狂烈而阴郁的妒火。   E先生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   在他冷漠而迫人的审视下,莉齐恼怒起来——她怎么老是碰见这种不解风情的人?   表面上,她的眼神仍然俏皮而妩媚:“怎么不说话?还是说,你想说的话,不能当着其他人说出来?”她一扭身子,把耳朵对向他,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作出害羞的模样,眼梢却朝他抛了个灿若春花的眼波,“没关系,你可以跟我说悄悄话。”   莉齐在心里暗暗诅咒着,他要是再听不懂暗示,她就换人了。   不知是否她不小心把想法表现在了脸上,他突然上前一步,伸出手,扣住了她的下巴。   哎呀,他总算上钩了。她兴奋起来,呼吸和心跳都有些急促。   他盯着她,眼神比之前更像燃烧的金焰,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他的眼眶里呼之欲出,他极力压制着。   这个角度下,他的轮廓也比之前更加冷峻深邃,眼眶、鼻梁、下颚和喉结在阴影的衬托下,显得突出而骇人。   有那么一瞬间,她几乎忘了,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年轻而英俊的男人,还以为是一头阴冷、黑暗、充满恶意的怪物,一颗惨白而扭曲的骷髅头骨。   她被他的表情吓蒙了,心中的兴奋却燃烧得更强烈了。   这人太像幽灵了。她弄不清楚到底是她太在意幽灵,还是只有幽灵那样的男人才能吸引她,才能激起她内心深处的征服欲与被征服欲。是的,尽管她害怕他,却更想降伏他了。   这时,他的头微微垂下。   她立刻仰起脸,以便他毫不费力地吻住她的嘴唇。她紧张极了,初吻都没这么紧张,同时又感到得意,觉得自己真是个坚强的女子——之前还在忧心怎么忘记幽灵,现在就坠入新的爱河了。   E先生的双唇离她越来越近,似乎下一秒钟就会在她的唇上厮磨。   他的呼吸炙热,逐渐融入了她的呼吸。   她的心跳快得像一只被追猎的野兔。   他的颈间散发出清淡却辛烈的香气,很淡的香味,却让她的双颊发烫,几乎快要转不过气来。   然而,他却没有吻上去,在一纸相隔的距离停下了。   “德·夏洛莱太太,我不是那个被你迷得神魂颠倒的男演员,”他说,口气冷淡而嘲弄,“对破坏夫妻感情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   作者有话说:   久等啦,这章掉落200个红包! 第18章 Chapter18   ◎他重重地闭了一下眼睛,太阳穴暴出一根很粗的青筋。◎   莉齐听见后半句话,竖起眉毛,刚要发作一番,回想起前半句话,竖起的眉毛又被她勉强压平了。   她收起媚态,一把打开他扣住她下巴的手,悻悻地扯下鸵羽帽,放回原位:“原来你都知道啊。”她戴上自己的帽子,面无表情地系上绸带,“那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需要一个情人。如果你不乐意当我的情人就让开,别耽搁我找别人。”   E先生没有说话。   莉齐一边心痛那五十个打水漂的金路易,一边斜着眼睛偷瞥了他一眼。   他也戴上了帽子,一顶极昂贵的河狸皮黑色宽檐帽。帽檐压得很低,投下的一小片阴影,使他的神色更加晦暗难辨,不知道在想什么。   莉齐更加心痛了——有钱还骗她的钱。   要是平时,她绝对不会那么在意那五十个金路易,但一想到这钱并没有发挥出她想要的效果——嘲讽他和激怒他,她就感到心痛难忍。   最要命的是,钱花了,人还从她的手中溜走了。   莉齐满脑子都是那五十个金路易,没留意到他垂在一侧的手,已缓慢攥成一个坚硬的拳头。   唉,算啦。她闷闷不乐地把那五十个闪闪发光的金路易赶到脑后,朝女帽店外面走去。   她的情绪不管好坏,都来得快去得快,不一会儿,她就强行忘记了E先生带给她的那种心悸感,开始思考去哪儿找下一任情夫。   她边想边走,还没来得及走出去,手腕就被扣住了。   他的手掌烫得惊人,仿佛蕴藏了某种暴烈的、凶狠的、令人不安的情感。   她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心跳得快极了。那天晚上被幽灵攥住手腕的回忆一闪而过。当时,她就像现在这样,被他的手掌烫得微微发抖。   莉齐迷惑而又兴奋地望向他。   他终于被她引诱了吗?   他要吻上来了吗?   她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感到他冷漠的外表下,有一种深沉的、可怕的、类似于食欲的冲动在蠢蠢欲动,想要挣脱束缚,像野兽一样破笼而出。   为了压抑这种冲动,他重重地闭了一下眼睛,太阳穴暴出一根很粗的青筋。   她该害怕吗?   她是害怕的。   他手掌的温度令她紧张,他眼中硬压抑下去的冲动令她困惑又警惕,他太阳穴的青筋更是令她微微打了个寒噤。   可神奇的是,她居然觉得,他不会伤害她。   就像与野兽狭路相逢,明明野兽的目光冰冷刺骨,尖利的獠牙滴沥着口涎,背部隆起一块块坚实的肌肉,呈现出狩猎的姿态,她却魔怔了似的觉得,他不会伤害她,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她和他认识吗?   他会不会是——   莉齐的心停跳了一拍,不由自主地上前一步。   就像意识到什么一般,E先生突然松开了她的手,后退一步,冷峻英挺的脸上已无任何表情,仿佛刚刚发生的一切,只是一个轻佻的玩笑。   他看着她,用两根手指轻碰了一下帽檐:“再会,德·夏洛莱太太。”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了。   莉齐望着他的背影,仍然很迷惑。被他耍了两次,她现在还能保持冷静,纯粹是因为太好奇,太迷惑了,以至于怒火完全无法越过迷惑的情绪攻进大脑。   到底是她太喜欢幽灵了,喜欢到神志不清,看谁都像他,还是这个E先生——就是幽灵?   他和幽灵有太多相似之处。他们都身材高大,肩背笔直,强壮得不像绅士,最关键的是,手指都长得出奇——除了他们俩,她这辈子没见过第三个人手指修长成这样。但尽管他们给她的感觉很相似,声音和气息却各不相同。   幽灵的气息令人心慌意乱,是神秘、强势、野性的男性气息,由烟草、皮革和烈马组成。   E先生却完完全全是一个高雅的绅士,会在身上洒香水,气息清淡却辛烈,是薄荷、柏树和麝香的原始香气。   至于声音,莉齐可以确定,这两个人的声线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这样一看,他们又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幽灵时常在信上署名E.,E先生在海报上的签名也是E.。   可假如幽灵是E先生的话,他为什么从不给她看长相呢?   莉齐一边走一边想,眉毛蹙得紧紧的。   她自以为挺聪明,所以实在不想承认,她对这个问题束手无策。有关这两个人的事情,简直是一个谜团。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他们除了身形、手指长度和字母E,还有什么相似之处。   当然,这两个人给她的感觉很相似。可感觉这种事情,谁说得准?她有时候还觉得幽灵挺像艾德勒先生,但并不能就此把他认作父亲。   琢磨半天,莉齐决定把幽灵和E先生一齐抛到脑后——这两个人都让她感到恼怒,她为什么要费脑筋去捉摸他俩的心思?   而且,答案不外乎“是”或“不是”。要是“不是”还好说,假如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那她岂不是被玩得——团团转?   这个结果太可怕了,她光是想想就透不过气来,脸颊涨得绯红,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还是赶紧把他们撇到一边为妙。   打定主意后,莉齐忽然发现自己正走在一条陌生的街上。   她对巴黎并不熟悉,只能凭感觉揣测,她应该仍在加尼叶歌剧院附近。   夜巴黎和白天完全是两座城市,昏黄的街灯下,一些污浊的、腐烂的、肮脏的东西如同苏醒的夜行动物般,嘁嘁喳喳地逃窜开来。   街上要么是无家可归的乞丐,要么是摇摇晃晃的醉汉,以及像饿猫一样寻觅客人的街头女郎,她们穿着花哨的裙子,挠着脸上的红斑,鹄望每一个路过的男人,渴望逮住一只解馋的耗子。   莉齐从来没有见过城市的这一面。她甚至不知道夜巴黎的空气是如此恶臭——一到晚上,人们就开始往街上倒便桶,泼脏水,到处都是还没来得及铲走的马粪,墙根流满了黏滑的洗衣水,散发出漂白剂的刺鼻气味。   她莫名想起了埃里克——那个马戏团演员。他似乎就活在这样的世界里。不知道他如今过得怎样,那两百块钱有没有改变他的命运。   她已经逐渐了解这世界残酷的一面。穿上裤子后,她原以为自己已做好与残酷战斗的准备;现在看来,想要战斗,仅仅是穿上裤子,是远远不够的——除了落了个坏名声,把兰斯连带马车一起吓跑,以至于她不得不走路回家以外,她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莉齐忽然很沮丧,很疲倦,很想念父亲。   如果艾德勒还在她的身边,他一定会告诉她该怎么办。   从小到大,她每次感到迷惘,父亲都会给她指引方向。她多么希望此时能扑进父亲的怀里,被他抚摸头发,让他带她回家。她真的走不动路了。   但路还是得自己走。父亲下落不明,幽灵也不再来见她,E先生带着她五十个金路易逃之夭夭,电车和公共马车早已停运,就算没有停运,也不是淑女能坐的。她只能自己穿过一条条黑魆魆的胡同,一步步走回去。   就在这时,有马蹄声由远及近,在她的身后响了起来。   莉齐以为是行人,神情恹恹地让开了。   马蹄声却在她的身边缓了下来。因为附近有不少巡逻的警察和消防队员,她并不慌张,有些疑惑地望了过去。   只听带银马刺的长靴落地声响起,她刚回头,还没有看到人影,一条黑丝缎就蒙在了她的眼睛上。   烈性烟草与坚硬皮革的气味包围了她。   与E先生截然不同的,神秘而纯粹的男性气息。   果然,除了父亲,就只有他,才会在她最需要的时刻出现。   此时此刻,她不想去质问他,这些天去哪儿了,为什么不来见她,他和E先生到底是什么关系,只想小猫似的钻进他的怀里,任由他将她横抱起来,轻柔地放在马鞍上。   作者有话说:   He’s here   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第19章 Chapter19   ◎极力克制着某种暴烈的情感◎   快要到夏洛莱府邸时,莉齐终于振作起精神,有劲儿去揣摩身后的人在想什么。   他一手环着她的腰,另一手扯着缰绳,姿势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手臂、胸膛和腿部的肌肉绷得很紧,当她放松地仰靠在他的身上时,他手臂的肌肉更是绷得像公马一样紧实,同时心脏疯了似的在她的耳边剧烈搏动。   要不是他一直对她避而不见,仅凭他的心跳,她就觉得他爱上了她。   可能是得了什么心脏方面的疾病吧,她恶狠狠地想,感到了一阵畅快,可很快,畅快的感觉就变成了莫名的惶恐。   她虽然不信教,向上帝祈祷也从未灵验过,但诅咒这种事十分邪乎,可能祈祷千万次都不会成功,诅咒一次就成功了。她立刻干咳了两声,暗示上帝刚才的想法只是一句气话,千万不要当真。   还没咳完,她的下巴就被抬了起来。   幽灵冷漠低沉的声音在她的头顶响起:“喉咙不舒服?”   莉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有些恼火——他观察得那么细致干吗?   “没有。”   她拍开他的手,故意伸长了脖子,大声地、不雅地、伤寒病患者似的猛咳了几声,想把他吓一跳,再不紧不慢地说自己只是喉咙有点儿痒。   她刚咳几声,幽灵就勒住了缰绳,翻身下马,把她拦腰从马上抱了下来。   莉齐看不见他的表情,有些迷惑,又有些不安——这人不会因为她故意咳嗽几声,就把她扔在大马路上吧?   她刚要说话,下巴却再度被扣住了。   这一回,他手上的力量不容挣脱,也不容置疑。   他像专业的医生一般,单手掰开她的上下颌,对着街灯仔细审视她的扁桃。   莉齐顿时羞愤不已,按照上流社会的规矩,一个女人别说被男人这样观察口腔,就是在男人面前张嘴大笑,都是值得鄙夷的——他却用显微镜观察细菌的态度,把她的嘴巴里里外外都看了一遍。   最要命的是,他看得也太久了,她的脸颊都憋红了,口水也快包不住了!   好半天,他终于松开她的下颌,又用手背和自己的额头试了一下她额上的温度,才平静地说:“你没病。”   她愤愤地说:“我也没说自己有病!”   “那你咳什么。”   莉齐也觉得自己有点儿闲得慌,于是更加羞恼了。她一把推开他,抬手想扯下眼睛上的黑丝缎:“我看我还是自己走回去算了!”   除了真的生气,她这动作还是试探性的一击——如果他愿意就此与她坦诚相见,一定不会阻拦她扯下黑丝缎。   说不定,他早就想跟她坦诚相见,只是碍于面子,不知道怎么开口。   然而,她的手被他用力扣住了。   力道之大,简直像害怕她摘下黑丝缎一般。   可他如此冰冷,如此强悍,即使她从未见过他的真容,也能感到他过分突出的男性气质,他就像一头亢奋的豹子那样精力充沛,充满了强势、野性、凶狠的力量,能轻易使她心慌意乱。   像他这样的人,决不会害怕,甚至不会有多余的情绪。   所以,他只是不想和她坦诚相见。   假如他真的喜欢她,甚至爱她,怎么可能不愿意让她看到他的脸呢?   莉齐以己度人,每当她早上醒来,发现气色不错,整个人漂亮又神气时,总是希望他能看见这模样,每次戴了什么新帽子,或穿了什么新衣服,也总是希望能第一时间撞见他。   只有坠入爱河的人,才会像她这样,近乎迫不及待地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示在对方的面前,他却从未这样做过。她怎么能再欺骗自己,他是真的喜欢她呢?   她的脸色一定变得很差,因为幽灵又试了一下她额头的温度,然后才像抱小孩子似的,把她放在了马鞍上。   “不要任性,”他一只手扣住鞍头,翻身坐到她的身后,拿起缰绳,“我送你回去。最近不怎么太平,槐树路附近有不少打家劫舍的强盗,尤其是晚上。”   莉齐痛苦地想,他伤害了她,又给她一颗甜枣,这样折磨她,还不如送她去见强盗呢。   “你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该那么关心我,”她努力镇定地说,“更不该对我做出那么失礼的举动。一个上等女人被蛇咬了,最妥当的做法是站在旁边,看着她体面地死去,而不是卷起她的裤腿,用嘴为她吸出蛇毒——你刚才做的事情,跟为我吸蛇毒没什么两样!”   “用嘴吸出蛇毒,并不能根治蛇毒,”他心平气和地说道,“反而会加快那位女士的中毒速度,的确不如站在旁边看着她死去。”   她对他怒目而视:“噢,我只是举个例——”   他淡淡地说道:“如果是不相干的人,我当然可以当个绅士,礼貌地站在旁边,对他们的死亡行注目礼,但如果是——”他突然顿了一下,几秒钟后,才继续说道,“我认为值得一救的人,即使她并不愿意被我救,即使她会因此而恨我,我还是会不惜一切代价让她活下去。”   莉齐的心跳加快了。   她说那番陈腐的话,本意是想呛他一下,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合乎她心意的话来。   假如他真的附和她说,以后会像个上等男人一样尊重她,不会再做出如此失礼的举动,她反而会瞧不起他。她本身就瞧不上那些表面绅士实则软弱的男人。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最后一句话本来是对她说的,只是有一种力量使他临时改了口。   她在E先生的身上感受过同样的力量。   他和幽灵都极力克制着某种暴烈的情感,不敢轻易释放出来,仿佛一旦释放出来,就会毁灭什么一般。   为什么会这样?   他们是同一个人吗?   还是说,是她身上的某种特质,在阻拦他们更进一步?   一个人,拥有两个大相径庭的身份,想想都觉得荒谬,而且,她也想不出他用两个身份接近她的理由。   所以,是另一种可能性吗?那种特质究竟是什么?   莉齐感到懊丧的同时——她身上居然有这种特质,又感到抓心挠肺的好奇。她想找到那种阻拦他们更进一步的力量,然后,打破它。   是的,她想打破他们表面上的冷漠与平静,释放出他们硬生生压抑下去的东西。   就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猫,总想把东西推到地上看看会发生什么一样,她也想知道打破平静之后会发生什么,是否会颠覆现有的一切。   她根本无法驱遣内心的好奇,也无法驱遣体内蠢蠢欲动的征服欲。   总有一天,她会把缰绳狠狠地套在他们其中之一——主要还是幽灵的脖颈上,降伏他,随心所欲地驾驭他,使他再也无法维持那种令人厌恶的冷静。   想到那一天,她的嘴角流露出一丝微笑,眼中的懊丧之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有一点儿盼头,不管能否实现,都能让她的眼睛迸发出快活的光辉,整个人重新变得神采飞扬起来。   作者有话说:   下章入V   写《我爱你,我装的》时,我就给读者承诺过,以后每年都会写一篇魅影,审视自己,也审视自己对待故事的方式。   因为同一个人物,由不同时期的我写出来,所呈现出来的故事完全不一样。   《金丝雀》时期略显青涩,一门心思只想写好爱情与对手戏;《魔鬼的美人》故事稍复杂了一些,女主也更为立体,遗憾的是,配角的塑造仍然略显单薄;《予你狂热》是对女主塑造和多人物塑造的一次尝试;《我爱你,我装的》则是我输入许多文学作品,给文笔做加法后,一次较为满意的创作。   《情人》最终会呈现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目前还不知道,但已知的是,不管是女主的塑造,还是配角的塑造,相较于以前都游刃有余了不少。可见只要勤加练习,就一定会进步。   =3=最后,希望大家能支持正版,我一定尽最大努力写好每一个故事,爱你们。   如果喜欢我的文风的话,可以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吗(羞涩扭动) 第20章 Chapter20   ◎“你必须和他离婚。”◎   莉齐盘算得极为美妙, 实践起来却感到了困难。对方的缰绳——黑丝缎还蒙在她的眼睛上,她就开始浮想联翩,实在是过于乐观了一些。   她绞尽脑汁琢磨着怎么扳回一城, 不求他立刻衔住马嚼铁,像马一样任她驱使,至少得报一下他捏她下颌之仇。   黑丝缎遮住了她眼中扑闪扑闪的坏心眼。她垂下浓眼睫毛, 把声音放得很轻:“幽灵先生,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莉齐深深吸气, 极力缓和着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那一吻之后,你为什么对我避而不见?”   他拿缰绳的手顿了一下,没有说话。   莉齐也没指望他会回答这个问题。她只是想看他尴尬而已。问完以后,她就舒舒服服地躺在了他的怀里,惬意地闭目养神起来。感到他手臂的肌肉绷紧了以后,她更加惬意了。   然而不到片刻, 他就以冷静的口吻答道:“我以为当时你只想接吻, 并不在意接吻对象是谁。”   莉齐顿时怒容满面,直起身来。   这人总是能轻易挑起她的怒火,太没有道理了。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这种人。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她板着脸, 竭力按住内心的怒火,“如果不是——我怎么会吻你?你这龌龊的讨厌鬼, 如果你还有点儿绅士作风的话, 现在就该滚得远远的!”   “送你回家后,我很乐于从命。”他毫不在意她的臭骂,平淡地说道, “不过, 德·夏洛莱太太, 如果你很在意接吻对象的话, 怎么会让一个刚认识的人吻你呢?”   “天哪,他看到了我和E先生调情!”她像干坏事被逮住的孩子似的,慌张了一下,就倔强地想道,“我心虚什么?我之所以会想跟E先生接吻,还不是因为E先生跟他有几分相似。”   莉齐硬邦邦地说:“我根本没有跟他接吻,你不要转移话题。”   “是的,你们没有接吻。”幽灵轻描淡写地说,说出来的话却令她气恼异常,“那位戴鸵羽帽子、眨眼睛卖弄风情的太太,应该只是我的错觉。”   莉齐虽然容易生气,却也容易在极度气愤中冷静下来。她努力回想当时的情景——女帽店里明明只有她和E先生两个人,店员知情识趣地去了裁缝室,他是怎么知道那么多细节的,还知道她眨眼睛卖弄风情?   她直接问了出来:“你怎么知道的?你是蝙蝠吗,喜欢挂在墙上偷窥别人?”   “可能因为你卖弄风情的时候,卖弄得太过专注,没注意到橱窗外惊讶的我。”他淡淡地说,语气一点儿也不惊讶,“我当时难过极了。没想到美丽的德·夏洛莱太太对谁都是这副模样。在此之前,我还以为爱情降临在了自己的头上。”   莉齐越听越恼火,忍不住嚷嚷起来:“噢,你这讨厌的家伙——”   她完全不信他会惊讶、难过,反倒是她因为没收到他的信,气得大哭了一场。   想到这点,她不禁越发恼怒,冷冰冰地说:“是的,我并不在意接吻对象是谁。只要对方长得足够英俊,我都会想跟他接吻。你可能不知道,接吻是一件多么有益健康的趣事!”最后一句话,她几乎是恶狠狠地抛出来的。   她气得胸口不住起伏,他却漫不经心:“可否请你小声一点,德·夏洛莱太太。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只有我愿意当你的听众,聆听你关于接吻的高见,你觉得呢。”   她被他平静的态度气昏了头,几乎是口无遮拦地说道:“哦,不能——我还有许多高见没说呢,比如,爱情绝不会降临在一个不露脸、隐姓埋名、神出鬼没的幽灵身上,E先生英俊又有才华,我为什么不能跟他——”   “够了!”他冷漠生硬地打断她,“多谢你的忠告,我听够了。”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粗暴地截住她的话头,也是他第一次没有叫她“德·夏洛莱太太”,说一些语义双关的揶揄话。   很明显,他被她激怒了,那些话刺中了他的痛处。   在被他踩中无数次痛脚以后,她终于打赢了一场嘴仗。   可明明打了胜仗,她却开心不起来,甚至比之前更加难受。   有一回,她跟父亲吵架,为了争一时之气,她用狠话伤到了父亲,心里就是这么难受。难道不知不觉间,幽灵对她来说已经跟父亲一样重要了吗?   就算他没有那么重要,她也不该说那些话伤害他。她还要靠他找父亲呢。   莉齐忽然感到很愧疚,她真不该那么做。虽然他的一些话,也曾刺痛过她,可他毕竟救过她的命。   噢,她垂下头,懊恼地想,今天怎么什么都搞砸了?再没有比今天更倒霉的一天了。   “对不起,把刚才的事情都忘了吧。”她说,“我气疯了。你不该那么呛我,你知道我是什么脾气。”   他顿了好一会儿,才说:“没事。”   糟糕,他真的生气了。   有那么一刹那,她简直想把全盘托出。   比如,那一吻以后,他避而不见她,她是多么难过,几乎是嚎啕大哭,连兰斯都为她的哭泣感到震惊。但自尊心不允许她说出这么丢脸的事情。   她还想告诉他,她非常喜欢他,喜欢的程度前所未有——她用了一天的时间忘记初恋情人,却好几天都没有忘记他。   然而,即将脱口的一瞬间,她猛地想到了家庭女教师的教诲。   虽然那位女教师教的东西大多都迂腐无用,有关男女之事的理论,却可以适当借鉴一下。   女教师曾说,女孩碰到心上人时,绝不可以莽撞地示爱,只有未开化的野蛮女人才会那么做。男人都喜欢柔弱、胆小、腼腆的女性,眨着一双天真无知的大眼睛,崇拜而温顺地望着他们。   要是一个女人表现得像狼一样充满攻击性,见到喜欢的男人就粗率地告白,会被认为轻佻、放-荡,优秀的单身汉也会离她而去。她最后的结局,极有可能是当一个充满攻击性的老处-女,而人们都知道老处-女的下场多么凄凉。   莉齐虽然不怕被骂放-荡,也无法成为老处-女,可她仍然感到顾虑,似乎有一层无形的屏障,在阻拦她痛快地告白。   那层屏障存在于社会之中,男女之间,摸不到碰不到,却会在关键时刻如同一头黑魆魆的巨兽般,拦在她的面前,扼杀她一些过分出格的想法。   她不知道那层屏障是什么,也疲于去思考。今天一整天发生了太多事,她的脑筋有些转不过来了。   “谢谢你送我回来。我想,我们可以在这里分别了。”莉齐说,“侯爵夫人喜欢举行舞会,现在正是宾客乘车离开的时间,要是被人撞见,我和你同骑一匹马,我的名声就碎得捡不起来啦。”   “我不会让别人污蔑你。”   “噢,我相信你,”她说,极度的愤怒过后,是极度的心平气和,“我们似乎对彼此有不少误会——但明天再说吧,我今天提不起劲儿了。”   说完,她摸黑着跳下了马。这次她学乖了,不等他反应过来,就摘下了眼睛上的黑丝缎。   本以为眼前的人会像之前一样,毫不留念地转身离开,谁知,他还骑在马上。   可惜,她还是没能看清他的长相——他穿着长斗篷,兜帽又宽又大,别说整张脸庞,连下颚线都看不太清,只能看见修长的颈项,以及快速滑动的喉结。   他似乎远没有她想象的那么无动于衷,也没有她想象的那么游刃有余。   她的情绪简单、热烈、浮于表面,连一只山羊都能感受到她直白的爱与恨。   他的情感却潜伏在谜团中,潜伏在一句又一句看似讥讽的话语里。他的冷漠与平静是异样的,令人感到害怕,没人会不怕暴风雨之前的宁静。   这种感觉却深深吸引了她。   跟他打交道,就像是行走于危险重重的沼泽中。泥沼如同黏稠的黑色锁链,随时会铐住她,吞没她。她必须马上逃离,不然就会被拽进去,沉没到底,但因为一路上撞见了不少奇花异草珍禽,给她带去了不菲的收获,她居然不想离开。   这是一个贪婪而危险的想法,仿佛与野兽为伍的人,总是喜欢把手放进野兽的口中一般,被冷漠残忍的野兽信任的满足感,完全足以抵消随时会被咬伤的心惊胆战。   他们就这样沉默地对峙了半分钟。   莉齐觉得,也许自己该主动一些,过去摘下他的斗篷,毕竟他已经默许她摘下黑丝缎。   然而,她刚上前一步,他就翻身下马,一只手扣住她的双腕,拽着她,朝旁边的胡同走去。   莉齐以为他只是想换个地方说话,顺从地跟着他,谁知下一秒钟,她就被推到了花园的栅栏上,双腕被高高举过头顶,他用另一只手捂住她的眼睛,俯身吻上了她的嘴唇。   这是一个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彻底的吻,他贴着她的唇,用力将舌伸入了她的齿间。   她的心重重地跳了起来,胸口几乎感到了疼痛,仿佛他吻的不是她的嘴唇,而是一条快要结痂的伤口。   这个吻如此浓烈,如此掠夺,如此疯狂,轻而易举地就撕开了那条伤口,使其流血,使其发炎,使其溃烂。   她头脑一片空白,呼吸困难,险些在这个吻里晕过去。   他鼻尖滴落的汗水、喉咙的吞咽声、冷峻却柔软的双唇、亡命之徒一般危险的气息,又使她战栗着清醒过来。   兴奋与恐惧在她的脑海中搏斗,她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悸惧”。   这个冷静而克制的人终于失控了一次。   她一面因他的失控而感到快乐,一面又感到了无法形容的恐惧,仿佛打开了什么关不上的盒子。   她下意识想要逃离,还没有迈开步子,他就用两只脚封住了她的退路,强硬地将她固定在原地。   那种沉没的感觉又出现了。   在浓郁的黑暗中,被一个不知长相的幽灵钳制住强吻,的确就像在黏湿的沼泽中沉没。   各种难以言喻的感觉紧紧地揪着她的心。她不知道作何反应,双唇却先一步做出了行动。她开始回吻他。   感到她的回吻后,他不知是过于亢奋,还是过于焦躁,居然用力地咬了她一下。她的下嘴唇破了条小小的口子,渗出红艳的血。吻里多了一丝铁锈味,但很快就被彼此的口-涎冲淡了。   假如有人看见这一幕,肯定会觉得幽灵在攻击她,莉齐却觉得,那一咬更像是一次痉挛,一种情感压抑到极点才会出现的痉挛。   好半天,这个吻才结束。   他微微侧头,不动声色地平稳着气息。然而,即使他竭力压抑着声响,呼吸仍然如蛇的恐吓声般粗重。   莉齐也在大口吸气,要不是他始终扣着她的手腕,她可能会两腿一软,滑坐在地上。   就在这时,胡同外传来说话声,仔细一听,居然是兰斯的声音。   他正在跟一个女人说话。那个女人的声音异常娇柔,莉齐还从来没有听过哪个上等女人用这样娇滴滴的嗓音说话,半晌才反应过来,那个女人应该就是和他通信的交际花。   “伯爵先生,您一定会帮我的,对吗?”交际花的声音中带着颤抖,“日子太苦了,日子太苦了!所有人都在挨饿,宅子里那么多人,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上荤腥了。债主们不愿意再宽限我啦,他们说我是个骗子——哦,多么伤人的话!要是有钱,我肯定会还债的,可他们每天像鬣狗一样守在公寓前,先生们都被他们吓跑了,我找谁去借钱呢,你说他们过不过分?”   兰斯语气温和地说道:“当然过分。可是,亲爱的,我是个穷人,从前还要靠你接济,恐怕帮不了你什么。”   “哦,兰斯,别再耍我了!”交际花急切地说,“你现在明明很有钱!”   “那是我妻子的钱。”   幽灵冷不丁加重了手上的力道。   莉齐的手腕差点被他折断,忍不住痛苦地吸了一口凉气。   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他把她的手放到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   他另一只手仍然捂着她的眼睛。她看不见他的动作,却能感到那个吻像火一般滚烫,针一般刺扎着她的手背,似乎带着浓浓的妒意与占有欲。   “哎呀,”莉齐毫无危机感地想,“这下真成偷-情了。”   交际花说:“您在骗我!您明明说过,您对您的妻子根本没有感情,您甚至不愿意碰她……难道……”她的声音剧烈颤抖着,“您都是骗我的?您爱上了您的混血儿妻子,不愿意再跟我来往,对吗?哦,兰斯,你不能这样对我!”   兰斯沉默了一下,说道:“亲爱的,你知道我对你的心。但我不能用妻子的钱去接济你,这不是绅士该有的作为。”   “可是,我接济过你!四万法郎——”交际花差一点就尖叫了,可她硬生生把怒火压了下去,声音又变得柔弱无助起来,“我会还你的,兰斯。我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债主真的太多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债主,好像一夜之间整个巴黎都在逼我还债,逼我卖掉香榭丽舍的公寓……求求你,可怜可怜我。”   外面两个人似乎拥抱在了一起。   兰斯开始安慰那位交际花,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低,低成了耳语,低成了一个温柔的吻。   他们就站在胡同口,莉齐甚至能想象出他亲吻交际花的姿势。半分钟后,哭泣声消失了,他们开始交换露-骨的情话。   莉齐的兴致立刻被激了起来,竖起耳朵,想听他们在说什么,下巴却被幽灵转了过去。   他一言不发,再次吻上了她的唇。   一切就像一出荒唐的戏剧。   她和兰斯作为夫妻——虽然只是因利益而结合的表面夫妻,却仍然是夫妻关系——隔着一堵墙,与不同的人接吻。   莉齐被这种犯禁的错觉刺激得头皮发麻,已经感觉不到幽灵在怎么吻她了,只能感到心脏在疯狂地泵送着血液,她的血管快要迸裂了。   这时,那边又传来了动静。   交际花问道:“您同意了——您同意了,对吗?”   “是的,”兰斯低声说道,“我同意了。你是我以前的情人,我无法不同意。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受苦。拿妻子的钱,实在不是绅士所为,但为了拯救你于水火,我愿意当一次卑鄙小人。”   “别那么说,只有您愿意帮我,整个巴黎再没有比您更绅士的人了!”   两人又吻了起来。   莉齐也想吻幽灵,却被他单手推开了。   她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又怎么了?   几秒钟后,兰斯问道:“你要多少钱?”   “五十万法郎。”   “你疯了?”兰斯冷冷地说道。   “哦,兰斯,求求你——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只是小钱而已——这不能怪我,兰斯,你知道那些仆人的手脚多么不干净,账单在他们的手上转一转就会翻倍。”   “我很早以前就让你把他们辞了。”   “除了他们,没人愿意当我的仆人。”   兰斯叹了一口气:“我只能给你二十万法郎。”   这句话说完,他们又吻在了一起。接着,一辆马车辘辘驶来,停在了他们身边。交际花提着裙子,窸窸窣窣地登上马车,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兰斯也转身离去。   直到这时,幽灵才松开她的手腕,冷漠地问道:“这就是你眼中老派的丈夫。你嫁给他之前,知道他私底下是这副模样吗?”   莉齐愣了一下:“啊?”   好一会儿,她才艰难地回想起来,“老派”是她对兰斯的形容词。   当时,她以为幽灵是个专门破坏夫妻感情的变态,担心他发现她和兰斯的感情没有破坏的余地后,就不再帮她救爸爸,便编了一个她和兰斯相爱的谎言。   她沉溺在爱河里,居然忘了一层——幽灵很可能是为了破坏她和兰斯的感情,才这样若即若离地引诱她,她却差点把一切都告诉他。知道真相后,他也许不会再帮她。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接近她,不是为了所谓的破坏夫妻感情呢?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然而这样,又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帮她,为什么一开始就要她和兰斯离婚。   她可以确定,她过去从没有接触过幽灵这样的人。   他神秘、危险而又十分可靠,仿佛鬼魅一般无所不能。   她非常需要他,不敢去赌他在想什么。   假如她和他之间没有父亲这一层关系,她大可以把所有疑虑都说出来,让他解答。   可她不敢拿父亲的安全开玩笑。   莉齐眉毛蹙成一团,真话和假话轮流在她的舌头上打转。感情上,她想要说真话,理智却告诉她必须说假话。   她闭了闭眼,刚要心一横,把真话说出来,幽灵却像是耐心尽失一般,用两根手指迫使她仰头张嘴。   刹那间,莉齐的脑海中闪电般掠过一个想法——是了,假如她实话实说,向他表露出爱意,他说不定会像那天一样,毫无征兆地转身离开。   她甚至觉得,要不是中途杀出一个兰斯,他原本是准备吻完就跑的。   就凭兰斯无意间帮了她这个大忙,她就决定暂时不去计较,他打算偷她二十万法郎这件事。   见她迟迟不开口,幽灵顿了顿,低下头,毫不留情地咬了一下她唇上的伤口。   “你必须和他离婚。”他离她很近,每说一个字,炙热的呼吸就会在她的唇上灼烧,口吻却冰冷而不容违逆,“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支持正版,这章掉落200个红包么么哒!!!   - 第21章 Chapter21   ◎可怕的怪物◎   莉齐看不见他的神情, 但能感觉到他说的是真的,并不是威胁或恐吓。   她有些被搞糊涂了,不知道该怎么理解这句话。   假如她足够天真, 或许会认为他是因为嫉妒,才会想要杀死兰斯,但她并没有天真到这个地步, 而且,仅仅是嫉妒, 也不至于杀人吧?   “难道,”莉齐苦恼地想,“他真的是一个专门破坏夫妻感情的变态?”   此时此刻,她完全不用假装,就是一个深深为丈夫担忧的妻子,脸上的震惊、惶惑和迷茫毫不掺假。   莉齐想问个清楚, 幽灵却不想跟她说下去了, 重新用黑丝缎蒙住她的眼睛后,将她横抱了起来:“不早了,德·夏洛莱太太。再不回去, 你的穷丈夫会疑心你在外面偷-情的。”   莉齐的心猛跳了起来。她不确定地想,他这是在试探她吗?试探她什么呢?   她慢吞吞地问道:“我们这样……不就是在偷-情吗?”   “现在后悔可能有点晚了。”他的声音听不出一丝情绪。   “我——”她面露愠色, 又想生气了, 硬生生压下了火气,努力温和地说,“我没有后悔, 以后也不会后悔, 你帮了我那么多, 又救了我的命, 我早就喜欢上你啦。”   没想到真话就这样说了出来,可能这就是情之所至吧。   莉齐屏住呼吸,等待他回答。   他却轻笑了一声。   这是她第一次听见他的笑声,耳廓仿佛涌入了一股热流。她脸颊立刻红透了,耳朵像被烫了似的一阵发麻。   没想到他的笑声这样好听,几乎可以跟那个马戏团的魔术师——埃里克相媲美。   尽管她已经记不清埃里克的具体模样,却一直记得他的声音十分动听,仿佛海面上一种以声音为诱饵的怪物。   是因为她太喜欢幽灵了吗?   所以才会觉得他的声音动听到这种程度。   莉齐正在心中赞美他的笑声,就听见他不冷不热地说道:“多谢你善意的谎言,德·夏洛莱太太,尤其是在你说,爱情永远不会降临在我头上之后,非常鼓舞人心。”   莉齐猛地抬头:“我没有说谎!你不要——”   “等下再说。”他打断她,两只手扣住她的腰,把她放在了马鞍上,然后,一只手以环抱她的姿势抓住鞍头,翻身上马。   明明已经被他抱了那么多次,却还是会因为他的亲近而心跳加速。   莉齐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发现烫得惊人,忽然想到了一个很好的主意。她咽了一口唾沫,主动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似乎颤了一下,又似乎只是她的错觉。   她一咬牙,把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上:“我没有说谎……我真的很喜欢你,”她泪水盈眶,莫名委屈极了,“这就是证据。”   幽灵没有说话,也没有把手收回去。   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感到他的脉搏跳得很快——比她的心跳还要快。   他剧烈跳动的脉搏仿佛带着炙烫的温度,几乎快把她的脸颊灼伤了。   她忍不住侧过头,亲了一下他的手腕。   他却像骤然清醒般,一下子把手抽了回去。   莉齐眨了眨眼睫毛,眨出一颗泪珠子,呼吸仍有些急促,不知道怎么排遣心中过于激烈的情绪。她吻过很多人,男朋友、女朋友、老先生、老太太……亲吻既是表达爱意的手段,也是打招呼的方式。   然而,情不自禁地吻一个男人的手腕,却是第一次。   她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自己快要透不过气了。   “你得相信我。”她低低地说。   她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原以为误会可以就此消除,幽灵的声音却没有任何起伏:“其实你不必这样讨好我,莉齐小姐。”他的呼吸似乎也有一些不稳定,但很快就平复了下去,“我只对你的丈夫有敌意,不会对你怎么样。”   莉齐眉毛一竖,又想生气了。   但她今天真的气累了,也不想再打嘴仗了,便疲倦地摆摆手:“唉,反正只要你愿意当我情人就行,其他的以后再说吧。”   幽灵不置可否。   把她送到夏洛莱府邸后,幽灵就转身离开了,连个告别吻也没有给她——她都搂住他的脖子,仰起头,微微噘嘴,示意他吻上来了;他却扯下她的手,扣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转到一边,取下了她眼睛上的黑丝缎。   连一条黑丝缎也不愿留给她!她愤愤地想,他就不能多买几条吗?小气鬼。   这么想着,她转过身,却看见了梳妆桌上的五十枚金路易,以及一顶镶翡翠和鸵羽的绿缎软帽。   莉齐走过去,一脸迷惑地拿起那顶帽子——她在女帽店试戴的那顶。   幽灵把E先生抢了?   “可怜的E先生。”莉齐假惺惺地祷告了一下,就快乐地亲了亲帽子上的翡翠。   就凭他帮她拿回了这五十枚金路易,还送了她一顶漂亮帽子,今天他干的那些混蛋事,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当天晚上,莉齐睡得很香,头沾枕头就坠入了黑甜乡;兰斯却辗转反侧,备受煎熬。   他听到了莉齐回来的声音,却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他喜欢莉齐,交际花的吻却让他感到了男子气概,重新让他体会到了做男人的感觉——交际花总是楚楚可怜地望着他,仿佛她是一只迷途的鸟儿,而他是她唯一的归巢。   莉齐从来没有这么看过他——即使她故作媚态,她的眼神也是坚硬的,像钢,像铁,像钻石。   兰斯痛苦地想,为什么她就不能像个正常女人一样呢?   假如她能像正常女人一样,多多告诉他,她心里只有他,只能依靠他,他一定会肩负起丈夫的责任,一心一意地爱护她,决不会被其他女人引诱。   然而她无论是眼神、秉性还是爱好,都与男人相差无几。   以前她顶多是眼神像男人,现在却是恨不得变成男人。一想到她今天穿着裤子,在街上大摇大摆地走动,他就恨不得在先祖的画像前以死谢罪。   几百年前,夏洛莱家族的先祖在自家的领地上,骑着纯血马,手持猎弓,射杀美丽的牝鹿时,是否想过有一天,一个牝鹿般美丽的少女会戴着白鹭羽帽,穿着裤子,神气十足地走在大街上,使他们沦为上流社会的笑柄?   兰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第一百次对着上帝祈祷,希望莉齐能变成一个正常女人。   这时,一个冷漠、低沉、讥讽的声音冰水浇头般在他的耳边响起:   “你好啊,伯爵先生。我想跟你谈一桩生意。”   兰斯愕然抬头,在黑暗中看见了一双金黄色的眼睛。   让他感到恐惧的是,这双眼睛并不是寻常的琥珀色,而是扭曲燃烧的金焰一般吓人的金色,如同丛林中处于食物链顶端的掠食野兽的眼睛。   “阁下——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也没有邀请过你进家门——”他不动声色地站起来,朝壁炉那边靠近,壁炉上方有一把镀金的霰-弹枪,“不知道能跟你谈什么生意——”   话音未落,兰斯还没有摸到那把霰-弹枪,就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黑暗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到了吊灯底下。   他穿着考究,一身行头价值不菲,俨然一副绅士模样,脸庞却像骷髅头般骇人,过分突出的眉骨下,深陷如窟窿的眼眶中,那对扭曲燃烧的金色眼珠子正冷冷地、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   兰斯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出这样一个可怕的怪物——身形高大而雄健,肌肉结实,远远看上去几乎就是一个俊美无俦的男子,近看却发现他长着一颗骷髅头,苍白的皮肤紧绷在冷峻锋利的轮廓上,两个眼洞射出令人生畏的金光,仿佛一具刚从坟墓中爬出来的死尸。   尽管兰斯竭力维持上等人的风度,不想在这个怪物的面前露怯,声音却还是颤抖了起来:   “……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   莉齐不知道兰斯经历了怎样恐怖的一晚,她睡得特别香甜,特别满足。   幽灵应该不会再对她避而不见了,她可以专心致志地琢磨怎么降伏他了。   洗漱完毕后,莉齐脱下睡衣,换上一条淡红色的裙子,领口、袖口和裙摆均镶着珍珠白的蕾丝,然后把头发塞进了发网里。   发网上缀着珍珠和海蓝宝石,顶端镶着白孔雀尾羽制成的羽饰,洁白而优美的羽毛垂落下来时,她标致的脸蛋儿看上去冷艳又昂贵。   莉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对自己的打扮和美貌都很满意,因为这条裙子是她想穿的,而不是周围人用眼光、用言语、用规矩逼她穿上去的。   她穿了十几年的裙子,却在穿了一次裤子以后,才懂得穿裙子的乐趣。   她今天心情好,见谁笑容满面,哪怕是即将偷她二十万法郎的兰斯,她也没有吝啬两个俏丽的酒窝。   兰斯却没有像往常一样,走到她的面前,亲一下她的额头——他们的关系不管闹得多么僵,他都坚持那么做。   她一开始很莫名其妙,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吻她额头那么执着,后来才知道,如果他不吻她的话,仆人们就会说闲话。仆人一旦讲起闲话来,就不再会对她尊重,连带着整个圣日耳曼区的仆人都会轻看她。他不能让他的妻子沦落到这个地步。   莉齐一直看不懂兰斯这样的人。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活在过去——其实不止他这样的“巴黎鼎贵”,美国不少南方人也这样,内战已经结束三十年了,却仍然有不少南方人想尽办法蓄奴,对奴隶动用私刑,积极推行《吉姆·克劳法》。   有一回,她和父亲走小路回家时,甚至看见有人为了加入“暗夜骑士”——也就是早该消失的三K党——而被燃烧的十字架活活烧死。   她不明白过去有什么好的,正如她不明白正歌剧的动听之处一般——明明他们在剧院也不会听演员卖力地歌唱,而是打牌、下棋或闲聊,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更加闲适的场所呢,非要跟真正的音乐爱好者抢包厢。   莉齐对兰斯整个人都感到迷惑,但没有多想。兰斯并不值得她大动脑筋。   她对他假假地微笑了一下:“亲爱的,昨晚睡得好吗?”   兰斯却抬起一张苍白的面庞,神色惊惶地望着她——平心而论,兰斯既是君子,也是小人,可他从不把小人的一面暴露在皮相上,即使险些被她的马蹄子踢断脖颈,他的脸色也没有这么苍白过。   他说:“莉齐,家里有鬼。”   莉齐愣住,“啊”了一声。   “真的有鬼。”兰斯闭了闭眼,脸上浮现出恐惧的神情,紧紧抓着手杖,才没有滑坐在地,“昨天晚上——我亲眼看见的——他绝对是鬼,只能是鬼——像幽灵一样,走路完全没有声音——”   莉齐隐隐猜到了是谁,但未动声色。她上前一步,关切地问道:“你做噩梦啦?”   “我没有做噩梦!”兰斯大吼一声,额上暴起一根青筋,“他说——他想跟我谈生意,我问他是怎么到我家里来的。他说,他是走进来的——然后,穿过沙发,走进了我的身体里——我——”他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勉强镇定下来,“这绝不是噩梦,也不是幻觉。我本来准备去拿霰-弹枪的,但他像鬼魂一样穿过了我,抢先拿到了那把枪——”   莉齐眨巴眨巴眼睫毛,吃惊地“啊”了一声,幽灵还有这种本事?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握住兰斯的手,更为关切地说道:“那你……”她的呼吸因激动而颤抖起来,“看见他的长相了吗?”说完,她觉得这句话有些突兀,补充说道,“只要你能描述出他的长相,警察就能画出通缉令……警察会帮我们找到他的。”   莉齐暗想:“得想个法子阻止兰斯报警才行……或者,等下我去街上转一圈,回来告诉他,我已经报警了。”   听见“警察”两个字,兰斯的脸变得煞白,像被蝎子蛰了一下似的,猛地抽出手,颤抖着说道:“……不,不能找警察。”   莉齐疑惑不已:“为什么?”   兰斯的脸色变得更加惨白,却不说话,也不看她,只是一个劲儿摇头。   她从来没有见过他恐惧成这副模样,身体抖如筛糠,冷汗潸潸而下,不一会儿,头发和衬衫领口就湿透了。   莉齐不由更加纳闷,幽灵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兰斯刚见到莉齐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这么害怕,不然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她,可他说到一半,再次看见了令他毕生难忘的一幕——他已经不记得从昨晚到今天,看见了多少幕像这样难忘的画面。   幽灵正倚靠在莉齐身后的走廊上,抱着双臂,阴郁而狠绝地看着他。   他戴着白色面具,遮住了骷髅头般恐怖的长相,身穿剪裁利落的斗篷式黑大衣,里面是黑缎背心和黑绸衬衫,露出一截铂金表链,简直像在给谁哀悼或收殓一般。   几秒钟后,兰斯打了个颤,反应过来——   幽灵想给他收殓。   作者有话说:   这是明天的更新捏,提前更了   - 第22章 Chapter22   ◎她也会将灵魂献给魔鬼。◎   莉齐狐疑地盯着兰斯瞧了一会儿, 猛一回头——什么也没有。   奇怪,既然幽灵不在这里,那他怕个什么劲儿?   “亲爱的, 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不能找警察吗?”她尽量耐心地问道,今天她一定要把幽灵的长相套出来, “你不知道那个鬼的长相?”   兰斯的脸色顿时煞白到极点。莉齐为什么看不见那个鬼?   他本来还心怀侥幸,觉得莉齐说得对, 只要报警,让警察画出通缉令,就能逮住这个假扮幽灵的歹徒……可是,莉齐看不见他,只有他能看见这个幽灵。   这个人是真的鬼。   想到这里,兰斯冷汗直流, 心脏怦怦狂跳, 差点从衬衫里蹦出来。   他掏出手帕,颤抖地擦了擦冷汗:“小傻瓜,警察怎么会管我做了什么噩梦呢?你真可爱, 居然会相信我的胡话。”   “可是——”   “没有可是。我只是做了个噩梦,刚刚才清醒过来。”兰斯说道, 他竭力不去看莉齐身后的幽灵, 走到莉齐面前,准备像往常一样吻一下她的额头。   莉齐琢磨着兰斯的种种异常表现,没有阻拦他的动作, 甚至微微仰头, 方便他快点亲完, 快点离开。   兰斯的吻却迟迟没有落下来。   莉齐蹙眉望了他一眼, 就见他眼睛瞪得极大,眼珠子向外凸起,简直像要掉下来一般,嘴唇剧烈颤抖着,一个即将被火车碾成两半的人,也不会有比他更加惊恐的表情了。   莉齐心里像被猫抓似的,迫切地想知道幽灵对兰斯做了什么。   兰斯说,幽灵想跟他谈一桩生意——什么生意呢?会跟她有关吗?会不会是威胁兰斯和她离婚呢?   他既然有本事威吓兰斯跟她离婚,为什么又答应帮她找爸爸呢?   她以前……认识他吗?   莉齐越想越迷糊,眉头打成了死结。   幽灵就像是一团神秘而浓稠的黑雾,她深陷其中,既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哪里是出路。   就在这时,一只手臂轻轻搂住了她的腰。   莉齐被吓了一跳,闻到熟悉的气味后,才反应过来,是幽灵搂住了她。   怪不得兰斯那么害怕,原来幽灵就在她的后面——要不是她已经习惯了他这种神出鬼没的出场方式,估计也得吓个半死。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走路毫无声音的。莉齐简直不知道,是该夸他厉害,还是该害怕他这些吊诡的手段。   兰斯见莉齐被幽灵搂住后一点反应也没有,整个人颤抖得更加厉害。   鬼——真的有鬼——就在你的身后——兰斯这辈子从来没有失态地喊叫过,然而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再不叫出声,就要发疯了。   莉齐没注意到兰斯惊恐欲死的表情,她很纠结,不知道幽灵想干什么,是要她配合他的表演呢,还是什么?   她琢磨了几秒钟,决定当身后的人不存在。   “亲爱的,”她问兰斯,“你确定只是一个噩梦吗?你看上去快晕过去了。”   ——她是真的不知道,幽灵正搂着她。   假如没有昨晚那一出,兰斯或许会觉得,这是一个恶作剧。   莉齐有时会跟他开一些恶劣过头的玩笑,比如当着他的面嚼烟草,再粗鲁地把烟叶吐进壁炉里,动静大得令人窘迫。   可是,再恶劣的玩笑,也不可能让一个大活人像鬼魂一样穿过桌子,穿过他的身体,悄无声息地来到他的身后。   兰斯竭力稳住身体,感觉喉咙和嘴唇像被什么黏住似的,需要用两只手撕开才能发出一声半响——他到底要不要告诉莉齐,她身后有个幽灵呢?   这样会激怒幽灵吗?   假如惹怒了幽灵,他——他和莉齐会有生命危险吗?   绅士的品格与尖锐的求生欲在激烈交战。作为一个绅士,此时此刻他应该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把莉齐推开,跟幽灵正面交战。   上流社会的男士是不能退缩、不能怯懦、不能旁观女性受到伤害的,就连一些穷乡僻壤的贱民,都会为了自己的妻子或女性亲戚而拔枪决斗。   这是每个男人必须恪守的职责。他们让女人待在家里,生儿育女,成为与世隔绝的家庭天使,他们拿走了她们直面世界、与世界搏斗的权利,便必须拿起武器,为她们而战。   可是——   一个阴暗的想法从兰斯的脑海中闪过。   是了,莉齐除了长相,与“女人”两个字毫不沾边。   他完全没必要保护她。   这想法如同一阵飓风急速压倒了他的良心。他一心只想着莉齐不像女人,却忘了她还是个人。   “我确定是噩梦。”兰斯说,他避开了莉齐的眼睛,愧疚不安地抓着手杖,“我现在已经清醒——”   话音未落,他眼睁睁看着,幽灵低下头,将一个吻印在了莉齐的头上。   令兰斯气得发抖的是,幽灵居然一边亲吻莉齐,一边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冷漠而轻蔑地扫了他一眼。   这对丈夫来说,是个莫大的羞辱。兰斯感觉自己的头上长出了一对丑陋的犄角。⑴   要是他还想保住上等男人的声誉,就该脱下手套,朝对方脸上扇去——但对方是幽灵,就算他这么做了,又能怎样呢?无法改变任何事情。   莉齐也没想到幽灵会吻她。   她头上又是珍珠又是海蓝宝石,按理说是无法感到他的吻的,然而当他吻上来的那一刹那,她却双膝一软,差点下意识倒进他的怀里。   要是让兰斯发现幽灵是个大活人,那就热闹了。   莉齐眨巴眨巴眼睫毛,装出一无所知的模样:“那要看医生吗?听说有个叫霍夫曼的德国医生很擅长治疗睡眠不佳。”   “不,不用——”兰斯大声说道,似乎觉得自己反应太过激烈,他勉强温和地补充道,“我不喜欢德国人。我会四个国家的语言,唯一不会的就是德语。千万别把德国人请进家门。”   说完,他急匆匆地走下了楼梯,几乎是落荒而逃。要不是楼梯上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莉齐觉得他原本会狠狠摔上一跤。   确定兰斯走远了,周围一时半会也不会有仆人过来,莉齐一把抓住了幽灵的手腕,快速地说:“别走,我不会看你的脸!”   幽灵果然没有走。   她慢慢有些了解他了。他好像是出于什么原因,不想让别人看见他的脸。   为什么呢?   不知道,但就凭他每次现身,都要给她绑上黑丝缎那种近乎偏执的态度,她就知道,现在决不是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   莉齐心里乱糟糟的,一会儿对他的真容感到好奇,一会儿对他吊诡的手段感到好奇,一会儿又对他的吻感到心慌意乱。   不对,假如他真的是专门破坏夫妻感情的变态,岂不是经常当着其他男人的面,亲吻他们的妻子?   想到那个画面,莉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又把他的手甩开了,愤愤地说:“你还是走吧!”   幽灵似乎顿了一下。   莉齐也觉得自己的火气来得莫名其妙。以前她虽然脾气也大,但好歹能维持表面上的恬静,假装自己恪守闺训,遇到这个人以后,她却经常大发雷霆,一切情绪都不再受自己控制,而她连他的长相都不知道。   不能深想,想多了对自己没有好处。   莉齐深吸一口气,把幽灵抛到一边,决定先下楼喝杯咖啡再说。   正在这时,幽灵伸出一只手,把她拽了回去。   他一手拽着她的手腕,另一手扣着她的后颈,牢牢将她控制在怀中,不允许她抬头往上面看一眼:“你应该装得更久一些的,德·夏洛莱太太。”   “我没有装。”她下意识反驳道,然后很纳闷,他在说她装什么呢?   “你说什么我都信,我愿做你忠实而谦卑的奴仆。”   他漫不经心地说道,语气很不对劲,不像平常那么冷淡,带着一丝异样的轻柔。然而这种诡异的轻柔,却让她微微打了个寒噤,好像马上就会有不测发生一般。   她不想害怕他,强打起精神,把这种发毛的感觉抛到脑后。   “你跟兰斯谈了什么生意,你威胁他和我离婚?”   “不是威胁,”他的声音越发低沉温柔,“是中肯的建议。”   莉齐忽然想起,有些人喝醉后,会暴露出与外表截然相反的一面。   比如她爸爸,艾德勒先生是个健谈的人,碰到狡诈的骗子,都能让对方敞开心扉,大谈行骗的经过;喝醉后却要么一觉睡到天亮,要么说一些令人难堪的刻薄话。因为这一点,他从不在外面喝酒。   幽灵表现得这么奇怪,是因为喝酒了吗?   莉齐忍不住踮起脚尖,嗅了嗅他颈间的气味——他太高了,她就算踮脚也只能够到他的脖子。   的确有一股淡淡的酒气,但更多是烈性烟草的气味,因为过于辛烈,几乎掩盖了酒的气味。莉齐凭经验猜测,他喝的要么是纯威士忌,要么是浓度毫无限制的私酒。   “你怎么又抽烟又喝酒的,”她皱了皱鼻子,“这气味也太熏人了。”   “我很少抽烟,但的确喝了不少酒。”他说,“请你原谅,我是一个嗜酒如命的人。不过,你要是不喜欢,我从此可以滴酒不沾。”   “你这样说话怪瘆人的。”她喃喃抱怨了一句,又问,“既然你很少抽烟,身上为什么总有一股烟味?”   他忽然微微一笑:“我知道你会抽烟,还会嚼烟草,德·夏洛莱太太。我在你的嘴里,不止一次尝到过马尼拉雪茄的味道。”   “噢,那你要教训我吗——”她挺直背脊,下意识摆出不好惹的姿态。   “不,”他淡淡地说道,“我不是你的伯爵先生,对把女人训练成淑女不感兴趣。我厌恶任何死板的东西。”   他这话近乎粗鲁无礼,她不好惹的神气却因此而消失了:“你还没说,你身上为什么总有一股烟味呢。”   他顿了顿:“你对印第安人了解多少?”   “我知道他们穿鹿皮软鞋,这算了解吗?”   “不算。”   “那我对他们一无所知。”   “我一生中只碰见过两个好人,其中一个就是印第安人的酋长。我的过去并不干净,他却毫不介意,像对待朋友一样,慷慨地拿出烟斗来招待我。”   “烟斗?”   “烟斗是印第安人的圣物。他们用烟斗欢迎外人,纪念功勋,向神灵祈愿。”   他似乎想跟她坦白过去。意识到这一点后,她的心怦怦狂跳起来,他们终于要坦诚相见了吗?   她今天能知道他的长相吗?他会长什么样呢?   她心乱如麻,完全是凭着本能回话:“然后呢?”她又想,他说他一生中只碰见过两个好人,另一个是谁呢?   “那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烟斗,几乎跟你一样美丽,”他用平静的语气说着令人心跳的话,“由紫色石雕刻,包裹着珍稀兽皮,插着艳丽的鹦鹉羽毛。⑵这支烟斗,至今还放在我的珍品柜里。”   莉齐愣了一下:“他们把烟斗送给你了?不是说,烟斗是他们的圣物吗?”   “你为什么认为是送的呢。”   “你抢的?”她大吃一惊,随即摇摇头,“不可能,你不是这样的人,不会做这样的事。”   “我是那样的人。”他说,“但我的确没有抢他们。”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他喉结滑动了两下,声音也变得冷硬起来,“是一群歧视印第安人的士兵,他们路过保留地,然后杀了他们。我赶到的时候,只找到一支填满烟丝的烟斗,酋长原本打算用那支烟斗接待他们。”   莉齐不知道说什么好。小时候,她经常听见人们用印第安人恐吓孩子,再不听话就会有印第安人来割头皮。不少人甚至羞于提起,脚下的土地曾经属于野蛮、残酷、愚昧的印第安人。但那片土地确实曾属于印第安人。   “我一直随身携带那支烟斗,每当无法排遣心中的某种欲望时,就会点燃它,希望神能听见我的祈愿,让我得偿所愿。”他说,“可惜,神从不眷顾我这样的人。最后一次希望破灭后,我不再用那支烟斗祈愿,而启用了它另一个功能。”   终于要来了吗?   他终于要跟她坦白过去了吗?   “什么功能?”她几乎快要晕过去。   “记录亡魂。”他的声音冷了下来,带着一丝掠食野兽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印第安人每杀死一个敌人,就会在烟斗上刻一道纹路。你猜,我会对谁用上这个功能呢?”   “你跟兰斯谈的生意就是这个?”莉齐不想表现得太急切,但她太想知道结果了——假如兰斯答应了,她就自由了。   “是的。”他说,声音里又浮现出一丝笑意,然而冷得可怕,“我劝他离开你,不然将遭遇极大的不幸。我毕竟被两个好人救过,不想表现得太过无情,给了他一个相当丰厚的条件,假如他愿意离开你,我可以给他六十万法郎——我们总统一年的收入。到那时,他是重振夏洛莱这个早该进棺材的家族,还是讨好别的女人,都是他的自由,但他拒绝了我。”   莉齐张口结舌,不敢置信地“啊”了一声。   自由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他突然用手捂住她的眼睛,抬起她的脸庞,用嘴唇轻轻厮磨她的唇。   她尝到了他口中浓烈的酒味,顿时有些发晕,仅仅是浅淡的酒味,就将她喝过的最烈的白兰地比了下去——他究竟喝了多少?   不过,他喝醉以后,明显比清醒的时候好相处多了,记得刚遇见他时,他简直是个哑巴,哪里会像这样侃侃而谈。   “太好了!”莉齐又振作起来,把兰斯不肯离婚的噩耗撇到一边,乐观地想,“看来,他很快就会对我坦白一切,包括他为什么不愿意给我看长相,一定要我跟兰斯离婚。”   快乐的日子离她不远了。她微笑起来,露出一对幸福的酒窝,谁知不到片刻,就被幽灵用两根手指按住了。   “别高兴得太早,德·夏洛莱太太。”他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冰冷刺骨,“我其实一直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个自私、贪婪、怯懦的伪君子,除了消耗你的财产以外,他堪称一无是处。唯一的优点可能是会四国语言,可惜我会的语言是他的好几倍,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值得说出来的优点。”   莉齐心想,你不还是说出来了吗?   不对。她竖起眉毛,大声嚷道:“我才不喜欢兰斯——”   她的嘴被捂住了。   他低声说道:“嘘,小声点儿,德·夏洛莱太太。伯爵先生就在楼下用餐呢。”   眼睛和嘴巴都被捂住了,她完全无法表达心中的不满,只能愤怒地“唔唔”了两声。   “你们是一对奇特的夫妻。”他冷而快速地笑了一下,“伯爵先生虽然跟不少交际花都有往来,却宁死不愿跟你离婚。而你,德·夏洛莱太太,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和最善良的女人,却爱上了一个软弱的蠢货。”   莉齐被他夸得心花怒放的同时,又被他气得怒不可遏。   她像被激怒的小动物般,咬了一下他的手掌,狂怒地大喊道:“你放屁,我根本不爱——”   他反手扣住她的下颌,毫不怜惜地掐开她的双唇,重重地吻了上去。   那种她是他唯一一根浮木的感觉又出现了。这一回,他不再掩饰自己的渴求,也不再掩饰骨子里的暴烈与凶狠,更不再掩饰阴郁的嫉妒和欲求。   她被他吻得连恼怒的力气都没了,浑身软绵绵地倒在他的手臂上。   在这个激烈的吻里,她努力转动脑筋,思索与他有关的事情——毫无疑问,他喜欢她。她要是还看不出这点,就是他口中的蠢货了。   但出于一些原因,他完全不信她也喜欢他,不管她如何表示爱意,他都认为她在说谎……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有过不少追求者,也接受过不少追求,可从来没有一个男人的追求方式,像他一样古怪而迂回,他似乎有什么不得不迂回的理由。   她已经打开了一个无法关上的盒子,还要继续打开吗?   不知是他吻得太过深入,还是他的手扣得太过牢固,简直如同沉重的枷锁铐在她的身上。她有些透不过气来,头脑变得一片空白,兴奋与恐惧如同潮水般接连涌上她的心头,她不知道该相信哪种情绪才是真实的——是兴奋,还是恐惧?   眼前的人是谁,他的过去是什么,为什么这样神秘,为什么用这样古怪的方式追求她?为什么不相信她不爱兰斯?   还有……   她该感到危险吗?   兰斯已经置身于危险之中——也许,她马上就会像兰斯一样面色苍白,浑身颤抖,仿佛在做一个永远也无法醒来的噩梦。   她已经感到了危险。   那她是逃跑,还是上前一步?   他的手从她的下颌移到了她的后颈上。明明只是放在上面,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她却莫名觉得,他想把什么东西扣在上面一般。   她从未如此紧张不安,也从未如此兴奋不已。   幽灵就像一条阴冷而黏湿的蛇,用冰冷的蛇身将她拽入泥沼中,使她眩晕、窒息,再也发不出声音,再也无力恐惧。   她的意志力在瓦解,力气在流逝,恐惧变成兴奋,兴奋化为悸动,使她的心脏疯狂地泵送着血液,双膝一阵瘫软。   假如此刻,他告诉她,他的身份其实是魔鬼,她也会将灵魂献给魔鬼。   然而一吻完毕,他没再提起自己的过去,只用大拇指擦了擦她唇边的口涎,语气温柔却带着恐怖的占有欲:   “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德·夏洛莱太太。假如一个月后,你的伯爵先生还不离开你的话,我保证,他会变成烟斗上一道不幸的纹路。”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最近估计都是零点前更新了……   -   注释⑴犄角:欧洲文学作品中,绿帽子的说法。   注释⑵参考唐鲁孙着:《谈烟斗与抽板烟》   - 第23章 Chapter23   ◎【小修,增细节213字】他在看她,以那种阴冷、疯狂、扭曲的目光迫视着她◎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 兰斯就像是做了一个漫长的噩梦。   现在,他不管做什么,都能感到幽灵的存在, 尤其是他打算亲吻莉齐的额头时——幽灵对莉齐的占有欲强到令人害怕,只要他稍稍接近莉齐,就能感到一道燃烧般可怖的目光。   是的, 只要他不接近莉齐,幽灵就不会找他的麻烦。可这样一来, 这幢房子的男主人似乎就变成了幽灵,而不是他兰斯·德·夏洛莱。   仆人们也变得心神惶惶起来,不止一个人跟管家说,有鬼在他们耳边说话。   家里的老厨娘甚至因此而被辞退。当时,老厨娘正在教训一个混血小姑娘。那小姑娘的母亲是个黑人,父亲是个下等白人, 为了二十法郎, 把她卖给了牡蛎餐馆的老板,天不亮就蹲在木桶前清洗牡蛎。   莉齐知道这事后,花了十倍的价钱, 把她买了下来,带回了夏洛莱府邸。   因为这事儿, 仆人私底下没少嚼舌头, 其中老厨娘的声音是最响亮的。   她今年五十多岁了,老伯爵还在的时候,就在夏洛莱府邸干活儿, 眼睁睁看着夏洛莱家族从辉煌走向没落, 为了维持表面上的繁荣, 把家里的银器、骨制品、萨克森瓷器一件一件地往当铺里送, 最后甚至当掉了一整套帝国时期的老家具。   厨娘虽是下人,但跟她的主人一样活在过去的世界里,瞧不起平民,更瞧不起混血儿。   莉齐使夏洛莱家族恢复了往昔的辉煌。她却一点儿也不感激莉齐,反而痛恨她玷污了男主人纯净至极的贵族血统。   在人种优生学如此盛行的时代,门第显赫的夏洛莱家族却拥有了一位混血女主人,真是一场可怕的梦魇。   老厨娘宁愿夏洛莱家族就此败落,也不愿男主人用混血儿的钱给他们发薪水。她完全没想过,假如薪水断了,她和她的家人该去哪里谋生。   老厨娘不敢骂莉齐——莉齐不是小羊羔似的大家闺秀,任由她这样的老妇人拿捏,把她惹急了,她会把茶水泼到人的脸上,拿起脚凳抡过来。有一回,老厨娘就险些被脚凳砸到,出了一身黏糊糊的冷汗,从此再也不敢招惹莉齐。   但她惩治不了莉齐,却可以惩治莉齐的身边人,那个小姑娘就是她的着重惩治对象。   老厨娘经常对她指桑骂槐。小姑娘去厨房拿个杯子,都能招来一顿臭骂:“老主人以前常说,世界会乱成一团,我看快了!瞧瞧这幢房子都住了些什么人——混血儿!天知道我们那位讨人喜欢的女主人还会带什么东西回来——也许明天,花园里就挤满了吉卜赛人的大篷车!”   小姑娘很少理会她的羞辱,最多说一句:“你小心我告诉太太。”   那天也不例外。然而,她还没有走出厨房,就见老厨娘浑身一震,面如土色地说道:“……有人在说话,有鬼在说话……你听见有人在说话了吗?”   小姑娘翻了个白眼,伶牙俐齿地说道:“这里只有我和你,哪有什么鬼。我看,是你心里的鬼在说话吧。”   这句话却把老厨娘吓了个半死。她嘴唇簌簌哆嗦着,手心直冒汗,紧紧攥着围裙,大声喊道:“我没有伤害她……我没有伤害她……我不要下地狱,我没什么都没干——啊,我坦白,我坦白……我偷了她几条项链……哦,上帝,别那么对我,我只是偷了她几件首饰而已!”说完,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这位厨娘效仿了一辈子上等人的做派,晕过去的一刹那,是她最接近上流社会淑女的时刻。   最后,这事闹到了兰斯那里去。   老厨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男主人坦白了盗窃的过程。   原来,自从她差点被莉齐砸了脑袋后,就不时会去衣帽间偷拿首饰,而莉齐一向不知道自己的首饰到底有多少,居然没发现自己丢了几条项链,还是最值钱的钻石项链。   兰斯不知道老厨娘是受幽灵胁迫,才向他坦白这一切,还以为她是自己良心发现,就想原谅她一回。   谁知,他还没开口,一个冷漠而轻蔑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亲爱的伯爵先生,上帝让你把财富分给穷人,但没有让你把妻子的财富分给穷人。你我都知道,该怎样处置一个犯了盗窃罪的仆人。”   兰斯被这声音吓得魂飞魄散。   幽灵还在他的家里,仿佛真正的男主人一般,居高临下地审判着他和他的仆人。   兰斯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拿起壁炉上方的霰-弹枪,对着屋内所有可能出现幽灵的地方一通扫射。   假如他还是男人的话,假如他还是丈夫的话,假如他还是这房子的男主人的话,就该那么做。   然而就像之前,他劝自己没必要保护莉齐一样,这次他也劝说自己,没必要为了一个手脚不干净的仆人,而把屋内的古董家具打碎。   这是夏洛莱家族最后一套帝国时期的家具了,他要是冲动打碎了它们,即使先祖知道他是为了捍卫男主人的尊严,也不会原谅他。   想到这里,他居然心平气和地对老厨娘说道:“勒拉太太,我知道你是这幢房子的老人,我父亲还在的时候你就在了。我是吃你做的饭长大的。但是,你知道,偷窃是大忌,是十诫之一。你会做出这种事,实在让人失望。莉齐的首饰都价值连城,我若报警抓你,你恐怕会上绞刑架。看在你这辈子只犯了这一次错,服侍了我们这么多年的份儿上,你自己……收拾东西离开吧。”   说着,他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家族在瓦解,在坍塌,过去的一切宛如流沙从他的手指间匆匆流走。   从娶莉齐开始,他的时代,他的世界就在坍塌,但坍塌的速度很缓慢,就像一颗樱桃从奶油堆上缓缓滑落下来,他仍能保持贵族的古老作风。   幽灵出现以后,他的世界就像雪崩似的坍塌了。   他看见自己丑态百出,看见自己不能像一个绅士那样保护妻子,看见自己的屋子到处都是幽灵的痕迹。   现在……他家里唯一一位老仆人,也要被幽灵赶走了。   不错,老厨娘犯了盗窃罪,应该被赶走,甚至该被送进警察局。   可兰斯只要一想到,老厨娘是这宅子里最后一个见证过夏洛莱家族辉煌岁月的人,他的心脏就一阵绞痛。   现在,很少有仆人能分清旧贵族、新贵族、资产者和银行家的区别了,但是老厨娘能分清。   每当家里来了一位衣着考究但身份低微的资产者时,老厨娘会表现得比主人还要傲慢,绝不对没地位的人卑躬屈膝。   兰斯很欣赏她的处事作风,觉得她就像女战士一般,坚守着夏洛莱家族的荣誉。   而现在,这个女战士要被幽灵赶走了!   兰斯痛苦不堪。   他感到了极大的耻辱,但更多的耻辱源于他对幽灵的无能为力。他无力阻止幽灵摧毁他的世界,损害他的荣誉,践踏他的尊严。   原以为老厨娘被逼走,就是他这辈子最没有尊严的时刻,谁知,晚上用餐时,才是他尊严被践踏的重头戏。   幽灵居然代替他坐在了第一主人的位置上,神色平静地倒了一杯威士忌,对他做了一个敬酒的动作。   不知是否桌上只点了一支蜡烛的缘故,莉齐明明就坐在幽灵的对面,却像没看见那个身穿黑斗篷的男人,专心致志地吃着冷盘牛肉。   “亲爱的,”兰斯艰难地开口问道,“你就没觉得……有哪里不一样吗?”   “如果你是指冷牛肉的话,”莉齐头也不抬地说道,“的确不一样。这个冷盘牛肉比之前好吃多了,你终于把那个老恶婆辞退啦?”   兰斯这才想起来,厨娘走了,家里应该没人做饭才是……那餐桌上的七道菜是谁做的?   很明显,要么是那个幽灵变出来的,要么是他亲自下厨做的。   幽灵会用什么下厨?   老鼠、蜘蛛还是甲虫?   兰斯越想越反胃,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声,就离开了。   莉齐其实也没什么胃口。   她强作镇定地盯着盘子里的冷牛肉,实际上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   她还在思考那个问题——当他一步一步地接近她,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时,她是逃跑,还是上前一步?   这些天,幽灵还是没有露面,却仿佛无处不在。   她无论去哪儿,都能闻到他身上纯粹的男性气息,感到他急促而炙热的呼吸,听见他时而冷漠时而温柔的声音。   不知是否她连续打开两个魔盒的原因,他不再对她压抑那种近乎暴烈的情感。   也就是那时,她才知道,他之前为什么总像是在压抑什么一般,因为他不再控制自己的感情时,实在有些可怕。   比如前几天,她在兰斯的极力恳求下,前往歌剧院观看卡洛塔夫人的演出。   像这种大型演出,凡是巴黎的体面人物或时髦人物都不会缺席。假如莉齐不去,夏洛莱家族势必又会沦为人们的谈资,所以,即使兰斯这几天被幽灵吓得够呛,仍然要莉齐去看那位西班牙女歌星的演出。   原以为幽灵不会允许她和兰斯一起出行,谁知,他对此毫无异议。   “去吧。”昏暗的房间里,他给她挑了一件绿缎晚礼服,帮她穿在了身上,“我会让你看上一出好戏。”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对她的占有欲越来越强烈,一开始,只有兰斯会因为接近她而饱受惊吓;后来,无论男女,只要试图亲近她,就会像撞鬼一般连连倒霉;到最后,甚至有人因为多看了她几眼而摔瘸了腿。   他对别人比魔鬼还要残忍,对她却比最体贴的情人还要温柔。   他从不像兰斯一样反感她粗俗的一面。她要抽雪茄,他就为她划火柴;她对烟斗感兴趣,他就为她找来了一整套名贵的烟斗,艳红的珊瑚烟嘴,纯金打造的土耳其烟斗,甚至找来了两千年前的水獭烟斗——她刚好在博物馆里见过这只烟斗,吓得她赶紧求他还回去,他却轻轻一笑告诉她,那不过是他雕刻的仿制品。   一起在林荫道散步时,他会故意用那种柔和到极点的声音,在她的耳边说一些闻所未闻的趣闻轶事,那都是迎面走来的上等人物竭力想要隐瞒的阴私,她一面好奇他为什么会知道那些龌龊事,一面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   然而,当有人因她的笑声而侧目时,他又会变得冰冷而沉默,用一些吊诡的手段,使那人浑身冒冷汗,再也不敢转头望她一眼。   当她感到无聊时,他会冷不丁出现在她的身边,从后面抱住她,用一只手握住她的两只手,从她空无一物的手掌里,抽出一枝鲜艳欲滴的红玫瑰。   然而,当她拿着红玫瑰走在大街上,吸引到一些男人的注意力时,他又会打个响指,使红玫瑰燃烧起来,化作一堆焦黑的灰烬。   恐惧或悸动都是其次,令她迷惑不解的是,他都为她做到了这个地步,却还是不允许她抬头看向他的脸庞。   卡洛塔演出那天,因为到场的王公贵族实在太多了,她戴着露指手套的手背起码被不下十位男士吻了一遍。   幽灵虽然不在她的身边,但她能感觉到他在看她,以那种阴冷、疯狂、扭曲的目光迫视着她,使她的心狂跳不已,后颈一阵发毛。   她拼命深呼吸,攥紧拳头,竭力使心跳平缓下来,才没有露出惶惑的神色。   她不想让幽灵觉得,她在害怕他。虽然最近的他,确实令人害怕。   走进包厢后,她终于镇定下来,想找到幽灵,给他一个吻,让他平静下来,然而平时只要转身就能找到的人,当时却怎么也找不到。   她生出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当晚演出乱成一团。那十位吻过她手背的男士,就是这场大乱的主角。   当台上的梅菲斯托唱到,“我最亲爱的凯瑟琳,为何你不肯给深爱你的人……一个温柔的吻⑴”时,原本一直对准舞台的聚光灯,忽然分别对向了几个包厢。   那十位男士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居然都在跟他们的情妇幽会,一下子被明晃晃的灯光照了个正着,成为当晚新鲜出炉的闲话资料。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无声无息地来到了她的身边,贴在她的耳边,声音低沉地重复着梅菲斯托的台词:   “我最亲爱的德·夏洛莱太太,为何你不肯给深爱你的人……一个温柔的吻?”   作者有话说:   注释⑴:出自歌剧《浮士德》   - 第24章 Chapter24   ◎事到如今,他仍然在压抑着什么。◎   这段时间, 他们不时就会接吻,却不是情人之间激情燃烧的热吻,更像是一种窒息而痛苦的痉挛。   他不允许她看他的脸, 也不允许她亲吻除嘴唇以外的地方,一旦她情不自禁地想要吻他的眼睛或鼻梁,他就会一把扣住她的下巴, 从黑暗中射出阴暗多疑的目光,不带感情地审视着她。   卡洛塔演出那次也不例外。他说完那句话, 就将她拽进了包厢的窗帷后,低下头,吻上了她的双唇。   总是这样。   没有一次,他们的接吻是在光线充足的地方进行的,仿佛这是一种不祥之兆,一种触犯禁忌的行为, 一种不合人伦的罪愆, 必须在狭窄、幽暗、四下无人的环境里进行,才能得以善终。   莉齐很想了解他,至少让她知道他的名字, 可他要么用冷漠粗暴地推开她,转身离开;要么温柔似水地对她说情话, 读情诗, 让她把探究他过去的想法撇到一边。   她要是对他生气,他有一百种办法让她消气,重新露出笑靥。   他似乎精通魔术, 凭空变出玫瑰花, 只是他会的魔术中最不起眼的一种。他对扑克牌的驾驭能力令人震惊, 在他的手中, 扑克牌就像印度街头随着笛音起舞的蛇一样温驯。和他打牌,她从来没有真正地赢过他,但只要她露出气恼的模样,不管她手上的牌多么劣势,总能奇迹般反败为胜。   她生气地质问他,是不是他在搞鬼。他却温柔地说:“德·夏洛莱太太,可否请你讲点道理。我起码离牌桌有半米远。”   她气鼓鼓地想,谁说离半米远就不能出千了?她忘了在哪里看过,有人已经发明出了一种不碰扑克牌就能出千的绝技……是在哪里呢?噢,该死,他为什么还叫她德·夏洛莱太太?   她皱起眉毛,直说了出来。   他顿了顿,声音很冷淡:“难道你不是德·夏洛莱太太吗?还是说,你让我叫你伯爵夫人?”   因为这句话,她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怒冲冲地把他送的小玩意儿,推到地上,恼火地大叫起来:“你到底要我说多少遍,我根本不喜欢兰斯,我喜欢的是你——你要是不信,你可以滚蛋!”   她气得涨红了脸,他却站在阴影里,抱着双臂,一言不发,像是没听见她怒气冲天的告白一般。   于是,她更加生气了,蓬勃的怒火赶走了剩余的理智。她像毛发倒竖的野猫似的,在屋子里团团转,摸到了父亲留下的小左轮,把子弹塞进转轮里,咔嚓一下按下击锤,瞄准他,冷冷地说:   “我说,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吗?回答我!”   莉齐心想:“我终于被逼到这一步了,拿枪指着他,让他相信我喜欢他。”   他却不置可否:“如果开枪能让你消气的话,你开枪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她这辈子不想回忆第二遍。她当然不会开枪,但她忘了一种可能性——擦枪走火。他们刚见面时,他就冷嘲热讽过她不怕擦枪走火。没想到这一次真的走火了。   她忘了自己最终把枪口朝向了什么地方——似乎是他,又似乎不是他——只记得走火的那一刻,他终于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但她没能看清他的脸庞,她已经被吓傻了,双膝发软,坐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烟雾带着轰响腾开。   手-枪掉落在地毯上。   他似乎搂住了她,又似乎是因为中枪而倒在了她的身上。   她几乎快要哭出来,浑身颤抖着,不知道有没有打中他的要害:“你为什么要让我开枪……我……”   他用手指轻轻地梳了梳她的头发,一边从口中拿出一颗子弹,一边低声安慰她:“我只是想给你表演一个魔术,用牙齿衔住子弹。我以为你开枪发泄后就能消气。别哭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   她呆呆地望着那颗子弹,放声大哭起来,简直想要咬死他。他抱着她安慰了一个下午,用尽了各种办法,却还是无法消除她心中的恐惧。   她渐渐意识到,他是一个冷静的疯子,只有疯子才会认为,表演吃枪子儿能让情人消气。   即使他们已经与真正的情人毫无区别,她也还是无法接近他的内心,甚至摸不透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明明是活生生的人,体温跟其他男人一样炙热,如同永不熄灭的火炉,毫无征兆地攥住她的手腕时,能让她像被烫伤似的微微哆嗦。   同时,他也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幽灵。她和他在街上散步时,她永远无法看见他的身影,他的声音却总能在她的耳边响起,就像贴在她的耳边说话一般。   他似乎去过很多地方,学识最渊博的教授也不会比他懂得更多,跟他在一起,永远不会无话可说,除非他主动结束话题。   有一回,她故意不跟他说话,无论他怎么哄她,都一语不发。即使他用上了那种她最喜欢的、温柔到极点的声音,她也只是歪了歪头,不声不响。   不过最终,她还是诧异地“啊”了一声,因为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从她的羽毛帽子底下钻了出来。   他就是这样,神秘而强大,近乎无所不能,牢牢地控制着整个局势。   即使她在暴怒之下,不小心擦枪走火,他也能使不可能变为可能,从口中取出子弹,云淡风轻地告诉她,他撺掇她开枪,只是想表演一个魔术。   她似乎永远也无法驾驭他。   她已经走进了沼泽里,却发现只有岸边是泥沼,越往前走,越像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潭。   她以为只要足够了解他,就能安全回到岸上,谁知越是了解他,两脚在泥潭里陷得越深。   幽暗的潭水已经漫到了她的肩头,她冷得发抖,牙齿簌簌打战,唯一能感知到的温度,是他若即若离的滚热呼吸。   他就在旁边注视着她,仿佛幽灵一般,冷漠、评判、压抑地注视着她。   是的,事到如今,他仍然在压抑着什么。   她心跳不已的同时,又一阵毛骨悚然——难道他的感情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   他的感情为什么会这样浓烈,这样深沉,这样令人恐惧?   她又害怕,又好奇,已经不知道是自己在往前走,还是湖水在推着她前进了。   她会被黏滑的苔藓绊倒吗?她会碰到可怕的野兽吗?她会被湿黏的湖水侵蚀吗?   他们一定要在这么黑暗、这么阴冷、这么潮湿的地方相爱吗?   世界那么大,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像两个普通人一样,站在阳光明媚的花园里谈情说爱呢?   莉齐叹了一口气,把回忆撇到一边,继续对付眼前的冷盘牛肉。   冷盘过后,是主菜——烤得金黄的去骨鸡肉,浇着厚厚的牛油酱汁,鲜嫩美味。   她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合口味的鸡肉,假如她有胃口的话,一定会像个饿鬼似的吃上好几盘。   这时,她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兰斯的厨娘对她有偏见,从来不会做合她口味的食物,今天的菜却都是她最最爱吃的。难道真的换厨师了?还是说,这些菜是幽灵做的?   除了餐馆里的厨师,她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男人为了追求一个女人,而亲自下厨做了七道菜。   她爸爸已经非常宠爱她,只要天上的月亮能买,他绝对会买下来送给她,可即使如此,他也没想过进厨房为她做一顿饭——他的脑子里压根儿就没有这个想法,家里有十多个厨师,为什么要亲自下厨呢?   幽灵虽然不像她爸爸那么有钱,却也能一次性拿出六十万法郎。   只要他想,什么厨师都能为她请来,什么样的菜肴都能端到她的面前来,可是,他却选择了亲自下厨。   莉齐心中一动,想到他这几天给她变了上百个不重样的魔术,只为了博她一笑,见她胃口不好,又亲自下厨,给她做了七道丰盛且完全合她口味的菜肴……毫无疑问,她不可能再碰见比幽灵更温柔、更体贴、更有趣的情人了。   然而,他的温柔、体贴、有趣,却是以不见天日为前提,一旦她试图脱离黑暗,他就会变得冷漠、粗暴、不近人情。   她要妥协吗?   她其实已经快要妥协。   这些天,他无处不在的气息,无处不在的呼吸,无处不在的声音,使她像躺在泥沼上晒太阳的小动物一般使不上劲儿,即使感到苍蝇在脸上爬行,也懒得翻身把它赶走。   他差一点就征服了她。   猜出这七道菜是他做的以后,她几乎就要咬住马嚼子,乖乖地任他驱使了,而不久之前,她还跃跃欲试地想给他套上马具呢。   莉齐摇了摇牛颈铃,让仆人把主菜撤了下去。甜点被送了上来,是一块巧克力蛋糕。她还是没什么胃口,却硬逼着自己吃了一大口。   甜味使她的头脑变得前所未有的清醒。她动摇的意志又坚定了起来。是的,她不能妥协,不能就此被征服,然后像个傻子似的,陪他在泥沼里沉沦。   她可以继续往深潭里走,继续纵容他带着评判意味的审视,继续忍受他强烈得令人恐惧的占有欲。   但是,她也有个前提。   他必须到阳光下来。   她要知道,他藏身在黑暗中的原因。 第25章 Chapter25   ◎你究竟找过多少情人,以至于连名字都记不清了?◎   想通了这一点后, 莉齐终于有劲儿,去对付餐桌对面的幽灵了。   不过,她虽然打起了精神, 却还是不知道怎么让幽灵现身。   她不是没试过在接吻的时候,抬头望向他的脸,可他就像是下巴长了眼睛似的, 即使是最忘情的时刻,也不忘控制她的视线, 不允许她往上移动哪怕一寸。   她忍不住犯起了嘀咕:“真是奇了怪了,他脸上到底有什么,让他那么在意?难不成——他是个丑八怪?”   她开始努力回想见过的长相丑陋的人,一时间居然想不起来。她几乎没有见过第一眼就觉得丑的人。大多时候她认为一个人丑,是因为打心底反感或厌恶。   比如兰斯,她虽然理智上知道他挺英俊, 可总能从他的鼻子眼睛上挑出毛病, 感觉他面目可憎。   幽灵为什么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她既然喜欢他——在不知道他长相的情况下,就喜欢上了他,就说明她并不在意他的外貌。   当然, 她没忘记自己曾喜欢上一个极其俊美的教士,并一直对他俊美的脸庞念念不忘——但那个时候, 她还小嘛, 而且也没有多喜欢,不到两天就忘了个干净。   她要怎么才能让他明白这个道理呢?   直接告诉他,他肯定不会信。   他就像一头被迫害过的狮子那么警惕, 即使她把鲜美的食物喂到他的唇边, 他也决不相信那只是食物, 而不是引他走向陷阱的食饵。   她对他的警惕又心疼, 又气愤,又无可奈何。   愤慨之下,莉齐胃口大开,吃完了一整盘蛋糕,喝了一大口香槟,打了个小小的饱嗝。   幽灵似乎轻笑了一下。   她板起脸,特别想恶狠狠地取笑回去。但从现在开始,她不会再给他任何误会的把柄。她要拿出自己最美好最娇柔的一面,全心全意地爱他,每隔两分钟,就对他撒撒娇、卖卖俏。   她就不信,她做到了这种程度,他还是不相信她喜欢他——那他就下地狱去吧,她不伺候了。   想到这里,她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又喝了一口香槟酒,强压着打嗝的冲动,甜甜地说:“宝贝儿,你笑起来真好听。我这辈子还没有听过比你更好听的笑声呢。”   “我还是更喜欢你真诚的模样,德·夏洛莱太太。”他说。   要说有什么能一下子激起她的火气,准是“德·夏洛莱太太”这几个字没跑。   她沉下脸,刻薄话在唇边转了两圈,又被她硬吞了下去。她不能让他抓住把柄。   莉齐深吸一口气,打开桌上的烟草罐,用卷烟纸卷了一支烟,插在珊瑚烟嘴上,闭着眼睛,对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点烟。   没有脚步声。   但她知道,他过来了。   他的体温与气息笼罩了她。   刺啦一声,火柴划燃了。一撮火光闪动了起来。   他用两根手指抬起她的下巴,却没有点燃她的烟卷,而是先点燃了自己口中的香烟,再垂头靠近她。   两个烟头接触了。   火焰如同一条红蚯蚓钻向了她的烟卷。她的烟头燃烧了起来。   莉齐吸了一口,吐出烟雾,惬意地瘫在了椅子上。   在上等烟草和少许酒精的作用下,她非常想说真话,想把心里的想法一股脑儿都倒给他。但不管她说什么,他都不会相信,她说和不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桌上的烛光熄灭了,餐厅变得漆黑一片。这是他允许她睁开眼睛的意思,只有在黑暗中,她才能够抬头望向他。   不知是否他总处于阴影中的原因,她总觉得他的身影似乎比阴影还像阴影,如同一头庞然可怖的野兽,随时会将她逼得无路可退。   但是,这头可怖的野兽却不会伤害她,假如她开口要求,他甚至允许她朝他开枪,即使他像一个被枪打伤过的人。   多么奇怪的人。   莉齐莫名产生了一种感觉,如果他不主动敞开心扉,她可能永远都无法了解他。   她讨厌这种感觉,她想要了解他,想要得到他。她又吸了一口烟,她其实对烟草没什么瘾头,吸烟只是为了证明她有某种权利,就像大部分男孩都会偷学父亲嚼烟草一样。   她偷吃禁果,也是为了证明自己有某种权利——除了她自己,谁也不能掌控她的心灵和身体。   不知是否她出生在加利福尼亚州——南方人心中的蛮荒之地的原因,即使她身上有中国人幽婉的血统,行事作风仍带着一股子野蛮之气。   这种野蛮之气,使她像个泥腿子似的能抽好几支烟,喝好几杯酒,而始终保持清醒。   现在,她就越抽越精神。   “幽灵先生,”莉齐仰起头,一只手搭在椅背上,一条腿搁在餐桌上,眯着眼睛懒洋洋地说,“你想了解我吗?”   要是兰斯看到她把脚放在桌子上,恐怕已经震惊得张大了嘴巴,幽灵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把手掌覆在了她的脚踝上,似乎在抚摩什么。   “这是你的新钓饵吗?”他低声问道,“德·夏洛莱太太。”   听见这个称呼,莉齐不高兴地噘噘嘴,但还是甜甜地说道:“是呀,那你咬钩吗?”   “咬。”   她的心脏突突猛跳了几下,仿佛抛下钓丝的不是她而是他一般。“但我有个条件。”   “我就知道不会有免费的午餐。说吧,什么条件。”   “结束以后,我不管对你做什么,你都不能反抗。”想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她的心几乎快从胸衣里蹦出来,努力镇定地说,“你放心,我知道你的禁忌是什么,不会触犯你的禁忌。”   许久,他说:“好。”   他上钩了!莉齐紧张得脸颊都红了,又吸了一口烟,才勉强平定下心情:“你问吧。”她歪着脑袋,又补充了一句,“我不像你,我没有禁忌。你无论问什么,我都会如实告诉你。”   她自认为这句话相当恳切,没有一点儿毛病,他却顿了顿,用大拇指和食指拿着烟,抽了一口,朝玛瑙烟灰缸抖了抖烟灰,再开口时,声音已有些冷淡:“是么,那你真是一个慷慨大方的人,德·夏洛莱太太。”   又是这种嘲弄的语气。莉齐不由一阵懊恼,她都这样谨慎了,怎么还是让他抓住了误会的小尾巴。   “谢谢,我也觉得自己挺大方的。”莉齐硬邦邦地说。换作其他人,面对他那古怪的脾气,早给他一个大耳刮子了。她却毫不介意,还喜欢上了他,她不大方谁大方。   幽灵轻声笑了笑。   他的笑声总能令她感到一种奇特的震颤,耳朵就像进了一颗炙热欲燃的火种般滚烫。   “你快问,”她不由自主缩拢了脚趾,揉了揉耳朵,“不然我要后悔了。”   幽灵没说话,只是一口一口地抽烟。不一会儿,香烟就烧到了尽头。他在烟灰缸里熄灭烟蒂后,又抽出一支烟,衔在口中。   光线幽暗,她看不见他的具体动作,只能看见一个影影绰绰的轮廓。   他似乎抬起一只脚,在皮鞋边缘划燃了火柴,点燃了口中的香烟。   这一刻,她清晰地感到了他和兰斯的区别。如果可以,兰斯恨不得一辈子都让仆人为他点烟,要是有个好心的绅士发明出了一种专门夹火柴的小镊子,即使用手划火柴要快得多,他也会坚持让仆人用小镊子夹起火柴再划燃。   兰斯终其一生都学不会幽灵这种不拘礼节的动作。   她最初对他感兴趣,似乎就是因为他身上那种冷漠、野性、不可预测的气质。   半晌,幽灵终于开口,声音生硬而僵冷:“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么……莉齐小姐。”   他只叫过她两次“莉齐小姐”,一次是他以为他在逼她和兰斯离婚,一次是他以为她为了兰斯在讨好他,两次都是他自以为伤害了她。那么这次……他为什么叫她莉齐小姐呢?难道说,他认为这句话有可能伤害她?   可是,她压根儿不知道他是谁。   这些天,她不止一次搜刮脑海中的记忆,却并不记得自己的生命中曾这样一个人。   他如此神秘,如此危险,如此不同寻常,假如他真的曾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她决不会忘记他。   不过,她的头脑里闪过了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马戏团的魔术师,埃里克。   她至今记得,那个人在舞台上如何随心所欲地操纵火焰,令人无法察觉火舌与血肉的隔阂。幽灵似乎也有这种操纵火焰的能力。   但她并不觉得他们是同一个人——那只是一个小小的、毫不起眼的善举,她因为一时冲动,把那个魔术师从笼子里放了出来,就像她经常因为一时兴起,往修女的募捐箱里投大额钞票一样。   她不相信那种程度的善举,能换来一颗宝贵的真心。   “我……”莉齐苦恼地说,“真的不记得了。你可以给我点儿提示,我保管能想起来。”   他看了她片刻,移开了视线:“不了。第二个问题,你为什么引诱E先生。”   “我没有引诱他!”她大声说道。   他向她投来冷漠的目光。   “好吧,好吧。”她懊恼地说,“我确实引诱过他。”这跟她想象的“了解”完全不一样,还以为他会搂着她,温柔地问她一些童年趣事呢,怎么变得跟审讯犯人似的,“当时你一直对我避而不见,我想找个情人转移注意力来着。”   “你不是找了法布夫尔么。”   “这是谁?”   “邀请你观看E先生演出的男演员。”他说,声音冰冷如铁,“亲爱的德·夏洛莱太太,你究竟找过多少情人,以至于连名字都记不清了?”   莉齐深感冤枉:“这算什么情人?我只是跟他跳了两支舞,接了个吻而已——”   话音未落,她的后脑勺被一只手猛地按住了。幽灵俯身吻了上来,带着阴沉的妒意在她的唇上辗转。他的双唇就像浸满了炙热的毒汁,使她的嘴唇一阵酸胀发麻。她的头脑连烟酒的侵袭都能抵挡,却抵挡不住他充满嫉妒的一个吻。   一分钟后,他松开她的唇,将香烟熄灭在烟灰缸里,以令人毛骨悚然的力道碾了两下。   “我本来只是好奇,你想提什么条件,”他冷冷地笑了一下,“但现在我觉得这问答有趣了起来。”   莉齐眨巴着眼睛,哀求地望向他,想引出他的怜悯之心。但她忽然想起来,周围一片漆黑,他根本看不见她竭力装出来的可怜相,于是生出了逃跑的冲动。   幽灵一只手按在她的肩上,另一只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平静地说:“坐下。德·夏洛莱太太,我现在对你的过去好奇极了。”   尽管莉齐绞尽脑汁地想要敷衍过去,却还是被他套出了一大半情史。   她梗着脖子,完全不知道怎么解释,因为她觉得自己一点儿错也没有。像她这样娇媚可人的女孩,交往过一打左右的英俊情人,甚至跟当中最英俊的几个接过吻,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不然她的嘴长那么漂亮干吗?   莉齐越想越理直气壮:“你别摆出一副臭脸——我就不信,你没有跟女人接过吻,没有吻过她们的手背,没有追过几个漂亮女孩,没有向她们求婚——”说着,她莫名感到了一阵难以言喻的妒忌,“我从小到大,就没有见过哪个男人只喜欢和只吻过一个女人呢!”   “让你失望了,”他冷冰冰地说道,“我的确只喜欢和吻过你。”   莉齐愣住:“啊。”   他仰头喝完了一整杯威士忌,重重地放下杯子,朝餐厅的衣架走去:“请你海涵,德·夏洛莱太太,我今天恐怕无法兑现答应你的条件了。下次再说吧。”   ——不能让他走。   一个念头闪过她的脑海,就像在暴风雨中航行的船,猛地被闪电照彻了甲板与桅杆。   莉齐跳起来,抓住他的手腕,一把抱住了他。   他的情绪远比她想象的还要激烈,手腕的皮肤烫得惊人,脖颈和胸口都渗出了汗水,缎面衬衫紧紧贴在上面。刹那间,莉齐的脑中浮现出一个画面:汗水从他突起的喉结流淌向腹部,勾勒出紧绷而结实的肌肉。   她忽然生出了一种强烈的冲动。这种冲动曾使人在木头上钻取出火焰,给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套上马鞍,以血肉之躯征服轰鸣、怒吼的大海。   等她回过神时,她已经搂住了幽灵的脖颈,沿着他颈间的汗水,吻上了他的唇。   她想要征服他,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征服他。只要他稍微坦诚一些,他们就能成为最快乐的一对恋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互相嘲讽,互相猜忌。   她一边吻,一边抬手抚向他的双唇,想给他套上缰绳,让他咬住无形的马嚼铁。   可就像往常许多次一般,他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低头吻了吻她的手指。   她生起气来,顿时忘了对自己许下的诺言——不给他任何误会的把柄,恼火地说道:“你真是怪毛病一大堆。”   他却对她反唇相讥:“我的确不像一位教士那样富有修养。”   莉齐眉毛一竖,嘴角一撇,刚要像野猫似的发怒,忽然,她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甜蜜蜜的微笑:“我好像说过,你是个傻瓜——大傻瓜!”   说着,她拿起桌上的威士忌酒瓶,喝了一大口,包在嘴里,吻上了他的双唇。   黑暗吞没了一切,她看不见威士忌是如何从他们的唇齿间溢出,如何从他们的下巴、脖颈滴沥而下。   她第一次体会到了微醺的感觉。只是威士忌,不会让她感到沉醉,再加上一个吻,却可以令她飘飘然——多么神奇。   不知怎的,周围的一切突然变成了风雨交加的甲板。恐惧、危险、嫉妒、温柔……接连堵住她的口鼻。她浑身湿漉漉,发不出声音,也睁不开眼睛,只能闷头继续前进。她相信,即使在最黑暗最阴冷的地方,他也能给她变出一朵玫瑰花。   郁暗的暴风雨中,她唯一能抓住的桅杆,是他突起青筋的脖颈。   他扣着她的下巴,近乎发狂地吻着她,呼吸比风浪还要急促,还要潮热,还要粗重。   这一刻,她忽然发现,他的感情虽然像大火一样暴烈,像大网一样致密,像海啸一样拥有覆灭一切的力量,却并不明白如何驾驭这股力量。但她是个老练的水手,有许多经验可以传授。莉齐笑吟吟地凑到他的耳边,叽里呱啦地告诉了他驾驭激浪的秘诀。   他也淡淡地笑了笑,声音却不带任何感情:“德·夏洛莱太太,你的确是个慷慨大方的人,连这种事都不吝指教。”   黑暗中,她看不见他的眼睛,却能感到他正一动不动地死盯着她,双眼射出炙热而疯狂的光芒。   引火烧身了,她想。   漆黑而阴郁的波涛瞬间吞没了她。海潮如同一张渐次收拢的大网,密不透风地将她网住。在这种事上,她的确是个熟手,却是第一次在激流下如此紧张,如此害怕。   她的心脏急急地鼓动着,警告她必须马上上岸。但很快,海水就轰鸣着激溅而来,把她裹挟了回去。她既像是跟一头焦躁而饥饿的野兽搏斗,又像是跟浪潮、海藻和暴风雨融合。海水、汗水、雨水、涎水……她努力仰起头,浮出水面,想要呼吸新鲜空气,不到片刻,又被急剧的激浪拽了下去。   等暴风雨结束时,已经半夜。   莉齐捡起还未抽完的烟,吸了一口,脸上浮现出一个慵懒而甜滋滋的微笑。她还是第一次知道那事儿能像暴风雨一般既让人感到害怕,又让人感到畅快呢。不远处,也传来了火柴划燃的响声,幽灵也点了一支烟。谢天谢地,他没有像之前一样离开,不然她可能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了。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雷声,闪电照彻了天地。   真正的暴风雨来了。   她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是在想明天估计不能出门……街上肯定满是泥浆,但能在家里跟幽灵待在一起。这样的天气最适合情人依偎在一起。   她转了个身,仰躺在他的腿上,闻着他身上的气息,感到分外安心。   直到又一道闪灼的白光划过,驱散了屋内浓烈的阴影。她看到了幽灵的脸庞——   他穿着黑缎衬衫,解开了最上面的两颗扣子,领口微敞着,露出喉结和锁骨,如她想象的一般,汗水与酒水在衬衫上描绘出肌肉优美的轮廓。   然而,这具高大而充满男性魅力的躯体,却长着一颗骷髅般阴惨可怖的头颅。   作者有话说:   来晚啦,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   - 第26章 Chapter26   ◎他阴沉的眼神变成了燃烧似的金黄色。◎   一切就像是命中注定。   埃里克闭了闭眼, 内心刚燃起烈火一般的激情,一低头就对上了她震惊的眼神。   是的,这就是命中注定。   假如不是他被嫉妒冲昏了头脑, 假如不是她的眼睛、鼻子、唇珠、微笑、故作甜腻的嗓音……对他来说,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以至于一切结束后,他还沉浸在极度的亢奋与喜悦中, 头脑微微眩晕,完全没注意到外面已经电闪雷鸣——   ……就这样将真面目暴露在她的面前。   雷鸣声越发沉重。   闪电亮起, 再一次照彻了餐厅。   他感到了她的震惊,她的僵硬,她的颤抖。   她在恐惧。   恐惧是正常的。   在这样狂躁的暴风雨之夜,雨水如瀑布般在窗玻璃上肆虐,上一秒钟,她还在跟他相互颉颃, 相互缠绕, 下一秒钟就看见了他不人不鬼的模样……她会想什么呢?   他单手撑着额头,喉结滑动着,不敢深想下去。   他天生缺乏恐惧的情绪, 从不惧怕挑战。在普通人的眼中,黑暗象征着未知、危险, 他却能在黑暗中感到从容与安全。   他不仅长得像怪物, 性格上也像怪物。他会用枪,从普通的左轮手-枪到夏普斯步-枪,无一不会, 无一不精。   对别人来说, 打猎时精准射中猎物的眼睛, 是一件值得吹嘘的事情;对他来说, 不过是家常便饭。   但比起枪,他更喜欢使用绳索。在马赞德兰的那段时间,他为了表演邦扎布绳索,曾让人们把他和死刑犯关在一起决斗——死刑犯手持长矛和大砍刀,而他的手上只有一根绳子。⑴   他是一个危险的人物,骨子里也向往危险。   可是这一刻,他却感到了难以言喻的恐惧——是的,他在恐惧。   他不敢想象,她会如何看待他。   一想到她可能会拿他丑陋的长相,去跟她从前那些俊美的情人进行比较,嫉妒就像千万根浸染过剧毒的银针,猛地刺进他的心脏,使他又涩又痛,狼狈不堪。   痛苦到极点,他的心中居然重新燃起了阴郁的、疯狂的、不可遏制的欲情。   埃里克低下头,冷冷地盯着她,强硬地把她的脸庞扳了过来。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子吗?”他说,一字一顿,每说一个字,心脏就涌流出一股炙烫的鲜血,“这就是我的长相,我亲爱的德·夏洛莱太太。”   ·   “轰——”   又一声响雷。   震耳欲聋。   莉齐打了个冷战,她发誓,她纯粹是被雷声吓的。   她还处于极度的震惊中——单纯的震惊,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一个大活人长成这样。   奇怪的是,她居然对他的长相并不厌恶,也不恐惧,甚至感到了一阵诡异的心疼和悸动。   怪不得他一直待在黑暗中,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从阴影里走出来。   就是……闪电的时间太短了,她没太看清楚他具体的长相,正要起身去点支蜡烛仔细看看,一道可怖的力量突然扣住了她的脖颈。   郁暗的雷声再度响起。   暴雨如注。   狂风几乎将花园里的醋栗树连根拔起。   因为门窗紧闭,屋内显得格外闷热。   空气中没有一滴水,却比掉进沸腾的热水里,还要让人窒息。   莉齐本想说点儿甜言蜜语哄哄他,但她太热了——要是没躺在幽灵的腿上,她还不至于那么热,但幽灵浑身上下就像被烈阳炙烤的岩石那么滚烫,她被闷出了一身热汗,什么都不想说了,只想去窗户边上透透气,完全没听见他在她的耳边说了什么。   下一刻,他比烈火更加炙烫的嘴唇压了下来。   莉齐下意识想要推开他,他却吻得更加投入,更加粗暴,一只手强行将她提拽了起来,推倒在餐桌上,同时打了个响指,点燃了烛盏上的蜡烛。   光线朦胧而昏暗,再加上倾盆暴雨、不时照彻屋内的闪电,一切似乎蒙上了一层闪烁不定的恶意。   莉齐忽然意识到,窗外的暴风雨并不算什么,眼前的人才是真正的、需要她去对付的暴风雨。   他居高临下,一言不发地俯视着她。   她本来并不害怕他那张脸庞,可他此时的表情实在冷漠得骇人,不禁一根根绷紧了神经。   微弱的烛光把他的身影衬得高大而压抑。她感到了他身上那种比杀气还要尖锐的绝望,也感到了他眼中狂热得令人战栗的欲情。   他的手掌始终扣在她的脖颈上,仿佛黏胶一般,迫使她在雷鸣中仰起头,看向那张可怕的脸庞。   莉齐终于生出了恐惧。   但并不是因为他的长相,而是因为他那失控而扭曲的神色。   晃动的烛光掠过他的脸庞。当光线忽明忽暗时,他总给人一种英俊的错觉——他的眉骨突出,眼眶深陷,下颚线清晰而利落,无法不叫人感到英俊;然而,当这张脸庞彻底暴露在炽亮的光线下时,却显得比风干的骷髅还要可怖。   怪不得他从不在白昼出现。   对他来说,白昼是充满恶意的。   黑暗则是安全的。   莉齐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就被他强势而野蛮地堵住了双唇。   明明呼吸困难、脖颈疼痛、浑身冒汗的是她,他唇齿间透出的绝望却比窗外的疾风骤雨还要强烈。   随着暴雨愈发激烈,屋内也愈发闷热,汗水濡湿了她的眼睫毛。眼前的一切渐渐变得模糊了起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阴沉的眼神变成了燃烧似的金黄色。   猛兽追捕猎物时,那种充满攻击性的金黄色。   她竭尽全力地顺从他,回应他近乎疯狂的吻,想将绝望从他的眼中抹去,却换来了他更加凶狠的掌控。他死死地扣着她的后颈,不容她后退半分。她的脖子肯定留下乌青了。   窗外的暴雨就像灌进了屋内,雷声与雨声隆隆回响着。她似乎又回到了漆黑、郁勃的大海,怒涛推挤着她,拖拽着她,好似一块沉重的铅块。浪涛奔涌,她竭力想要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抓不住,然而每当她被激浪吞没,快要溺水之时,总会有一只手把她从浪潮中提起来,让她呼吸闷热的空气,但不到片刻,她整个人又会被暴怒的激浪覆没。   冰冷的暴风雨中,她在海水中奋战半天,只抓住了一块滚烫的礁石——好半天,她才反应过来,那是幽灵的肩膀。   不知过去了多久,就在她以为自己永远也摆脱不了这海水时,晴朗的黎明终于到来了,灿烂的晨光透过雾霭洒落下来。   莉齐呼出一口气,有些颤抖地从桌子上滑落下来。发现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后,她不由有些恼羞成怒,纵容他胡闹了那么久,现在可以好好说话了吧!   谁知,等她抬眼望去时,眼前的人却早已不知所踪。   作者有话说:   是多是少都是心意捏,今天头晕乎乎的……本来想请假的……   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   注释⑴:出自《歌剧魅影》[法]卡斯顿·勒胡着   - 第27章 Chapter27   ◎“埃里克……”◎   整整一个上午, 幽灵都没再出现。   兰斯不由大大松了一口气,噩梦总算告一段落了,但很快他就发现, 莉齐变得比幽灵还要可怕。   以前他说错了话,最多不过挨一顿臭骂,现在却会有血光之灾——她一言不发, 直接连热咖啡带瓷杯子掷到了他的头上。   兰斯掏出手帕,颤抖地擦着脸上的咖啡, 心想,她不会被幽灵附身了吧?   莉齐不知道兰斯的想法,不然她很乐意把一整壶咖啡都砸在他的脸上。   她快要被幽灵气疯了,没想到他就这样离开了——离开了!她光是想到这一点,就想尖叫。她也确实尖叫了,把兰斯吓得面色煞白, 浑身直打哆嗦。她看不惯他这副胆小的模样, 又朝他扔了个勺子过去。   兰斯被她吓跑了。   莉齐绷着脸倒在椅子上,开始后悔跟幽灵度过那样疯狂的一晚了。   她真是个傻瓜,居然由着他胡来。直到现在, 她两条腿都还像骑了一整天马那么酸痛呢。她虽然在这方面经验丰富,但又不是铁打的身体, 被他那么折腾, 还是会感到难受。他胡来就算了,就没想过留下来哄哄她,亲亲她有淤青的地方吗?   莉齐越想越生气, 心脏乱跳, 差点把刚喝的咖啡吐出来。   她本想尽情地生闷气, 把自己气出病来, 让那个人后悔不已,在她的病床前忙前忙后,向她忏悔不该不告而别。   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这个想法有多蠢——她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健康去惩罚别人?只有最不成熟的小女孩,才会为了得到旁人的关心,而任由自己生病发烧。   她不能表现得要死要活,甚至不能露出疲倦的模样——为什么要疲倦呢?不就是被摆弄了一晚上吗?   她要昂起头,挺起胸,去看赛马,去看戏剧,去侯爵夫人的宴会跳华尔兹跳到天亮,回家歇息一下换身衣服后,继续去郊游,去野餐,参加化装宵夜。   即使他现在回来,向她道歉,也不能阻止她去当社交界的皇后了。   莉齐又喝了一杯咖啡。   各种想法在她的脑子里乱跳,她面色沉郁地把那些想法打了个结抛至脑后,唤来女仆,让她去通知厨房烧热水,她打算洗澡出门。   女仆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莉齐这才想起,昨夜下了一场大暴雨,街上的烂泥肯定有脚踝那么深。她这时候出门,不仅不能成为社交皇后,反而会沦为落汤鸡。   连老天爷都在跟她作对!莉齐气恼地想。   不过澡还是要洗的,她要把幽灵留下的痕迹统统洗掉。亏她以前还拿山狮、头狼、毒蛇这种凶猛的动物去形容他呢,他分明就是一条狗,恨不得在每个地方都留下自己的气味,就差像狗一样抬腿——唉,她要把那些粗俗不堪的画面从脑子里赶走。   莉齐闷闷不乐地洗了个澡,闷闷不乐地去餐厅用午餐。   现在,她确定昨天的晚餐是幽灵亲手做的了,因为午餐难吃得要命。   于是,她放下银刀叉,闷闷不乐地回房补觉了。   但不知是否喝了太多咖啡的原因,她的心简直像在肚子里跳动,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脑海里一会儿浮现出幽灵那张可怖的脸庞,一会儿浮现出他那失控而扭曲的神色,一会儿浮现出他那双燃烧似的金眼睛,里面透出的欲望和痛苦,像是要将她也燃烧殆尽。   直到这时,她才有空去琢磨他的身份——他是谁?   其实,答案已经近在咫尺。   高大到压抑的身材、魔鬼般恐怖的长相、堪称可怕的天赋与头脑、燃烧似的金眼睛、像魔术师一般将火焰玩弄于股掌之中……   她见过的人当中,只有一个人符合这个描述。   埃里克。   她曾经救下的魔术师。   她不由困惑起来,为什么会是他?   她想过很多种可能性,甚至想过“某一天,她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从此他对她念念不忘”这种烂俗的罗曼蒂克式情景,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切始于她随手做的好事。   埃里克……她在心里念叨着这个名字,十分不解。   她是个备受娇宠的女孩,身上永远不缺天鹅绒、塔夫绸、波纹绸和绫罗绸缎,脖颈、手腕、脚踝永远不缺黄金和宝石打造的珠宝首饰,杯子里的香槟酒永远不竭,抑郁的情绪永远不会在心中过夜。   这辈子遇到的最大的挫折,就是父亲失踪。但这挫折还未彻底落在她的身上,就被埃里克拿走了。   她的脸蛋儿能随意切换阴晴两种情绪,也是因为人们愿意纵容和迁就她。   即使是一开始对她百般看不惯的兰斯,最后也拜倒在了她的裙边,甘心忍受她暴躁的脾气和粗俗的举止。   她似乎生来都是一个叫人疼爱的大美人。   正因为如此,她不太理解,埃里克为什么如此轻易地就对她产生了好感。   假如有人救了她,她会很感激,会想尽办法报答对方,永远都不会忘记对方的恩情,但唯独不会喜欢上对方——她得到的善意太多了,仅仅是救命之恩,还不至于让她以身相许。   只有从未感受过善意的人,才会像饥渴的野兽一般,对着那么一点儿善意穷追不舍。   突然间,她明白了埃里克为什么从不相信她喜欢他。   他从未感受过善意,自然也从未感受过爱意。   对于一头生来就被驱逐、被追猎、被厌憎的丑陋野兽,有人能把他从笼子里释放出来,已经是他所能想象的最美好的事情。至于被喜欢,他从来没有想象过这种事,又怎么会相信呢?   莉齐的胸口隐隐作痛起来,不知道是为了埃里克,还是为了她自己。   直到现在,她才明白,为什么他总像是在压抑自己的感情——不是他在压抑,而是她根本不懂他的感情多么浓烈,多么深沉。   她见到大海,觉得大海压抑,潜藏着无数危险的、可怕的暗流,实际上大海从未压抑过什么,只是她对海潮一无所知罢了。   这么想着,她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所以,他平静的外表下潜藏了多少感情呢?   其实她能感觉到,他一开始并不爱她。最初,他看她的眼神,从来都是冷漠的、评判的,不像是男人看女人,更像是掠食者在观察自己的猎物,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评判的眼神慢慢变淡了,模糊了,另一种恐怖的欲望膨胀了起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睡意毫无征兆地涌了上来。莉齐迷迷糊糊地打了个哈欠,把自己裹在被子里,打算明天再想这些烦心事。   就在她快要坠入梦乡时,一只手突然握住了她的脚掌。   她呼吸均匀,并没有惊醒过来。那只手是如此熟悉,如此滚烫,简直就像她身体的一部分——她为什么要对这样一只熟悉的手感到警惕呢?   她非常放松,任由那只手抚摩她的脚背。接着,两片温热的东西取代了那只手,覆在了她的脚趾上,缓缓上移,若即若离地触碰着那三颗小小的黑痣。   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亲吻这三颗小小的黑痣。平日里,这三颗小痣藏在洁净的鞋袜里,藏在宽大的裙摆下,除了伺候洗浴的女仆,没人见过它们的真容。   他却像早就知道它们的存在一般,反复用唇摩-挲。   他的吻既虔诚,又病态,带着一种阴冷的迷恋之情,似乎想将这三颗小痣珍藏起来,又似乎在对它们告别。   她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尽管他的感情浓烈得可怕,实际上却还是一枚青涩的果实,需要一个时机,才能果熟蒂落。   ——他是谁呢?   一个名字涌到了她的喉咙口,她艰难地张了张嘴,想要喊出来。可是,只要她做梦,凡是需要她开口说话或反驳谩骂的情景,喉咙总像被卡住似的,无论如何也吐不出一个字来。   这次也一样,她蹙着眉头,急得攥紧了两拳,却还是叫不出那个名字。   莉齐心急如焚,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为什么这么急切?那个名字真的那么重要吗?是的——非常重要——那个人被关在笼子里,正在流血,她要去偷钥匙,把笼子打开,再放一把火,好让他在重重监视之下安全离开。   她必须喊出那个名字,不然他又会回到黑暗中,回到那个笼子里去。她不能再放他离开了,这是她唯一的机会。   与此同时,她的脚被那只手放回了被子里。   他要离开了!   恐惧猛地攫住了她的心脏。梦里的场景也发生了变化,前一秒钟,她还在朝笼子赶去,下一秒钟,周围就燃起了熊熊大火。一切都失控了。黑烟滚滚,消防队员没能按时赶到,火焰以一种不可遏制的势态蔓延着,她的步伐被大火阻拦了,怎么也赶不到那个人的身边——她不过去,他也不会离开。   冰冷的惶恐感几乎将她压垮。她想要大声喊叫,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仿佛一个病入膏肓的热病患者,竭尽全身的力量,也只能喷出急促的、灼热的、微弱的呼吸。   转眼间,燃烧的剧院又变成了冷寂的圣日耳曼区。   她初来乍到,感到非常孤独。   清醒的时候,她太过要强,从不肯承认自己很孤独,很不安;实际上她孤独得要命,上街骑马,言行野蛮,不过是为了掩饰内心的惶恐和寂寞。   父亲失踪了,周围人又瞧不起她,世界残酷的一面毫无征兆地暴露在她的面前。   她茫然瞻望,只觉得前景暗淡,不知道怎么前行。   这时候,被关在笼子里的人,又变成了她。   一双双眼珠子隐蔽在暗处,如狼似虎地盯着她,试图用陈腐的道德与条框禁锢她,取笑她。她不管做什么,都有人发出尖利的嘲笑声。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黑暗中只剩下一双燃烧似的金眼睛。那双眼睛压抑着晦暗不明的感情,占有着她,保护着她。   闲言碎语消失了,她又成为了无忧无虑的莉齐。   她并不是一直都备受宠爱,假如没有他,或许她最终还是会摆脱束缚,但绝不会那么轻松地就将他人的眼光抛至脑后。   都是因为他。   她一定要赶到那个人的身边,打开他的笼子,就像他也会来到她的身边,帮她解除束缚一般。   喉咙畅通了。她终于发出猫叫般微弱的嗓音:“埃里克……”   她必须叫他的名字。   他在等她。   “埃里克……”   话音未落,她的手被一只大手重重地攥紧了。   太好了,他没有走。   他听见了。   她心头一轻,压在上面的恐惧不安像被他拿走了似的,感到了浓浓的安全感,又昏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说:   这章还是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   - 第28章 Chapter28   ◎伯爵夫人,您被鬼缠上了!◎   莉齐握着那只手, 一开始睡得很香甜,但没过一会儿,就难受了起来——太热了!   那只手简直像烧红的铁箍似的, 牢牢地,紧紧地攥着她。她整个人又热又痛,额头上已经沁出点点汗珠。   她被攥得直冒火, 忍不住一口咬在了铁箍上。   铁箍松开了。   但紧接着,两片炙热的东西就压在了她的唇上。她被烫得头皮发麻, 差点哭出来,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梦。   她下意识喃喃喊道:“埃里克……”这似乎是个驱除噩梦的咒语,刚刚就是这个咒语,让她从上一个噩梦逃了出来,不知道在这个噩梦里还能不能起作用。   很明显,不能。   咒语不仅没能驱除噩梦, 还招来了消失的铁箍。   她的下巴被铁箍攥住, 两片炙热的东西始终黏缠着她的唇,仿佛沉重的、濡湿的黏胶,即使她转过头去, 也黏在她的唇上,无论如何也撕不下来。   她痛苦极了, 声音提高了一些:“埃里克……”求求这句咒语来点儿该有的作用吧。   咒语似乎起作用了, 那两片炙热的东西僵了一下,然而不到两秒钟,又疾风骤雨般落了下来, 焦躁而残忍地进犯着她的嘴唇, 简直像要把她吞下去一般。   莉齐不禁感到了强烈的危险——如果她再不呵斥他, 他会像无法控制食欲的野兽一般, 咬伤她,啃吃她,将她吞入腹中。   她可不想被关进笼子里后,又成为野兽的盘中餐。   想到这里,莉齐把咒语抛到脑后,鼓起勇气,迷迷糊糊地咒骂起来。   谢天谢地,咒骂比咒语管用。铁箍和炙热的东西消失了,野兽被她骂跑了!她终于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了。   莉齐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神清气爽地伸了个懒腰。梦里发生的事情被她忘了个一干二净,只记得自己好像被鬼压床,但因为一想到鬼,她就怒不可遏,便强行忘记了这个梦。   梳头发时,她发现兰斯送的结婚戒指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枚宽阔的纯金戒指。   这枚戒指没有雕花,也没有镶嵌钻石或宝石——只有结婚戒指,才会是这种平实而简单的风格,因为新娘将终生戴着这枚戒指,雕花带钻反而不便。   不可能是兰斯趁她睡着后,给她换了一枚结婚戒指,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莉齐不太确定地想,那个人不会这么无耻吧?   她垂下头,准备摘下戒指,看看内圈有没有刻什么文字。这戒指戴着毫无感觉,取下来的时候,却花了一番功夫,黄金圆环简直像咬啮进她的血肉一般,给了她一种想要摘下来就得剁手指的错觉——还好只是错觉。   莉齐朝内圈望去,顿时又气又好笑——居然真的是他送的。   他还不知廉耻地表明了身份,在内圈刻上了他们的名字“E&L”。   噢,他可真贴心,还记得她不喜欢“伊莉莎白”那个名字,刻的是L而非E。   想到他干的那些混蛋事,莉齐真想把这枚戒指扔到下水道去。可是,不知为什么,她一看到他的头字母,心中就油然而生一股依恋之情,好像这是一个咒语,一道护身符,曾帮她驱赶过噩梦似的。   谁要他帮她驱赶噩梦?她愤愤地想。   话虽如此,她还是把这枚戒指戴了回去——不管怎么说,总比戴兰斯的好。   莉齐并没有因为这枚戒指而原谅埃里克,反而加深了想要当社交皇后的决心——她才没那么好哄,一枚戒指就能消气。   最过分的是,这枚戒指还是偷偷摸摸给她戴上的——她还以为他做完那事儿就离开,是因为再也不想出现在她面前了呢!   莉齐气呼呼地走进浴室,准备洗澡——按理说,昨天洗了,今天不用再洗,但奇怪的是,她只是睡了个觉,醒来却满身是汗,不得不又让女仆去烧热水。   她行动力极强,洗完澡就按照昨天给自己规划的行程,戴着一顶镶嵌着红宝石的羽毛帽,精神抖擞地出门了。   上流社会的所有活动,虽然都需要出示请帖,但请帖就跟女士羽毛帽上的羽毛一样,只是个装饰品,真正的请帖其实是他们马车上的纹章图案,以及胸前佩戴的爵位纹章。   因此,即使莉齐没有收到邀请,还是进入了举行宴会的花园。她面带微笑,得体地跟每个人打招呼。只要她想讨人喜欢,她可以很轻易地赢得别人的好感。不一会儿,她身边就围满了男士,他们争先恐后地亲吻她的手背,用优美的诗篇赞美她的仪容。   莉齐却莫名感到孤独。她尽力露出以前那种温柔恬淡的微笑,想要融入他们的谈话,脑子里却总是冒出相反的观点。   最要命的是,这群蠢货见她今天如此和善,便抛出了一些令人厌恶的问题,比如:   “你们真的让黑人当州长统治白人?”   “黑人和印第安人的区别是什么?”   “你们真的觉得黑人可以跟白人一样生活吗?”其中一人说出了她最为反感的一句话,“我连去动物园看他们都不乐意。”   莉齐隐隐猜到了动物园是什么,但不敢置信。   一位男士见她的眼睛如此炽亮,还以为她对动物园感到好奇,当即绅士地解释了起来。   原来巴黎郊外有一座“人类动物园”,在那里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野蛮人”,有马赛人、祖鲁人、僧伽罗人和印第安人。他们被好心的法兰西人从蛮荒之地带到了文明城市,圈养在铁丝网内,被香气袭人的太太小姐们亲切地关怀问候。有些善良的太太小姐甚至会跟他们握手,给他们递去用手帕包裹的午餐。   “野蛮人好像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壮,”另一位男士说道,“他们总是在棕榈温室里熬药,看上去非常虚弱。”⑴   “哦,他们当然没有白人那么强壮,一点儿小病都能要了他们的命。”   又一位男士加入了讨论:“政府对那些野蛮人有些太好了,让他们见识文明世界的奇迹就算了,每年还会花上一大笔钱给他们买药买疫苗。要我说,就该像达尔文主张的那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要是以前,莉齐虽然反感这类话题——她对黑人和印第安人都不怎么了解,心里只有反感的情绪而已——但很少当面驳斥这些人,她几乎没有黑人或印第安人朋友,没必要为了人人都有的偏见而吵得面红耳赤。   假如他们的偏见是针对华人,她还可以怒气冲冲地战斗一番,可她甚至没跟印第安人说过话,拿什么战斗呢?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脑子里的印第安人有了具体的样貌,不再是一个模糊的轮廓——头戴羽冠,凶神恶煞;更像是一个温和、热情、善良的智者,曾救下了她的情人。   假如不是善良到极点,又怎会想到拿烟斗去招待那些士兵呢?   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善良,而是隐忍与恐惧,他们不想再经历一场必输的战争了。   不管怎么说,这群人可真无耻呀。   假如见识“文明世界的奇迹”的代价是被关进动物园里,只有表现最好的人才能穿上礼服,其余人只能赤身露体,以便观众扩充人种方面的知识,还不如回到蛮荒之地呢。至少在蛮荒之地,他们有自由,而且不用染病。   莉齐冷冷地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把周围人吓了一跳,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位娇媚迷人的太太站在野蛮人那边,还以为她会像其他太太小姐一样按住喉咙,赞同他们的说法呢。   “德·夏洛莱太太,您好像有些不客观。”一位男士说,“并不是我们要他们赤身露体,而是他们的服饰本身就那么野蛮。而且,他们在蛮荒之地过得那么凄惨——既要提防野兽的突袭,又要抵御邻近部落的入侵,在动物园里却有吃有住,生病了还有专门的医生护士照顾,住处也尽量还原他们在丛林的茅屋……我们对那群野蛮人已经仁至义尽。”   莉齐说:“这么说,只要不受野兽袭击、不受邻近部落入侵、有吃有住、有专门的医生护士照顾,一个大活人就可以被关进笼子里?”   “对于野蛮人来说,是的。”   “好吧,那我只能衷心祝愿你有一天被更文明的人抓走,让你不必受野兽的袭击,不必受邻国的入侵,有吃有住,有专门的医生护士照顾。到那时,你肯定很愿意在笼子里对他们表演文明人的日常起居。”   那位男士的脸色微微变了。   莉齐不等他反驳,眨巴着长长的睫毛,娇媚而无辜地望着他:“哎呀,我这样会不会太刻薄了,毕竟人怎么能被关在笼子里,被另一群人观赏呢?但这是您的观点,您认为野蛮人愿意被关在笼子里,而文明人无论是智慧还是胸怀,都比野蛮人更强一些,当然更愿意被关在笼子里,被更文明的人观赏和照顾啦。”   这简直是诡辩!   那位男士涨红了脸庞,愤怒地嚷道:“哦,德·夏洛莱太太,你这是在偷换概念!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比欧洲人更文明的种族!”   莉齐微笑着看着他,神色温和——目前为止,只有埃里克能让她露出气急败坏的一面。   “为什么不存在呢?”她问,仿佛一个好奇的孩子。   那位男士的怒火被她天真的模样浇灭了,不觉好笑,为什么要跟一位什么都不懂的太太生气呢?   “德·夏洛莱太太,我觉得您之所以会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是因为根本没有接触过野蛮人。他们愚昧、无知、茹毛饮血,完全是一群未开化的牲畜。自古以来,我们都把牲畜关在栅栏里,当然也可以把野蛮人关在笼子里。”   “你确定?”莉齐问。   那位男士的怒火又被她挑了起来,扯着嗓门答道:“我确定!”   莉齐见他青筋直跳,感到很有趣。“怪不得埃里克总惹我生气,”她想,“惹人生气确实挺好玩的。”   她不急不慢地说:“哦,你别激动,我只是想确定一下你的意思。人的确能把牲畜关在笼子里,可是,很多马戏团也把欧洲人关在笼子里呀——仅仅因为他们长相奇特,就得到了和野蛮人一样的待遇,这是否说明,这个世界上最文明的种族,其实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文明呢?”   她这话引起了一阵骚动。男士们面面相觑,都想不明白一位女士怎能说出如此大胆的话来。   男士是不能面露愠色反驳一位女士的,刚刚那位男士大吼大叫的行为,已经招来了不少异样的眼光,所以即使男士们对莉齐的异端邪说气得要命,恨不得跟她来一场辩论会,也只能彬彬有礼地撤退。   “我可算明白兰斯为什么会跟莎莉重新交往了!”一个人幸灾乐祸地说,“我承认,德·夏洛莱太太是个罕见的美人,可惜长了一颗帮野蛮人说话的脑袋。这样的美人哪怕长得再漂亮,也很难生出回家的欲望。”   “原来是个留不住丈夫的女人!”刚才那位被莉齐说得面红耳赤的男士,顿时露出轻蔑之色,“可能就是因为太寂寞了,才会去同情那些野蛮人吧。我要是娶了这样一位有恋野人癖的太太,宁可死在交际花的怀里,也不愿意回家跟她亲近。”   “这话可太失礼了,乔治!德·夏洛莱太太毕竟是个上等人,即使她乐意跟黑鬼交朋友,你也不该这样羞辱她。”   一位太太走了过来,说:“亲爱的先生们,你们在吵什么?我们求了半天,才让E先生同意弹琴,全被你们吵没了!”   这位太太的身后跟着一个相貌怪异的人。此人脸色黝黑,顶着一双漆黑的、像是会通灵的眼睛,头戴羔皮帽,身穿白长袍,与周围打扮入时的绅士显得格格不入。   有人礼貌地询问他的名字。这人一面唐突地扫视周围,一面口音浓重地答道:“达洛加。”   “达洛加先生是波斯王国的贵族,”带他过来的太太说道,“想在巴黎定居下来。我正带他四处询问,有没有哪位好心的太太或先生愿意出租自己的公馆呢!”   男士们纷纷表示,他们也愿意帮忙打听打听。   达洛加却毫无所动。他一直在用那双会通灵的黑眼睛观察周围人的打扮,像是在寻找什么。   人们都有些厌恶他的无礼,但想到他是个外国人,又释然了。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听说波斯人的眼睛能看见鬼!”   人们立刻把话题扯到了最近的闹鬼事件上去,达洛加也停止了打量,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见这个眼睛滴溜溜转的外国人,也对巴黎的大小事如此感兴趣,说话的人兴致高昂起来,把夏洛莱府邸闹鬼的事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通。   “德·夏洛莱伯爵昨天一整天都跟莎莉夫人在一起,莎莉夫人催他回去,他宁愿待在嘈杂的剧院后台,也不愿意回自己的住宅。德·夏洛莱伯爵是个正人君子,尽管多情,却决不滥情,肯定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才不肯回去。”   “兰斯的确是个正人君子,他妻子那个样子,他在外面听见有人说她的坏话,都会生气地反驳回去。”   “夏洛莱祖上没做过什么坏事,为什么会闹鬼呢?”   “闹鬼可能是个借口,真正的原因是被家里的母老虎吓得不敢回去吧。”   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有人笑着说:“德·夏洛莱太太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有钱。我情妇说,莎莉最近逢人就说,兰斯要给她二十万法郎还债。兰斯哪儿来那么多钱,肯定是他老婆给的。这么一看,德·夏洛莱太太宽容又慷慨,甚至愿意接济丈夫的情妇,倒也不是一无是处。”   “德·夏洛莱太太的确是一个美丽又善良的女人,但哪个上等女人不美丽善良?我一想到她那些异端邪说就头皮发麻,她居然暗示野蛮人和文明人并无区别——哦,你们当时要是不拦着我,我肯定能把她教训得哑口无言。”   “乔治,你跟女人计较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改?你知道她们不可能像男人一样有见识。”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听男士们说话的达洛加,突然开口问道:“你们说的那位德·夏洛莱太太,在哪里,长什么样?”   男士们低声告诉他莉齐的位置。   “我说,夏洛莱府邸最近频频闹鬼,德·夏洛莱太太说不定是被鬼附身了,才会说那些怪言怪语,你们下次再听见她说这些话,置之不理就行了,没必要跟她争论。”   “波斯人,”乔治说,“你不是能看见鬼吗?不妨看看那位太太是不是真的被鬼缠上了。”   不用乔治说,达洛加也在仔细观察莉齐。   他对上流社会的聚会毫无兴趣,到这里来,纯粹是因为发现了埃里克的踪影。   他听说,有人接下了加尼叶歌剧院的地基工程,便猜到是埃里克,匆匆赶了过来——只有那个魔鬼,才敢接下这种不可能完成的工程。   谁知,接下地基工程的,是一位冷峻、俊美、举止优雅的音乐家。   达洛加不可置信,怀疑那个魔鬼用了什么手段改变了自己的相貌,跟踪他来到了这个聚会,然后就听到了夏洛莱府邸闹鬼的事情。   这么多年来,达洛加一直跟在埃里克的身后,他深知这个人多么可怕——他是最天才的魔术师,在魔术上的成就堪比罗贝尔·乌丹。   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少波斯人都以为他一半是神,一半是人,而当时,他还未到十四岁。   然而,年纪轻轻的他,却全凭想象,为国王建造了一座机关迷城般的王宫。   在那座王宫里,国王可以像幽灵一般自由来去,忽然出现,忽然消失。王宫中到处都是机关暗道,没人知道那位少年建筑家和国王究竟藏身何处。   那段时间,所有波斯人就像活在噩梦里一般,听见最轻微的、耳语一般的声音,都会冷汗直流,寒战连连。   起初,国王将埃里克引为知己,给他极高的地位和巨大的财富。   但很快,他就发现,埃里克的头脑堪称恐怖,除了他自己,谁也无法掌控他的才华。   他既是天才,又是疯子,思路极其敏捷,拥有怪诞而丰富的想象力,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精通一项从未接触过的技艺。   不少人以为他是神,就是因为他像是能支配一切自然力量,并将这些力量组合成一幅诡奇梦幻的图腾,让人目不暇接,头晕目眩。⑵   无法掌控,那就毁灭。   国王对埃里克产生了深深的忌惮,认为他必须死,所有为他工作过的人也必须死。   达洛加则是此任务的执行人,但因为埃里克帮过他的忙,便决心要搭救他。   最重要的是,埃里克当时才多大——十五岁,十七岁?   他超凡的天赋,冷峻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总是让人忽略他的年纪。   达洛加找了一具被秃鹫啄食得面目全非的尸体交了上去。等国王察觉到异样时,他已经跟着埃里克逃到了君士坦丁堡。   在那里,埃里克同样大放异彩,为苏丹改造了无数暗门、密室和神秘的保险箱。   很快,苏丹也对埃里克生出了杀心。他们又不得不离开了君士坦丁堡。   一开始,达洛加还能像同情孩子似的同情埃里克,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也像前两位君王一般,对他生出了无名的恐惧。   没人知道这个魔鬼在想什么——他拥有古怪的天赋,性格也极其古怪,时而冷嘲热讽,时而温和有礼,时而像个投机商似的不择手段地做生意,时而把自己关在公寓里,一两个月不出门,就为了创作一首曲子。   他明明冷血无情,满手血腥,有时候却嫉恶如仇。   他们路过新奥尔良时,为了方便,直接在郊外的沼泽地扎营。   到了晚上,沼泽地深处传来一声惨叫,埃里克立刻翻身上马,用靴刺一扎马腹,赶了过去,是一群暗夜骑士——三K党的余孽在折磨一个黑人。   他们头戴白色尖帽,身穿白色长袍,吵嚷着要把那个黑人挂在十字架上烧死,还要烧毁他的房屋,只是因为那个黑人粉刷了自己的小木屋。   达洛加原以为埃里克不会管这种闲事,谁知,他毫不犹豫地拔枪、上膛,一枪击毙了那些暗夜骑士的头目,救下了那个黑人,给了他一些钱,好让他换个地方重新生活。   达洛加简直不可置信,他跟着埃里克走遍了欧洲,甚至来到了北美洲,却还是不明白眼前的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是神,还是魔鬼。   每当他觉得埃里克天性善良,只是那张脸让他受到了太多冷遇与不公,以至于他不得不藏起一颗善心时,他又会做出一些极其残忍的事,让达洛加不寒而栗——有个路人仅仅是说了一句“这人好像干尸”,他就抛出绳索,精准地套住那人的脖子,像对待犯人一般,骑马拖行了几百米,直到那人奄奄一息,才漫不经心地收起绳子。   可同时,他又会救助弱者。   他给修女捐钱,赶走无恶不作的暗夜骑士,有空就去保留地看望那些因白人疾病而痛苦不堪的印第安人,亲自采药,给他们煎药。   讽刺的是,他杀人、放火、设下一个个高明而精妙的骗局盘剥富人,从未引起过当局的注意,但当他做了几件不起眼的好事,当局就决心要把他逮捕入狱。   达洛加与他分开,就是因为太多人追捕他们,迫不得已在沼泽地兵分两路。   风头过去后,达洛加曾回到沼泽地找过埃里克,却只找到一滩鲜血,和一具剥了皮的短吻鳄尸体。   他疑心是埃里克所为,但找不到证据,也找不到埃里克的身影。   达洛加一度以为埃里克死了。   他不知道怎么看待这件事——埃里克显然不是一个好人,只要他到一个地方,就有人恐惧、尖叫和流血。   可他最终死去,却是因为帮了一些人,做了一些好事。   还有比这更讽刺的死法吗?   不过几天后,达洛加就发现埃里克没死,被一个四处巡演的马戏团捡走了。   马戏团老板把他当成摇钱树,不惜花费重金,给他摆脱了逃犯的身份,又请了几个荷枪实弹的打手,以防他突然逃走。   莉齐放走埃里克那天,达洛加也在观众席,他不知道该不该上去,把那个魔鬼重新释放出来。   他同情埃里克,崇拜埃里克,对他的种种遭遇非常痛心。   他知道,假如不是恐怖的长相,埃里克恐怕早已成为这个时代最成功的那一类人——只要他稍微长得平凡一些,他就能轻易积聚起艾德勒那样的财富,再不济也能成为罗贝尔·乌丹那样的魔术师,或者李斯特或帕格尼尼那样闻名遐迩的音乐家——只要他长得稍微平凡一些,像个普通人。   达洛加想过,假如他拥有这样的怪才,但半辈子都在被追杀、被驱逐、被厌憎和误解中度过,他会怎么做?他可能会大开杀戒,跟一个城市的人同归于尽。   正因为如此,更不能放埃里克走出牢笼。   然而,一个美丽的少女却走上去,把他从笼子里放了出来。   当时,达洛加就想,完了,一切都完了。   她将被这个魔鬼缠上,像被瘴疠腐蚀,像被病菌侵袭,像被饥渴的野兽盯上,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发现埃里克并没有跟踪那个少女后,达洛加又松了一口气,以为那个魔鬼放过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他不想再跟这个魔鬼扯上关系,但也回不去波斯了,就来到了法国,想在巴黎定居。   谁知,命运又让他看到了埃里克的踪影。   巴黎最近怪事频发,大半个上流社会都惶惶不安,他就隐约猜到是埃里克的手笔,看到莉齐的相貌和手上的金戒指后,更加确定了心中的猜想——那个魔鬼果然缠上了他的救命恩人。   别人救了他的性命,他却想把人家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   正义感在达洛加的心中激烈地燃烧着。   他想,啊,我得拯救这个美丽的少女,她那么漂亮,那么年轻,那么善良,宛如一朵生机勃勃的鲜花,绝不能就这样枯萎在魔鬼的手里——要不是我,那个魔鬼也不会逃出生天,我有义务拯救她!   想到这里,达洛加大步走到莉齐身边,一把按住她的肩膀,大声说道:   “伯爵夫人,您被鬼缠上了!”   话音落下,所有人都望了过来,包括站在最远处的E先生。   作者有话说:   =w=我非常喜欢魅影的原因之一就是,原着留白的地方太多了,稍稍加亿下细节,或糅合一下其他国家的文化背景(是的,美国那段是五桶独享),就是一个全新的人物,又会散发出独特的魅力。   这章还是掉落100个红包哦么么哒!!!   -   注释⑵:改编自原着内容   - 第29章 Chapter29   ◎没人会要魔鬼的爱。◎   “伯爵夫人, 您被鬼缠上了!”   莉齐正在回味自己骂战的胜利——每次她把别人辩得哑口无言,都要洋洋得意地回味一番,听见这话, 不禁一头雾水:“啊?”   达洛加一看她的表情,更加激动——她绝对被埃里克盯上了,以前在马赞德兰王宫, 要是有人露出这种迷茫的表情,大多数时候都跟那个魔鬼有关。   当时, 他才十四岁,性格就已经变得冷漠而古怪,言行举止带着一种目中无人的嘲弄和轻慢,三言两语就能把一个人说得面无血色。   不过,波斯人都知道,他冷漠而嘲弄的口吻其实是最安全的, 就怕他用那种轻柔而倦怠的语气说话, 因为那种语气往往昭示着不祥与不测,不是几位大臣要被他送上绞刑架,就是他又发明出了一些令人胆寒的暗门机关。   起初, 达洛加以为他喜欢冷嘲热讽,淡淡地把每个人的阴私都全盘托出, 是因为想要展示自己超凡的智力, 就像一个魔术师为了展现精妙的技艺,总喜欢从别人的耳后摸出鲜花,或从帽子里唤出鸽子一般。   但后来, 达洛加发现, 他会如此行事, 仅仅是因为他想这样做, 就像人踩死蚂蚁,只可能是因为一时兴起,而非故意向蚂蚁展示自己的力量。   回想起那段可怕的时光,达洛加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噤。   听说直到现在,波斯人仍然不敢大声说话,怕魔鬼在千里之外探听到他们的秘密。   “伯爵夫人,请您如实回答我接下来的问题——可能会救您一命——”激动之下,达洛加用力摇晃着莉齐的肩膀,“您最近是不是经常听见神秘的声音?明明没人在您耳边说话,却总有声音在您耳边回荡,就连喝咖啡,都能从咖啡里面听到那个声音。”   假如是兰斯听见这番话,估计已经流下了两行热泪,恨不得跪下来尊称这位波斯人为“通灵大师”,莉齐却只想甩他一记耳光——她刚喝了半杯香槟,差点被他摇得当众打嗝。   她一把推开达洛加,压着火气说道:“没有!”   达洛加有些疑惑,但随即又释然了——每个被那个魔鬼折磨的人,起先都不敢透露他的存在。   他不由放缓了声音,像对待一个犯了癔症的病人似的,轻声细语地说道:“不要怕,伯爵夫人,那个声音并不是幽灵发出来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是世界上第一流的腹语大师,能不动口唇而发出声音,随心所欲地控制声音的大小、音色、位置,让人觉得声音无处不在,仿佛幽灵一般难以摆脱……现在,您可以告诉我,您到底有没有听见那个神秘的声音了吧?”   直到这时,莉齐才反应过来,这个神神叨叨的外国人在说埃里克。   “他是谁?埃里克的仇人吗?”她火气一下子消失了,冷静地思忖道,“他好像对埃里克很了解的样子,我要是回答错了,会不会给埃里克惹麻烦?”   在外人看来,莉齐沉思的模样活像是被戳中了心事。   人群窸窸窣窣地议论开了:   “这个波斯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所以,夏洛莱家没有闹鬼,是有人在搞鬼?”   “怎么可能?如果是人为,德·夏洛莱伯爵为什么不找警长?”   “腹语大师是什么?”   “人的声音怎么可能从咖啡杯里发出来……”   达洛加也误以为莉齐在犹豫该不该说出埃里克的存在,继续劝道:“伯爵夫人,你不必害怕,大胆说出来吧!”他顿了顿,又在莉齐的耳边小声说道,“我能对付他——我救过他一命,他不会对我怎么样。他这人看上去极其冷血,实际上很重情义,你不用担心会牵连到我。”   莉齐被搞糊涂了,既然这波斯人救过埃里克一命,为什么要当众把他形容得那么可怕呢?   她又想,他表面上说埃里克是个大活人,不用害怕他,实际上他的语气怕得要死,好像埃里克是一头危险而残忍的野兽,没人能靠近他,所有人都必须远离他。   要是她突然告诉他,她不仅靠近过这头野兽,而且骑过他——还是那种骑,这波斯人会不会吓得目瞪口呆?   莉齐被自己的想象逗乐了,弯起眼睛,粲然笑了起来。   达洛加傻眼了,不明白她在笑什么。她都戴上那个魔鬼送的戒指了,怎么可能还笑得出来?   难道是他弄错了?这枚戒指并不是埃里克的?   可他跟了埃里克十几年,亲眼看着他打造了这枚结婚戒指,从那以后一直戴在他的小拇指上,从未离身过。   达洛加可能摸不透埃里克的性格,却能猜出这枚戒指对埃里克的意义。   他大概想把这枚戒指送给未来的妻子。以他的性格,一旦送出结婚戒指,就说明他把自己的一切都送了出去,包括他恐怖的才华、古怪的个性和阴郁的情感——光是想想,都感到可怕。   一个魔鬼把自己的一切送了出去。   可问题是,谁会爱上一个魔鬼,谁又会心甘情愿地收下魔鬼的礼物呢?   是了,只有一种可能,埃里克用她的丈夫威胁她——假如她不屈从,不隐瞒他的存在,不表现出高兴快乐的模样,她的丈夫就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平心而论,达洛加是个品德高尚的人,他一直跟在埃里克的身后,关心埃里克的行踪,除了埃里克跟他的养老金息息相关以外——要是让德黑兰政府知道,这个魔鬼还活着,他就再也拿不到那份可怜的养老金了⑴——还有一个原因,他想要救下无辜的人。   他知道,埃里克有善良的一面,但魔鬼的善良,就像鳄鱼的眼泪一般,都是一种假象。   与其相信魔鬼有善心,还不如相信鳄鱼在吞食猎物时,真的会流下眼泪呢。   最让达洛加恐惧的是,他担心埃里克是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哄骗这位天真的太太,心甘情愿地戴上了他亲手制作的结婚戒指。   如果是这样的话,达洛加简直不知道是该先给自己挑选墓地,还是搭一艘日期最近的轮船,先逃离巴黎再说。   没人会要魔鬼的爱。   一旦骗局败露,会发生什么,简直不堪设想。   而埃里克决不是故事里那种为爱奉献一切的人物。   他冷血、残忍、自私透顶。   为了爱情,他或许会隐藏起自己的兽性,伪装成一位温柔体贴的绅士,但最终绝对会收取相应的代价。   要是他发现,自己永远也得不到心上人的爱……他会做什么呢?   想到有一次,他和国王起争执。最后,他以一句平静而倦怠的话,结束了那场争吵:“陛下,你再说一句,我就把一切统统炸毁。”⑵   只能说,不怪国王对他生出杀心,任何一位当权者都不会容忍这种控制欲比自己还强的大臣。   假如这位天真的太太发现了他深沉而可怖的爱,惊恐万状,拒不接受,他可能也会平静而倦怠地说一句:“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把一切统统炸毁。”   达洛加打了个冷噤,重重地握住了莉齐的手:“伯爵夫人,我没有说笑,请您千万把我的话当回事,不然您会有生命之忧的——”   话音未落,一个冷漠、沉戾、悦耳的声音响了起来:   “这位先生,请你松手。”   达洛加从未听过这个声音,但感到语气颇为熟悉,转头一看,是那位冷峻而俊美的音乐家——从一开始,他就疑心这位音乐家是埃里克,但因为对方过于俊美的相貌,而迟迟不敢确定。   这一刻,他对上那位音乐家燃烧般可怖的金眼睛后,一下子反应了过来——这个音乐家就是埃里克!   达洛加顿觉手脚冰凉。   以他对这个魔鬼的了解,可能他刚到巴黎,就处于对方密不透风的监视之中,之所以一直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是因为想要弄清楚他的意图。   这个魔鬼是故意给莉齐戴上那枚金戒指,也是故意现身引他到这儿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考验他们对他是否忠心。   他真蠢,居然没想到这一层!   不过,伯爵夫人真聪明,居然猜到了魔鬼在监视她,没露出半点破绽,怪不得她还能自由活动,没被囚禁起来。   达洛加不禁朝莉齐投去一个敬佩的眼神。   莉齐有些莫名其妙。   更让她莫名其妙的是,E先生为什么要帮她出头,她可不想因为他再被埃里克嘲讽一顿了。   但E先生就像没感到她浑身散发出的排斥气息一般,径直走过来,牢牢攥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放进了自己的衣袋里。   人们立刻窃窃私语起来。   远处的太太小姐们早已兴奋得合不拢嘴,光是波斯人那番话,以及E先生攥住莉齐的手这一画面,她们就能想象出无数个令人激动的故事来。一些上了年纪的太太已经开始不以为然地咂舌头了。   这一幕,在其他人的眼中,是风流韵事,值得津津乐道一番。   在达洛加的眼中,却是一幅血流成河的地狱图腾。   他不由自主地掏出手帕,擦起了涔涔冷汗,绞尽脑汁地思考一会儿怎么劝埃里克少杀几个人——哦,所有人的命都在这位伯爵夫人的手上,真希望她能聪明到底,表现得顺从一些,不要挣扎,不要激怒魔鬼……   这念头还未从达洛加的脑中彻底闪过,他就看见莉齐恶狠狠地踩了埃里克一脚。   她猛地抽回自己的手,怒气冲冲地说道:“噢,亏我之前还觉得你是个绅士呢——没想到你这么轻浮,这么下-流——下次再敢这样,我会直接给你一记耳光——”   一时间,达洛加如坠冰窟。   “完了,”他恐惧地想,“……这个魔鬼把自己装扮得如此俊美,都没能赢得美人的芳心。一切都完了,巴黎要爆-炸了。”   作者有话说:   这算不算炸了文学(。   -   注释⑴出自原着   注释⑵改编自原着   -   这章随机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   - 第30章 Chapter30   ◎他已经被别人的妻子迷得神魂颠倒。◎   莉齐不知道自己肩负着整个宴会的性命, 她现在只想转身离开——宴会上都是一些讨厌鬼,要么自视甚高,认为自己可以把人圈养在笼子里;要么脑子有病, 一上来就把她的手揣进衣袋里。   她虽然不在乎名声,但并不想跟E先生传出流言蜚语——这个人有钱却骗了她五十个金路易、假装要吻她又猛地后退一步的事情,她还记着呢!   总之, 她对E先生的观感恶劣至极,跟他站在同一个地方都觉得呼吸困难, 更别说跟他说话了——亏她之前还觉得他像埃里克,兴致勃勃地想要征服他,埃里克比他带劲儿太多了。   莉齐冷冷地瞪着E先生,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之情,就差对E先生翻白眼做怪脸了。   达洛加看了真是惊恐不已。   虽说在马赞德兰,人们一开始也毫不掩饰对埃里克的厌恶之情, 但自从他在所有人的面前, 表演了邦扎布绳索以后——仅用一根绳子,就击败了手持砍刀和长矛的死囚犯——再傲慢无礼的人见了他,都会乖顺地脱帽行礼。   达洛加信奉真主, 但他担心真主不会管即将发生在法兰西的惨案,便心痛地把真主撇到一边, 向上帝祷告起来——哦, 上帝啊,救救这些可怜的外国人吧!   原以为埃里克会掏出绳索,先将周围看热闹的人屠光, 再慢条斯理地折磨这位胆大包天的伯爵夫人;谁知, 他什么都没有说, 什么都没有做, 反而用带着警告冷意的眼神扫了达洛加一眼,好像踩他皮鞋的是达洛加似的。   达洛加遍体生寒的同时,又有些莫名其妙。   他没有去琢磨这一眼的含意。这么多年来,达洛加已渐渐领会到一个道理——魔鬼的想法是不可预测的。没人跟得上魔鬼的想法,试图去了解魔鬼,跟魔鬼交朋友,只会自讨苦吃。   他现在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帮莉齐摆脱魔鬼的纠缠。   只要这位太太能平安无事,他甚至可以不要那每个月几百法郎的养老金。当然,他从来没有想过,假如他失去了那些钱,该依靠什么生活。他的家产早在帮埃里克逃跑的时候,被国王尽数没收了。   莉齐对达洛加高尚的想法一无所知。她打开折扇,气呼呼地扇了两下,在思考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脱身——要是能在脱身前,揭穿E先生卑鄙小人的嘴脸,那就更好了。   她眼珠子一转,一个想法便已浮上心头,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两个甜蜜的酒窝。   达洛加见她像变脸似的,刚刚还怒气冲冲,转眼间就满面春风。   “E先生,您之前不是说,”她柔声细语地说道,眼中却闪烁着捉弄的恶意,“您对破坏夫妻感情的事情不感兴趣吗?我能问问,您为什么改变主意了吗?”   达洛加对她变脸的速度非常惊讶,也对她的话感到迷惑不解——埃里克从来不把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放在眼中,怎么可能说出这种话?   更让达洛加迷惑不解的是,埃里克像是没看到她眼中的恶意似的。   要知道,他的洞察力超乎常人,任何细微末节的变化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在野外,他是比山狮还要富于耐心的猎手,能通过地上的皮毛和粪便,推测出动物的种类和行踪。   他的头脑既像科学家那样严谨沉着,又像艺术家那样充满想象力,然而,此时此刻,这颗完美无缺的头脑却径直掉进了莉齐的陷阱里。   “我并没有改变主意,德·夏洛莱太太。”他说。   一般人可能听不出他这语气跟正常说话有什么区别,但达洛加认识了他十多年,清晰地察觉到了他冷静的语气下潜藏的汹涌情意。   很明显,他说的都是假话。   他已经被别人的妻子迷得神魂颠倒。   想到接下来他会被莉齐如何嘲讽,达洛加又打了个冷战,要不是高尚的品德不允许他临阵逃脱,他早已逃之夭夭了。他完全是硬着头皮站在这里,以便及时搭救莉齐。   莉齐没有听出E先生的情意,她只听出了无耻。   “是吗?那为什么之前,我问你要不要当我的情人,你一口回绝了我,现在又对我举止亲密呢?你就没想过,你握住我的手,也算是破坏夫妻感情吗?”她深深吸气,竭力压抑怒气,才没有一口啐上去,“亲爱的E先生,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特别讨厌道貌岸然的男人呢?”   让达洛加震惊的是,埃里克还是没有生气。   他若有所思地答道:“德·夏洛莱太太,你误会了,若不是听说了伯爵先生正在到处寻花问柳,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摇摇欲坠,我也不会鼓起勇气向你示好。”   “你以为你一示好,”她怒道,“我就会像见到耗子的猫似的扑上去吗?做梦!”   周围又爆发出一阵嗡嗡的议论声。   男士们不便公开讨论女士的私事,只能互相交换眼神。他们认为E先生虽然在音乐和建筑的领域上造诣颇丰,但对追女人是一窍不通,居然以为当众握住女人的手,就是对女人示好,怪不得被骂了一通。   女士们则感到莫名的兴奋,她们看得出来,E先生握住莉齐的手,是出于一种粗暴的、鲁莽的、不可遏制的占有欲,意在警告波斯人,不要再碰她了。   的确,这个动作很唐突,但人人都知道,E先生并不是一个轻浮的人。   他自从在上流社会出名以后,还从未对哪个未婚姑娘献过殷勤,也没有吻过哪个已婚夫人的手,大家都以为他是一个冷静、理智、过分克己守礼的人,没有半点艺术家的浪漫气质,现在看来,他不是不浪漫,只是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听见周围的议论声,莉齐不由更恼火了。   她愤愤不平地想:“这也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他握住我的手就是浪漫,而我要是当众握住一个男人的手,大概率会落个坏名声。就凭这一点,我跟他的梁子结大了!”   她又把恼怒的目光转向达洛加,要不是这个神神叨叨的波斯人,她也不会沦为闹鬼事件和风流韵事的女主角。   她越想越气,两只黑眼睛几乎要喷出炽烈的火焰来。   从波斯到法国,达洛加见过不少因埃里克而饱受惊吓的人。   他们有的是因为说错了话,有的是因为撞见了埃里克的真容,有的是因为误闯进了埃里克设计的机关暗门,但无论是哪一种,他们均是脸色苍白,神情迷茫,眼神惶惶不安。   达洛加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站在埃里克的身边,脸上还能露出如此富有生命力的表情——难道说,她还没有见过埃里克的真面目?   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但同时,她的境遇也更加危险了。   等她发现埃里克并不是俊美的音乐家,而是一个丑陋、阴郁、人人避而不及的魔鬼,尽管是举世罕见的天才,但天才的头脑除了让他显得更加可怕以外,没给他增添任何魅力。   到那时,她鲜活的神采一定会委顿下去。   达洛加见过太多这样的可怜人,当年那个被埃里克用绳索拖行的路人就是其中之一。   可怜的人,仅仅因为一句话,就被魔鬼折磨得差点断气!   后来,达洛加曾去探望过那人,那件事显然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即使过了一年多,他看到拴马桩上晃荡的缰绳,都会被吓得脸色苍白。   达洛加绞尽脑汁,想帮莉齐寻找脱身的办法,莉齐却只想把他和E先生臭骂一顿。   她把头一扬,一连串粗鲁不客气的言词就已脱口而出。   “E先生,”她指名道姓地骂道,“请你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不道德的事情了。我虽然跟我丈夫感情不合,但跟我的情人合得很。他比你聪明,比你有风度,长得也比你——”她本想说“长得也比你好看”,但想到埃里克那张脸庞,实在无法违心说出口,便勉强换了一句,“更符合我的心意。我可不是什么娇贵的太太,你要是再碰我的手,我会拿刀剁了你的手指头。”   达洛加听得大为震惊,下巴都差点掉在地上。   他来不及去看埃里克的脸色,莉齐又把矛头转向了他:“还有你,见鬼的神棍!”   周围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他们还是头一回看到一位有身份的女士在公开场合说脏话。   “我家里没有闹鬼,我也没有被鬼缠上,你要是再妖言惑众,我就叫警察了。”莉齐冷冰冰地说,“你想在巴黎定居是吧。惹恼了我,小心我把所有空闲的房子都买下来,看你在哪儿定居。”   这一番话不仅让E先生和达洛加陷入了沉默,四周也变得鸦雀无声,连最不会顾忌他人感受的老头儿老太太都停止了咂舌头。   莉齐再次打赢了一场嘴仗,却不怎么高兴。   唉,她原本是来做社交皇后的,却树了一打的敌人。这下好了,就算她把兰斯带着,人们也不会再让她参加这种宴会了。   而这一切,都怪这该死的E先生。   莉齐抬起头,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E先生也刚好在看她。   黑毡帽檐下,他的神色一如既往的晦暗难辨。   与上次相比,他冷峻的外表下那种深沉而可怕的冲动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来路不明的、狂烈到使人害怕的喜悦。   是的,喜悦。   明明被她狠狠骂了一顿,他的喉结却急切地滑动着,似乎在竭力克制某种狂喜之情,可即使他如此克制,神情还是因过于喜悦而变得有些怪异。   莉齐见他高兴成这样,真想踹他一脚,硬生生忍住了。   “怎么会有这样不要脸的人!”她愤怒地想,“他那模样——好像我夸埃里克的话,全是夸他似的。噢,太不要脸了!要不是他也长着一双金色眼睛,我绝对会给他两脚!”   作者有话说:   这章随机掉落50个红包捏   - 第31章 Chapter31   ◎“……她好像真的喜欢我。”◎   眼前发生的一切, 完全出乎了达洛加的意料。   他以为莉齐如此冒犯埃里克,会受到埃里克残虐的对待,就她说的那些话, 按照埃里克以往的性格,当场给她套上口罩、拴上链子,都不算过分, 然而直到莉齐披上披肩,气冲冲地登上马车, 他都没有出手惩罚她。   达洛加正疑惑不已,忽然听见他轻轻吸了一口气。   达洛加顿时打了个冷战,心想这魔鬼不会现在才反应过来被骂了吧?   是了,他如此迷恋莉齐,莉齐却当着他的面,把自己的情人狠狠夸了一顿, 大声宣称他各方面都不如她的情人, 还嚷嚷着要剁了他的手指头。   魔鬼肯定气疯了——他向来不露声色,此时却轻轻吸了一口气,说明他已经快抑制不住心中疯狂暴戾的情绪了。   达洛加想要逃跑, 但转念一想,如果他跑了, 遭殃的就是其他人了。至少他手上有一张底牌——他曾救过埃里克的性命, 再怎么样,埃里克都不会轻易送他下地狱。   想到这里,达洛加坚强地望向埃里克, 露出英勇赴死的表情, 却见他神色平静, 一只手抱着手肘, 另一只手的食指轻轻摩挲鼻子,每摩挲一下,喉结就会滑动三四下。   魔鬼没有生气。   相反,他极其兴奋、喜悦,必须要不停地吞咽口水,才能维持冷静的外表。   达洛加警惕地望着他,怕这是他精神失常的前兆。   “达洛加,”他冷不丁开口说道,这是他毫无伪装的声音,低沉悦耳到几近不祥,达洛加第一次听见这个声音时,就知道有人会因此迷惑、不安、丧命,“我今天心情很好,饶你一命。你要是再对她胡言乱语,我会非常遗憾地为你献上安魂曲。”   听见这句话,达洛加反而松了一口气。   这才是埃里克会说出来的话,他刚刚那股异常的狂喜劲儿,实在叫人寒毛倒竖。   “你以前从来不接触女人,”达洛加忧心忡忡地说道,“甚至不跟女人说话……只有小公主问你怎么用邦扎布绳索杀人时,你才会指点几句……你为什么突然对女人感兴趣了?”   “男人当然会对女人感兴趣。”   “哦得了,埃里克,你我都知道,你对人类社会的一切都嗤之以鼻。你不在乎道德,不在乎名誉,甚至不在乎生死。从小亚细亚走到新奥尔良,你要是真对女人感兴趣,早就想尽办法地找女人了。”达洛加愁眉苦脸地说,“我看你不是对女人感兴趣,是对德·夏洛莱太太感兴趣吧。”   他顿了一下:“这个说法的确更准确一些。”说着,他对提供烟草和烟纸的侍者勾了勾手指,“我会找个机会告诉她。”   “天哪!”达洛加差点喊出声,“德·夏洛莱太太都说得那么直白了,你还没死心吗?”   “正因为如此,我才没有死心。”   说到这里,侍者走了过来。达洛加虽然心里大不以为然,但识趣地没有接话。   埃里克在银托盘里找到烟草和烟纸,变魔术一般,单手翻转了两下就卷成了一支烟,衔在口中。   这时,其他男士也在叫侍者,侍者刚要转身离开,埃里克突然伸手扣住侍者的手腕,神情冷淡而懒散地扬了扬下巴,示意他点烟。   侍者一直在上流社会工作,第一次碰到这样粗鲁的客人,不由有些惊讶,发现对方是鼎鼎有名的E先生后,不禁更加惊讶了,愣了片刻才划燃火柴,为他点上香烟。   达洛加却一点儿也不惊讶,这才是真正的埃里克。   宴会上那个冷静、文雅、克己守礼的E先生,不过是他戴上的一张面具。   埃里克吸了一口烟,用中指和无名指弹了弹烟灰,平淡地说道:“达洛加,你是个迂腐的好人。我帮过你,所以即使你不喜欢我,也要竭尽全力地救我。你担心我作的恶,会算在你的头上,又一路跟着我,去救那些你认为无辜的人。但是,她跟你不一样。”   他拿着烟,又吸了一口,转头对着达洛加喷出辛烈的烟雾,呛得达洛加咳嗽起来。   他的动作强硬而蛮横,眼神却泄露出一丝脆弱与迷茫:“……她好像真的喜欢我。”   暴露真面目那一晚,尽管他极力压抑内心的嫉妒、痛苦和欲情,却还是控制不住地伤害了她。   他还记得,他是怎么冷冷地用力扣住她的后颈,迫使她仰头望向那张令人作呕的脸庞。暴雨倾盆而下,隆隆的雷鸣掩盖了她恐惧的呼吸声,但他的听力异于常人,能从三十四个小提琴手的合奏中听出是谁慢了一拍,自然也能听出她的呼吸充满了恐惧。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过放手。   一直以来,他都像野兽那样活着,避开白昼烈日,只在夜晚出行,反正再文明的城市到了夜晚,也是一座幽暗的丛林。   人类社会的一切,爱情、亲情、友情、名声、荣誉,甚至是污脏的欲望,对他而言,都像是一种奢望——即使他像人一样活着,仅凭这张脸庞,也永远得不到正常人唾手可得的一切。   他想,要不就这样吧。   屈从于命运的安排。   他已经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已经握住了她的芳香,已经嗅到了她炙热而潮湿的体温。   已经够了。   他应该知足。   可是,一旦放手,他将再无亲近白昼的可能。他在黑暗中感到安全,是因为白昼从未欢迎过他。   但最终,他还是缓缓松开了手。   离开的时候,他快速地披上大衣,一眼也没看她,怕多看她一眼,就会将一切抛到脑后,把她掳回自己阴暗的巢穴里。   次日下午,他本该无声无息地离开巴黎,却鬼使神差地来到了她的床边。   她的脚上有一块淤青,应该是他留下的。当时,他头脑一片空白,处于极度失控的状态,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只想像雄性野兽标记猎物一般,留下自己独特的气味与印记。   他闭上双眼,俯身吻了吻她的脚踝,又吻了吻旁边的三颗小痣。   如果可以,他真想捂住她的眼睛,扣住她的后颈,把她永久地藏起来。   那是一个闷热的白日,屋内似乎还积淀着昨夜暴雨沉重的潮气。   他反复用唇摩-挲着那三颗小痣,呼吸着她身上甜美而妖媚的馨香,两种想法在心中激烈交战,一种想法纯粹而高尚,另一种想法则狭隘而阴暗——放手,还是不放手。   前者再次占据上风。   这是他最后一次接近洁净的白昼,不能让自己卑劣而肮脏的感情去污损它。   然而,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时,忽然听见了她的声音。   微弱却清晰。   “……埃里克。”   她在叫他。   她可能不知道这一声意味着什么,但他知道。   那一刻,即使抓住她的手,意味着他将在地狱底层中万劫不复,他也不会松开。   作者有话说:(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8 0 8 0 t x t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第32章 Chapter32   ◎难道这个作家认识埃里克?◎   莉齐坐在马车里, 郁郁不乐地望着窗外。   她原本打算在宴会上勾搭几位青年才俊去野餐,或者去晚上的化装舞会,跳舞跳个痛快, 现在计划全被打乱了。   不错,她才在宴会上夸奖了埃里克,也打心底喜欢他, 但这并不影响她想找别的男人跳舞调情。   而且,她还没原谅他呢!   要不是那个波斯人, 她甚至不知道他会腹语,还是世界上第一流的腹语大师。   怪不得兰斯最近总是一惊一乍,原来是他在用腹语威吓他。这么有趣的事情,她却全然不知。就凭这一点,她就不能轻易原谅他。   但让莉齐颇为苦恼的是,她忽然发现, 除了埃里克, 别的男人几乎全是蠢货。也许是她偏颇了,可是目前为止,她好像真的没见过比埃里克聪明的男人。   尽管他有时候很自负, 会对一些歌唱家和演奏家作出刻薄的点评,但他在音乐上的造诣, 显然在那些人之上。   比如, 之前卡洛塔夫人演唱《浮士德》时,他曾一边吻她,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如果这位夫人坚持这种机关枪式的唱法, 迟早会把老化的吊灯唱下来。又比如, 再美丽的舞女, 如果身姿笨重,即便眼睫毛眨得再欢快,在他的眼中也不过是草原上的一头小牛犊。   记得有一次,演出结束后,一位小提琴手想要搭讪她。他抱着手臂,站在阴影里,用丝绸般温柔的声音给她出主意,让她夸那位小提琴手的连顿弓妙不可言。   她傻乎乎地照做了。   那位小提琴手却涨红了脸,嚷嚷说:“您不想跟我说话,直说就是了,不必这样羞辱我!”语毕,夺门而出。   事后,她才知道,那位小提琴手最热衷于使用这种弓法,不管适不适合,都坚持来一段连顿弓演奏——在弓不离弦和运弓方向不变的情况下,演奏出一连串细小而灵巧的音符。   今天他心血来潮,想试一下飞顿弓,也就是在连顿弓的基础上,每奏完一个短促的音符,就使琴弓稍稍离弦,假如成功的话,这将是一场极其潇洒而赏心悦目的演奏。但他失败了,变成了平庸的跳弓。   莉齐虽然觉得那小提琴手恼羞成怒的样子挺有趣,但一想到她也被埃里克耍了,就不感到有趣了。   她颇恼火地说:“噢,你老让我得罪人!”   他却像没听见似的,不知从哪里偷了一把小提琴,架在肩上,手腕灵活而有力地奏出一连串飞顿弓。即使每奏完一个细小的音符,琴弓都稍稍离弦,他的动作也始终轻松而流畅,不管是运弓还是揉弦,都显得极为自然,仿佛已经与小提琴融为一体。   在那位小提琴手手上普通且有些刺耳的曲子,在他的手上却变成了足以使人落泪的、饱满而浓烈的乐声。   最重要的是,无论乐音如何高亢,如何短促,如何激烈,音准都纯净而精确。   假如莉齐稍微懂一些音乐的话,就知道许多第一小提琴手都不能保证如此纯正的音准,只有最顶尖的小提琴大师,才有这样完美无缺的音准。   可惜,莉齐对音乐一窍不通,听完这首超凡脱俗的小提琴独奏,只觉得他的运弓姿势优美而雅致,却又不失野性而粗犷的力量,令人心跳不已。   至于乐声,她可以勉强承认,这是她听过的最美妙的锯木头声音。   她的心思全写在脸上。一曲完毕,他收起小提琴,略带嘲弄地说道:“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以色侍人。”   等她反应过来,这句话的嘲讽含义时,早就逮不到他人了。   当时她还以为,他那句话是指自己才华过人,多少人想欣赏都欣赏不到他的乐音,她却买椟还珠,对他的演奏听而不闻,只欣赏他精准而优美的拉弓姿势。现在想想,这句话更多的是自嘲,而非讽刺她无知。   哎呀,误会大了,早点告诉她一切不就好了吗?害她因为这句话暗暗着恼了许久。   想起之前,她居然觉得E先生比埃里克优秀,真是一个天大的误解。   E先生只在音乐和建筑上小有成就,埃里克却精通魔术、骑术、枪术、绳索和小提琴。   听说,小提琴是难度最高的乐器,不仅入门难,精通也难。埃里克运弓和按弦的时候,姿势却非常自如写意,好像不管什么形式的声音,自然界的声音也好,琴弓、琴马和指板共同运作出来的声音也好,他都能轻松驾驭,使其化为震撼人心的乐声。   而E先生只会拿着木棍指挥别人,怎么看都是她的幽灵先生更优秀一些。   “要是他没做完那事儿转身就跑就好了,”她闷闷地想,“不然我们现在该多快活呀!我也不用在宴会上受气了。”想到E先生和那群蠢货绅士,她就一肚子气。   这时,一个声音在车厢外响了起来:“先生,请停车——请停车!一个孩子爬上了你们的马车!”   马车夫不明所以地停车了。   外面传来稚嫩的咒骂声。莉齐很想探出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但在大街上这样做未免有些不雅。她犹豫了片刻,心想“去他的不雅”,打开车门,伸出一个脑袋。   原来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偷了一位男士的钱包,被发现后,走投无路地跳上了她的马车,以为可以逃过一劫,谁知,这位男士的奔跑速度堪比运动员,直接把他从马车的踏板上拽了下来。   莉齐并不同情这孩子,笑吟吟地在旁边看热闹。   她也被这种小鬼偷过。他们是一帮叫人牙痒痒的小瘪三,对城市的每条大路小巷都烂熟于心,连巡警都抓不着他们。有的小鬼手上还有家伙事,追到没有路灯的街道,会冷不防回头捅你一刀。她不敢招惹这群小无赖,但乐得看他们倒霉。   这位男士却说:“你得感谢这位小姐,要不是怕惊吓到她,我绝对会揍你一顿,滚吧,别再让我再看到你!”   那孩子像逃窜的耗子似的,连脸上的泥巴都来不及擦,一溜烟跑了。   莉齐遗憾地说:“您不该放他跑的,我完全不介意您揍他一顿。”   男士顿时露出懊恼之色:“是吗?我还以为年轻的小姐都对暴力深恶痛绝,甚至听见‘打架’两个字都会晕过去,早知道不放他跑了。”说着,他咧嘴一笑,鞠了一躬,双手递出自己的名片,“请原谅我的疏忽,居然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斯利姆·斯蒂芬,是一位旅行家,也是一位作家。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您应该看过我写的廉价小说。”   莉齐挺爱看小说,兴致勃勃地收下了名片。   名片的背面印着斯蒂芬的小说名称:《传奇枪手传·第一部 》《传奇枪手传·第二部》《沼泽地谜案》《“恶魔之子”与暗夜骑士》《“恶魔之子”与黑人小屋》——的确很廉价。   莉齐的兴致败了个精光,刚要用两个甜美的酒窝和几句客气话,把这个三流作家打发掉,忽然想起“恶魔之子”是埃里克在马戏团的称呼。   她的心怦怦狂跳起来,难道这个作家认识埃里克?   还是说,这个作家就是埃里克派来的。他做了那种蠢事后,无颜来见她,便派了一个人假扮作家,想以这种方式告诉她自己的过去?   这么想着,她脸上的酒窝深了不少,整张脸显得光彩照人。   斯蒂芬见自己递出名片以后,这位小姐便露出如此迷人的微笑,也跟着傻笑起来。   马车夫则不安极了,自家太太刚在宴会上大闹了一场,回家的路还没走到一半,就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调起了情。   作为夏洛莱家的马车夫,他赶车的时候,从来都把脑袋昂得高高的,目不斜视地挥马鞭,从不避让单座车或货车,现在却恨不得把头埋进膝盖里——他看到有太太认出莉齐了,正在跟旁边的人咬耳朵。   马车夫绝望地想,不到明天,她在街上跟陌生男子打情骂俏的事就会传遍整个巴黎,德·夏洛莱伯爵先生会气死的!   莉齐却没有感受到马车夫的绝望,她觉得自己非常守闺训——说两句话而已,又不是当场跳下马车,跟这位作家逃之夭夭了。   莉齐指著名片上的“恶魔之子”,故作好奇地问道:“这个讲的是什么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噢,想不到女士会对这个系列的小说感兴趣。”斯蒂芬摸了摸乌黑的唇髭,他是一位颇有魅力的男子,除了笑起来时,端正的五官会满脸乱跑以外,没有任何缺陷,要不是他疑似认识埃里克,而她又迫切想要知道埃里克的行踪,不然她还挺乐意跟他调调情的。   “啊,是的!我非常感兴趣!请您跟我讲讲大概的剧情吧!”她眨巴着眼睫毛,天真而期待地望着他。   “没问题。”斯蒂芬一口答应下来,也没想过这样跟一位女士说话是否失礼,他是个粗人,写小说可以说是他最体面的爱好,不然也不会跑得那么快,而且热衷于创作犯罪题材的小说,“去年还是前年,新奥尔良附近出现了一位神枪手,尽管长得像恶魔一样可怕,却有一颗嫉恶如仇的心,路见不平要么直接拔枪,要么用一条特制的绳索,套住对方的脖颈……”   噢,这很明显就是埃里克!   莉齐兴致更浓,双颊泛起玫瑰的红晕,轻声细语地问道:“那您——是来带我去见这位英雄的吗?”   “啊?”斯蒂芬一脸莫名其妙,“我没明白您的意思,小姐。”   莉齐也有些莫名其妙:“你不是这个‘恶魔之子’派来,带我去见他的吗?”   “当然不是,小姐。”斯蒂芬抓抓后脑勺,完全不知道莉齐为什么会联想到那上面去,“我压根儿不认识他,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是以他为蓝本写了两本小说而已。我不建议您跟这种人接触——小说都是虚构的产物,现实中‘恶魔之子’做了不少好事的同时,也做了不少坏事——不过,您要是实在对他感兴趣,我可以寄两本样书到府上——”   这人拿埃里克写书,还说他的坏话。   莉齐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去,冷冷地说:“不了,我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   说完,她连声再见都懒得讲,收回探出的脑袋,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冲马车夫嚷道:“回家!”   马车夫抓起缰绳,一边赶马车上路,一边腹诽:“现在才想起来回家……你跟陌生男子相谈甚欢的传言,估计早已经到家了,说不定连家里的幽灵都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这章还是50个红包捏   - 第33章 Chapter33   ◎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怪物?◎   抵达夏洛莱府邸时, 已是傍晚。   莉齐这一天心情起起伏伏,一会儿兴致勃勃,一会儿勃然大怒, 一会儿意兴阑珊,走下马车时,已经一脸倦容, 只想洗个澡,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另一边, 兰斯也在朝家里赶。   他还没到家,就听说了莉齐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调情的传闻,也听说了她和E先生的风流韵事,以及她当着整个上流社会的面,宣称自己有情人的事情。   兰斯初听见时,满心不可置信。   在他看来, 莉齐虽然举止粗俗, 但还算恪守妇道,就算有段时间频繁参加舞会,跟男人跳舞调情, 也没有传出过难听的流言来。   他哪里知道,莉齐之所以没有跟那些人进一步来往, 是因为嫌他们不如埃里克聪明和有魅力。   兰斯自认为跟交际花来往, 是为了还人情,就算不是为了还人情,妻子也不该有怨言, 毕竟丈夫找情妇天经地义, 妻子——虽然也有找情夫的, 但都是偷偷摸摸地找, 从不会像莉齐一样大声嚷嚷找了个合得来的情人。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他戴了顶绿帽子。   兰斯越想越痛苦,越想越难受,连跟交际花散步都散不下去了,只想行使丈夫的权利,回家对莉齐质问一番。   然而回到家中,他却没有看到莉齐,问了女仆才知道,她正在盥洗室里洗澡。   虽然现在人们已经知道,洗澡对健康有百利而无一害,但还是没有人会这样频繁地洗澡,因为洗澡实在是一项豪奢的爱好。   早些年,人们家里都没有热水器,必须由仆人手工把热水运送到浴缸里,洗完还要让仆人一桶一桶地提出去倒掉;即便是现在,也要先用火镰费劲地点燃热水器,并且全家人大多共用一缸洗澡水——提供洗浴的酒店也是如此,客人们共用一缸洗澡水,除非是极其昂贵的土耳其浴。   除了莉齐,没人会天天洗澡,更没人像她这样,决不跟他人共用一缸水。   要是以前,兰斯不会在意她用了几缸水,也不会在意她一天洗几次澡,毕竟没有花他的钱,他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但今天,他突然记起了自己丈夫的身份——丈夫是妻子的上帝,妻子的一切都归丈夫所有。   丈夫不取用妻子的嫁妆,只是出于道义,并无法律上的支持;丈夫不要求妻子履行必要的义务,也是出于绅士风度,并非天经地义。   一直以来,他都太纵容莉齐,以至于她得意忘形,完全把妻子的本分抛到了脑后。她整天到处跳舞,花枝招展地招惹陌生男子,从来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跳舞了,也从来没有想过自蜜月以来,他们就再也没有同床共枕了。   兰斯忽然打了个寒噤,骇然地想道,她不会跟其他男人有过肌肤之亲了吧?   这两天,他虽然跟交际花形影不离,但至多不过吻一下她的面颊和嘴唇,并没有进一步的行为。即便是在结婚前,他也没有跟她做过那事儿。   他是一位遵奉教规的天主教徒,对欲望深恶痛绝,跟交际花来往,主要是因为这是时下流行的恶习罢了。   一个上等男人想要进入社交界,不沾点儿时兴的恶习,譬如打牌、养情妇等,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从来没有跟莉齐解释过这事。就算莉齐让他解释,他也认为没有解释的必要。   女人应该对男性的世界一无所知,尤其是莉齐,他一直觉得她对男人了解得太多了,几乎快变成一个男人了。   总之,兰斯只要一想到他虽然有情妇,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风流事;莉齐倒是没有说自己的情夫是谁,却已经有了一打的候选人——男演员、E先生、陌生男子……最可怕的是,就连家里的鬼都对她抱有强烈的占有欲!   兰斯面色苍白,简直气疯了——他居然娶了这样一个荡-妇!   他缓缓攥紧了拳头,一语不发地拿下了挂在墙上的马鞭,朝楼上的盥洗室走去。他今天——今天一定要行使丈夫的权力——让她知道谁才是一家之主。   当然,他没想要打她,只有下层暴民才会对女人动手。他拿马鞭只是为了使自己显得气势汹汹罢了,而且他也怕莉齐打他。   正在这时,兰斯猛然对上了一双烈火炽烧般的金色眼睛。   幽灵站在黑暗的走廊里,极其平静冷淡地看着他。   想到家里发生的那些怪事,兰斯下意识一阵惧怕,想要避开幽灵充满压迫感的直视,但很快他又攥紧了马鞭——他不能再退让了。   旁边就是盥洗室,如果他再退让——谁知道幽灵会跟那个荡-妇做出什么来。   兰斯竭力压下心中的恐惧,露出冷漠而严峻的表情:“让开!我要管束自己的妻子!”   幽灵似乎微微一笑,声音仿佛蛇一般冰冷而柔滑:“用什么管束,你手上这根马鞭吗?”   兰斯打了个冷战,幽灵的声音好像变了,变得更加低沉动听了。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动听,让人想到邪恶、污浊、不祥的传说。   “不关你事。”兰斯努力冷冷地说,“她是我的妻子,她从头到脚都属于我。不管她在外面做了什么龌龊事,跟谁跳舞,跟谁献媚,只要她还活着,她就属于我,而不是属于一个——”说到这里,他的底气忽然上来了,轻蔑地上下打量了一眼幽灵,“见不得光的幽灵。”   这是他面对幽灵口才发挥得最好的一次,原以为能激怒这个藏在阴影里的东西,谁知,幽灵毫无所动,声音里始终有一丝古怪的笑意:“就凭你这番话,她就永远不可能属于你。”   “不属于我,难道属于你?”兰斯以为他在虚张声势,冷笑一声,“她的名字后面,冠的是我的姓氏。”   这也是有力的一击,然而,幽灵却突然纵声大笑起来。   兰斯被他笑得惊慌又愤怒,涨红了脸庞:“你笑什么?”   “你以为,我会在乎她冠的是谁的姓氏吗?”   “我认为你嫉妒得快疯了。”兰斯说,“你露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跟她有关。你以为我是傻子吗?看不出你对那个荡-妇几近疯狂的爱——”   话音未落,一条蛇影似的东西猛地向他袭来。   兰斯一惊,以极快的速度侧身闪开,却还是没能躲过蛇影袭击——一条绳子套住了他的脖子,一点一点地勒进了他的皮肉里。   视野颠倒间,幽灵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他依然打扮考究,穿着做工精细的垂至膝盖的黑色大衣、白色衬衫和波纹绸背心,纽扣上垂着一截黄金表链,脚上一双窄紧的短靴。   如果不看他的脸庞的话——无法不看他的脸庞,兰斯每次看到那张脸庞,都会感到一阵心惊肉跳,居然有人长成这样,仿佛阴冷坟墓里爬出来的森白骷髅,两只眼洞里燃烧着冷漠而恐怖的金火,简直不像一个活人。   是的,兰斯确定幽灵是活人。   假如他真的是幽灵的话,不可能对莉齐那么上心,也不可能被他一句话激怒,更不会用绳子对付他。   “一个活在阴影里、长相恐怖如魔鬼的东西,”兰斯极端轻蔑地想,“爱上了我的妻子。可惜她连我都不爱,又怎么会爱你这个怪东西?”   这么想着,兰斯不禁对他生出了一丝怜悯。   可怜的怪物藏在阴影里,觊觎别人的妻子。就算莉齐不可能属于他又怎样,难道就可能属于一个怪物了吗?   不管怎样,莉齐永远是他法律意义上的妻子。   而法律规定,直到莉齐二十一岁之前,他们都不能协议离婚。   当然,莉齐可以起诉他犯了通-奸罪,可他同样也可以起诉莉齐。   男人外遇,是不会受到检察官的责罚的,女人却会被判处不少于三个月不超过两年的轻惩役。⑴   即便成功离婚,莉齐也没有服役,她也必须十个月后才能再婚——十个月的时间,谁能保证她会爱上一个怪物?   谁能保证她不会爱上别的男人?   兰斯或许不了解莉齐种种叛逆的思想,却绝对了解她的魅力。   她时而天真,时而狡黠,时而恬静优雅,时而粗俗不堪。   在她的身上,高贵和卑贱、轻佻和庄重、娇柔做作和坚韧不屈,互不排斥地融合在了一起。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种魅力是有毒的,就算不会立即倒地身亡,长此以往,灵魂也会遭受毒害,却还是会被她吸引。   就像人明知欲望有毒,五脏六腑却无时无刻不在滴落欲望的毒液。   这样的女孩——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怪物?   即使她爱上了这个阴影里的怪物,也不会对他一心一意。   兰斯攥住逐渐绞紧的绳子,半是蔑视半是同情地望向幽灵。   他们互相仇视地盯着对方,互相看穿了对方的心思。   幽灵看穿了他此刻的恐惧,而他看穿了幽灵的顾虑——这个怪物也知道自己不一定能留住莉齐的心。   “你看,”兰斯一字一顿地说,绳子收得太紧,他快喘不过气来了,“我说,你嫉妒得快疯了吧——我能光明正大地享有她,而你只能黑暗中——幻想自己可以拥有她——”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这样激怒我。”幽灵居高临下地说道,“难道你不知道,除了起诉和协议离婚,还有一种办法,可以使婚姻解除吗?”   ——夫妻一方死亡时,婚姻自然解除。   兰斯全身一震,声音颤抖起来:“……杀人会下地狱。”   “很遗憾,我本身就在地狱中。”   “你会被判处绞刑。”   “伯爵先生,”幽灵淡淡一笑,动作粗暴地把绳子往后一拽,“先被绞死的,难道不是你吗?”   死亡从未如此逼近兰斯。   绳子变得如锋镝一般致命。   空气迅速流逝。   强烈的窒息感使兰斯头脑发胀,胸闷气短。他浑身颤抖着,挣扎着,又愤慨又惊惧地望着幽灵。   慢慢地,幽灵高大而挺拔的身影模糊了,似乎变成了一颗燃烧的骷髅头,两团金焰炙烤着他的灵魂。   转眼间,幽灵似乎又变成了一个掌控一切的死神。   从他走进幽灵的视线里开始,死亡的阴影就扩散到了他的头上。   他为什么要去激怒这个人?   家里发生了那么多怪事,他为什么还会忘记这个人的可怕之处呢?   死亡似乎已经逼近前额。兰斯一边奋力挣扎,一边思考脱身之法——对了,莉齐,这个人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既不在乎爱的女人是别人的妻子,也不在乎杀人是否会上绞刑架,他像是对一切都无所谓,但是——他一定会在乎莉齐的看法。   兰斯猛地爆发出一阵力量,断断续续地说道:“你杀了我……更不可能得不到她……她会害怕你……也许会有女人嫁给长得像魔鬼的男人,却绝对不会嫁给……真正的魔鬼……”   绳子倏地消失了。   幽灵离开了。   兰斯倒在地上,剧烈地呼吸着。   他的心脏重重地跳动着,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力朝全身泵送着血液。   没想到有一天,在另一个男人的面前,他必须搬出自己的妻子才能活命。   兰斯抬手遮住眼睛,真不知道他和幽灵谁更可悲一些。   同一时刻,莉齐哼着小曲,容光焕发地从盥洗室里走了出来,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一场以她为中心、险些死人的战争。   她正要走进卧室,扑到床上,叫女仆送一杯热茶过来,就被什么轻轻抽打了一下屁-股。   “噢!”她叫了一声,皱起眉毛,又羞又怒地往后望去,就见埃里克站在阴影里,左手抱着右手肘,右手拿着马鞭,冷眼看着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冷淡得让她感到心慌。   不对,她心慌干什么?   她立刻怒冲冲地说道:“噢,你还敢来见我!还敢拿这根该死的马鞭——咦,这不是兰斯的鞭子吗?”   “不错。”他冷漠地答道,声音全然没有面对兰斯时那种刻毒的柔滑,生硬而古怪,“正是伯爵先生的马鞭。”   “你对他做了什么?”   “我差点杀了他。”他说,手腕一甩,就用马鞭轻轻勾住了她的腰,把她拽进了阴影里,“德·夏洛莱太太,我不确定你是否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一个月的时间剩得不多了,还是说——”   他顿了顿,用另一只手扣住她的下巴,用马鞭略带惩罚地碰了碰她的脸颊:“你不愿意改掉这个高贵的姓氏?”   作者有话说:   大家久等啦,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   注释⑴:出自《拿破仑法典》(达罗斯出版社1928年法文版译)   - 第34章 Chapter34   ◎从现在开始,游戏规则变了。◎   莉齐拉下脸, 一把拍开他的手,很想说几句刻薄话把他挖苦一顿,但她忽然想起了昨晚睡前得出的那些结论——他从未感受过善意, 也从未感受过爱意,所以,从不相信她也喜欢他。   “不过是在虚张声势罢了, ”她想,“要是我真的回答不愿意改掉这个姓, 他怕是会气得跳脚。”   她个性活泼,即使面前站着一个人人惧怕的魔鬼,手持马鞭,神色冷峻地抵着她的面颊,她也能作出欢乐的想象来。过了一会儿,她竟被自己的想象逗笑了。   “你笑什么。”埃里克的声音更冷了。   “我笑你是个傻瓜, ”她说, “对女人的心思一无所知。”   说完,她眨着浅色的眼睫毛,斜着眼睛, 挑逗地瞥了他一眼。   如果他识相的话,就会顺着这个台阶下来, 虚心地请教她在想什么, 然后她就可以大发慈悲地告诉他,他一直以来都错了,她并不喜欢兰斯, 也不在乎这个姓氏, 只在乎他。不过, 鉴于他做的那些混蛋事, 她还没想好要不要原谅他,一切要看他的表现。   她正在饶有兴味地想象怎么刁难他,就听见他嘲弄地说道:“当然不像德·夏洛莱太太对男人的心思了解得那么清楚,街上随便碰到一个男人,都能相谈甚欢。”   莉齐顿时火冒三丈,心想:“要不是以为那个人认识你,我才懒得搭理他呢!”这句话险些脱口而出,但她板着脸,倔强地吞下去了。她已经给过他台阶,是他自己不要的。   “你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她把头一转,恼火地说,“如果是为了跟我讨论,我该不该在街上跟男人说话,你还是去找兰斯吧,他对妇德比我有研究多了。”   “你以为我会像你愚蠢的丈夫一样,在乎你是否守闺训,”他冷冷地说,用马鞭把她的脸转了回来,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不允许她避开他的视线,“在乎你是否两腿分开骑马,是否嚼烟草喝烈酒,是否跟男人跳舞调情么。”   假如莉齐能冷静下来,仔细思索一番,就会明白他的意思是,他并不在乎她叛逆而粗俗的举止,也不在乎别人会如何看待她。这时,只要她稍加引诱,就能引出他的真心话。   然而,她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心只想用尖刻的言词把他冷漠的面具给扯下来。   “噢,你当然什么都不在乎!”她一想到他做完那事儿就走,怒火就不受控制地往上冲,“如果你真的在乎什么,就不会做出那种——恶心的事情!”   话音落下,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句话好像有歧义。她要不要解释一下呢?   但很快,她就硬起心肠,把这个念头赶到了脑后,眼中闪着决不妥协的光芒。   如果他要她解释,她就解释,她并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如果他不要她解释——   想到这里,她抬起眼,透过两弯浓密的眼睫毛望了他一眼,想看看他在想什么。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了她一大跳,差点失声叫出来。   他两只金色眼睛一动不动地死盯着她,眼神在这一刻失去了所有的伪装,冰冷、恐怖、露骨,如同一头只剩下食欲的饥饿野兽。   她一直想讽刺他,激怒他,扯下他脸上的面具,现在成功了。   他的神色阴冷压抑得让她感到害怕。   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要后退一步。   但他手上的马鞭还抵在她的脸颊上,如果这时候退缩,他一定能感觉到。她才不要退缩,理亏的又不是她。   不过话说回来,她为什么要跟他较劲呢?   他虽然极其冷静聪明,头脑就像一台复杂而精密的机器,储存着海量的知识,拥有可怕的洞察力和理解力,无论问题如何怪僻,都能在他的口中准确的答案。   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被理科的问题难倒过。就他拉小提琴时所展现的高难技巧来看,他在艺术方面,也绝不会遇到什么难题。   他是个全能型的天才,也是举世罕见的魔术大师,打个响指就能点燃蜡烛,而这只是他最不起眼的一个小魔术。   更多时候,他就像幽灵一般高深莫测,能在无形之中使人的眼耳鼻舌身全部如堕迷雾。   这样聪明的一个人,却对感情一窍不通。   不知是否他从未在学识上碰到过障碍的原因,一旦他在感情上碰壁,整个人就会变得格外难以相处,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冷嘲热讽,好像问题会因为他冷峻吓人的脸色迎刃而解似的。   他再聪明,对冷僻的知识知道得再多,也不能为他在感情上的愚钝开脱——也就是她,才能忍受他的愚钝。换作其他人,早就给他一巴掌,让他滚蛋了。   莉齐没有意识到,相较于感情上的愚钝,埃里克恐怖的长相和吊诡的手段,更加让人不能接受。她也没有意识到,她完全不在乎他长得多么恐怖,手段多么吊诡。   尽管有的时候,她也会被他吓一跳,下意识感到一阵惧怕,但这种惧怕除了激起她的斗志,使她打起精神,更为努力地对付他,不会给她带去任何消极的影响。   波斯人认为他是魔鬼,兰斯认为他是幽灵,街上碰到的作家认为他是沼泽地的一个传说,虽然拿他写了不少故事,却告诫人们不要对他抱有幻想。   只有她因为生性乐观,不拘礼节——不管遇到多大的烦恼,都能无所谓地抛到脑后,不管前一晚多么疲惫,第二天都能精神焕发——毫不介意他的冷漠与敏感,也不介意他的神出鬼没,更不介意他那狂烈到令人战栗的激情。   他身上一切不平常的特质,她都能用平常的眼光去看待。   当他冷不丁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最在意的也是,他居然还敢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不是他为什么进她的卧室如入无人之境。   她对自己的内心世界一无所知。埃里克在感情上愚钝,她也没好到哪儿去。她是另一种愚钝,这种愚钝使她得以维持鲜活的个性,不被烦恼缠身。   直到现在,她都还以为他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是埃里克不开窍。   她脑子里反复琢磨的,也是怎么让他为那天的不告而别低头认错。至于别的问题,譬如相貌、品行等,她竟一点也没有想过。   唉,她实在不善琢磨这些事,还是明天再想吧。她现在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只想扑到床上好好睡一觉。   这时,她想起了那天他炙热如火炉的体温——用来抱着睡觉再合适不过了,也想起了一觉睡醒后,看到他的名字,内心涌起的那种莫名的安心感。   她非常需要这种感觉,就像一只困倦的小猫,需要一个松软的猫窝。   ·   埃里克不知道莉齐正在琢磨怎么抱着他睡觉。他闭了闭眼,喉结剧烈地滑动着,头脑微微眩晕。   原来一切都是他的错觉,她并不喜欢他。   她对他微笑,对他撒娇,对他眨眼睫毛,误以为他受伤时嚎啕大哭,都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她性格如此。   她对谁都这样,毫不吝惜自己两个甜美的酒靥,哪怕对方只是一个没有半点可取之处的三流作家。   看到那一幕时,他整个人险些被狂暴的妒火吞没。   不知是否知道她有可能喜欢他的缘故,他的嫉妒心比以前强了好几倍,完全无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调情说笑,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才没有立刻勒死那个作家。   是的,他不认为杀人有罪。   他没有动手,仅仅是因为不想让她感到害怕,继而远离他。   他的理智恢复得很快,直到遇见兰斯,头脑都还算冷静。   毫无疑问,兰斯是个蠢货,居然以为仅凭婚姻,就能得到她。   这个蠢货知道她有魅力,却不知道她的魅力来自何处,还想把她禁锢在凡庸的道德牢笼中。   这种人,永远不可能博得她的欢心。不足为惧。   但兰斯有一句话是对的。   也许会有女人嫁给长得像魔鬼的男人,却绝对不会嫁给真正的魔鬼。   而他,长得像魔鬼,内心也住着魔鬼。   他已经不记得手底下有过多少亡魂。的确,他不是天生的刽子手,最初用绳索套住另一个人的脖颈,是为了活命。在你死我活的角斗场上,他无暇先与良心来一场搏斗,只能遵循本能选择活着。   但如果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肯定宁愿去死,也不愿助纣为虐,让上位者观赏这种以人命取乐的游戏。   可直到他展现出超凡的建筑天赋之前,都这样活着。   渐渐地,他习惯了以杀为生。   他的手是全身上下最完美的部位,苍白、瘦削、骨节分明,手背上淡蓝色的静脉纹微微凸起,但同时,也是他全身上下最丑恶的部位之一,沾满了肮脏的血污。   他知道怎么用这双手揉弦、运弓,在小提琴上演奏出纯净而优美的乐声,也知道怎么用它冷静利落地杀戮,而保证衣冠整齐,皮鞋洁净。   回望他的过去,是如此阴暗,如此压抑。   黑暗,鲜血,累累尸骨。   混乱,决斗,臊臭熏天。   这样的他,居然妄想得到她的喜欢。   假如这一切发生在昨天,他会决心放弃她,无声无息地离开她。   但现在,他已经提前品尝到了狂喜的滋味——被人喜欢的滋味是多么美妙,即使知道那是假的,即使已经听见她说他恶心,他也要牢牢攥在手中,低头嗅闻那虚假而甜美的芬芳。   想要他放过她,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已经被埋入坟墓。   想到这里,埃里克抬起头,第一次用沉重得几近实质的目光,掠夺性十足地望向她。   他看出了她的瑟缩。他不由微微眯起眼睛,一只手不容反抗地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用马鞭轻拍了拍她的脸颊,警告她别想离开。   从现在开始,游戏规则变了。   他是掠食者,而她是被掠夺、被占有、被食用的猎物。   他冷冷地盯着她,正要面无表情地宣布这一点,这时,两条纤长的胳膊搂住了他的脖子,莉齐踮起脚尖,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又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黏糊糊地撒娇说:“我困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他全身一僵,缓缓攥紧一只拳头,刚要毫不怜惜地推开她,她却继续亲了亲他的脸颊:“刚才是我不好,我不该说你恶心,可是你做的事情本来就很恶心嘛。”   他沉默,不明白她为什么能用如此甜蜜的声音,说出如此残忍的话来。   “做完那事儿就跑,换作其他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莉齐越说越恼怒,脾气又上来了,重重地推了他一下,“你到底陪不陪我睡觉?”   真奇怪,她又没说什么深奥的话,他却像没听明白似的,眼神古怪地盯着她看了半天,才慢慢点了一下头。   作者有话说:   这章50个红包么么哒   - 第35章 Chapter35   ◎如果可以,请叫我罗伯特神父。◎   这一晚, 不知道为什么,埃里克简直任她拿捏。不管她让他做什么,他都毫无异议。   莉齐起了兴趣, 连觉都不想睡了,坐在床上,使唤他做这做那, 一会儿让他去洗澡,一会儿让他泡杯热茶上来, 一会儿让他用法兰绒包块烫砖头暖被窝。   折腾半天,她总算又有了睡意,不再把他使唤得团团转,摆出迷人的姿态,邀请他一起睡觉。   这人真是奇奇怪怪。   她颐指气使地吩咐他做事时,他一语不发, 没有半句怨言;她美人鱼一般斜躺在床上, 他却站在阴影里,用冷淡的目光评判似的看了她好一会儿,直到她嘟起嘴来, 才捻灭煤气灯,躺在了她的旁边。   “你那么警惕干什么, ”莉齐气恼地说, “我又没在床上放捕兽夹。”   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听见他低沉悦耳的声音:“也许不是警惕,是受宠若惊。”   “噢, 你确实该受宠若惊。”她接受了这个解释, 哼了一声, “这次我原谅了你, 下次就没这种好运了。再有下次,我就再也不理你了!世界上男人那么多,我才不要跟一个总是不辞而别的男人在一起。”   莉齐没有察觉到,几乎是话音落下,他手臂的肌肉就绷得像铁一样硬。   她继续愤愤地说:“虽然大多数男人都没有你聪明,也没有你有劲儿,但说不定我运气好,就找到跟你差不多聪明的了呢?”   埃里克似乎顿了一下:“你觉得我聪明?”   他的语气有些古怪。她以为他在嘲讽她的眼力,不高兴极了:“你觉得我是傻瓜,看不出你有多聪明吗?”不知道为什么,埃里克总能轻松挑起她的怒火,她对任何人都能心平气和,唯独对埃里克不行,“就你给我变的那些魔术,百老汇最厉害的魔术师也变不出来!”   她说着,扁起了嘴巴,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扭头望向一边,等他主动道歉。   他却轻笑了一声。   莉齐顿时对他怒目而视,像河豚似的鼓起了两腮,抱起枕头,准备去另一个房间睡觉。   这时,埃里克扣住她的手腕,把她拽进了怀里,在她的额上吻了一下,用那种温柔到极点的声音哄她道:“我并没有小看你的才智,只是很惊讶,你居然有细看我的魔术。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该那么问你。睡觉吧,好么。”   他最后一句话,听得她半边身体都软了下来。   天知道一个冷漠的人,用这样温柔、磁性、如同低音提琴拨弦的嗓音说话,是多么令人心慌意乱呀!   莉齐腮帮子里的气立刻跑了个一干二净,捂住麻痹似的耳朵,胡乱地点了点头。   她闭上眼睛,真准备睡觉了。可是,只要一想到埃里克躺在她的身边,她就怎么也睡不着。她感觉他应该也睡不着,结果一回头,却见他呼吸平稳,似乎已经进入了梦乡,不由得很是着恼。   她眼珠子一转,悄悄地把手伸进了被窝里。   他猛地睁开双眼。   黑暗中,她看不到他那对金黄色的眼睛,却能感到他的气息不稳了起来。   “你在干什么?”   她巴望着他:“我想学弹琴。”   “弹琴?”他微蹙眉,语气也有些不稳。   “是呀,”她说,手指弹琴似的动了几下,“弹琴。你那么博学,肯定能教会我弹琴。”   “……不睡觉?”   “睡不着。”   他清了清嗓子,极力平静地说道:“你想学什么琴?钢琴,小提琴还是大提琴,或者我明天带你去琴行……”   “噢,你这大笨蛋!”她不耐烦地打断道,“谁要学那些无聊的玩意儿,你知道我想弹什么的。你到底教不教?”   他只好先教了一首简单的曲子。明明是极简单的曲子,他却渗出了黏腻的热汗。学到一半,莉齐突发奇想,捻亮了床头的煤气灯,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一边兴致勃勃地学习。   埃里克向来冷峻的神色显得有些窘迫,脖颈甚至暴起一根很粗的青筋。他下意识侧过头去,不想让她看到全脸。   可是,莉齐像个小孩子似的,一见他侧头就撒娇说:“让我看嘛,让我看嘛!”   他只能僵着一张脸,接受她含笑的凝视。不知是否因为她的目光没有恶意,只有欢快的笑意,他僵冷的面容渐渐缓和了下来。   昏黄的灯光下,她亲眼看见他那张魔鬼般的脸庞变得柔和起来,不再像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骷髅头。   “虽然还是很吓人,”她想,露出一个甜滋滋的微笑,“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呀。”   莉齐凑过去,重重地亲了一下他的脸颊。   她刚要抬头看他的表情,煤气灯倏地熄灭了,一看就是他动的手脚。   屋内重新归于黑暗。她手上传来湿漉漉的感觉,像是出了一手的黏汗。顺着屋檐滑落的雨滴般,透过她的指缝一滴一滴地流淌下来。她闻到一股促人遐想的气味,难以形容,既像是咸腥的海水,又像是被雨水熏蒸了一夜的泥土,但也没有那么刺鼻。   莉齐好奇起来,正要仔细闻闻,埃里克一把握住她的手腕,说道:“我带你去洗手。”   洗完手,她又缠着他说了很久的话,直到眼睛睁不开了,话也说不完整了,才倒在自己的枕头上,进入了黑甜乡。   莉齐睡得不太好。   她一直惦记着埃里克,怕他像之前那样离开,一晚上醒了三四次。不知是否她的错觉,她每次醒来,都能对上他的眼神。他在看她,目光专注,一动不动。他为什么不睡?   他在看什么呢?   她费劲地转动脑筋,想要找出答案。可是她好困,只能握住他的手,侧头亲了亲他的掌心,嘟哝着说:“你不准走……走了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   “我不走。”   得了这句承诺,她便一觉睡到天光大亮。醒来一看,他果然没有走,并且为她准备好了早餐,就开开心心地给了他一个热吻。   接下来一个星期,莉齐过得十分快乐。她完全把那天的谈话抛到了脑后。在她看来,她和埃里克已经没有任何矛盾。除去兰斯还夹在中间,他们简直是世界上最最契合的情侣。   至于兰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法律规定,她二十一岁,兰斯二十五岁,他们才能协议离婚,否则便只能以通-奸罪或重大暴行为理由起诉对方。这两样她都不占理,就没有考虑。   莉齐不会找烦恼来折腾自己,心想:“等爸爸回来再说吧!”就把这事轻轻撇到了一边。   是的,不仅她和埃里克的事情有了着落,爸爸也有了消息。晚上用餐的时候,埃里克冷不丁问她,艾德勒先生古巴那座小岛叫什么名字。她一头雾水地回答了。然后,埃里克就告诉她,艾德勒可能在那座岛上。   莉齐摸不着头脑:“他在那里?那为什么不回来,也不打声招呼呢?”   “岛上在打仗。”   “打仗?”她很疑惑,“为什么打仗?”   “你好像对岛上的形势一无所知。”   “爸很少跟我说古巴的生意。”   埃里克说道:“可能因为这是一门罪恶的生意。”   他的口吻并无批判的意味,所以莉齐也没有动气,依然很疑惑:“你的意思是,我爸爸做了坏事吗?”   埃里克摇了摇头:“我现在还不确定你父亲是哪一边的人。”见她还是一脸疑惑,他叹了一口气,耐心地跟她讲解起那边的情势。   原来,那座岛并不属于艾德勒。莉齐不太了解古巴的情况,居然以为艾德勒把整座岛买了下来。这算是闹了个笑话。   她不禁涨红了脸颊,心想埃里克要是笑话她,她就把餐巾砸到他的脸上,但是他没有。   那座岛归西班牙一位都督所有。该都督一直以凶暴残忍的手段统治着岛上的奴隶。自今年二月份起,古巴的东部和西部就爆发了起义;下半年,起义的热潮蔓延到了艾德勒合作的岛上。   “我一直以为你父亲是殖民军那一方,”埃里克说道,“但最近我发现,起义军的人数远远少于殖民军,军备也远不如殖民军,这种情况下却赢了好几场游-击战,我怀疑……”   说到这里,他见莉齐的表情愈发茫然,就省去了推理的部分:“你父亲应该没事。但如果下个星期还没有新消息传来,我会想办法去古巴一趟。”   最后一句话,莉齐听懂了。她动情地说:“噢,埃里克,你真好!我爸爸肯定会同意我嫁给你的!”   因为和兰斯的婚姻相当失败,婚姻在她这里失去了神圣感,这句承诺给得毫无心理负担。   话音落下,她听见餐刀掉在餐盘上的声响。   埃里克虽然食量大得不像一位绅士,用餐的时候,餐具却极少碰到餐盘,更别说发出这么刺耳的声音。   她有些诧异地抬起头,却见他正在用餐巾内侧擦拭唇角,神色并无异常。   “嫁给我?”他问。   “是呀。”她说,“你不觉得我们很般配吗?”   他没有说话。   莉齐是真的觉得他们很般配。   她说不清为什么这样觉得,但跟埃里克在一起时,她时常会有这样的感觉。   他从不在意她喝了几杯烈酒,在餐桌上打了几个饱嗝,也不在意她穿的是裙子还是裤子,更不在意她骑马的时候,两条腿是分开还是合拢。   她看得出来,他是真的不在意,并非装模作样地讨好她。   即使莉齐很难对一个人做出恰当的分析来,也能隐隐感觉到,相较于兰斯,埃里克似乎更像一个绅士。   他几乎不会去评判一个女性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除非对方在音乐上弄虚作假。   在他的眼里,所有女人包括她都是普通人,而不是羊圈里的小羊羔,既不会过分优待,也不会过分轻视。   他现在优待她,也是因为爱她,而不是因为她是女人。   莉齐爱极了他的态度。   她喜欢撒娇,但不喜欢别人规定她必须撒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埃里克什么都能不在意,但有一件事,他做不到视而不见,那就是她和别的男人调情。   莉齐一想到这事,就想叹气。   她没法跟他解释,她为什么喜欢跟男人调情——是的,那些男人蠢得要命,不像他一样冷静理智、博学广闻,也不像他一样会变魔术哄她开心。   可是,她要怎么跟他解释,就算不跟那些男人深入交往下去,能得到他们的追捧和爱慕,也是一件美事哪。   她这么年轻,这么漂亮,身姿窈窕,酒窝甜甜,非常需要一大堆男朋友来衬托她的美丽——哦,她保证,她不会跟他们发展成别的关系,她也看不上他们,她只是需要他们争先恐后地亲吻她的手背,满足她妙龄少女的虚荣心,再跟她跳舞、打打牌,聊聊毫无营养的话题。   然而,埃里克在她的身边,男士们别说用爱慕的眼光看她,就是跟她打个招呼,都会被埃里克冷得恐怖的神色吓得发抖。   唉,她真是自豪又忧伤。   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   古巴没有传来新的消息,埃里克准备去那边看看。他不知去哪里收拾行李去了。莉齐一个人在屋里闷得发慌,便出来散散步,却在林荫道上撞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那是一个极其俊美的男人,穿着简朴的黑法衣,身材清瘦而优美,里面是白袍、马裤和擦得锃亮的长筒靴。   他正在跟一位太太说话。莉齐认得那位太太,好像是某个教堂的管理人,未婚姑娘要组织野餐,教堂的牧师要做宣讲,都要给她和另一位太太打报告。   说完以后,他优雅地鞠了一躬,彬彬有礼地跟她分别了。   因为他长得实在俊美至极——连兰斯都不及他一半俊美,莉齐眼也不眨地打量了他半天,直到他转身走向拴马桩,才想起来他是谁。   噢,天哪,她没想到这辈子还能遇到他,而且是在巴黎!   等她回过神来时,她已经提着裙子,跑向了他:“罗伯特——罗伯特!”   男人已经翻身上马,听见声音,转过头来。   他对上莉齐的目光,怔了一下,随即微微一笑:“莉齐小姐,如果可以,请叫我罗伯特神父。”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100个红包,呜呜呜你们是最好的小天使!   神父是莉齐初恋,忘了的宝子可以全文搜索“教士”。   - 第36章 Chapter36   ◎“过来。”◎   “哎呀, ”莉齐笑盈盈地叫了起来,“你都当上神父啦,真厉害!”   罗伯特神父轻声笑着, 利落地下了马,走到她的身边:“好久不见,莉齐小姐。你长大了, 结婚了?”   “可以这么说。”   “看来你并不喜欢他。”罗伯特神父说道,叹了一口气, “姑娘们总是希望自己快些嫁出去,也不管对方是否值得托付终身。”   “嗨,我已经嫁得够晚了。再晚点儿,就有人说我是老姑娘了。”   “那就是我们文明的不足之处了,总认为女性的首要任务是嫁人。”他笑了笑,抬起一双淡绿色的眼睛望向她, “但我觉得你不会被这个观点禁锢住, 你一直是一个非常有主见的小姑娘。”   “小姑娘”一词让她有些忧伤。当初,她会着了魔似的爱上他,就是因为一句“你这小姑娘”, 时隔两年再听,滋味变了不少, 她不再像当初一样怦然心动, 面红耳赤。   莉齐不会忧郁太久,很快她就把伤感的情绪抛到了脑后,露出一个美丽开朗的微笑:“还小姑娘呢, 亲爱的神父, 我已经是夫人啦。”   罗伯特移开了视线, 望向前方, 与她并肩而行,话音里始终含着笑意:“好的,莉齐夫人,你不问我,为什么记得你吗?”   “我能小小地希望一下,是因为我长得漂亮吗?”   罗伯特愣了一下,随即纵声大笑起来:“的确如此,的确如此,直到现在,你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夫人!”   她回敬了一句:“你也是我见过的最英俊和最端庄的康康舞者。”   “啊,真是令人尴尬的往事。”他微笑说,眼中却毫无尴尬之色,“那是我这辈子最像男人的时刻,为了告诉一个小姑娘名誉无关紧要的道理,暴露了自己看过康康舞的事实。回去以后,我向上帝忏悔了好久呢。”   “忏悔?”她听他的语气不像玩笑,好奇地问道,“你真的因为那个舞姿忏悔了?”   “当然不是因为舞姿。”他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所以,我的教育是成功的,对吗?你看上去已经对名誉弃之如敝屣。”   “教育这个词真老气。”她撇了撇嘴,“你明明比我大不了多少。”   “我二十七岁了。”   “好多你这年纪的男人,娶的都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姑娘。”   “但我不会,莉齐夫人,”他柔声说道,“从我发誓成为教士的那一刻,我这辈子就属于上帝了。”   莉齐不信上帝。她这辈子也闹不清楚,为什么有的教士可以结婚,有的不可以。她不愿意谈论她弄不懂的话题,另起了个题目:“你怎么看出来,我不在乎名誉的呀?那老恶婆跟你讲的?”   “是,也不是。”他没有指责她的不敬,含笑说,“我刚到这个教区,就听说了你的大名。虽然你没有为基督做过什么事,他的信徒却一直念着你。”   “愿上帝让那些人的嘴巴烂掉吧!”她将头一扬,恶狠狠地诅咒道。   罗伯特笑而不语。   莉齐想了想,面色忽然变得有些难看:“那你——”   她不信他是那种落俗的人。   他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她到死也忘不了她在舞会上手足无措,是他和她跳了第一支舞。为了安慰她闲言碎语不足为惧,他又亲身示范了粗俗下-流的康康舞姿。   他是一个教士,本该一辈子循规蹈矩,对女人——尤其是未婚少女敬而远之。他却帮她叩开了名誉的牢门,微笑着目送她远去。她相信他不是——兰斯那种人。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罗伯特神父说道,“我还是那句话,教士不是男人,对女人家的事自然也无从置评。”   按理说,这句话说完,就该另起一个话题了。   可他好像很久没说真心话了,非常想要一吐为快,便继续说了下去:“但你也看见了,教区里真正主事的都是男人,聆听忏悔的也是男人。所以,我时常很迷惑,我究竟算不算一个男人。”   “罗伯特,我一直很好奇,像你这样的男人,为什么要当教士呢?你明明可以像唐璜那么风流。”   “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她不假思索地说:“假话!”说罢和他一起笑了起来,“我还没听过你说假话呢!”   罗伯特微微笑了:“那我把真话和假话都告诉你,你自己去判断吧——因为我要活着,亲爱的莉齐夫人,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像我这样的人,想要活下去而且出人头地,最好和最快的办法就是成为一个教士。我这张脸除了比肩唐璜,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取得太太们的信任。你看,即便被派到了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我依然从容不迫,就是因为这张脸呢。”   “这是真话还是假话?”   “请你自己去判断吧,夫人。”他轻吐一口气,继续说道,“可是,当了这么多年的教士,我渐渐发现了这份工作的乐趣。我喜欢上了帮助别人、为自己赎罪的感觉。”   莉齐糊涂了:“可是——你并没有罪呀?”   他笑着说:“谁人无罪?”   莉齐不明白罗伯特的想法。她喝酒,抽烟,无视闺训,她都这样了,都不觉得自己有罪。   罗伯特是一个好人——至少他从没有做过什么坏事,他却认为自己有罪。这太奇怪了,仅仅因为没能控制住自己的野心,就是一种罪过吗?   她莫名感到一阵孤独。   罗伯特很好,他们之间却没什么共同语言。在他的面前,她虽然笑颜逐开,心里却慢慢涌起一股初到巴黎时的孤独。   这种孤独,她跟其他女孩聊天的时候也碰到过。大多数女孩都坚信,女子应该遵守闺训,当个娇弱动人的淑女。   不是没有与众不同的女孩,但她们太与众不同了,眼界是那么高,学问是那么深,她们热衷于演讲、游-行、帮助他人。   莉齐的觉悟没那么高,在那些女孩的面前,仍然感到孤独。   突然间,碰到初恋情人的兴奋感消失了。   “为什么会这样?”她想,百思不得其解,“兰斯是个蠢货,流连于过去,我跟他无话可讲就算了,罗伯特那么好,不古板,也没有过去可以回首,为什么我还是跟他没话讲呢?”   好像只有——埃里克跟她有共同话题。   不,不是他和她有共同话题,而是他愿意走进她的世界。   兰斯走得太慢了,他宁愿负债如山,也不愿意走出自己的世界,看一看时代的变化。   旧时代早就消亡了,决斗手-枪取代了骑士长剑,总有一天,无马车也会取代马车。   他却还坚守着陈腐的骑士精神,并用这种精神审判身边的女人,认为她们也该像骑士时代的女人一样,娇嫩、柔弱、等待男人的保护。   罗伯特——他似乎走得太快了。他的每一句话,她都似懂非懂。他把莉齐当成倾诉的对象,觉得莉齐应该明白他的思想。可是,她只是一粒小小的火种,并不懂得燎原之火的野心。   然而,她在埃里克的面前,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是因为埃里克不像罗伯特那样有野心吗?   他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人,她相信即使是罗伯特,也不会有他一半聪明。   她至今都无从得知,他的头脑里到底装了多少知识。   遇到他之前,她一直觉得,一个人的头脑是有限的,绝不可能什么都会,而且不失精专。   她曾偷偷试探过他,发现他并非伪装,而是真的无所不知,除了文学——他完全不懂上流社会的文学论战,也不懂词语与词语之间的区别,比如“天空”和“苍穹”,“火焰”和“烈焰”,“黑暗”和“幽暗”,他根本无法判断其中细微的差别,但他却能从一个正在演奏的交响乐团中,听出某个小提琴手第十二个音低了一些,真是一件怪事。   一个人的学识如此渊博,怎么可能没有野心?   可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却从未感觉过孤独。   也许他已经像罗伯特一样走得很远,又也许没遇见她之前,他一直像兰斯一样活在过去某个时代,但遇见她以后,他就始终与她保持一致的步调。   她头脑简单,性格直率,不爱做深刻的思考和反省,动不动就把烦心事丢到脑后,唯一的优点是勇敢,敢于尝试新鲜事,不惧周围人的眼光。   但就算她再勇敢,甚至敢上战场冲锋陷阵,也是一个普通女孩。   像大多数无忧无虑的女孩一样,她有点儿小虚荣,有点儿小臭美,经常沾沾自喜地欣赏自己的美貌,喜欢漂亮的帽子和衣服,希望有很多男人来追求自己——仅限于追求。   很明显,像她这样的女孩,跟埃里克那么聪明的人在一起,应该是她努力追上他,跟他保持步调一致,而不是他到她的身边来,仅仅是为了……她不再孤独。   一时间,她的心像被什么重重捏了一下,脸颊、耳朵和脖子发麻似的滚烫。   真是奇怪,之前她还觉得自己和埃里克挺般配,现在却莫名感觉配不上他了。   他太好了,总是忽略自己,只考虑她的感受。   她担心爸爸,即使古巴在打仗,他也答应她去那边一趟,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   她见识有限,他就几乎不说她听不懂的话,就算说也尽量使言语浅显,不会让她觉得艰涩难懂。   同样是描述自己的经历,埃里克的经历让她难过,让她愤怒,让她颇有感触,罗伯特的经历却让她感到迷茫,无话可说。   假如不是罗伯特,她可能要过很久,才会明白埃里克是多么爱她,而她是多么过分,简直像个任性的孩子,总是伤他的心——明明他极其介意她和别的男人调情,她却为了满足一点儿毫无意义的虚荣心,隔段时间就会偷摸着跟别的男人跳两支舞,事后又嫌弃对方样样不如埃里克。   唉,她真是糊涂,居然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   这时,罗伯特温和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莉齐夫人,你很久都没有说话了。”   “我才发现自己好像……”她说,“爱上了一个人。”   “现在正是爱人的年纪。”   莉齐抬眼望向他的绿眼睛,坦白的话毫无征兆地脱口而出:“我喜欢过你,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   “我知道。”他的声音依然很温和,“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离开那里。”   “其他人见到神父,也会生出想要倾诉的冲动吗?”   “也许这就是神父的魅力。”   “我谈过很多恋爱……爱上一个人,却是头一回。”她的声音发抖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发抖,人在吐露真情的时候,好像都会发抖,“我有些害怕,又有些愧疚。我对他不太好。他很爱我,我却老想着跟人调情,让他伤心。”   罗伯特笑了:“亲爱的莉齐小姐,也许你忘了,但我一直记得,有次舞会,你一边如狼似虎地盯着我,一边绞尽脑汁地对身边的男伴大送秋波,当时你才多大啊。所以,究竟谁是唐璜呢?”   “噢,你肯定在胡扯!”她有些恼羞,没注意到他称呼上的变化,“我完全不记得有这回事。”   “是的,我在胡扯。”他的眼中盈满了清朗的笑意。   她一动气,吐露真情时的紧张、忧郁和害怕,倒是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们又在林荫道上散了会儿步。   这段时间,圣日耳曼区的太太小姐们已经领教了莉齐的娇艳和风骚,见她跟一个俊美教士并肩而行,立刻交头接耳起来。   如果是其他男人,慑服于流言蜚语的力量,可能会马上跟她拉开一段距离。但她对闲话不屑一顾的本事,还是从罗伯特那里学来的。他们只是哈哈大笑,继续散步。   莉齐和他聊得非常尽兴,简直意犹未尽。   她原本担心埃里克去古巴以后,一个人在巴黎又会孤独得要命,没想到罗伯特来到了她的身边——虽然他远没有埃里克体贴,但跟其他人比起来,简直是天使了!   最关键的是,他是神父,此生都忠于上帝,奉行禁欲和独身主义,决不会对她产生非分之想。她跟这样的男人来往,埃里克肯定不会说什么。   说不定他们还会成为朋友呢,莉齐心想,她还没有见过埃里克的朋友。   他驱散了她的孤独,她也希望他身边热闹一些。   就在这时,罗伯特突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扯到了身后。   这是罗伯特第一次触碰她。他们刚见面时,他甚至没有像其他神父或牧师一样,对她行吻手礼。   莉齐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前面站着一个人,看上去像亡命之徒。”罗伯特低声说道,“等下我过去拖住他,你趁他不注意时逃走……”他皱皱眉,又快速地命令道,“把身上显眼的首饰都摘下来给我。我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如果你戴着首饰逃跑,对方很可能不管我,直接去追你。”   “噢。”莉齐听话地摘下了胸针、项链,放进罗伯特的手中。正在脱手镯,她忽然反应过来,亡命之徒……不会是埃里克吧?   她若有所感地抬起头,就对上了一双燃烧似的金眼睛,阴冷、躁戾、扭曲。   不知是否他眼中的寒意太过强烈的缘故,有那么一刻,周围似乎变成了幽暗、湿黏、不见白昼的沼泽密林。   压抑得叫人喘不过气来。   他看着她,表情冰冷恐怖,声音却温柔而平静,甚至显得有些倦怠:   “过来。”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 第37章 Chapter37   ◎我爱你。◎   莉齐刚要说话, 罗伯特上前一步,举起手上的珠宝首饰,高声说道:“阁下, 若是为了劫财,这些应该够了吧!”   埃里克看也没看他一眼,冷漠地看着他们交握的手。   莉齐这才想起罗伯特还握着她的手腕, 连忙把手拔了出来。   罗伯特疑惑地望向她。   莉齐满心烦恼,不知道说什么好。   要是她没发现之前的自己是多么过分, 现在大可以站出来,理直气壮地把埃里克训斥一顿,告诉他她跟罗伯特只是朋友,叫他不要疑神疑鬼。   可她只要一想到,他之所以会疑神疑鬼,是因为她总是按捺不住活跃的虚荣心, 隔三差五就要跟别的男人调情跳舞, 就感到一阵心虚,顿时理不直,气也不壮了。   她忍不住在心里忏悔起来:“天哪, 要是我没跟那些蠢东西跳舞该多好!为了几句虚假的恭维,就把自己置于这样尴尬的境地……我真是太蠢了!”   很明显, 如果她要彻底打破名誉的牢笼, 就该把虚荣心和流言蜚语一起抛到脑后。不能因为谣言丑陋、恭维甜美,就心安理得地享受虚荣心被满足的快乐。   这可以说是她能做出的最有哲理的思考,可惜她无暇记录下来, 满脑子都是怎么安抚埃里克。   她已经知道, 尽管他看上去冷静沉着, 充满自信, 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副掌控全局的姿态——他天赐非凡的头脑,也允许他随心所欲地控制局势;实际上,他却有一颗极端敏感的心。   这期间,她已经彻底了解了他的感情有多敏感。   即使屋里已经昏暗至极,只有一线朦胧的微光,他的唇厮磨着她的耳鬓,微微敞开的衬衫抵着她的后背,彼此之间已经没有距离,他却还是不允许她回头望他一眼,除非她一个劲儿撒娇,但那种时候,她哪有力气撒娇?   想到他可能会因为罗伯特而感到难过,她也难过了起来——唉,都怪她,非要跟那些蠢货调情。   假如她的调情对象,都是一些货真价实的青年才俊,她还不至于这么郁闷,问题是那些才俊跟埃里克比起来,全都不值一提,便衬得她那点儿虚荣心分外愚昧,光是想想,都臊得满脸通红。   唉!   她不由大叹了一口气,鼓起勇气,朝埃里克走了过去,想要把事情解释清楚。   同一时刻,埃里克也朝她走了过来。   他一边走,一边从黑色大衣底下抽出一条又粗又重的马鞭。   他很少用马鞭,只有在赶车的时候,才会扬鞭驱马,平日里只需要缰绳和马刺,便可牢牢驾驭住一匹烈马。   他可能刚收拾好行李,准备动身去古巴,临走前过来见她最后一面,却看到了她正在跟别的男人散步——换位思考,如果是她,为了他打算去一个异常危险的地方,还没有去,就看到他在跟一个漂亮女人散步,她准会气得发疯。   想到这儿,莉齐不禁又心虚又心疼。   就算他头脑比她冷静,没有被气疯,这一鞭下去,罗伯特也非死即伤——她见识过他的手劲儿,能徒手掰断一把拨火钳,那还是他思考时无意识掰断的。   他要是有意识要用马鞭抽谁,一百个罗伯特也扛不住。   莉齐连忙提起衣裙,在罗伯特惊讶的目光中,扑向了埃里克的怀里。   埃里克停下了脚步。   不等他开口说话,莉齐踮起脚尖,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她原本想亲他的嘴唇,但他转头避开了。   这个动作叫她心里一沉。她懊恼地想,哎呀,他真的生气了!   她急速地思考着,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她镇定下来,唇边也露出一个甜蜜而妩媚的微笑,又亲了埃里克一下,拿过他手中的马鞭,牵着他的手,走到罗伯特的面前。   罗伯特已经看出了他们的关系,虽然震惊于埃里克的相貌与气质,但并未表露出来,微笑着说道:“阁下应该就是莉齐小姐口中的爱人了吧。很抱歉,我眼神不太好,又忘记戴单片眼镜,误看成了别人。”   啊,罗伯特真贴心,还专门改变了称呼!莉齐感激地冲他眨眨眼,表示领会了他的好意。   埃里克看了她一眼,然后,望向了罗伯特。   莉齐站在他的身边,没看到他的眼神。但是,罗伯特看到了,这是一双冷漠、凶狠、无所顾忌的眼睛,只有与罪恶为友的人,才会有这种异教徒般冰冷无情的眼神。   要不是莉齐亲了他一下,阴差阳错地平息了他的杀欲,他绝对会动手杀死他。   罗伯特眉头微皱,直起了背脊。   莉齐为什么会爱上这样一位危险人物?   他对莉齐不是没有好感,但这好感跟前途比起来,就显得有些不值一提。   如果当时莉齐再成熟一些,或许会影响他那颗想飞黄腾达的野心,然而当时的她还是个孩子——虽然已经可以参加舞会,寻觅夫婿,但仍然是个孩子。   他无法对一朵花苞讲爱情,又担心这朵花苞盛开以后,会左右他的心志,就毅然请求调离了教区。   两年过去,就在他距离副主教仅有一步之遥时,又被派到了这个陌生而繁荣的教区,一切又要从头开始。   谁能想到,他在这里碰到了莉齐。   她长大了,成熟了,变成了一朵令人目眩神迷的美丽鲜花。   她对名誉看得是如此透彻,令他惊讶又欣赏。在他看来,名誉本就是一个牢笼,这牢笼关不住真正有权势的人,只能关住软弱的、渴求权势的人。   而他正是那个渴求权势的人。他可以给她打开笼门,目送她离开笼子,却没办法和她一起离开。   但即使如此,他仍然欣赏莉齐,对她充满了似友非友的好感,很疑惑她为什么会爱上一个看上去像亡命徒的男人。   罗伯特的眉毛越皱越紧,埃里克却恢复了冷峻而泰然自若的模样,伸出一只手,不冷不热地说道:“幸会。我在蛮荒之地待过一段时间,习惯了用手-枪和马鞭说话,希望你不要介意。”   罗伯特也微微一笑,握住了他的手:“原来如此。请问是墨西哥,还是印度?说起来,我差一点就被派到新墨西哥去了。”   “世上蛮荒之地不止这两处。”埃里克收回手,语气忽然变得有些玩世不恭,“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啊,叫我为罗伯特神父就好。我跟莉齐小姐的父亲——艾德勒先生是旧识。艾德勒先生心肠极好,对他的教区非常支持,从不吝啬捐助教会。”   “可以捐助神父么。”   他的口吻轻慢而嘲弄。罗伯特微微皱了一下眉毛,说道:“当然可以,教会感谢任何慷慨的捐助。”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无意捐助教会,也无意捐助教区的居民,更无意捐助无所不能的神。”   莉齐后知后觉地嗅到了一股火药味。她有些莫名其妙,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吵起来了。   罗伯特说道:“既然阁下认为神不需要捐助,又何必问能不能捐助神父?”   “我一直记得,教会的传统是用钱赎罪。只要有钱,即使犯了十条诫命,也可以登上天堂。神父对莉齐如此照顾,所以,即使我不信神,也很愿意出钱为你的灵魂赎一下罪。”   “是吗?”罗伯特笑了笑,“请问我犯了哪一条诫命呢?”   埃里克淡淡一笑:“神父应该很清楚自己犯了哪一条诫命。”   莉齐更加莫名其妙,完全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怎么又扯到了诫命上,什么是诫命,那十条诫命里都有些什么?   可惜她不看圣经,宣讲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苦想了半天,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   罗伯特停了好一会儿,紧皱的眉头才松开。他摇摇头,朝莉齐伸出手,想把首饰还给她:“你的爱人言辞太犀利了,我有些招架不住了。”   莉齐脸一红,刚要去接,埃里克却伸手替她接了过来,用一条亚麻布手帕包住,放进了自己的衣袋里:“多谢。”语气却听不出半点谢意,更像是冷冰冰的警告。   罗伯特脾气再好,也有些动气,但埃里克看出了他对莉齐的好感,让他稍稍吃了一惊,连怎么反驳都忘了。   十条诫命里,第七诫,不可奸-淫。   教士喜欢上一个女人,则是比奸-淫更加严重的罪过。   他承认,那一刻,他居然有些害怕,埃里克将这件事点明,让莉齐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可随即,他又自嘲地想到,这已经不是两年前了,莉齐也不是当初那个天真单纯的小姑娘了,就算埃里克将这件事点明又怎样,她也不会用这种充满爱意的眼神看他一眼,更不会对他另眼相待。他实在是自作多情。   值得玩味的是,罗伯特自认为不露神色,埃里克只是看了他两眼,就察觉出了他对莉齐的好感,他对别人的心思洞若观火,对莉齐眼中的爱意却视而不见——他要是知道莉齐爱上了他,决不会这样如临大敌。   罗伯特想了想,含笑说道:“莉齐小姐,我觉得你想那么多,一会儿害怕这个,一会儿愧疚那个,不如直接把心里话告诉他。我相信,要是你早点儿说出心里话,我也不必受这样的罪过了。”   说完,他优雅地一躬身,潇洒地离开了。   莉齐这才恍然想起,她还没有把心里话告诉埃里克呢。   虽然她已经说过无数遍,她不爱兰斯,也不爱那些舞伴,却还没有对他说过“爱”这个字——就连喜欢他,也是在举着枪的情况下说出来的。   当时她满腔怒火,激动得像被掏了蛋的鸵鸟,那种情况下说出来的喜欢,更像是赌气,而不是真诚的告白,难怪他丝毫不信。   再后来,他们稀里糊涂地就在一起了。   回望往事,他们的相爱简直是一笔糊涂账。她越望越心惊,几乎是一个激灵,心想:“他不会还认为——我不喜欢他吧?”   上帝,幸好罗伯特提醒了她,他真是她的大恩人!   想到这里,她望向罗伯特背影的目光愈发感激。   这时,一只手把她的脸转了过来,是埃里克。   他却没有看她,径直往前走去,声音里毫无感情:“走吧,我送你回去。”   莉齐拉住他,严肃地说:“等下,我想跟你说一件事。”   “一定要现在说?”   “是的。”她的声音发抖起来。真奇怪,人为什么会在吐露真情的时候发抖呢?   他顿了许久:“好。”   ·   自从发现她会想尽办法跟别的男人调情后,他就不再对她的喜欢存有半点幻想。   她可能喜欢他,但她的喜欢廉价而轻浮,任何一个善于恭维的二流货色,都可以用浮华虚夸的言语,换到她甜蜜的笑靥。有时候他们坐马车出行,他冷眼旁观,发现只要有人向她脱帽行礼,就能得到她两个酒窝的还礼。   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爱她爱得如此之深。   她乐观活泼,活得比谁都轻松愉快。尽管她性格暴躁,极易勃然大怒,动不动就破口大骂,却不会真的记恨谁。   在她的面前,他总有一种错觉。   他不再是卑鄙无耻的魔鬼,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其实,对他这样的人而言,能被允许接触她,抚摩她的嘴唇、咽喉、颈项、皮肤,已经是一种莫大的恩赐……为什么他还要渴求她的感情呢?   然而,他就是这么饥渴、贪婪,早已无法满足于肉贴肉的碰触。   他想要她的爱。   想要她的眼里只有他。   想要她的身上全是他的气息。   看到她和罗伯特并肩而行、相谈甚欢的那一刻,他差点无法控制心中的杀戮欲望。   罗伯特太具有威胁性了。   他头脑清晰,举止从容,教养良好,绝不是兰斯那种虚伪的蠢货可以比拟的。   最重要的是,罗伯特仿佛阿多尼斯一般俊美,而他刚好丑陋如赫菲斯托斯,甚至比赫菲斯托斯还要不堪入目。   这种情况下,他又发现了罗伯特对莉齐的好感,尽管罗伯特极力隐藏,可就像咳嗽一样,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是藏不住的。   假如这样一个男人,向莉齐表白,会发生什么呢?   埃里克闭了闭眼。   她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投向对方的怀抱。   他从未如此想要杀死一个人,若不是莉齐的吻让他短暂地清醒了一下,恐怕罗伯特此时已经身首异处。   但清醒冷静下来以后,他却感到了更加难以忍受的妒忌。   为了这个男人,她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他丑陋的脸颊。   也许在她的眼里,他就是一头疯狂可怖的猎犬,她必须献出一个温柔的吻,才能扼制住他蓄势扑向猎物的冲动。   也许,她根本不喜欢他,一直跟他在一起,只是因为怕他失控,对她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情。   就像现在,她明明怕他怕得发抖,却强作镇定地要跟他谈谈。   她要跟他说什么呢?   他不带感情地看着她,单手扣住她的脖颈,用大拇指轻轻摩-挲她的咽喉。   她有没有想过,不管她说什么,都逃不过被他占为己有的命运?   不知为什么,莉齐总觉得他修长的手指就像野兽的犬牙一般,带着蠢蠢欲动的食欲,寻找着她脖颈上皮肤最薄的位置。   她忍不住汗毛倒竖,一把拍开了他的手,抱怨说:“别摸啦,怪难受的。”   被他一打岔,她的发抖倒是减轻了不少,浑身上下盈满了对新生活的期待和喜悦——等他从古巴回来,爸爸估计也快回来了。   爸爸肯定有办法叫兰斯跟她离婚。到那时,他们就可以真的在一起了!   噢,美好的新生活在前面等着她!   她越想越高兴,心花怒放,浓眼睫毛下黑眼睛笑意飞扬,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生气勃勃的微笑。   她太开心了,甚至没注意到他的语调冰冷而阴阳怪气:“什么事让你高兴成这样,可以跟我分享一下么。”   “噢,当然可以,本来就跟你有关。”她轻快地说,“我发现,我爱上了你。是的,我爱你——不许质疑我对你的爱,你要是质疑,我就永远、永远、永远不理你了!等爸爸回来后,我们便不必待在这个讨人厌的地方了,可以去俄克拉荷马州买个小农场,天知道我多么想要个小农场……”   她急于剖析自己的内心,说得有些颠三倒四,等她把这篇对未来的畅想倾吐完毕,眨着眼等待埃里克的答复时,才发现他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   - 第38章 Chapter38   ◎“你这样,只会让我这辈子都无法对你放手。”◎   莉齐眼角微蹙:“你怎么不说话?”   他顿了好一会儿, 才开口说道:“我在等你说完。”   他的声音听上去毫无异样,她就不疑有他,快活地继续说了下去:“那你有得等了, 我还有好多话没说呢!”   “你说,我听着。”   “罗伯特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她没注意到他垂在一侧的手攥成了拳头, 想趁着这股吐露真情的劲儿,一口气说完心中的想法, “那时的我根本不懂什么是喜欢,觉得他人好,就喜欢上了。   “后来,我到一所贵族女子学校去读书了。那所学校的老师都是魔鬼,不准我们跟男孩说话,也不准我们跟男孩见面, 除非有女教师陪同。表演节目的时候, 我因为要演罗密欧,剪了短发,有了好多小女友, 她们可爱极了,教会了我很多自娱自乐的手段——好像跑题了。”   “说下去。”   “你爱听这个?”她诧异地望了他一眼, “但是我已经说完啦。其实我认真想过, 我为什么会那么渴望别人的恭维——你不许笑我,”事实上,他面容僵冷, 完全做不出笑影, “我妈妈是中国人, 爸爸是北方人, 我既没有纯粹的血统,也没有高尚的性格,无论去哪儿都招人笑话。可是,多奇怪呀!那些人既看不起我,又想跟我跳舞。我也看不起他们,觉得他们是一群傻瓜,又难以拒绝他们的邀舞。人真奇怪,你说呢?”   他没有说话。   她也不需要他说话,她的表白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我这辈子真正喜欢的人可能就两个——不对,三个。一个是罗伯特,一个是‘朱丽叶’,我在学校的女友,她是个好女孩,现在应该已经嫁人了,或者跟别的女孩过上了快乐的生活。”她说,“最后一个,是你。”   “我?”   “是呀。”起初,她还有点儿发抖,有点儿想哭,但越说越快活,真情流露才能体会到的快活,“喜欢的人还能凑出来三个,但我真正爱上的人——只有你。亲爱的,我爱你。我从来没有这么爱一个人,也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人,光是想想都有些害怕。”   “怕什么?”   她不满地看了他一眼。他嘲讽罗伯特的时候,言辞冷锐,令人难以招架,现在却像个傻子似的,只会重复她最后一句话。她撇撇嘴,懒得跟他计较——就当他高兴傻了吧!   “噢,你不懂,”她掏出手帕,擤了擤鼻子,“爱上一个人,便等于自愿戴上了锁链,并把锁链的另一端交给了对方,而喜欢一个人,是不用戴上锁链的。我可以喜欢很多人,不用对他们负责,也不用对他们忠诚,甚至可以又讨厌又喜欢一个人,但显然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爱人。”   擤完鼻子,她不知道把手帕往哪里放,他拿了过去,又递给她一条干净的手帕。   “只有你会这么体贴!”她甜甜地撒了个娇,却没有得到他的回应。他垂着长长的眼睫毛,不知道在想什么。   许久,他的视线回到了她的身上,声音冷淡而生硬:“既然爱我让你这么难受,那你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莉齐迷茫地望着他,没明白他的意思,还以为他在说一个拐弯抹角的笑话,几秒钟后,她忽然反应过来他话音里的讽刺意味,竖起了眉毛:“你觉得我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噢,我恨不得抽你一巴掌——你怎么能这样说话?”   “爱上我,”他冷冷地说道,“等于自愿戴上了锁链。这是你自己说的。”   她攥紧两拳,竭力使自己不要像被掏了蛋的鸵鸟,可还是像鸵鸟似的暴怒起来:“我那样一番真挚的表白,你就听见了这个?你真是世界上最蠢、最蠢的蠢货!”   埃里克垂下头,撑住额头,急切而狂乱地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确是个蠢货。”他自嘲地说,呼吸仍有些急乱,“你说爱我,我本该说‘我也爱你’,然后什么都不想,像小偷接受不义之财一般,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份爱。可是,莉齐,你要是知道我是个怎样的人,或许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不敢接受这笔巨款了。”   “小偷?不义之财?”她生气地说,“你一定要把我们的感情形容得那么不堪吗?”   “不堪的只有我。”他说。   “胡说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你不堪!”她越说越生气,眼中闪着炽亮的怒火,“相反,你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你那么聪明,那么冷静,博闻强识,不管学什么都一点就通,而我至今法语还说得磕磕绊绊。我们差距那么大,你却从没有说过我笨,不管我问什么,都很有耐心地解答,从不故意说一些难懂的话,显摆自己的学识。很多男人都喜欢显摆自己的学问,你却没有这个毛病。你也从不靠贬低女人,来彰显自己的强大——这是一个很可贵的品质,但大多数男人都不想要这个品质,他们觉得,只要女人足够柔弱,足够娇嫩,无时无刻都需要男人的保护就行了,并不需要正视她们的价值。天知道,我多么鄙夷这样的男人!”   她说完了,眼巴巴地望着他,希望他能迅速接受这一长串罗列出来的优点,然后按照常规流程,亲吻她的嘴唇。   然而,他的神色始终平静如死水,眼神冷漠而倦怠。   她形容不出来这种倦怠,就好像他全身上下的情绪都集中于某处,以至于他只能做出这种平静、冷漠、倦怠的表情。   “莉齐,你有没有想过,你说的这些并不能算作优点呢?”   她大皱眉头:“为什么不算?”   “聪明,”他说,“只是因为我的头脑有幸比正常人灵活一些。而且,这聪明也没有给我带去便利,反而使我显得更为可憎。有时候,我总是在想,如果我愚蠢又迟钝,命运是否会善待我一些。”   “我不同意你这话!”她立刻反驳道,“如果你是个傻子,我是绝不会喜欢上你的,没人会喜欢傻子!”   “因为你善良、单纯,愿意看一个人的灵魂而不是相貌。”他揉了揉眉心,轻叹一口气,“但大多数人都不具备你的品质。对他们来说,一个长相如怪物的人,要是比大部分人都聪明,只会让他们感到可怕。”   “你为什么要去管他们想什么呢!”她像个孩子似的嚷道,像是要把这些想法从他的脑子里赶走一般,“我从不在乎那些蠢货的想法。在我眼里,你就是一个顶顶优秀的人!那些蠢货出于无知和嫉妒,才会说你是魔鬼。天才总是招人嫉恨,而你比天才还要聪明,他们当然会感到恐惧和不解。他们无法说服自己,上帝把所有的智慧都给了一个不信教的人!”   埃里克抬起眼,微微笑了起来。   她以为他终于被她说动了,松了一口气,也笑了起来,心里却在嘀咕——这人可真难安抚。   “你知道么,莉齐。”他说,“你这样,只会让我这辈子都无法对你放手。”   她第一次听他说这样露-骨的情话,不由有些害羞,嗫嚅着说道:“……我也会爱你一辈子。”   “傻瓜,”他缓缓地说,用大拇指和食指扣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庞,“如果我是你,现在只会转身就跑,跑得越远越好。莉齐,你不了解我,你只看到了我想让你看到的一面。”   莉齐原以为她向他告白以后,他会先激烈地吻她,再跟她勾画美好的未来,想想以后在农场养几头牛,几头羊,几匹马。   谁知,他先是像木头似的一言不发,又冷漠地说了一些反话,气得她直跳脚,最后又莫测高深地叫她转身就跑。   要不是他上一句话让她心里热烘烘的,她现在肯定烦躁得要叫骂起来了。   “哦,得了,我才不管你有几个面!”她不耐烦地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完人的!连我都懂的道理,你为什么不懂呢?就连罗伯特那样遵守清规戒律的教士,都不像表面上那么完美呢。”   话音落下,她感到他的呼吸一下子变得很重,声音也冷了下来:“不像表面上那么完美,什么意思?”   她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想快点带过这个话题:“噢,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人都有缺点——”   他却重重地捏住她的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眼睛,冷冰冰地审问道:“什么意思,告诉我。”   莉齐一边纳闷他为什么对罗伯特的缺点那么感兴趣,一边不情不愿地说道:“那你千万别告诉别人——罗伯特神父看上去品行端正,私底下却看过康康舞。”   埃里克愣了一下,目光有些茫然:“康康舞?”   “嗯——就是那种露大腿、露长内裤的舞蹈。”   “这就是他不像表面上那么完美的原因?”   “不然呢,”她嘟囔说,“这在教士里可是很严重的罪过。”   她不想在背后议论别人,尤其是罗伯特神父,迅速回到了原来的题目上。   “你看,”她一脸严肃,几乎用上了教育的口吻,“人人都有缺点,我也有。你觉得我单纯又善良,实际上我虚荣又愚钝。可是,我仍觉得自己有爱人和被爱的权利,不会莫名其妙地叫你转身就跑。你那句话真的很伤人,下次不准那样说了,知道了吗?”   说到一半,她感觉语气有点儿重,便仰起头,对他眨了眨眼睫毛,露出一个甜美妩媚的微笑。   这个笑容却没有起到预想的作用,他的神色仍然古怪而茫然,呼吸仍然急切而狂乱。   莉齐想,她要是发现了一处宝藏,不知道藏在哪里,就是这个表情。   她沾沾自喜地想:“哎呀,他觉得我是宝藏呢!”完全没有意识到,即便是她,发现宝藏的第一反应,也是藏起来,不让其他人发现。   这时,埃里克低沉地开口了:   “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 第39章 Chapter39   ◎她的埃里克◎   看得出来, 他准备接受她的爱了。莉齐欢快地说:“好呀,你要带我去哪儿?”   “我住的地方。”埃里克没有看她,转过身, 朝前面走去,“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等下就回来。”   “好, 我等你。”   她没有意识到,他这个举动既像是猛兽在试探猎物是否已经停止了挣扎, 又像是故作慈悲的猎人给了猎物最后一次逃跑的机会。   猎物本人却满脑子都是怎么经营农场。   她早就看上了一个小农场,那里人烟稀少,绿草繁茂,一眼望去就像一块晶莹鲜亮的翡翠,人迹罕至的地方还能看到美洲野牛。那些野牛沉默、温顺、壮美,除非听见尖锐的枪响, 决不主动攻击人类。   她每次看到奔腾的野马和安静的野牛, 闻着爽净的青草味,内心都会腾起强烈的快乐。   可惜,艾德勒没办法陪她在俄城久住, 只有在巡视石油产业时,才会陪她去那边小住一段时间。   她试过一个人待在那边, 无聊得差点发狂, 最后悻悻回到了大城市。   她嫁给兰斯以后,还以为小农场的梦想这辈子都无法实现了。但上帝把埃里克带到了她的身边——虽然她还是不信上帝,却对上帝的安排大大地满意。   埃里克什么都懂, 肯定也会经营农场, 而她对照顾牲畜一窍不通——这也是她的农场愿望迟迟未能实现的重要原因, 一想到要清算账目, 要管理工人,要筑起围栏,防止别人偷盗牲畜,还要给母牛母马接生,她的脑袋就疼得要命,但有了埃里克,这些就都不是问题了,反正他无所不能,让他去做就行了。   莉齐把埃里克的未来安排得明明白白,在脑袋里罗列了十多个计划,要是手上有笔,她就兴致勃勃地写下来了。   这时,一辆四轮马车驶了过来。   埃里克坐在驾驶的位置,脸庞在车篷的阴影里,显得模糊不清。   他看了她一眼,轻而易举地勒住两匹马,朝她伸出一只手。   他做这个动作时,并没有转身,另一只手仍拽着缰绳。   也许是她想多了,又也许是他的神色太有压迫感,她总觉得他手上缰绳的另一端,不是那两匹马,而是她的脖子。   莉齐把这诡异的想法赶到脑后,握住他的手,坐在了他的旁边,看到车板上放着两个箱子,问道:“这是去古巴的行李吗?”   “嗯。”   “都有些什么呀?”   “猎刀、绳子和靴子。”他想了想,“衣服裤子都可以穿死……别人的,但靴子不一定有自己的尺码。你提醒我了,请问艾德勒先生的鞋码是多少?”   莉齐努力回想了片刻,说了一个数字。   埃里克点点头,拿过她手上的马鞭,轻轻抽了马一下,不再说话。   莉齐也不需要他说话。她挽着他的手臂,靠在他的肩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味,继续完善脑子里的农场计划。   不知是否爱上了他的缘故,他的气味好像比之前更好闻,透出一股汗湿的热气——要是别的男人身上汗淋淋的,她早就捏着鼻子跑开了,他的汗味却像是雄性为引诱雌性而特意散发出来的气味般,令她的心怦怦直跳,闻久了甚至产生了困意,好像躺在热烘烘的青草上,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被烈日晒倦了,晒麻了。   可能只有常年骑在马背上,与尘土、皮革和烈马打交道的男人,才会流下这种凛冽、炙热、不惹人厌恶的汗滴。   莉齐抬头望向他。   他平静地望着前方,似乎什么都没想,在专心赶路。   天色黑了一些,家家户户都点起了灯,昏黄温暖的煤气灯光下,他的轮廓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冷峻而骇人。   她却莫名感觉,他突出的眉骨、深邃的眼眶和紧紧抿住的嘴唇,全部笼罩上了一层令人难以抵挡的魅力。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莉齐并没有失去理智。她知道眼前的男人绝对称不上英俊,不过也称不上丑陋。   他的长相脱离了美丑的范围,唯有“恐怖”二字可以形容。   如果是罗伯特是俊美绝伦的阿多尼斯,那他就是地狱里令人骇异的怪物。   但她是宁愿要怪物,而不要阿多尼斯的。   阿多尼斯离她好远好远,可她一回头,一转身,总能看到她的幽灵,她的怪物,她的埃里克。   可能因为她看得太久了,他转过头,看着她,喉结滑动了两下,才低声问道:“怎么了?”   她看到一颗汗珠从他的太阳穴缓缓流向下颚角。   在这昏暗而闷热的黄昏里,那颗汗珠简直是一条透明的、晦暗的、炙热的欲望之虫——至少对她而言,这条虫子不是从他的侧脸滑落,而是在她的心口爬动。   她忍不住凑过去,舔掉了那颗汗珠。   埃里克猛地一勒缰绳。   马车停下了。   他闭了闭眼,喉结滚动着,做了好几个吞咽的动作,才将激烈起伏的呼吸平定下去。   假如前面有一面镜子,肯定被他的呼吸熏蒸得满是热雾。   这么想着,她饶有兴味地伸出手,放在了他的鼻子前,果然滚烫得吓人。不一会儿,她的指尖就感到了潮热的湿意。   下一秒钟,她的手就被他用力握住,按在了自己的膝盖上。   “要不是这两匹马才新打了铁掌,我们就撞上电车了。”他的手掌也滚烫得吓人,语气中带着罕见的怒意,“还胡闹吗?”   “我只是想要亲你一下,”莉齐想要把手抽出来,却怎么也抽不出来,“是你自己反应太大了。”   他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抽了马一鞭子,一语不发,继续赶车。   亲又不能亲,动又不能动,那就只能睡觉了。莉齐暗暗咒骂了一句他那古怪的控制欲,靠在他的肩上,打起了瞌睡。   马车颠簸,她睡得并不死,迷迷糊糊间,她听到了不少嗡嗡声在议论他们,似乎在说他们不检点,居然在大街上如此亲密。   莉齐从来不缺乏叛逆的精神,别人越不让她干什么,她就越要干什么。   哪怕现在她睡得正香,要费极大的力气才能从梦中挣脱出来,她也努力睁开眼睛,朝埃里克的怀里钻了钻,后来干脆倒在了他的膝盖上。   只是倒在他的膝盖上,并不好睡觉,她正要抱住他的腰,把头往里面埋,一只结实的手臂突然把她扯了起来。   她一脸不高兴,鼓起双颊,正要对他发火,却见他的神情冰冷又僵硬,额上、脖颈和手背上青筋根根突起,似乎火气比她还要大,联想起她刚才脑袋的位置,顿时恍然大悟。   她的脸立刻热了起来,脸热的同时又非常好奇,她还是第一次在大街上碰到这种情况,恶作剧的念头不由蠢蠢欲动。   莉齐脸上泛起一个明媚的微笑,朝他凑近了些,故意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天真无邪地说道:“第一次在外面看见这位朋友,可惜不能朝它问好。”   埃里克头也不回地扣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推远了一些。   就在她以为他又要冷漠地训斥她,让她不要胡闹影响他赶车之类的,就听见他异常冷静地说道:“急什么,马上就能天天问好。”   他的声调不带任何感情,似乎不是在讲荤-话,而是在陈述一个客观的事实。   每当她对他开一些恶劣又下-流的玩笑时,他的口吻总要比平时冷硬许多,好像这样就能掩饰耳朵上的薄红似的。   莉齐撇了撇嘴,只当他在吹牛皮。   “还有多久到你的住处呀,”她坐直了身子,绑紧了下巴颏儿底下的帽带,随口问道,“我们都快到加尼叶歌剧院了。”   “快了。”他回答。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 第40章 Chapter40   ◎守着她,不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夜幕降临, 巴黎就变了副样子,舞场开了起来,咖啡馆门口站满了形形色色的女子, 她们如饥似渴地望着里面的男人,渴望达成一笔交易,好回家休息。   埃里克没有走大道, 一勒缰绳,拐进了一条泥泞的小路。   莉齐原以为那天她看到的景象, 就是这个城市最肮脏的一面,没想到它还有更肮脏和更堕落的模样。   仅仅隔了一条街,道路就变得分外泥泞,路灯也消失了,街道两侧黑魆魆的,偶尔传来一声响动, 是睡在地上的酒鬼翻了个身。   两个大孩子在黑暗中发出尖细的笑声, 仔细一听,居然在讨论今天偷了多少钱。   其中一个孩子已经变了声,用沙哑的嗓门高声嘲笑着:“有个黑鬼居然问我去哪儿找女人, 真可笑!我告诉他,我们这儿可没有蓝屁股的狒狒, 叫他去动物园里找——他那模样真的好笑死了, 想打我,又怕被巡警抓走,真遗憾你没有看到。”   两个孩子嘻嘻哈哈地走远了。   莉齐对他们老成的口吻和恶毒的思想感到诧异。   她开始想, 上等人的孩子这年纪在干什么——看书, 骑马, 射箭, 弹钢琴。总之,绝不是半夜三更站在大街上,嘲笑跟他们一样可怜的人。   不对。   她忽然打了个冷战,发现上等人和这两个孩子并无区别。   上等人仍会取笑那些黑人,轻蔑地喊他们“黑鬼”,他们从不拿正眼看街上的黑人,也不愿跟黑人走一条马道,他们唯一愿意与黑人正面相遇的地方,就是人类动物园。在那里,他们愿意以温和的态度,对黑人和印第安人投一些食物,以彰显上流社会的风度。   他们取笑黑人的方式,也比这两个孩子更加直白,更加恶毒,更加令人作呕。   这两个孩子不过是学了上等人的一层皮,甚至可能都没有看到狒狒,只是听衣着讲究的先生们说狒狒有蓝屁股,便记在了心里。   刹那间,一个大逆不道的念头掠过她的头脑——或许上等人和底层人并无区别,只是上等人会给自己戴上道德的面具,底层人不过是被揭了面具的上等人。   然而,面具是无法久戴的,一旦灯光熄灭,大幕降下,彰显道德的戏份结束,真面目便会在黑暗中暴露无遗。   莉齐向来不愿意做这种乏味的思考。可今天,她的脑子却自然而然地顺着这个方向思考了下去——如果人人都有面具的话,她的面具是什么呢?   她把眼睛转到了埃里克的身上。   他对周围人的举止视若无睹,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景象。   马车每往前辚辚行驶一截,地上的污泥就会变得更软更烂,有些地方甚至被车轮和铁掌辗轧成了泥河。他却泰然自若,就像在圣日耳曼区的林荫道上驾车一般。   他说,她不了解他,她只看到了他想让她看到的一面。   那他不想让她看到的一面……是什么呢?   马车在歌剧院大街后面停了下来,两个在嬉笑打闹的报童立刻跑了过来。他们瘦巴巴的,看上去只有七八岁,脸上却嵌着一双困兽般的大眼睛。   莉齐相信,要是埃里克说,只要一个人看车,他俩绝对会为此大打出手。   埃里克并没有这么做。他在两个报童的手上分别放了一枚四十苏的硬币,然后把她从马车上抱了下来:“我抱着你吧,附近都是烂泥。”   莉齐点点头,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亲爱的,你真体贴!”   一般撞见这种情形,孩子们都是要又笑又闹的。那两个报童却没有起哄,而是愣愣地望着她,眼中充满了敬畏,好像她在对着一头极其可怕的野兽撒娇似的。   莉齐瞪了他们一眼。他们噔噔噔地跑到了马车后面。   埃里克抱着她,走进了一条昏暗潮湿的胡同。   胡同里居然站着不少仪表堂堂的绅士,他们有的认识莉齐,有的不认识,但都看出了她上等女人的身份,表情不由变得十分尴尬。   莉齐有些好奇他们为什么会站在这里,直到看见一个交际花的身影在胡同尽头闪了一下,这群绅士立马像兀鹫似的冲了过去,跟咖啡馆门口那些鹄望男人的女人一模一样。   “我的想法是对的。”莉齐思忖道,“这些人自诩为上等人,跟底层人不是同一物种,可底层的毛病在他们的身上,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   她并不觉得这个想法多么精辟,多么一针见血,因为她从来没有听谁说过,上等人和底层人并无区别。   要是在中世纪,她把这番见解说出来,必然会被深感屈辱的贵族送上火刑架;即便是现在,她这么说,也会被斥为异端。   但她莫名觉得,埃里克会明白她的意思。于是,她攀着他的脖子,稍稍直起了身子,贴近他的耳边,窸窸窣窣地把所思所想讲了出来。   他低头望了她一眼。   周围太黑了,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不由有些紧张。要是他认为这是异端邪说,她会对他非常非常失望的。   “‘亚当耕地,夏娃织布之时,谁是绅士,谁又是淑女呢?’⑴”他顿了一下,低声说道,“莉齐,你远比我要聪明,遇到你真是我的幸运。”   夸她漂亮的恭维听过很多,夸她聪明的却是破题儿第一遭。莉齐心里美滋滋的,赏了他一个吻。   他抱着她走进了一个院子里。前面点了不少灯,他就拿出一副白色面具,覆在了脸上。   院子里住着剧院的领座员、置景工和群众演员。两个女工正在用捣衣杵敲打衣服,把地面弄得又湿又滑,空气中弥漫着肥皂、青矾和漂白水刺鼻的气味。   她们似乎有些害怕埃里克,见他进来,就不再抬头,也不再闲聊,连打衣服的力道都轻了一些,生怕引起他的注意似的。   有个女工胆子大一些,偷瞟了埃里克一眼,发现他抱着一个美丽的少女,顿时震惊地倒抽一口气,用手肘捅了捅同伴。   埃里克看也没看她们一眼,对着一扇房门敲了三下。   一个戴着烟灰色羽毛帽的太太打开了房门,惊呼一声:“哎哟,幽灵先生……”她眼光落在了莉齐的身上,表现得比院子里的女工还要震惊,“哎哟,这位难道是幽灵太太……哎哟,哎哟!”   “吉里太太。”埃里克对她点头致意。   “您好久没来了,他们都说您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吉里太太说道,“那些嘴碎的家伙!我跟他们说,幽灵先生是剧院真正的主人,他是绝对不会离开剧院的,准是有什么事耽搁了。噢,我这糊涂的脑袋,居然忘了感谢您,要不是您跟经理提了一句,我的小梅格是绝无可能那么快就当上二级演员的……”   吉里太太聒噪极了,埃里克却丝毫没有不耐烦,有时还会回答一句,以便她继续聒噪下去。   莉齐想,大概是这位吉里太太望向他时,眼中只有尊敬,没有恐惧。   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是哪儿。她又犯困了,倒在他的怀里睡了起来。   半醒半睡之间,他们似乎穿过了化装室。霎时间,香粉、汗味和酒味密不透风地围了过来,闷得她心里发慌。   但很快这些气味就消失了,紧接着,人声、打闹声、乐器调试声也消失了,只剩下滴滴答答的水声。   他们似乎在顺着螺旋楼梯往下走,不停地往下走,一直走到地下深渊的中心。⑵   期间,莉齐想要醒来,却怎么也撑不开眼皮,又或许她醒来过,只是完全不记得自己曾醒过。   她好像到了地底下,很深很深的地底下,有一座城市那么大,但城市绝不会这样空旷而安静,除非是被战争、瘟疫和灾难席卷的死城。   是她在做梦吗?   明明不久前,他们还在剧院的走廊上穿行,现在却来到了地下空城。   过了一会儿,她甚至感觉自己登上了一艘轻微摇晃的小船。   莉齐难受地哼了一声。   一只手臂把她揽进怀里,用手指梳了梳她的头发。   她闻到了埃里克的气息,本该放松下来,却莫名变得更加紧张——他的呼吸粗重而火热,使人感到强烈的不安。   但下一刻,想要安抚他的冲动占据了上风。莉齐迷迷糊糊地抱住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肩上,也在他的头发上轻梳了两下:“我没事……就是……有点儿闷。”   他说:“再忍一下,马上就靠岸了。”   靠岸?   难道他们真的在船上?   当小船停靠在码头边上时,她全身上下的力气奇迹般恢复了。   莉齐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错综繁杂的玫瑰,到处都是玫瑰,新鲜、艳丽的玫瑰,花瓣又大又红,几乎有些发黑,把绿色的花萼、花叶和花茎遮得严严实实。有的玫瑰散落在地上,有的则紧紧捆扎成一捧,摆放在沙发、茶几和桌子上。   直到这时,莉齐才发现这是一间被玫瑰覆没的客厅。   她吃惊地打量四周,发现螺旋楼梯、地下空城和湖泊都不是梦境。   她正身处于一个城市般空旷的地下宫殿里——是的,宫殿。铅灰色的湖泊上飘荡着湿润的白雾,周围既像梦境一般迷幻,又像地狱一般阴冷。顶部因为离得太远,如同黑暗的巨兽巍然耸立。   最让莉齐惊讶的,还是这些玫瑰。这么多玫瑰,他是怎么运到地下的,又是怎么保存的?   “这是哪儿?”她忍不住问道,“……你住的地方吗?”   他却久久没有答话。   莉齐不禁转头望向他,却吓了一大跳。   他看着她,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神色冷静得可怕,让人背脊发凉,那是一种不顾一切的冷静,也是一种濒临失控的冷静,仿佛这个世界上除了她,再没有事物能牵动他的情绪,所以只要盯着她,守着她,不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他就能保持冷静。   这一刻,他几乎就是一个怪物,体内像有火炉在轰然燃烧般,使呼吸咝咝作响。   尽管他极力压抑,金色的眼睛还是发出了骇人的光芒,似乎这是他梦寐以求的场景。   他无法不亢奋,无法不激动,无法不像野兽一般露出这样吓人的目光。   莉齐感到一阵战栗传遍了全身,下意识后退一步。但没过两秒钟,她就醒过神,挺直脊梁,语气正常地问道:“你怎么啦,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吗?”   许久,他的呼吸终于平定了下去:“没有,我是太高兴了。”   “是吗?”她满腹狐疑,“你还没说,这是哪儿呢。”   他却答非所问:“莉齐,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什么?”   “如果你不想待在这里,我会带你离开。”   “然后你就会认为我不爱你,”她说道,“我已经摸透你的脾气了,你骗不到我的。”   “我没有开玩笑,莉齐。我不是一个好人,甚至不是一个正常人。我偷窃,诈骗,杀人,参与过好几起政治谋杀,帮国王秘密处置犯人,手段残忍到绝非你能想象。”他侧过头,吸了一口气,“而你,生活中碰到的最残忍的人,手上可能只有几头鹿的性命。你没见过靠死人起家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危险。”   “可是——”莉齐蹙起眉毛,她忽然想起那天在林荫道上,她在千钧一发之际拔枪、开枪,打死了一个强盗。   她有个特点,那就是能轻松淡忘不愉快的事情,所以这事从未在她的心中掀起过什么波澜,要不是埃里克提起“杀人”,她可能这辈子都想不起来,有一个强盗曾倒在她的枪口下。   “可是——”她接着说,“这些事,难道不是国王让你做的吗?你为什么要揽在自己头上呢?”   他单手抱着手肘,撑着额头,陷入了沉默。   “你把自己的罪孽想象的太重了。”她十分感谢罗伯特那句似是而非的话,这时居然派上了用场,“赶车的时候,你好像没看到周围发生了什么,但我看到了。这座城市全是撒谎、酗酒、通-奸、干龌龊勾当的人……谁人无罪?”   作者有话说:   这章还是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注释⑴:意译自When Adam delved and Eve span,Who was then the gentleman?——John Ball   注释⑵:出自原着《剧院魅影》上译版本   - 第41章 Chapter41   ◎“你再也不能离开我了。”◎   埃里克放下手, 把目光转到了她的身上,突然说道:“我爱你。”   他毫不掩饰眼中深沉的迷恋,莉齐被他看得脸热, 情不自禁地想要扭过头,但她骨子里的那股劲儿迫使她扬起头,迎上他露骨的目光:“你确实该爱我。”   他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怔了怔,轻笑了一下, 朝她伸出一只手:“跟我来。”   有那么一刻,她感到了强烈的危险,脑中警铃大作。当人遇到危险时,这警铃便会响起来。这是人类进化出来的本能,帮先祖逃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但也有一些人听到警铃, 会更为振奋地迎接挑战。   莉齐就是后者。   她的心怦怦乱跳起来, 强作镇静地握住了他的手。   他从石壁上取下一盏提灯,牵着她,朝黑暗深处走去。   “我没有姓氏, 也没有国籍,出生在鲁昂附近的一个小镇, 父亲是砖瓦匠, 拒绝与我相认,母亲为了不看我的脸,送了我第一副面具。   “很小的时候, 我就跟着马戏班四处巡演, 班主让我扮演‘恶魔之子’, 让我突然出现在观众席上惊吓观众。”他嘲讽地说, “有趣的是,十多年过去,我又碰到了一个马戏团,他们仍然让我扮演‘恶魔之子’。”   莉齐安慰地亲了一下他的手。   他也低下头,吻了吻她的手背。他的气息比她要炙热太多,烫得她的手指一阵钝麻。   “我在三教九流中长大,”他继续说道,“身边全是赌棍、诈骗犯、投机商和奴隶贩子。他们什么钱都赚,‘淘金热’那会儿,他们甚至会专门蹲伏在河边,等淘金客淘到金子,兴奋得大吼大叫时,冲上去一枪崩了对方。”   “啊,我爸爸好像也是投机商……”   “投机商也分三六九等,”他说,“囤积货物,择期倒卖,在我看来不算投机商,只是比普通人更精明,更舍得面子罢了。真正的投机商做生意都不择手段,冷血无情,专门把水货卖给无力申诉的孤儿寡母,然后把一部分钱拿去放贷,收十分利,一个月后若是还不上,就拍卖债务人的抵押品,或是收走他们的房屋。”   “十分利!”莉齐惊呼一声,“谁会去借这种钱?”   “很多。平民、贵族、妓-女、破产商人、沿街乞讨的内战老兵。他们有的是为了解决冻馁之虞,有的是为了保住浮华铺张的场面。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投机商只需要在他们面前晃一晃钱袋,他们便会迫不及待地咬钩。”   “你……借过这种钱?”   “我替别人收过债。”他顿了顿,“这是一门罪孽深重的职业。”   “噢,别去想了,都过去了……”   “不,没有过去。”他粗鲁地打断她,像是掏出了一颗血淋淋的心,强制她看清上面搏动的花纹似的,“那曾是我谋生的职业,也是我的罪业。我是投机商们最喜欢的收债人,因为我收债的时候,不用动手,也不用恐吓,只需要摘下面具,债务人就会把所有钱都交出来。”   莉齐心想,所以他只是一个收债的,这算什么罪业呢?她想来想去,都不觉得这是罪业。   在她看来,给孤儿寡母放债的人,固然非常可恶,等于拦路打劫;但借钱的人也是糊涂,明知是火坑还要往里跳,全然没想过还不上的后果。   这的确是一门罪业,里里外外都流淌着脓血——但是,跟他这个收债的有什么关系?   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答案,只能露出一个莫测高深的表情:“当你意识到这是罪的时候,其实就已经被赦免了。”又补充说道,“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以后我们可以去看看那些人,想办法帮帮他们。”   他的情绪平定了下来:“好。我爱你。”   这样冷静的一个人,如此频繁地表达爱意,即使她的脸皮比一般女孩子要厚上许多,也有些招架不住。   “那你还不快亲亲我,”她假装自己没有脸红,“你今天还没有亲我呢!不过,只能亲亲脸颊,算是对你的惩罚。”   他无奈地笑了笑,俯身过来,亲了一下她的脸颊。   她眨巴着眼睛,顺势勾住他的脖颈,吻上他的嘴唇,黏糊糊地辗转了一下,不等他扣住她的后脑勺,发起进攻,她就推开了他,严肃地说道:“快往前走,我还等着问好呢。”   昏黄的提灯光线里,他冷峻的面色有些泛红,眼中隐隐有暗涌的欲情,给他异于常人的脸孔增添了不少人色,不再像一个冰冷恐怖的骷髅头。   他们走进了一间石室——不知道怎么进去的,他似乎只是随意转动几块石头,一扇隐匿在石壁中的门就开了。   他看出她的疑惑,解释说道:“我在波斯待过一段时间,他们都叫我‘喜欢摆弄活板暗门的人’。”   “噢,原来如此。”她恍然大悟,愤愤地说,“我就说,那个波斯人为什么一直缠着我!”   “是么,”他若无其事地说道,“他对你说什么了。”   “他说我被鬼缠上了,具体说了什么没记住,只记得我把他骂了一顿。他要是还敢出现在我面前,我还是会骂他的。”说到这里,她有些纳闷,“他为什么说你是鬼呀?”   “你不也叫过我幽灵么。”   “那是因为你老是像幽灵一样神出鬼没,”她抱怨说,“还不准我看你的脸。”   “在此之前,没人愿意看我的脸。”他拿出一根火柴,抬起脚,在靴底划燃,点燃了石壁上的银制烛台,“我不想吓到你。”   石室内一下子有了光,阴影却变得更深,更重了,在烛光的光轮之外摇曳着,晃动着,仿佛阴森森的树影。   这似乎是一间藏宝室,又似乎是一间普通的房间,只是随意地摆上了奇珍异宝。黄金、宝石、珍禽异鸟的羽毛和鸟蛋,甚至还有已经灭绝的大海雀的鸟蛋⑴……华丽与简陋,艳美与质朴,高贵与野蛮互为映衬,组成了一幅奢华而吊诡的画面。   莉齐没有在意那些闪闪发光的珍宝,她的注意力集中在一具打开的棺材上,棺材上方垂挂着红色织锦缎帐幔的天篷⑵。   她皱起眉头,心里突然无名火起:“不要告诉我,这是你睡觉的地方。”   “是的,我一直在适应死亡。”他平静地说道,“遇到你之前,人人都认为我是幽灵,是僵尸,是活死人。死人应该躺在棺材里,不是吗?”   莉齐憋了一个下午没有发火,努力温柔地跟他说话,开解他,看到这具棺材后,终于忍不住暴怒起来:   “噢,你这个蠢货!”她大声咒骂了一句,他脸上露出愕然的表情,“我要被你气死了——去他的幽灵,去他的僵尸,去他的活死人!让那些人统统下地狱见鬼去吧,你再把他们的想法当回事,你也去见鬼吧!”   她越说越愤怒,用力踢了一脚地上的珍宝,不知踢到了什么,发出清脆一声响。   “啊,我太生气了,对不起,我会给你买个更好的——你有没有想过,有人比你更需要适应死亡呢?”   他没有说话,仍然满眼愕然地望着她。   莉齐稍稍冷静了一些,只是胸口还在一起一伏:“让你扮演‘恶魔之子’的马戏班班主,利用你的国王,放贷的投机商,还有你口中的赌棍、诈骗犯和奴隶贩子,他们比你更适合这具棺材。”她冷然地说,“你的罪行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深,那么重,凭什么提前适应死亡?”   “莉齐……”   她做了个打断的手势:“你比我更了解印第安人,那你一定知道,为什么有段时间,漫山遍野都是野牛的尸体。第一次看到那些尸体时,我简直吓坏了,还以为附近出现了可怕的野兽,哭着去找爸爸。爸说,那些野牛并不是被野兽咬死的,而是被人用故意打死的,就那么扔在荒野里,任其腐烂,而原因竟是政府想要消灭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习惯和野牛一起生活,野牛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野牛提供了他们赖以生存的一切——熏肉、帐篷、绳索、长袍。杀死一头野牛,就等于杀死一个印第安人。但我没见过有谁为这事儿忏悔过,这难道不是罪业吗?”⑶   一口气说了那么大段话,她的喉咙刺痒极了,却还是气得直嚷嚷:“活见鬼——我现在开始怀疑你到底是不是聪明人了!聪明人遇到这种事,是决不会躺在棺材里,适应见鬼的死亡的,他要么会去做好事赎罪,要么会把伤害过他的人统统送进监牢里!”   把他骂了一顿后,她郁结的心情总算畅快了不少,抬眼一看,又冒起火来,他居然在出神。   “你在想什么?”她凶巴巴地问。   “我在想,”他看着她,目不转睛,眼中充满了浓烈的占有欲,“我一定不能失去你。要是失去你,我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都无法想象。”   “总之不会是比睡在棺材里更蠢的事情了。”   她气呼呼地说,话音未落,下巴冷不防被两根手指扣住,抬了起来,紧接着,两片唇压了下来。   猛然间,她的怒火消失得一干二净,彻底平静了下来。   她从这个吻里感受到了他的想法。   他是真的爱她。   如果不爱她,他不会带她到这个空旷、黑暗、阴冷的地下巢穴里,给她展示他的过去,他的罪恶,他的灵魂。   即使站在白昼烈日之下,他的灵魂仍被禁锢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巢穴里。   他看上去像传说中才会出现的人物,经历波澜壮阔,既跌落过低谷,也攀登过顶峰。   他收过债,杀过人,扮演过活尸,也修筑过王宫,用强劲的铁腕替国王巩固过统治。   只要能活着,他不择手段,如同一台为统治者而生的杀戮机器。   然而同时,他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   只是,没人在乎他的艺术天赋,统治者只想要他聪明得可怕的头脑,以清除权力道路上的障碍。   他的人生充斥着血和杀戮,但大多数罪业,都是别人强加于他的,如同一把插在心口上的锋利刀刃,怎么能说是这把刀制造了杀戮呢?   当然,她也没有被爱情迷昏了头,把他的罪过全部推到了别人身上。   她很清楚他是一个疯子,可是,谁让她爱上了这个疯子呢?   他的前半生与死毗邻,被命运的洪流强行卷到了腐朽的权力中心里,从此不得不与阴谋、诡计和死人打交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但是,她可以给他一个风和日丽的后半生。   想到这里,莉齐离开了他的双唇,亲了亲他的脸颊,甜甜地问道:“现在,你还要我离开吗?”   “不,”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古怪而嘶哑,“你再也不能离开我了。”   莉齐觉得这句话有些奇怪,但没有多想,她转过头,兴致勃勃地想要继续探索他的住所。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注释:   ⑴收藏家展示珍禽异鸟的蛋,风靡一时,时人以攀比自己收藏的鸟蛋为乐。大海雀是一种不会飞的海鸟,不怕人,很像南极企鹅。在采集鸟蛋者的追逐下,加上收藏家热衷把成年大海雀制成标本供人观赏,大海雀最终灭绝。   ⑵原着内容   ⑶取材于《美国文明史》   - 第42章 Chapter42   ◎“你不想回去?”◎   莉齐在地下宫殿住了下来。   她对这里十分感兴趣, 仿佛一只好奇的小猫,看到一样陌生的东西,就要凑上去嗅嗅闻闻。   她花了两天的时间, 弄清楚了埃里克卧室里那些珍宝的来历——有的是真品,有的是他无聊时仿制的赝品,有的则是他一路走来的见闻, 比如那颗大海雀鸟蛋,就是他从一个死去多时的冒险家身上找到的。   除了奇珍异宝, 他还有一个冰库,四面是松木制作的双层墙,填满了绝热的锯末,贮存着十几吨的冰。于是在地下,她也能喝到加了冰块的白兰地。   莉齐在这里过得快乐极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假如这个湖滨寓所, 不是他为了躲避世人的眼光才建造的, 她会更加心满意足。   在这里,她不用在乎周围人的眼光,不用在乎上流社会那套神圣不可侵犯的闺训, 不用跟令人厌恶的上等人打交道,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想喝什么就喝什么,一切都按照她的心意来。   她还可以描眉画眼——她早就想试试坏女人的化妆品了,就让埃里克去给她买来粉盒、胭脂、眉笔和唇膏。   她对这些上等女人不能碰的玩具好奇极了, 当天就把自己画成了一只艳丽的山魈。她非常气恼, 洗脸的时候, 发现怎么也洗不掉, 不由更加气恼了。最后还是埃里克用热肥皂水,帮她卸掉了那些东西。   他对女人的物品如此了解——当她涂完买来的唇膏,嘴唇上一片火辣辣时,他甚至用鲸蜡、安息香、黑葡萄和一些她认不出来的东西,动手帮她做了一支新唇膏——她不禁犯起了嘀咕,想要盘问出原因。   她故意没说要盘问什么,只问他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想让他慌乱一下。谁知,他神色冷静,丝毫不显慌乱:“已经晚了,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谁跟你说这个,”她不耐烦地说,“我是问你——为什么对女人的东西懂得那么多。”   他眼神古怪地看了她很久,才缓缓开口说道:“……我听力很好。”   “然后呢?”   “无论我去哪儿,都有女人谈论这个。”他说,“听着听着就了解了。”   莉齐没有怀疑,他的头脑本身就是个未解之谜,她有时候觉得他愚钝至极,有时候又觉得他像神一样无所不能。   有一回,她倒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到智力游戏那一栏,忽然想测试一下他的智力。   上面说,如果十秒钟全部答对,就是天才;如果十分钟还没有全部做出来,那就需要去正规医院测试一下智力了。   莉齐很生气,因为她花了九分钟才全部做出来,差一点就要去医院测试智力了。   她不相信这些题目,有人十秒钟就能做出来。   然而,埃里克只是扫了一眼,就不假思索地勾出了全部正确答案,用时不到五秒钟——还算上了用笔蘸墨水的时间。   她阴郁地瞪着他,嫉妒地想:“这种人才需要去医院看一看呢!”   但不到两秒钟,她又快乐了起来,因为天才做完题,就拿起旁边的鬃毛梳,走过来给她梳头发。   她在妇女杂志上看到,若要保持头皮健康,每天最好梳三遍头,每次梳半个小时,她对自己的头发是决不会这么有耐心的,便把这个艰巨的任务扔给了埃里克。   埃里克给她梳头之前,会给她擦一层发粉,比店里售卖的要好用太多,仅仅擦了两天,她的头发就变得浓密丰美,仿佛上等丝绸一般坚韧而光滑。不过,她的头发本来就又浓又滑。   地下什么都好,就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她连续好几天,都是凌晨两点钟睡觉,下午一点钟起床,但她仍然过得十分快活。   在地面上,一到晚上,她要么只能睡觉,要么只能跟蠢货跳舞,但在地底下,能打发时间的花样儿就太多了。   她可以支使埃里克去做饭——松露火鸡、勃艮第炖牛肉、普罗旺斯炖菜,他做出来的菜肴不比高级餐厅的厨师差。   除了法餐,他还会印度和土著人的菜肴,只是大多都不合她的口味,她吃了两回,就不想吃了。   吃完饭,她还可以跟他打会儿牌,不过打不了多久,她就会一脸恼怒地把牌扔到他脸上——她想不明白,惠斯特桥牌玩不过他就算了,为什么连二十一点这种纯靠运气的游戏,也玩不过他。   “不玩了!”她气呼呼地说,“打牌跟傻子玩才有意思。”   “嗯。”他一本正经,声音却忍着笑,“你说得对。”   她疑心他在笑话她,但没找到证据,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忽然反应过来——对他而言,她不就是那个傻子吗?   她忍不住生起闷气来,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他正靠在床头柜上写曲子,冷不防被她蹬了一下,钢笔在五线谱上画出一条长长的红线。   自从那天,她发现他睡在棺材里后,就一直催促他去地面上买张新床。他却说,不用,他可以动手做一张。   她没注意到他说这句话时,神色多么古怪,掠食野兽盯猎物一般,紧紧地盯着她,似乎她再说一句去地面,他就会永远把她拴在自己的目光里。她只觉得非常气愤,立刻拧住了他的耳朵:“那你还不快去做!”   这段时间,他不时就会对她露出那种谜一般的、高深莫测的、难以揣摩的古怪神色。   一开始,她还有闲心去琢磨他那神色的含义,但出现的次数多了,她就懒得再为这种事费脑筋了,只当他爱她爱得昏了头。   而他也真的爱她爱得昏了头,这是她最快乐的一点。   一想到这点,她心里就甜滋滋的,控制不住地想要微笑。   他见报纸上古巴的情况并不危急,便把去那边的日期推迟了一个星期。   这个星期里,他一边准备需要的东西——那天准备得太仓促,这次正好查漏补缺;顺便去集市上买一些她的生活用品。   说来奇怪,他每次去地面上买东西时,都会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然后用那种冷漠、古怪、评判的眼神注视着她,不想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变化。   她虽然很想去集市上逛逛,晒晒太阳,可她一看到那长长的、仿佛望不到尽头的螺旋楼梯就发怵,毅然决然地一摇头:“不!”   “……一直待在地下对身体不好。”   “哎呀,啰里啰嗦的!”她气鼓鼓地把他推走了,“我在地面上待了十几年了,在地下待几天怎么了!别再唠叨了,快去快回!”   她是真的觉得在地下住着十分舒服。在夏洛莱府邸时,即使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她也不敢暴露天性,必须摆出一副端庄恬静的模样,但在地下,她可以不梳发髻,不穿胸衣,不穿衬裤,不穿袜子,脚想放哪里就放哪里,鞋子想露出多少就露出多少。   有一天,她突发奇想,把裙子撩到膝盖上,坐在湖滨寓所的码头上,用光脚划水玩。   然而,没过多久,埃里克就疾步走来,一把拽住她的衣领,动作粗暴地把她抱了起来,面无表情地走进屋里。   他的神情僵冷而阴沉,两只金色眼睛射出极为可怕的怒火,脖颈变得像铁一样坚硬,暴起两根鞭绳似的青筋。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副狂怒的模样,但他的呼吸和抱住她的手臂却在发抖,似乎差点就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为珍视的东西。   她只好暂时不计较他的粗暴,仰头亲了亲他的下巴:“好啦,不生气了,好不好?”虽然她并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急乱的呼吸平定了一些,但没有说话。   他把她放在床上,从衣橱里翻出一条干净的晨衣,对着空地扬了扬下巴,示意她站起来,准备帮她换下湿透的裙子。   她乖乖地站了起来,希望他能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不再气得脸色发青。让她失望的是,他看也没看一眼她娇美的身体,对她洁白光滑的肌肤毫无兴趣似的,草草地把裙子往她头上一套,就在旁边坐了下来,跷起一条腿,在靴底划燃火柴,点了一支烟。   他很少不问她意见就抽烟,看来真的气得失去理智了。   莉齐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他生气的原因。她皱着眉头,扭着身子,把裙摆扯了下去:“你到底怎么啦?”   他看着她,僵冷的脸上仍有一丝余悸,半晌才嘶哑地说道:“……不要去河边。河里有很多机关,会死人。”   “你又没跟我说过。”她委屈地说。   “对不起。”他闭了闭眼,重重地吸了一口烟,侧头吐出烟雾,熄灭了烟头,“是我……心怀侥幸。”   莉齐本以为他会告诉她,河里都有些什么机关,但他没再提起这件事,只是一直叮嘱她不要去河边。   他那口吻,简直跟小时候爸爸叮嘱她不要离河边太近一模一样。   她不高兴地说:“知道了知道了,你再唠叨一句,我就跳进河里。”   这是一句气话,他的面色却瞬间阴沉到极点。当天晚上,他下颌紧绷,咔嚓一声解开了皮带的黄金扣,满足了她想要问好的愿望,直到她的眼眶泛起泪花,小猫似的呜呜保证不再去河边,他冷漠阴沉的脸色才缓和一些。   次日,他原以为她会介意他强势的一面,甚至会怒斥他蛮不讲理的兽性;谁知,她整个人生龙活虎,精神抖擞,完全看不出昨晚的事对她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见他一直盯着她,还笑吟吟地夸他“够劲儿”。   快活的日子是如此短暂。转眼间,一个星期就过去了。   去古巴的前一晚,他思考许久,决定把她送回夏洛莱府邸。这与他带她来这里的想法相悖,但为了她的身体着想,他必须把她送回去。   这一想法却遭到了她的极力反对:“不,我不要回去。兰斯肯定吓坏了,觉得我遭遇不测了。我要在这里住上几个月,让他活在惊恐里。”   埃里克听见她这番高见,神色再次古怪起来:“你不想回去?”   “不想。”   “你想住在这里?”   “对。”   他眉头紧皱:“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吃什么,喝什么,你又不愿意去地面上买东西。”   “老天,你这样子活像我爸爸!”她恼火地说,“你冰库里那么多吃的,你又不会去很久,我这么大个人了,难不成还会把自己饿死?”   他仔细想了想,发现还真有这个可能。   就算她不会饿死,过得肯定也不好,冰库里只有熏肉、果酱、乳酪、烘干水果等罐装食品,口感极差,她那条舌头已经被他养得极为刁钻,挑食得要命,这种腌制已久、又没法加热的食物,她尝一口就会吐出来。   而且,她是绝无可能下厨做饭的,也不可能俯就洗衣服,更不可能屈尊倒马桶。可想而知,他离开以后,她会在地下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他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来湖滨寓所照顾她。   尽管她有时候意志坚强,敢用枪,敢骑马,敢在宴会上顶撞陌生男人,两条腿被马背磨得发红也不吭一声;有时候又是一个娇滴滴的宝贝,他给她梳头时,不小心扯下来几根头发,都会被她怒目而视。   他越想越觉得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冒着被她臭骂一顿的风险,将她横抱了起来,扛在肩上,唤来养在地下的白马,打算先把她送回夏洛莱府邸,再去古巴。   作者有话说:   ……你桶一开始确实是想小黑屋的,下章再写心路历程(。   这章还是50个红包么么哒!!   - 第43章 Chapter43   ◎黏在蛛网上的飞蛾◎   莉齐见他态度这么强横, 一定要带她离开这个可爱的巢穴,气得想咬他一口,她也真的咬了下去。   可他毫无所动, 两只手扣住她的腰,把她放在马鞍上,翻身跨坐到她的身后, 马刺一踹马腹,朝地下宫殿的出口骑去。   她咬了半天, 下颌都酸了,他也没有送她回去。她只好闷闷不乐地松了口,满肚子忧郁地望着越来越远的湖滨寓所。   她是真的喜欢这里啊,她是真的不想回去啊。   他一直对她百依百顺,为什么在这件事上不愿依她了呢。   莉齐努力调动心中悲伤的情绪,想抽下几下鼻子, 掉几滴眼泪, 让他后悔如此独断专行。   但她坚强惯了,再加上这件事还没有到痛哭流涕的地步,她挤了半天, 也没挤出一滴眼泪,不禁更加郁闷了。   唉!   她重重地捶了一下埃里克的肩膀, 无可奈何地望着湖滨寓所消失在了视线当中。   刹那间, 她感觉整个世界都灰暗了,眼前再也没有色彩了,她又要回去当那个该死的德·夏洛莱太太了, 那个窝囊的、可悲的、在街上跟人说两句话都要被议论一通的德·夏洛莱太太。   她又要开始穿紧身胸衣, 虽然她从来没有束过腰, 可是紧身胸衣是多么让人喘不过气呀!   她又要开始把一头纯净美丽的金发塞进发网里, 不能随便披散下来,虽然闺训上没有规定已婚妇女必须梳哪种发髻,但你不梳时兴的发髻,其他太太小姐就会把嘴一撇,说你不懂巴黎的时尚,是个乡巴佬。   她又要开始规规矩矩地走路,皮鞋最多只能露出两英寸,即使不出门,也不能只穿一套衣服,每天至少要换三四套衣服,以彰显自己的财力和身份,不然别人就要看轻你,觉得你不是个可尊敬的淑女。   她也不能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了,吃完一份餐,再要求来一份是不合规矩的。即使你强行命令厨娘再做一份,仆人们也会满腹轻蔑地议论你,说你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老饕,什么东西都能狼吞虎咽。   当然,她可以假装没听见那些人的议论,然而尽管她对自己说过好几遍,不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听到自己被议论时,还是会勃然大怒。   这就是人性啊。她这辈子也做不到被打了右脸,还要把左脸伸过去让别人打。   她要是被掴了一巴掌,只会想办法还对方十几个巴掌。   莉齐本来不想哭的,但越想越难过,越想越伤心,想到未来一段时间,都要过那种坐牢似的苦日子——假如没有经历过自由,让她过那种守规矩的日子倒没什么。   可是,她已经知道了自由的滋味——美妙的自由的滋味,前所未有的自由的滋味,怎么能再把她送进牢笼里!   莉齐鼻子一酸,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她一面痛哭,一面咒骂埃里克:“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对待我!”她哽咽着,“你要是没带我来这里来,该多好啊……你把我从牢狱里放了出来,现在又要把我送回去……他妈的!你简直是在故意折磨我!”   骂完以后,她心里舒坦了一些,眼泪也不再流了,但还是很郁闷,因为埃里克还没有安慰她,跟她道歉。   埃里克一只手臂搂着她,另一只手臂的肌肉微微紧绷,扯着缰绳,不让胯-下的这匹白马撒欢儿似的奔跑。   这匹马一直被养在歌剧院的马房里,是一匹异常骏美的阿拉伯白马,体态优美,皮毛艳丽而顺滑,即使光线暗淡,也能看出浑身毛发如昂贵的丝缎一般闪闪发亮。   这样一匹举世无双的骏马,却被豢养在地下室的马房里,当作表演节目的工具。   他看到以后,就顺手帮它牵走了。   剧院的马术师管它叫“恺撒”。恺撒性格温顺,极其忠诚,从不违抗他的命令,能看懂他每一个手势和眼神,但即使是它,也不愿到这阴冷的地方来,每次他吹完口哨后,都要等半分钟,它才会不情不愿地跑过来。   她却非常喜欢……这里。   地下宫殿建造于巴黎公社时期,原是公社社员为了羁押囚犯而建造出来的黑牢。   但不知为什么,公社失败以后,只有他发现了通向黑牢的暗道,似乎冥冥之中有一股类似于命运的力量在告诉他,这是一座为你准备的监牢。   尽管在地面上已经有寓所,他还是在地下宫殿住了下来。   达洛加曾说,不管多么正经的房子,一经他手,就会变成魔窟。   的确如此,他精通活板暗门之道,能随心所欲地改造一幢房屋,任何人未经允许在他的房子里说话,都会被监听或通过回音传出去。   这的确是一座为他准备的监牢。   他在这座监牢里,完成了对寓所的所有构想。   他将住宅建造于地下的双层墙基之中,除了他,谁也不知道这幢居所的具体位置。   在这里,他可以潜心创作,研究学术,不受外界异样目光的干扰。   在地面上,他不管去哪里,都能看到反光的东西。   但在他一手改造的寓所里,每一堵石墙,每一个机关,每一条暗道都完全由他主宰。   他可以像神操纵创造物一般,杜绝一切反光的东西。   然而,不管这个地方再怎么适合他,曾经都是一个黑牢,墙上还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缩写字母,很明显是那些不幸的囚犯留下的,任何一个人看到那些缩写字母,都会感到毛骨悚然;有的暗道还能看到堆积成山的骸骨,有的骸骨苦撑着仰望的姿势,渴望见到自由的曙光。   他却在这样一个黑暗、腐败、污秽的地方感到泰然自若,实在讽刺。   他在这里唯一碰到的活物,是一群老鼠。   它们无时无刻都在盗窃,都在遁逃,都在啃噬。   在这座巨大而漆黑的坟墓里,肮脏的群鼠是他唯一的邻居。   他厌恶这里,却又离不开这里。   再没有一个地方,能像地下迷宫一般,使他彻底远离世俗的纷争,远离镜面充满恶意的反光。   同时,这也是一个理想的牢狱。   他十分清楚,自己是一个疯子,头脑看似沉着冷静,极度理智,然而保持冷静理智的代价,却是不停地学习冷僻的知识,一旦他停止学习和思考,就会被自己异于常人的命运折磨到疯狂。   当一个头等聪明的疯子,爱上了一个女人,并且发现那个女人有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他会怎么做呢?   他会把她藏起来。   藏在哪里?   地底的寓所。   那里不见天日,到处都是致命的机关,还有他发明的能传声的空心砖,他可以像蜘蛛用银丝控制猎物一般,控制她的行踪。   只要她进入地下迷宫,她就再无逃脱的可能,无论去哪里,都会被千丝万缕的银丝套牢,动弹不得。   他不想伤害她。   但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   他要守着她。   他知道自己的想法卑鄙而龌龊,居然想用囚禁的手段,永远地留住一个人。   可是,如果不把她拴在视线范围之内,她有可能会离开他,爱上其他人——他其实知道这种事可能性极低,她虽然是个轻佻而娇媚的女孩,很乐意放送自己的秋波,但并不是谁都能博取她的爱意。   他只是怕万一。   万一有人比他更符合她的心意呢?   就算她不会爱上其他人,只要一想到她有可能跟其他男人调情,跳舞,对他们露出两个迷人的酒窝,他就难以遏制心中恐怖的妒火。   必须把她藏起来。   唯有她的脖颈处于他的手掌之下。   唯有她与他同处于暗室之中。   他才能感到短暂的、亢奋的、污浊的慰藉。   他卑鄙地对她用了催眠术,不想让她记住开启活板暗门的手法,以及通向地面的道路。   她一直充满信任地依偎在他的怀里,对他毫不设防。   她不知道的是,一个人如此信任怪物,不一定是对怪物慈悲,却一定是对自己残忍。   就像她说的那样,她亲手把脖颈的锁链,交到了他的手上,给了他作恶的机会。   在地下那段时间,她就像一只黏在蛛网上的飞蛾,从头到脚都被他掌控了。   她不管去什么地方,都有一根罪恶的蛛丝在观察她的动静。   每当她有异动,他都能立刻了如指掌。   他是如此卑劣,如此无耻,如此不道德。   但当她被他用罪恶的蛛丝黏缠住时,他的的确确感到了强烈的满足。   起初,她的反应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大多数时候,她都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猫,对任何事物都充满好奇心。只要他能让她保持这份好奇心,她就不会察觉到这是一个暗无天日的黑牢,更不会想到离开。   让他没想到的是,即使她已经探索完整个湖滨寓所,知道了这是公社时期的牢狱,也没有想过离开。   她只是一边吃他剥好的虾仁,一边感叹:“好可怕啊!”提也没提要离开的事情。   他以为她是因为发现了他的罪恶之念,不想激怒他,才没有提离开的事情。   谁知,她是真的不想离开这里。   他强行扛起她的时候,她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眼中有不驯的怒气。   她说,他把她从牢狱里放了出来,为什么要把她送回去。   她把他精心准备的牢笼,当成一个自由自在的、不受约束的黑色旷野。   刹那间,想要把她藏起来的冲动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仍然想要占有她,守住她,一辈子也不会放开她递过来的锁链。   但不再想让她待在地下。   相较于黑暗、污浊、潮湿的地下宫殿,她更适合活在明媚旖旎的天光之下。   “别哭了,这里配不上你。”他的头微微垂下,用大拇指擦掉了她滚烫的眼泪,吻了一下她的头顶,语气很无奈,“等我回来,我会带你去更好的地方。有阳光,有野牛,有农场的地方。”   作者有话说:   求求夸夸呀,最近心情有点子低落   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   - 第44章 Chapter44   ◎莉齐·艾德勒,你赢得非常彻底。◎   莉齐听见这句安慰, 又扁起嘴,流下了热泪——农场那是多久以后的事情啊,他这是在给我画大饼呢!   生平第一次她乐观不起来了, 没精打采地靠在埃里克的怀里,面色沉郁地看着望不到尽头的螺旋楼梯,心想, 就这样吧,就让这匹会上楼梯的蠢马把她颠簸而死吧, 也好过回夏洛莱府邸坐牢。   尽管莉齐谩骂、哭泣、威胁、摆出视归如死的忧郁模样,还是被送到了地面上。   见一切已成定局,她语气沉痛地说:“你陪我散散步吧。”   埃里克自然同意。   他戴上黑色宽檐帽,又在脸上蒙了一条黑色丝绸方巾——只要外出,他要么以黑色丝巾蒙面,要么戴上白色面具。   莉齐看了一眼, 把那条黑色丝巾扯了下来, 塞进了裙兜里:“我只是想散步,不想把巡警招来。”只有劫匪才会蒙面,巡警看到蒙面人, 都会严厉地盘问身份。   埃里克侧了侧头,有些不自在。   只有光线暗淡以及跟她单独相处时, 他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   现在是大白天, 阳光亮晃晃地刺目,帽檐根本不足以遮挡他的面容,人人都可以看到他那令人作呕的长相。   但相较于其他人异样的目光, 惹她生气的后果显然更加严重。   所以, 尽管他不太适应, 还是依了她的要求。   莉齐知道他做出了不小的牺牲。她踮起脚尖, 搂住他的脖颈,亲了亲他的脸颊,又亲了亲他的下颚:“别怕,有人敢笑话你,我第一个饶不了他!”   因为刚哭过,她面色绯红,眼眶红肿,浅色眼睫毛湿漉漉的,似乎还闪着泪光。   她的面庞是如此标致而娇美,黑眼睛却像是坚不可摧的锋镝一般,焕发出一种随时准备战斗的精气神——为他战斗的精气神。   他忍不住轻声笑了,低沉温柔地说道:“嗯,我不怕。”   莉齐起先觉得他被迫取下丝巾的样子很可怜,见他笑了,又感到可厌——不过个十天半个月,她估计很难忘记,他强行带她离开湖滨寓所的事情了。   她高估了自己的气性。不到片刻,她就露出了一个快乐的微笑——埃里克给她变了个很有趣的小魔术,还手把手教她怎么变,只是她不够熟练,手指头也不灵活,怎么也变不出他那种神秘莫测的效果。   在他的手上,那枚小小的硬币就像有了生命般,完全服从他下达的命令。   她打起十二分精神,紧紧地盯着他有意放慢的动作,却还是没弄懂那枚硬币是怎么从他手指间跑到她耳朵上的。   “噢,我不信邪了。”她下意识耍起了脾气,“你今天必须教会我,不然以后别来见我了!”   这分明是一句气话,他却猛地扣住她的下颌,迫使她抬起头,望向他那双冰冷、锐利、不带感情的金眼睛:“你再说这种话,就永远别回去当你的伯爵夫人了。我会在你的手腕上拴一条链子,绑也要把你绑到古巴去,以免我回来后你不想见我。”   莉齐早就对他的恐吓无所畏惧了。   她倔强不屈地瞪着他,伸出两只手腕:“那你赶紧把我绑走吧,我宁愿去古巴喝海水,也不想当那个见鬼的伯爵夫人。”   听见这句话,他双眼可怖的寒意倏地消失了。   他揉了揉眉心,拿她完全没有办法。在她的面前,连他自己都害怕失控的强烈占有欲,莫名显得有些可笑。   他松开她的下巴,无奈地说道:“我不能带你去那边。”   “我就知道你在说气话!”她怒气冲冲地说,“你总是这样试探我,就像你带我去地下宫殿一样。你真以为我是傻子,不知道你为什么带我去那里吗?我还没有蠢到这个地步。”   “……你都知道?”   她冷冷地说:“是的,我再清楚不过你的意图。”   他眼中有慌乱的神色一闪而过,随后被一种可怕的平静覆盖了。他垂下头,直视她的双眼:   “那你说,我的意图是什么?”   “你想让我了解你的过去,顺便试探我会不会害怕你。”她有些得意地说,“你太看不起我了,你把我当成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我虽然没有你聪明,看的书也没有你多,但你还在想什么,还是能看出来的。”   “只有这个?”   “啊,当然不止。”说到这个,她就快乐了起来,不想离开地下宫殿,除了日子的确过得自由又舒坦以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在那里好像彻底驯服了埃里克,如愿以偿给他套上了缰绳,“你总不让我去那个六角形房间,也不让我去湖边……”   他闭了闭眼,呼吸急促了一下。   她看到他急促的呼吸,更加坚定了自己想法:“我知道你想吓唬我,你想看我害怕、逃走,然后你就可以赢下这场较量,就可以任意摆弄我了。我知道你一直在等我问,那个六边形房间和湖里究竟有什么,但我就不问。我是不会将把柄交到你手上,让你怀疑我不爱你的——怎么样,”她扑闪着眼睫毛,乜斜他一眼,“这场较量,我是不是赢得很彻底?”   说完,她竭力忍住眼中幸灾乐祸的神色,等他露出懊恼的表情。   虽然她在地下过得很快活,但也有受气的时刻——在夏洛莱府邸,打牌没人能赢过她,她那些千奇百怪的出千手段,也没人能看懂;然而在地下,即便她厚颜无耻地把他们的牌面对调了,也赢不了他,这让她恼火极了。   “家庭女教师说,男人的自尊心都很强,千万不能当着他们的面戳穿他们的想法。”她心想,“被自己的妻子看穿了想法,他现在一定很难受吧。哈,这可真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胜利!”她想得美滋滋的,全然忘了自己还是兰斯·德·夏洛莱名义上的妻子。   “是的。”他低声说道,“莉齐·艾德勒,你赢得非常彻底。”   这是她想要听见的话。   莉齐笑盈盈地抬起头,刚要摸摸他的脸颊,告诉他没关系,他们以后还会有很多场较量,就被他低头吻住了双唇。   他一手抱着她的腰,另一手插进她的头发里,扣着她的后脑勺,专注而温柔地吻着她。   与以往粗暴的吻不同,这个吻仿佛温水一般充满浸透力。他目不转睛的眼神、急促而滚热的呼吸、强而有力的心跳声、喉咙激烈的吞咽声……都像温热的水一般,正在浸透她。   不止她的双唇被浸透了,她的骨头,她的血液,她胸腔内怦怦乱跳的心,也被这个吻浸透了。   有那么一刻,周围的一切都在逐渐隐去,脚步声、惊呼声、交谈声、不以为然的议论声也尽数退到一边。   她看到有人瞪大了眼睛,似乎认出了她的身份,也看到有人被埃里克的相貌吓到,惊恐地张大了嘴巴。   但是,都与她无关了。   她已经沉潜至水底,再也顾不上其他人在说什么了。   一吻完毕,她心脏又涨又麻,好像他吻的不是她的嘴唇,而是她的心脏一般。   她不由有些迷惘,明明是她赢了,为什么他会高兴成这样呢?   太奇怪了。   而且,她的心也跳得太快了,好像涨满了滚烫的热水,耳朵、脸颊和脖颈也烫得吓人。她甚至不敢看他的眼睛,怕眼睛也变得滚烫起来。   好在他的呼吸比她还要急促,还要滚烫,火焰一般灼烧着她的面颊。   这让她心里稍稍平衡了一些,要是只有她因为一个吻这么激动,那可真是太丢人了。   她偷瞟了他一眼,想看看他除了呼吸急促,还有什么异样,却见他正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他经常这样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像是要把她脸上的所有细节,包括眼睫毛的弧度、眉毛每一根毛流的方向、唇瓣上细微的纹路……都装进他视线所创造的牢笼里。   这时,有人因为他的长相颇为惊恐地尖叫了一声,是一位年轻女士。紧接着,更多人注意到了他的脸庞,议论声顿时如同嗡嗡乱飞的苍蝇般传开了。   四面八方的视线是如此迫人,连她都感到了窘迫。   可是,他看也没看一眼那些人。   自始至终,他金色的视线都集中在她的身上,贪婪、饥渴、炙热欲燃。   按理说,被人这样紧紧地盯着,她应该更加感到窘迫才对。她却奇迹般冷静了下来,像喝了杯加冰块的白兰地似的,陷入了一种醉醺醺的冷静,不再在意周围人不以为然的目光。   “他以前就算和我一起散步,”她欣慰地思忖道,“也从不出现在大众的视线里。但现在——这么多人都在看我们,连我都感到了不适,他却一个眼神也没给。他进步了。”   她忍不住踮起脚尖,亲了亲他的脸颊,轻声说:“我爱你。”   埃里克回过神,微微一笑,也吻了一下她的脸颊。   不过,不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是一回事,给周围人提供闲谈资料又是一回事。   莉齐正要带着埃里克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一个震惊到极点的声音在她身后响了起来:   “德·夏洛莱太太?”   回头一看,居然是那个讨厌的波斯人。   波斯人瞠目结舌地望着她,哪怕她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一具骸骨接吻,他也不会露出比这更为震惊的表情了。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夸我嗷!!!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   后面是关于这篇文突破的废话,想看的读者可以往下看,不想看的读者可以打住啦,主要是之前有读者问我,这篇突破了什么。   从《黄昏时见你》到《神明的野玫瑰》,我一直在给文笔做加法,吸收名家的写法,那段时间读的最多的是日本作家的作品,尤其是三岛由纪夫,但他的作品就连他的译者都觉得有些累赘过头,所以我加法做到一定程度,我决定去掉一些无意义的描写,使读者更为流畅地阅读。   2、女主人设,如何在让读者感到独特的同时,又能感到亲近:   两年以前,我的写作水平还不能兼顾两个人的塑造时,女主的塑造挨了不少批评,于是这两年一直在思考和练习怎么塑造出更好的女主人设。从《黄昏》到《野玫瑰》,都是我学习的成果。   但这两个女主,在我看来还不够好。她们有些时候表现得太坚定了,跟读者距离也有些远。任何文艺作品,都需要主角不停在两难的情境下做抉择,直至发现最真实的自我。   比如这篇文里,埃里克经常置身于“善”与“恶”的选择之中,就像原着或音乐剧的结局,他必须在“善”与“恶”之间做出一个抉择,这个抉择将反映出他最真实的自我。   女主也在选择,她需要在“束缚”和“自由”之间做一个抉择。她其实一开始就在选择,但是并不坚定,她虽然驳了龙套伯爵的面子,但并不露骨,虽然救出了埃里克,但还是补偿了剧院的损失,有将近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安安分分地当伯爵夫人,直到父亲失踪,埃里克找上门,她才逐渐走向自由。这算是一个不小的突破吧。   3、塑造好主角的基础上,兼顾配角的塑造   早年水平不足,只能塑造好一个主角,渐渐地能塑造好两个主角,现在我能在塑造好两个主角的情况下,游刃有余地兼顾配角了,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之前说,每年一篇魅影,是为了审视自己和审视自己对待故事的方式。   现在,我可以大声说出来,我做到啦!(挺胸   - 第45章 Chapter45   ◎他这吹牛皮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改?◎   达洛加感觉自己出现了幻觉。   埃里克在跟一个女人接吻。   那个女人还是巴黎有名的美人儿——德·夏洛莱太太。   尽管在社交界, 人人都觉得莉齐不守妇道,算不上真正的上等女人,也为她充满瑕疵的血统感到遗憾, 但只要提到她那张脸,几乎没人会不同意她是整个巴黎数一数二的大美人。   然而,此时此刻, 这位大美人正在跟埃里克接吻。   达洛加这辈子也忘不了看到这一幕的震撼。   在马赞德兰王宫,女人们别说和埃里克亲近, 就是看他一眼,都会吓得瑟瑟发抖。   倒不是因为他那张脸庞真的恐怖到这个地步,而是因为他的性格冷漠凶狠,拒人于千里之外。   再加上,当时的他年轻气盛,最大的爱好是先让别人瞠目结舌, 再证明自己有著名副其实超凡脱俗的聪明才智⑴, 所以人们一看到他就发抖,害怕他会制造出一些怪事,来佐证他的智慧。   最可怕的是, 他的确拥有非同凡响的智慧,于是谁也不知道, 得是多么可怕的怪事, 才配得上他的智慧。   渐渐地,只要他一出现,就会引起恐慌。   无论男女都惊恐万状, 生怕自己变成邦扎布绳索的亡魂。   这时候, 他长什么样, 反倒不重要了。   即使他俊美无俦, 也是一个疯子,一个喜怒无常的魔鬼。   达洛加知道魔鬼喜欢莉齐,也知道他试图以E先生的身份接近莉齐,可达洛加怎么也没想到,E先生俊美的皮囊没能博得莉齐的欢心,魔鬼本人倒是跟莉齐亲上了!   达洛加迷惘地想,这是怎么做到的?   当然,他知道,魔鬼有一百种手段使莉齐屈服。   他可以催眠莉齐,将她带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藏起来,再以她身边人的性命要挟她,迫使她成为自己的情人。   催眠在其他人看来是天方夜谭,对魔鬼而言却轻而易举——他不仅是世界上第一流的腹语大师,也是世界上第一流的催眠大师。   但达洛加无论怎么看,都没有在莉齐脸上看到那种被催眠的恍惚神情。   “难不成……”他胆战心惊地想,“这魔鬼真的得到了爱情?”   达洛加又偷偷瞟了一眼埃里克。那张可怕的脸庞无论看多少次,都会让他一阵背脊发凉。   一个女人,还是上流社会有名的绝世美人,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没身份也没国籍的丑陋魔鬼?   达洛加只能猜测,莉齐受了胁迫,而且是非常严重的胁迫,使她不得不装出一副心甘情愿的模样,甚至主动亲吻埃里克的脸庞。   达洛加对这位年轻娇美的太太同情至极,她只不过是打开了这魔鬼的牢笼,从此便厄运缠身,再也无法摆脱魔鬼的纠缠;同时,达洛加又非常担忧,因为胁迫得来的爱情,绝不是真正的爱情,一旦莉齐跟他摊牌,决心要离开他,绝对会引发极可怕的灾难。   “德·夏洛莱太太……”   达洛加又叫了一声,希望身陷囹圄的德·夏洛莱太太能给他一点提示,好让他琢磨怎么把她救出来,避免悲剧的发生。   莉齐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凑到魔鬼的耳边说了几句话。   魔鬼看她的眼神温柔得令人头皮发麻。他点了点头,吹了一声口哨,唤来一匹白马,抱她上去以后,才翻身上马,用缰绳轻抽了一下马,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达洛加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恐惧——魔鬼从头到尾都没有看他一眼,简直不像他认识的埃里克了。   其实一开始,达洛加就觉得埃里克好像变了。   以前,除非他故意制造惊吓效果,否则决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面,更何况旁边还站着他心爱的女人。   但现在人们议论纷纷,就差站在他的面前发问:你为什么长成这样,又为什么敢当着我们的面,亲吻我们最拔尖的美人。他都没有理会那些人。   这是怎么一回事?达洛加惊疑不定地想,这究竟是好的转变,还是坏的转变?   当魔鬼不再在意那张使他遭遇不公的脸庞时,他是会下定决心当一个好人,还是会无所顾忌地行凶杀人呢?   这时,达洛加听见有人小心翼翼地问他:“……先生,您刚才说那个女子是德·夏洛莱太太?德·夏洛莱伯爵先生的妻子?”   达洛加这才反应过来,他说漏嘴了!   天哪,不能让别人知道那就是莉齐,要是莉齐被冠以通-奸的罪名,或是这些人议论她时,骂了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整个巴黎都会跟着遭殃的!   达洛加连忙高声说道:“不是,不是!我看错了,我看错了!”   但为时已晚,不少太太已经激动地告诉身边人,那就是德·夏洛莱太太——整个巴黎再没有第二个女人长得那么娇媚,那么风骚,拥有一双大胆、叛逆、毫不妥协的黑眼睛。   于是,人群中响起了一阵震惊又兴奋的声音。   德·夏洛莱太太当街跟一个骷髅般恐怖的男人接吻!   这句话迅速传遍了巴黎,无论是上流社会还是底层贫民窟都在谈论这件事。   街谈巷议到最后,甚至蒙上了一层哥特式小说的色彩——“德·夏洛莱太太当街跟一具骷髅接吻”。   仅一个下午的功夫,流言蜚语就演变成了这样!   傍晚,达洛加坐在咖啡馆里,战战兢兢地喝了一口咖啡,心想终于找到了一个清净的地方,就听到邻桌的人对同伴说道:“你知道吗,德·夏洛莱太太怀上了骷髅的孩子。”   那一刻,达洛加终于知道魔鬼为什么那么痛恨风言风语了。如果是他被人这样议论——哦,千万不要发生这么可怕的事情,他承受不起!   就在这时,咖啡馆的门被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推开了。   一个戴着白色面具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身材高大而强壮,远远高出周围的绅士,显得盛气凌人,穿着斗篷式灰色大衣,里面是白衬衫和深蓝色水绸背心,下半身是黑色马裤和高筒军靴,靴后跟装备着雪亮的马刺,每走一步都咔嚓作响。   他手上拿着一只黄金怀表,正在漫不经心地拨弄着表盖,发出咔嗒、咔嗒的声响。   因为晚上七点到十点,是举行舞会的时间,最近不少主妇都会在家中举行假面舞会,所以男人的出现,并未引起人们的议论,甚至有人朝他点头致意,称赞他的衣着和风度。   男人没有回应旁人的致意。   他眼神冷漠而轻慢,达洛加曾见过他这种轻慢的眼神,但那是因为他想要得到公正的待遇,却无论如何也得不到,便只好冷嘲热讽,轻慢人类社会的一切。   现在他这眼神,更像是已经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于是除此之外的一切,他都不在乎了,也不需要了。   是的,男人就是埃里克。   达洛加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立刻紧张不安地站了起来,两只手下意识要举到与眼睛齐平的高度——这是对待邦扎布绳索的唯一办法,能延缓一下死亡速度,力气稍大一些的人,甚至能趁机挣脱绳索——要是什么都不做,绳子直接套在脖子上,死得更快。   埃里克扫了他一眼,言简意赅地命令道:“坐下。”   达洛加见他眼中没有杀机,就坐了下来,揉搓着双手:“你要喝酒吗?”   “不喝。坐船不宜喝酒。”   “啊,坐船?你要去哪儿?”   “古巴,我要去那边办点儿事。临走前,想让你帮我一个忙。”   达洛加激动地心想:“他不会想把德·夏洛莱太太托付给我吧?他到底怎么想的?他把我当成什么了?……我绝不可能再当他罪恶勾当的帮凶!”   想到这里,达洛加涨红了脸,嚷嚷起来:“你别想我帮你干缺德事!”   “冷静。我知道你不做缺德事。”   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皱眉望了过来。   达洛加自知失态,压低声音说道:“你是不是劫持了德·夏洛莱太太?这一周,我去过夏洛莱府邸,但仆人告诉我,德·夏洛莱太太出门远行了……你不仅绑了伯爵的妻子,还威胁伯爵帮你的无耻行径打掩护……现在、现在你居然还想让我——这个曾经的警察总督——帮你看守可怜的德·夏洛莱太太——你想都别想!”说着,他又叫嚷出声。   埃里克却若有所思,声音冷静而轻柔地说道:“所以,只要不是让你看守莉齐,你就愿意帮忙,对么。”   “必须是正义的、不妨害他人的忙。”   埃里克微微点头。   他垂下眼,手指关节轻轻叩击桌面:“我不要你看守她,我想请你保护她。你会用枪,是神枪手,甚至有办法对付我的邦扎布绳索。你是我目前能找到的最合适的人选。达洛加,你必须帮我这个忙。”   达洛加听见这命令式口吻,又激动了起来,很想生气地说“我不是你的下属”,但是不敢。他悻悻然地说:“如果我帮你这个忙,你会放过可怜的德·夏洛莱太太吗?”   埃里克眯起眼睛:“怎么说?”   “我要你保证,再也不劫持她,催眠她,恐吓她。如果你能保证,我就帮你这个忙,否则免谈!”说完,达洛加迅速举起双手,不给他任何使用绳索的机会。   出乎意料的是,埃里克答应了下来。   尽管他不一定会信守承诺,达洛加却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他向埃里克保证,只要他在巴黎一天,就决不会让德·夏洛莱太太受到伤害。   埃里克听完,手指活动了两下,变出了一支烟和一根火柴,刚要抬脚在靴底划燃,又把烟变没了。   他经常这样随时随地表演魔术,达洛加已经习惯了。   “怎么不抽?”达洛加问道。   他没有回答,单手把玩着火柴,明明用两根手指折断了,却在下一秒钟恢复了原样。   虽说达洛加知道魔术的本质是障眼法,但还是为他手指的灵活程度感到惊讶——大部分魔术是否成功,都取决于魔术师的手指是否灵活。   这时,他冷不丁开口说道:“我劝你别叫她‘德·夏洛莱太太’,她很不喜欢这个称呼。”   达洛加心想,他这吹牛皮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改?   “不信你可以试试。”埃里克淡淡一笑,眼底闪现出炫耀的神情。   达洛加第一次看他露出这种眼神,继续想道,他在炫耀什么呢,他吹牛皮吹得自己都信了吗?   谈话结束,埃里克站起身,准备离去。   他轻拍了拍达洛加的肩膀,低声说道:“谢谢你,我的朋友。”   达洛加摆摆手,表示这不算什么。   其实就算魔鬼不要求他保护莉齐,莉齐遇到危险,他也不会坐视不理,毕竟他还想在巴黎租房子——莉齐那番要买下巴黎所有空房子的宣言,令他惴惴不已。   直到埃里克走远,达洛加才猛地反应过来——魔鬼刚叫他什么?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爱你们宝   注释⑴原着内容“最大爱好是先让别人瞠目结舌,……超凡脱俗的聪明才智”。   - 第46章 Chapter46   ◎是他亲手将自己美丽的妻子,送到了丑陋的幽灵手上。◎   接下来两个星期里, 莉齐一直过得不怎么开心。   她几乎没有跟兰斯说过话,兰斯也没有问她,她消失的那一个星期究竟去了哪里。   莉齐觉得很奇怪, 但没有多想,兰斯的一切都不值一提。   他的思想、他的头衔、他的府邸,他所象征的上流社会圈子, 以及那套针对妇女的道德规范,对她来说, 都不值一提。   她知道外面的流言越传越离谱,甚至有人说,她一直闭门不出,是怕人看出她怀了奸夫的鬼胎,天知道她只是懒得出门而已!   仆人们都不敢提及外面的闲话,怕她大发雷霆, 克扣薪水。   实际上, 他们若是向她如实叙述外面的谣言,说不定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奖赏,因为她对自己的谣言好奇极了, 却又懒得出门打听。   真奇怪,埃里克在巴黎时, 她一刻也闲不下来, 挖空了心思想出去跳舞,跟一些漂亮男人调情,哪怕会激起他极其可怕的嫉妒心, 招来他粗暴的——哎呀, 她又开始想他了。   他一走, 把她玩乐的欲望也带走了。现在, 她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躺在沙发上看报纸。   可惜报社对古巴的起义热潮并不感兴趣,更爱刊登城里的琐事。比如,歌剧院内鼠患成灾,重金聘请专业的灭鼠人;又比如,有专家称,歌剧院吊灯年久失修,假如不及时检修,很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等等。   半个月过去,她才看到编辑大发慈悲地刊登了一条古巴的新闻:“起义热潮仍在继续,戈麦斯都督不幸丧生”。   笔者先沉痛哀悼了戈麦斯先生,然后称这绝不是一起政治刺杀事件,而是鬼魂在作祟。   “……起义军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往上三代都是下层暴民,一辈子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也没有接触过文明社会,终身都活在甘蔗种植园里,无论是见识还是身份,都比不过殖民军,这是一场必输的战争;起义军却捷报频传,很难不怀疑他们是否请了鬼神襄助。   “……西班牙传来的报道也证实了这一点。当地人称,戈麦斯都督遇刺那天,不少人都看到了两道燃烧似的金色目光,如同可怕的地狱之火,一直跟在殖民军的后面。……次日凌晨四点钟,戈麦斯先生在营帐里不幸身亡,享年四十二岁。”   莉齐看描述,感觉跟在殖民军后面的是埃里克,但又不太确定,他哪儿来那么大本事去刺杀都督呢?   同一时刻,达洛加也在关注新闻,看到戈麦斯都督身亡后,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埃里克,那两道燃烧似的目光就是铁证。   不过,达洛加也很疑惑,自从离开君士坦丁堡以后,魔鬼就再也不参与政治暗杀,尽管他从前是暗杀的专家。从波斯到小亚细亚,再到君士坦丁堡,他的名声如雷贯耳,不少君王都曾重金请他出手。   而且,魔鬼非常需要钱。   以前,他经常一边挥金如土,一边盘剥富人,只为了能突破人类的极限,用最具艺术品位的手法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世界⑴,每个月的账单都触目惊心。   为了维持这种奢侈的作风,魔鬼唯利是图,当过投机商,也卖过假债券,因为他思维极其敏捷,头脑高度发达,跟他做生意简直是一场噩梦。   他会像嗅到死亡气息的兀鹫一般,抢先嗅到一个行业的商机,把能刮出来的利润都搜刮完毕以后,反手将其他姗姗来迟的、想分一杯羹的不法商人送进牢狱里,到政府那儿捞一笔赏金。   然而这一回,他却不辞辛劳地跑到了古巴,去帮助那些又穷又苦的奴隶。   那些奴隶就算放弃起义,按照市场价再把自己卖一回,也付不起他一次出手的价钱。   达洛加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跑到古巴做好事,难道在为自己的爱情积德?   说到魔鬼的爱情,达洛加一直记得埃里克那天说的话,想到莉齐面前去叫一声“德·夏洛莱太太”,看看她会不会生气,结果这半个月来,她压根儿没出过夏洛莱府邸。   达洛加心想,她不会被魔鬼吓坏了,再也不敢出门了吧?   尽管莉齐没有出门,关于她的流言却仍然满天飞。   她通-奸的对象究竟是不是一具骷髅,人们对此表示怀疑。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莉齐一定犯下了通-奸的罪过,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当街做出通-奸的丑事也不足为奇。   这段时间,兰斯不管去哪儿,都能收获人们同情的目光。   虽然夏洛莱家族正在急遽败落,可它仍然是上流社会的一员,仍然象征著名门贵族。   大革-命是如此迅猛地摧毁了富丽堂皇的帝国时代,旧贵族该逃亡的逃亡,该上断头台的上断头台,兰斯是那个时代仅存的回忆,仅存的硕果。   这样一枚温文尔雅的硕果,却落到了一个轻佻女人的手上!   人们摇头叹息着,凑在一起飞短流长,全然忘了兰斯和交际花的传闻。   就算有人提起这件事,他们也懒得置评——男人基本上都找情妇,有什么可讨论的。   是的,假如莉齐是个男人,她犯的那些错误,压根儿算不上错误,譬如喝酒、抽烟、打牌、高声说话、两腿分开骑马等,人们甚至还会夸她一句颇有阳刚之气。   然而,她是一个女人。   这就注定了她永远也享受不了男人的待遇。   女人必须安静贤淑,精通针线活儿,不能看太多书,也不能比男人有见识,但必须有把一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本事。   众所周知,男人比女人聪明,要是让男人来管家务事,必然比女人做得更好,但他们要喝酒,要赌钱,要议论政治,他们志向高远,就算无所事事,也不能去管家里的琐事。   所以不管女人有多累,男人有多闲,他们都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   女人应该顺服神一样,顺服她的丈夫,这是整个文明社会及基督徒的共识。   莉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文明社会的道德法条,也冒犯了基督徒不可侵犯的宗教信仰。   一时间,莉齐的名声差到了极点。   主妇们一面议论她种种不检点的行为,一面下定决心,不再跟她打招呼,也不再把她邀请到家里来。   整个巴黎的社交活动,从此都与莉齐无关了。   小到野餐、钓鱼、郊游、假面舞会,大到高级沙龙、狩猎活动、赈济音乐会,都不会再将她列入邀请名单。   人人都以为这样做,能让兰斯感到一丝慰藉。   没人知道自从莉齐回来后,兰斯一直备受煎熬。   半个月过去了,他一直在等,等莉齐痛哭着扑进他的怀里,哭诉那个幽灵是多么丑陋,多么可怕,她在那里遭遇了多么恐怖的迫害。然后,他就可以安慰她,他并不在意她失去了贞洁,愿意跟她重归于好,继续当一对登对的夫妻。   他承认,当幽灵找上门,让他谎称莉齐出门远行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是想报复她。   她总是不守女人的本分,对他也忽冷忽热,时而满面春风地跟他说话,时而冷若冰霜地爱答不理,正眼也不看他。   兰斯想,等她知道了幽灵的可怕之处,一定会明白他这个丈夫是多么珍贵,不会再那么刻薄地对待他了。   到那时,他就能像普通丈夫一样,严厉地要求她再也别去外面沾花惹草,她同意下来后,他就会换上一副温柔的面孔,告诉她,他愿意原谅她,甚至愿意帮她澄清那些难听的传闻,对外界宣称,她是因为父亲失踪,才会性情大变。   有了他的澄清,她就又能加入上等女人的行列,享受众人尊敬的注视了。   可是,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莉齐宁可要那个丑陋的幽灵,也不要他!   听到莉齐和骷髅当街接吻的传闻时,兰斯生平第一次没能拿稳茶杯——那是夏洛莱家族流传下来的最后一个萨克森瓷杯,就这样碎裂在地板上。   这个流言传遍大街小巷时,不少人都认为,莉齐一定做了通-奸的丑事,但跟她接吻的人不一定是一具骷髅。   只有兰斯知道,这个世界上真有人长相恐怖如骷髅——那个幽灵!   那个幽灵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蛊惑了莉齐,不仅让她接受了那张恐怖的脸庞,还让她心甘情愿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接吻……兰斯不肯相信莉齐爱上了幽灵,莉齐连他都不爱,又怎么可能爱上一具可怖的骷髅呢?   但如果莉齐不爱幽灵的话,她是遭遇了怎样的迫害,才会对幽灵如此顺从?   兰斯不敢想象。   这些天,他完全无暇去关注莉齐道德上的错误。人们越是对莉齐的丑闻津津乐道,越是让他感到良心不安。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永远也不会失去绅士风度,即使拼上性命,也要捍卫女人的尊严和生命。   可是,幽灵出现以后,他是怎么做的呢?   幽灵亲吻他的妻子,他强作镇定,视而不见。   幽灵藏身在他的家中,命令他赶走了家里唯一一个老仆人,他虽然万般不情愿,为了自保,却还是照做。   幽灵坐在餐桌的主位,他害怕跟幽灵起冲突,居然转身离开,留莉齐一个人跟幽灵对峙。   莉齐正在洗澡,他与幽灵狭路相逢。   当时,他手持马鞭,本该赌上性命跟幽灵来一场决斗。都是男人,他再清楚不过,如果放任幽灵接近莉齐,会发生什么。   上帝要求妻子必须顺服丈夫,但也要求丈夫必须保护妻子。   他本该拼着性命保护莉齐,可当时他只是搬出了莉齐的名字,希望幽灵看在莉齐的分上,放自己一条生路。   再后来,他变得越来越卑鄙,越来越恶毒,居然答应帮幽灵打掩护,告诉仆人莉齐出门远行,只是为了让莉齐饱受折磨之后,看出他和幽灵的区别,倾心于他。   也许从前,他和幽灵是有区别的。   一个是相貌英俊、品行高尚的上等人,一个是丑陋不堪、活在阴影里的怪物,怎么可能没有区别?   然而现在,似乎没有区别了。   幽灵毫不容情地撕下了他脸上的假面具,揭露了他卑鄙无耻的真面目。   巴黎人每斥责一声莉齐,每议论一次她的通-奸,每对她的不检点发出一声尖锐的批评,都像沉重的马鞭抽打在他的身上,响亮地提醒他的品行已经败坏到了何种程度。   毕竟,是他亲手将自己美丽的妻子,送到了丑陋的幽灵手上。   作者有话说:   下章应该能重逢,还是说,大家想看他们分别得再久一点?   这章还是掉落50个红包么么啾!   注释⑴原着内容:“突破人类的极限……用最具艺术品位的手法创造属于他自己的世界”   - 第47章 Chapter47   ◎重要的是,他们都回来了◎   一八-九六年一月份, 莉齐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过完了圣诞节,又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过完了新年。   这段时间,她强行把埃里克抛到了脑后, 竭力想要快乐起来,唱歌、跳舞、吃喝玩乐、讽刺兰斯的迂腐和愚蠢,举行奢侈的晚宴, 故意给贫穷的旧贵族发请帖。   要知道,那些旧贵族每天最大的烦恼, 就是怎么借钱摆阔。   他们的资产早就被大革-命消耗得一干二净了,但又舍不得爵位和纹章,一直想回到从前阔绰的生活,不知不觉间便已债台高筑,平日里连基本的吃喝都成问题,收到莉齐的请帖, 差点气得昏厥过去——他们就算流落街头, 也不可能去参加这种女人的宴会!   而莉齐之所以给他们发请帖,就是想看他们生气,听见他们个个涨紫了脸, 她乐得大笑不止。   为了让自己忙碌起来,她几乎日夜不休地举行宴会。   一开始并没有人光顾她的宴会, 人人都想离她远一些, 但她实在太有钱了,而艺术家最缺的就是金钱和美人,她只需要付出一堆金币和两个迷人酒窝, 就能诱惑一堆艺术家到夏洛莱府邸来。   莉齐不懂艺术, 但她有钱。   到她家里去的, 大多数是怀才不遇的艺术家。他们渴望赏识与投资, 尽管除了莉齐,别的贵妇人也赏识他们的作品,可是那些贵妇人的钱袋子都攥在她们的丈夫手里,想捞几个钱可不容易;反观莉齐,只要参加她的宴会,就能得到她慷慨地投资。   而且,德·夏洛莱太太是那么美丽,那么和善,从不摆贵妇人的架子,不管你出身高贵还是低微,她都一视同仁,给你上最上等的香槟和最名贵的烟草。   她活力充沛,拥有一颗可爱的好奇心,会耐心地倾听你的创作理念,哪怕她对艺术一窍不通,既不懂将一幅名作复制成版画是多么困难,也不懂镶嵌画独特而典雅的美感,可她会扬起浓密的眼睫毛,用天真的语气恭维你:“真厉害呀!”   一时间,德·夏洛莱太太成为了巴黎艺术家最喜爱的贵妇人。   艺术家本就是最不在乎道德的一群人,愿意参加莉齐宴会的艺术家,更是把道德和名声都抛到了脑后。   他们声名狼藉之极,轶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有的曾因为偷-情,被对方的丈夫拿枪指过脑袋;有的曾因为情妇的丈夫突然回家,不得不在阳台站了一夜;还有的举行画展到一半,被愤怒的看客指出,画上举止放-荡的女郎是家中端庄娴静的老娘。   随着她举行的宴会越来越多,府上的艺术家也越来越多——画家、诗人、钢琴家、歌唱家等进进出出,络绎不绝;整个夏洛莱府邸都洋溢着高雅的艺术气息,她的名声却变得越来越差。   不过,人们已不再谈论她的不端行为,都默认她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轻佻女人。   对于这样一个坏女人,你能作什么指望呢?   一个接一个的大型宴会里,莉齐的确快活过——如果没有经历自由的地下时光,这样浮夸的快乐的确能满足她。   数不清的英俊男人恭维她,邀请她跳舞,为她作画,为她弹琴,为她作诗。   她醉醺醺地拢着黑裘皮大衣,冷眼旁观她的客人随意喷洒香槟酒,五彩斑斓的灯光下,香槟酒汇成了一条流光溢彩的小河。周围人都在起哄,叫她蹚上去,要为她作一幅香槟美人的画。   她踉踉跄跄地踩上去,随着音乐起舞时,四面八方的欢呼声差点掀翻屋顶,吵得好几户人家点起了灯,对他们怒目而视——那一刻,她的确没时间思念埃里克,可是等宾客散去,留下一地狼藉,对埃里克的思念就遏制不住地涌了上来。   不管她怎样宴请宾客,怎样铺张浪费,怎样对外面的流言不屑一顾,她都感到强烈的孤独。   她很想念埃里克,想念他的体温,想念他的手指,想念他低沉动听的声音,甚至想念他的嫉妒心和控制欲——要是他在她的身边,看到这么一群人对她大献殷勤,事情会变得多么带劲儿呀!   最重要的是,在他的身边,她能随心所欲,畅所欲言,暴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   尽管现在的她已经很放肆了——她蔑视贵族,她玩弄艺术,她一掷千金;但是,跟地下那段时光比起来,不够,远远不够。   体会过自由的飞鸟,怎么可能再甘心回到笼子里?   已经是新的一年了,他为什么还不回来?   难道他在那边碰到了什么意外,还是说爸爸并不在古巴,他扑了个空,觉得没脸回来见她?或者更可怕的——他跟爸爸一起遇害了?   古巴的情况那么危急,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将军,孤身去那边,也不能保证一定将她爸爸平安带回。她当时为什么没有阻止他呢?   还有,爸爸——她简直不敢想象,失去爸爸后的日子。   自从爸爸失踪后,她一直逼迫自己不去想这件事,因为想也无用。巴黎的日子已经够难捱了,如果她再任由自己悲观想象下去,她会活不下去的。   然而现在,埃里克也失踪了。   两件事一起压在她的胸口上,她再也无法轻松地将它们撇开了。   各种恐怖的画面在她的脑中一闪而过。她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埃里克倒在战壕里,头上有一个血洞,好不容易埃里克扔出脑海,父亲遭遇海难,缓缓沉入海底的画面又浮现了出来。每个晚上都是如此,她快自己把自己吓死了。   但是在旁人看来,她过得快活又潇洒,府上觥筹交错,杯中的香槟酒永远不竭,画家们争相为她画像,钢琴家们争相为她奏曲,音乐声、打闹声和欢笑声不绝于耳,整个圣日耳曼区都能感到她铺张浪费的阵仗,听见金钱滚滚流进草坪的声音。   她是如此美丽,如此迷人,既有高贵的头衔,又坐拥巨大的财富,无论去哪里,都一片骚动,人声鼎沸。   这样的她怎么可能感到孤独,感到恐惧,感到不安呢?   可是,她真的恐慌极了。要不是她一直催眠自己,得打起精神,不能像个傻瓜似的胡思乱想,她可能已经以泪洗面,让全城的人看笑话了。   “等爸和埃里克回来了,”她心想,“我就再也不要和他们分开了。他们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少了哪一个都不行。”她对这个想法非常满意,全然没想过,这两个男人在同一个屋檐下是否合得来。   就这样,时间一晃而过,进入了二月份。   莉齐孤独地度过了圣诞节,又孤独地度过了冬天,现在春天要来了——她才十七岁,难道她这辈子都要这样过下去了吗?   好在二月份没过几天,她就收到了一封信——看字迹,居然是爸爸寄来的!   莉齐的心脏猛地跳了起来,像是要从她的衣服里蹦出来似的。   她一边粗鲁地撕开信封,一边掐了自己好几下,生怕自己是在做梦。   啊,不是梦!真的是爸爸的信!   亲爱的女儿:   我过几天将至巴黎,最近请勿外出。   你的父亲   落款是一个星期前。   刹那间,她激动万分,几乎有些呼吸困难,要是她束过腰的话,一定晕过去了,幸好她没有束过——噢,现在不是庆幸这个的时候,她终于可以离开巴黎,去其他地方了!   不过,她要怎么跟爸爸提离婚的事情呢?   天主教认为,人一旦结婚,就绝不能离婚。尽管法律允许离婚,但离过婚的人,无论男女都会被打上不幸的烙印,从此被教堂拒之门外——管他的,到时候她会说服爸爸的。   对了,她的心又冰凉起来,爸都给她来信了,为什么埃里克没有?   难道他——她连忙把这个不祥的念头撤回了,父亲平安了,埃里克一定也是平安的。   收到父亲的信以后,她再也没有举行过宴会,每天伫立在窗前,如饥似渴地往外望去,渴望看见最想见到的两个男人——一个是她深爱的情人,另一个是她深爱的父亲。她真想马上扑到他们的怀里,狠狠地撒娇。   终于,收到信的两天以后,她看到两个人骑马朝这边走来。   那一刻,她的心脏急速地捶着胸口,几乎崩开花边胸衣的纽扣。   她最先认出的是埃里克的马——那匹异常骏美的恺撒,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上等白缎般耀眼。不过,骑它的并不是埃里克,而是一个精神但消瘦的中年男人。   莉齐起先没认出那个中年男人就是她的父亲,因为艾德勒的变化实在太大了,他瘦了许多,颧骨高耸,脸庞因过度日晒而涨得通红,蓄起了两撇髭须,穿着一件厚厚的黑色大衣,不像首富,更像一个粗犷而警觉的匪徒。   他后面的埃里克也没好到哪儿去。   他戴着白色面具,骑着一匹黑色公马。   离开时,他衣着讲究,马刺雪亮,回来时却衣衫褴褛,大衣和高筒皮靴都满目疮痍,衬衫破得连扣子都系不上,露出了一些结实的胸肌。   他目光冷峻而野性,整个人比起离开时,变得更像一头冷漠凶狠的掠食野兽,一个十恶不赦的亡命之徒。   他一只手控制着缰绳,另一只手微微垂下,半按在鞣皮龟裂的枪袋上。   他们在那座岛上究竟经历了什么?   这个念头在她的脑海里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了——重要的是,他们都平安回来了!   莉齐连披肩都没有围,穿着晨衣,直接跑了下去。   推开门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苦恼地想,等下该投进谁的怀抱呢?   不知道埃里克有没有把他们的关系告诉爸爸。   这件事显然不值得犹豫,因为艾德勒一看到她,就微笑着张开了双臂:“我的小姑娘,你好像变漂亮了!”   “哦,爸爸!”她立刻扑进了艾德勒的怀里,紧紧地搂住他瘦了许多的腰身,同时,她也没忘记露出一双眼睛,望向埃里克。   他站在艾德勒的身后,金色的眼睛正一动不动地紧盯着她,贪婪、饥渴、全神贯注地紧盯着她,一刻也不曾移开,一刻也不曾放松。   假如目光有力道的话,她的身上已被他的眼睛留下好几道青紫的印痕了。   很明显,他的想念比她还要深刻——她已经非常非常想念他了,他的想念得深到什么程度呢?   不知过去了多久,艾德勒松开了她,转过身,让出后面的埃里克,居然跟她介绍了起来:   “忘了介绍,姑娘,这是我在古巴结识的朋友。他在古巴做的那些事,一本书都讲不完,比你看的那些冒险小说有趣多了。你要是让兰斯请我们好好喝一杯,我就让他亲自给你讲讲,我们在古巴到底发生了什么——啊,我这脑子,居然忘了告诉你,我前段时间‘失踪’,是因为被迫留在了古巴。”   艾德勒似乎很想他们认识,又对埃里克说道:“这是我的女儿,嫁给了夏洛莱伯爵,你可以跟我一样叫她莉齐,也可以按规矩叫她夏洛莱太太。”   莉齐的心“咯噔”一下,心想,完了,爸怎么一回来就给她添乱。   果不其然,埃里克朝她冷淡地点了点头,平静地说道:“德·夏洛莱太太。”   艾德勒说“夏洛莱”时去掉了“德”字,意在表明他不在乎兰斯的爵位;埃里克又把这个“德”字加上了,就显得有些生硬且阴阳怪气。   莉齐觉得,等下可能有一场硬仗要打。   这时,艾德勒已大步走进夏洛莱府邸,去找兰斯了,似乎想跟兰斯来一场岳父和女婿的叙旧。   莉齐看看艾德勒,又看看埃里克,一阵为难,不知该跟上去,还是留下来。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 第48章 Chapter48   ◎对主人有着古怪保护欲的疯狗◎   不等她做出决定, 埃里克就已经上前一步,擒住了她的手腕。   他的手掌比以前更加滚烫,似乎自离开的那一日起, 思念就不断往他的体内添柴加火,每一日都比前一日燃烧得更为浓烈,更为凶狠, 汹涌的热气从他的掌心里透出来,烫得她皮肤一阵刺痛, 仿佛烫伤了似的。   她再也压抑不住见到他的狂喜,想当着所有人的面,扑进他的怀里。   “哪怕爸的眼睛瞪得像碗一样大,”她想,“我也要抱住他。”   埃里克却用手把她拽开了。   莉齐睁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委屈又不解地望着他。   他无奈地说道:“我身上太脏了。回来得急, 三个月只洗了两次澡, 如果泡在海水里算洗澡的话。”   “啊。”她眨着浓眼睫毛望着他,很想说她并不介意,然而鼻子的确闻到了一股成分复杂的气味, 除了鲜血的腥味儿,还有原始森林的腐叶土味儿、海水的潮腥味儿, 以及被烈日暴晒过的干草堆的气息。   她忍不住嫌弃起来:“那你快去洗洗吧——天啊, 让爸也去洗洗!我刚还抱了他,他居然没有推开我!”   莉齐一边说,一边把埃里克赶进了盥洗室。   她虽然爱他, 但着实有些受不了这味儿, 要不是父亲和兰斯都在, 她恨不得亲自进去, 拿刷子给他刷一刷。   赶完埃里克,她又朝父亲嚷道:“爸,快去洗澡,你不能把虱子带到屋里去!天啊,你们干吗回来得这么急,就不能在外面洗个澡吗?”   艾德勒刚倒了一杯白兰地,还没来得及喝下去,就被莉齐赶到了另一个盥洗室。他对兰斯无奈地耸耸肩:“看看她这一家之主的口气。”   兰斯勉强笑了笑。   艾德勒将白兰地一饮而尽:“来了,宝贝儿,别嚷嚷了。你也不希望别人知道你爸爸有虱子吧。”   把艾德勒推进浴室后,莉齐总觉得自己身上也痒了起来,不得不也去洗了个澡。   洗完澡,她哼哼唱唱地去换了件玫瑰色丝绒的便袍,用红宝石饰针别住一顶小小的羽毛帽,走到走廊,往下一望,想看看艾德勒他们洗完了没有,却见兰斯面色苍白,死死地盯着壁炉上方的纹章图案,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漠不关心地扫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现在,她对兰斯只有一个想法:怎样才能说服父亲,让她和兰斯离婚。   至于别的,她完全不放在心上了。   她并不厌恶他,也不厌恶那些跟他一样的人——他们墨守成规,固执地活在过去的世界里,即使身无分文,也要紧紧地攥住象征着爵位的纹章。   他们把人分成本地人、外省人和外国人,又从这三类人里继续分类,划分出平民、旧贵族、新贵族和资产者这四个小类。   他们对男人和女人都制定了一箩筐的规矩,只有遵守他们规矩,同时又拥有纯净血统的王公贵族,才算是道道地地的上等人。   以前她深受这些观念的毒害,尽管她没有穿紧身胸衣,却仍然被这些观念勒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现在,她连厌恶的感觉都没有了。她只是不在乎,完全不放在心上。   “就让这些东西去迫害愿意被迫害的人吧。”她平静地思忖道,“我已经从笼子里出来了,决不会再往回走——谁也没办法让我往回走。”   莉齐心里回荡着一股热劲儿,迫不及待地想跟父亲分享一下这段时间的感想,艾德勒却一个劲儿地讲古巴的趣事,讲有一次殖民军突袭,他们前面是敌军,后面是海水,若不是埃里克教他们如何用芦苇杆在水下呼吸,恐怕早已经丧命。   讲完突袭,艾德勒又开始讲刺杀,原来戈麦斯都督被刺身亡,真的是埃里克的杰作。不过,艾德勒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突破守卫森严的殖民军,潜入戈麦斯都督的堡垒的。   艾德勒笑着说道:“殖民军都管他叫‘幽灵’,甚至请了萨满来驱邪。可惜,他们请的萨满都是一帮骗子,叫他们围着篝火生吞蟾蜍毒液,好几个军官都被毒倒了。萨满又在树上挂满了特制的风铃,说要把鬼魂封印在丛林里,但是风一吹,风铃叮当作响,殖民军听着风铃的响声睡觉,反而比之前更加畏惧鬼魂,士气大减。”   莉齐承认,古巴那边的事情的确很有趣,但她现在并不想听殖民军惨败的过程,她只想知道,父亲为什么会困在那座岛上,以及对她离婚的看法。   而且,父亲坐在主位,兰斯坐在对面,埃里克坐在旁边,也太煎熬了。   明明近在咫尺,却不能触碰,也不能表现得相熟。   她想看埃里克一眼,都得趁父亲低头用餐的时候,转头飞快地瞥一眼——埃里克只有一个人或者跟她单独相处时,才会用餐,见他只喝酒不吃东西,她非常不高兴,很想坐在他的腿上,硬喂他吃下去。   这时,他也看了她一眼,尽管很快就移开了视线,却因为凝缩着强烈的感情,竟比正常的注视,还要令她心跳加速。   她不由脸颊发烧,后颈也一阵发麻,像被他的眼睛灌了烈酒似的。   不知是否她脸上突然泛起红晕的缘故,艾德勒打量她的眼神闪烁出几分好奇。她立刻垂下了眼睫毛。   唉,简直跟偷情似的。   莉齐闷闷不乐地吃了口冻汁牛肉,忽然反应过来,她和埃里克可不就是在偷情吗?   她忍不住浮想联翩起来——要是她在桌子底下碰他一下,他会怎么样?   这个想法撩拨起了她的好奇心,使她既兴奋又激动。父亲还在讲古巴的事情,讲他们如何在甘蔗地里摆脱追击,如何从甘蔗林的簌簌声中,分辨出殖民军的脚步声,一枪打中对方的头颅;又说他们饿到极点,只能吃腥臊的鸟肉——但她都听不见了,只想找机会捉弄一下埃里克。   幸好她穿的是便袍,两只脚活动自如。她一边埋头吃肉,一边悄悄把脚从拖鞋里拿出来,踩在了埃里克的皮鞋上。   他没什么反应。   她胆子大了一些,直接把整条腿搁在了他的腿上。   他拿着酒杯的手指终于轻颤了一下。   不过这时,父亲抬起了头,她只好迅速垂下眼——没法看埃里克的表情,太遗憾了!   “好了,宝贝儿,别把嘴噘得那么高,”艾德勒说道,“你已经嫁人了,看着多不像话——你爸爸刚九死一生从战场上回来,就不能让他吹嘘一下过去的经历吗?你要是爱他的话,就该称赞他强壮又勇敢,而不是把无聊写在脸上,叫他心碎了一地。”   “我没有。”   “是吗?”艾德勒漫不经心地说道,“那你看埃里克那么多眼干吗呢,不就是想让他帮你叫我闭嘴吗?”   天啊,父亲的眼睛真毒辣。莉齐下意识想抽回自己的腿,埃里克的左腿却压了过来,两条腿紧紧地固定住她的腿。   莉齐的心差点从喉咙里跳出来。   “怎么不说话?”艾德勒又说,“好吧,好吧,我不说了,真是把你惯坏了。兰斯瞧着也不像会惯着你的人,怎么脾气变得比以前还要差。”他转头对兰斯说,“以前在家里谁也管不了她,不到十岁就吵着嚷着要学骑马和打猎,别看她娇里娇气的,比谁都有主见,谁要是不准她跨骑,她骂起人来比我还要厉害,没人知道一个小姑娘为什么会懂那么多粗话。”   莉齐恼火地叫了起来:“哦,爸爸!”   兰斯沉默,他觉得任何一个正常的父亲,都不会用这么骄傲的口吻谈论女儿的粗野,怪不得莉齐被教养成这样。   兰斯礼貌地笑笑,但很快,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   他感到了一道冷漠而凶暴的目光——对面的埃里克不时就会瞥他一眼,神色冷峻,既像是对主人有着古怪保护欲的疯狗,又像是那个几乎已经成为他梦魇的幽灵。   尽管古巴的殖民军也称呼他为“幽灵”,兰斯却还是无法相信,这个“幽灵”就是那个“幽灵”,因为这样的话,他连跟幽灵相提并论的资格都没了——他在古巴那样恶劣的环境中,别说刺杀都督,连活下去都成问题。   他还没有把埃里克就是“幽灵”的可怕猜想压下去,埃里克又看了他一眼。   兰斯被他看得面色煞白,浑身打颤。   莉齐没注意到兰斯的异样,她努力想要抽回自己的腿,但不知为什么,她越挣扎,埃里克两条腿夹得越紧,甚至用左膝盖惩罚性地顶撞了她一下。   这时候,她反而不想抽出来了。   她感到了他烦躁的情绪,每次他嫉妒的时候,控制欲都会暴涨一大截,整个人的感情会变得像烈日般狂热得吓人,比他冷静又温柔的时候,要带劲儿多了。   莉齐有点儿想逗逗他,又怕把他逗伤心了,正在琢磨怎么把握尺度,就听见艾德勒说道:“你爸爸都没说古巴了,就不能跟他分享一下,这段时间你在巴黎都干了些什么吗?”   莉齐倒是想讲,她有一肚子的感想要说,可是兰斯在旁边,她没办法说体己话。   她只能含糊地说:“我做的事情可多了,一时半会说不完,晚点儿再说吧!”   “好吧。”艾德勒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但因为她在场,没有点燃,只是放在鼻子前嗅了嗅,“我开始好奇起来了。”   莉齐总觉得父亲好像看出了什么。   就在这时,男仆走了进来——这段时间,一直是他对莉齐通报来访者的消息。他原本不想打搅女主人用餐,但莉齐已经两天没举行宴会了,那些艺术家逐渐变得骚动不安,有闹事的趋势。   这些艺术家当中,有的是熟客,比仆人还要熟悉府里的路线,他们要是闹起事来,还真不好阻拦,毕竟仆人能去的地方有限,有的仆人只能在屋外干活儿,有的仆人只能在厨房、起居室或盥洗室做事,只有管家和高级仆人才能在整幢住宅走动。   所以,男仆想也没想地走进餐厅,想跟莉齐通报此事,又因为男女有别,他不能凑到莉齐耳边低语,便声音不高不低地说道:“太太,卢瓦索先生和奥尔森先生喝多了,一定要见您。他们叫我转告您,说那幅香槟美人图已经画好了……”说到这,男仆面露难色,“您快去看看吧!那幅画足有两米那么高……就那么放在花园里,影响……不太好。”   话音落下,莉齐一脸迷茫——她压根儿不记得自己在一片起哄声中,在香槟酒水上跳舞的事情了;兰斯默不作声,他对这种事已经反应麻木,而且在埃里克的冷眼下,他也不敢作出什么反应,尽管那是他身为莉齐丈夫的基本权利。   埃里克没有说话。   莉齐却在余光里,看到他的下颌像要遏制住什么般,一下子绷得很紧,眼神也变得可怖之极。   很明显,他嫉妒了。   莉齐虽然颇为心虚,但还是趁机抽出了自己的腿。   最后,是艾德勒打破了寂静。   他饶有兴味地扫视了一周,对男仆说道:“带路吧,我想看看是哪两个勇敢的小伙子,居然敢当着别人丈夫的面求爱。”说着,他仰头大笑起来,一边往前走,一边招呼莉齐,“走,宝贝儿,去看看那些年轻人把你画成了什么样,要是画得不好看,爸帮你出气。”   莉齐不情不愿地跟了上去。   她一点也不在意自己被画得是美是丑。她只希望那群敢画人家老母的艺术家,别画得太出格,不然她真的没什么信心,控制住旁边这位焦躁的幽灵。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爱你们   - 第49章 Chapter49   ◎即使他是天才、疯子和野兽的混合体。◎   看到画像的一瞬间, 莉齐只能庆幸,还好不是《维纳斯的诞生》那样的画像。   但也差不多了。   从艺术的角度来说,这幅画极为出色, 笔触细腻而栩栩如生——她醉眼蒙眬,神态冷漠,拢着黑裘皮大衣, 卧倒在金黄色的香槟河上,衣襟半敞;在肉红色的月光下, 她的脖颈、胸脯和小腿均呈现出甘美的玫瑰色,如同置于艳丽灯火下的熟透了的水果。   但从现实的角度来说,莉齐只想使劲一跺脚,怒火冲天地训斥那两个艺术家——画的都是些什么东西,那天她明明穿了胸衣和裤子的!   当然,训斥的主要原因还是, 他们让她在父亲和埃里克面前非常尴尬, 如果是在其他时候——哪怕是昨天,他们让她看到这幅画,她都不至于这样生气。   莉齐忍不住望了埃里克一眼。   他倚靠着廊柱, 抱着双臂,冷冷地看着那两个得意洋洋的艺术家, 眼神凶狠无情, 犹如一头流着口涎的野狼,似乎下一刻就会将他们撕成碎片。   莉齐心乱如麻地收回了视线。   “完了,都完了。”她痛苦地想, “这才两个, 他就这样了……他要是知道, 我这段时间招待的艺术家远远不止这两个——”   这时, 艾德勒打断了她混乱的思绪:“我的宝贝儿,他们是你的情人吗?”   莉齐又恼羞,又尴尬,脸涨得通红——爸居然一下子就看出了她会找情人,甚至没有表示一下疑问。   但同时,她也松了一口气,等下跟爸坦白的时候,就不必纠结怎么开口了。   “不是,”她悻悻地回答,“只是普通朋友。”   “唔,也是,你的艺术品味一向不高。”说着,艾德勒自然而然地转头,对埃里克说道,“我年纪大了,不方便处理这些事情。兰斯去处理,又会坐实一些不好的传闻。你能去帮我处理一下吗?记得下手轻点儿,这些年轻人细皮嫩肉的,重了可能会闹出人命。”   见父亲支开了他,莉齐暗暗感到庆幸的同时,又很纳闷,他们什么时候熟到这个地步了——爸简直把他当成自家人使唤,   埃里克“嗯”了一声,朝花园走去。很快,他的身影消失在草墙之后,不知他做了什么,那群骚动的艺术家居然立刻安静了下来。   兰斯看得胆战心惊,马上借口离开了。艾德勒没有阻拦。   终于,莉齐身边只剩下艾德勒一个人。   艾德勒似笑非笑地望向了她:“憋坏了吧?穿上外套,我们出去走走,我真的非常好奇,我的小羊羔是如何变成一匹恶兽的。”   原来父亲都看了出来,莉齐心里的石头倏地落地了。   她一边穿上女仆递来的裘皮大衣,一边故作气恼地说道:“哦,爸,你就不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吗?”   “那你也得足够低调才行呀,我的心肝儿。”艾德勒拿过女仆手上的手套,帮莉齐戴上去,“我们过来的时候,基本上人人都在议论你呢,说你庸俗鄙陋,奢侈浮浪,聚集了一堆不三不四的人,通宵达旦地举行宴会,败坏了整座城的风气。我都听呆了,这还是我那个乖女儿吗?”   莉齐使劲儿晃了晃他的胳臂。   艾德勒看着她羞愤的表情,笑了笑,揽住她的肩膀:“走吧,出去再说,你想骑马还是坐车?”   “坐车吧,风挺大的。”   艾德勒就让仆人去驾了一辆轻便马车过来。轻便马车只能坐两个人。他坐在驾驶位上,一只手拿着缰绳,另一只手拉她上来。   莉齐靠在父亲身上,回想起埃里克野狼一般的眼神,心乱得像一锅粥,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许久,还是艾德勒先开口:“好了,现在只有我们父女俩,你想说什么都可以。说吧。”   莉齐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她想跟父亲说,她变了好多,名声也变得很坏很坏,但她不在乎。她也希望父亲不在乎。禁锢住她的牢笼,拴在她手脚的铁链子,已经被她挣脱开了。回头一看,那些上流社会视之如立足之本的道德,简直是滑稽而又可笑的恶德。   她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误以为只要约束自己的天性,就能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淑女。   可是——这些话说出来,多难为情呀!   她想用一种满不在乎的口吻说出来,然而摆脱枷锁的过程,着实有些沉重,她想了很久,也没想出来怎么将其化为幽默的言语。   “你不说话,那我来说吧。”艾德勒用缰绳抽了一下马,“埃里克——那个神秘又可怕的幽灵,是你的追求者,尽管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惹上这么厉害的追求者——你答应他,只要他从古巴救我出来,你就离婚嫁给他,对吗?”   说罢,他侧头瞥了莉齐一眼,见她满面震惊,但并不显得苦恼,就明白了:“看来我猜对了一半。所以,你尽力败坏自己的名声,以便我回来后,顺理成章地嫁给他,对吗?反正你已经声名狼藉,我们又不是天主教家庭。只要你想离婚,我绝对会同意,甚至会帮你说服兰斯。可是,女儿,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会同意你嫁给一个需要自己败坏名声、才能娶你的人呢?他在战场上,的确无往不胜,”艾德勒轻蔑地说道,“但他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实在有些无能!”   “啊,不是这样的,爸!”莉齐连忙说道,“不是我为了嫁给他,才故意败坏名声,而是我的名声一直就这么坏。”   “嗯,怎么说?”   莉齐只好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全盘托出。   她跟他说,当她得知他失踪后,她是如何惶恐紧张,又是如何孤独害怕,为了掩饰内心的无措,她喝烈酒,两腿叉开骑马,当众跟男人辩论,反驳他们粗浅可笑的观点。   一开始,她做这些事,只是想摆出一副不好惹的姿态,但渐渐地,她就真的把周围人的看法置之度外了。   以前是她错了,居然以为走进金鸟笼,虽然会失去自由,但会得到数不清的好处。现在她才发现,所谓的好处其实是一条条的铁链,一层层的枷锁,她必须把自己的身体变得像蜡一样柔软,主动钻进去,被捆绑,被固定,被塑形,才能得到那些人轻描淡写的认可。   既然如此,她为什么不释放天性呢?   尽管她的天性粗鲁、暴躁、一触即怒,有时候还有点儿贪慕虚荣,但这确实是她自己。   人是无法改变本性的。   与其活到五六十岁,再接受自己的本性,后悔年轻时的种种行径,不如现在就随性而活。   “这下我相信你不是故意败坏自己的名声了。”艾德勒说道,“可是,宝贝儿,你有没有想过,‘随性而活’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呢?”   “我不明白。”   “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能随性而活的人。你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接受人们的审视和评判。你看,你不过是举行了几天宴会,就让一整座城的人都在议论你。人们不希望你活得独树一帜,他们希望你跟其他女孩儿一样,当一只可爱的小鸟,而不是一只凶恶的老鹰。”   “老鹰”对于女孩来说,显然不是一个美妙的形容。   仆人在私底下议论她时,就经常说她发起火来,像老鹰一样蛮横,而别的女主人娴静文雅,几乎不会对身边人动怒。   但在父亲的口中,“老鹰”似乎变成了一个褒义的形容。   艾德勒继续说道:“也许别的‘小鸟’里,也有‘老鹰’的存在。可是,她们为了不被议论——要知道,人言可畏,流言蜚语是可以杀死人的——只好把自己伪装成小鸟,她们也许过得不快乐,但周围人一定不会议论她,说她不守妇道,不配当天主教徒,永远讨不到丈夫等等。你选择暴露本性,也许一时是快乐的,但紧跟着就是难以忍受的孤独。没人理解你一个姑娘家,为什么要活得这么与众不同。你确定你能忍受成为‘老鹰’的孤独吗?”   她当然不能。   她是如此害怕孤独。父亲刚失踪那会儿,她竭尽全力地掩饰内心的孤寂,假如那时,兰斯能给予她支持或鼓励的话,她一定会对他产生好感,然而他没有。   即使后来,她喜欢上埃里克,还是会忍不住招惹其他男人来追求自己。她爱极了众星捧月的感觉。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明明父亲那么爱她,那么包容她,她却还是渴望被更多人关注、追捧和纵容。   就在这时,她忽然记起了曾经做过的一个梦——当时,她怎么也想不起来梦的内容,现在却神奇地回想了起来。   在梦里,她非常迫切地想要打开埃里克的笼子,却怎么也赶不到他的身边。转眼间,置身于牢笼的人又变成了她。   她被孤独、惶惑和流言蜚语包围,怎么也看不到出路。   如果不是他帮她惩戒了那个朝她扔石头的老太太,以及在聚会上嘲讽她的男人,如果不是他将兰斯和交际花来往的信件,寄给了奥丽娅娜,让她在巴黎有了第一个朋友,她可能就屈服于孤独,自愿待在笼子里了。   她知道很多人都这样,为了不寂寞而随波逐流。   她也这样过。在女子学校,她为了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特别,曾偷偷让女同学给自己束过腰。要不是那一整天,她都喘不过气来,肋骨要断了似的疼痛,她可能也会把自己腰束成十几英寸。   她粗俗,她叛逆,她意志坚定,但她也有软弱和爱虚荣的一面。   假如真的让她一直孤独逆行,她也不太清楚,最终获胜的究竟是她叛逆而坚强的一面,还是她软弱又虚荣的一面。   当然,她爱上埃里克,并不是因为他帮她惩治了几个人,而是因为在他的面前,她始终能做自己,不会感到寂寞。   尽管在父亲的面前,她也能做自己,可是父亲始终是父亲,不是同辈人,她不敢太过放肆。   在埃里克的面前,她却能把自己的本性完完整整地暴露出来,甚至将灵魂都拿给他看。   因为她知道,即使她粗鲁、暴躁、一触即怒,即使她鄙俗、叛逆、爱慕虚荣,他都爱她。   这么想着,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坏很坏。   相较于埃里克给她的安全感,她给他的安全感是那么少,还经常故意惹他吃醋,就为了自己能享受粗暴的快乐。   她明知道他今天情绪不佳,看到那幅画以后,嫉妒和烦躁更是写在了眼睛里,她却只顾着自己的心事,居然没想到过去安抚一下他。爸支开他以后,她甚至还暗暗感到庆幸。   唉,她真是个坏蛋。   之前每次她生气,他都会想方设法地哄她开心。   他嫉妒心发作时,她却把他丢在了一边——   莉齐突然夺过父亲手上的缰绳,往后一勒,调转方向,朝夏洛莱府邸赶去。   艾德勒没有阻拦。他靠在轻便马车的座椅上,好整以暇地问道:“怎么,觉得我说得有道理,想回去当鸟了?”   “不,”她答道,语调轻快,眼中却闪出恶狠狠的锐芒,“我决不会再做一只鸟。”   既然埃里克在她的身边,她就不会感到孤独,那她为什么还要为了廉价的热闹,而去当一只养在金鸟笼里的鸟呢?   “嗯,我就爱看你这韧性十足的模样,”艾德勒微笑着说道,“不过,我还是很好奇,宝贝儿,既然你决心当一只老鹰,那你那么火急火燎地往回赶,是为什么呢?”   她那副粗脑筋很少作出细腻的思考,但这时候,一个柔情似水的想法却自然而然地在她的脑海中形成了。   他驱散了她初到巴黎的孤独感,给了她冷眼面对流言的勇气,她也想驱散他因妒忌而产生的焦躁不安。   他爱她的一切,包括她不讨人喜欢的一面。   她想告诉他,她也爱他的一切,包括他的灵魂。   即使他的占有欲强得可怖,即使他的嫉妒心扭曲得令人害怕,即使他是天才、疯子和野兽的混合体。   她也爱他。   作者有话说: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 第50章 Chapter50   ◎如果她知道了他的卑劣与病态,她会不会——◎   莉齐一心一意地赶车, 艾德勒却还在逗她:“虽然我很感激他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帮了你,但你也犯不着这么在意他呀!那样我可要嫉妒了,你把情人看得比父亲重要。”   “哦, 爸爸!”她烦恼地说,“你可别添乱了。你明知道任何人都不会比你重要!”   “嗯,多动听的谄言, 不妨多说一些,说不定我会考虑帮你说服兰斯离婚。”   “唔, 别装了,爸爸。不管我说不说好话,你都会支持我离婚的。”她眨着眼睫毛,甜甜地说,“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 要是兰斯不同意离婚, 你甚至会带我离开巴黎,再也不到这儿来。你是我最坚实的后盾,没有你我什么都做不成!”   艾德勒大笑起来:“嘴真甜。那你亲我一下吧——我回来后, 你还没亲过我呢,我就勉强在你谈情说爱的时候, 去跟你的丈夫谈谈离婚的事情。”说着, 他接过了她手里的缰绳。   莉齐刚好赶累了,把缰绳交过去后,重重地在父亲的脸上亲了一下。   她挽住父亲的胳臂, 模模糊糊地想起, 小时候父亲也是这么驾车, 带她到处兜风。   别人都说女孩不宜外出, 对身体不好。他原本也想让她待在家里,然而转念一想,与其把她交到陌生的奶妈手上,不如带在身边,亲自教养。   没有哪个父亲会把女儿带在身边,牵着她的手做生意。这是一桩叫人笑话的事,艾德勒却对那些闲言碎语毫不在意。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父亲的看管下度过。   他教她走路,教她骑马,教她用枪,带她去肯塔基州骑马,甚至在那里造了个大马场,又带她去山林和沼泽地里打猎。   如果不是父亲教她分辨麋鹿、驼鹿和白尾鹿,教她在草原上用捕绳套野马,甚至教她怎么用手-枪打中被抛到半空中的瓶子,即使她有再多的勇气,没有亲自骑过烈马,没有亲手握过枪杆,没有亲眼见过河山,也会一点一点地磨砺掉,而不是化为抵挡恶言的盔甲。   想到这里,莉齐禁不住用脸蹭了蹭父亲坚实的胳臂,心想,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她却没有想过,假如她不勇敢,不敢跟着父亲四处旅行,也无法得到这份幸运。   尽管她的勇敢继承自艾德勒——一个机警果断的冒险家和投机家,每一步却是她自己踏踏实实地走出来的。   她当之无愧这份幸运。   ·   抵达夏洛莱府邸,莉齐又亲了一下父亲的脸颊,不等父亲扶她下去,就跳下了马车,朝花园里跑去。   艾德勒看着她的背影,摇头笑了笑。   聚集在花园里的艺术家早就散去了,那幅露骨的香槟美人图也不见了踪影,不知被搬到了什么地方,但愿不是仰面朝上被板车运走了。   莉齐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寻找埃里克的身影。   她转了好几圈都没有看到他,心想不会是回地下宫殿去了吧。那就糟了!她并不认识去那里的路,不过,剧院后门有个叫吉里的太太,似乎认识他,等下过去问问。   她回到卧室,准备换衣服出门,刚脱下裘皮大衣,卧室的门就“咔嗒”一声关上了。   将近三个月,没再碰到这样的情形,她不禁吓了一跳,但马上就感到了一阵强烈的愉悦。不仅因为上一次这样关门后,发生了很刺激的事情;而且因为这是他回来以后,他们第一次单独相处。   刹那间,她脑海里转过好几个坏念头,眼里也泛起了愉悦的笑意。   身后的人却显然不怎么愉悦,冷冰冰地说道:“你回来了,德·夏洛莱太太。”   莉齐听了这话,有点儿想翻脸,但想起她不久前才顿悟的柔情,没有跟他计较,只是轻斥了一声:“你再叫我一声‘德·夏洛莱太太’,我就把你赶出去!”说完,她转过身,朝他张开双臂,“现在你不脏了,总该抱抱我了吧。”   埃里克果然站在阴影里,戴着面具,抱着双臂,冷眼看着她。   莉齐不免有些气恼,在外面待了三个月,他又戴上了面具,回到了黑暗中,有种功亏一篑的感觉。   不过,她有信心再让他出来。   他正以一种冷静、苛刻、审视的目光注视着她。   自从那天,他们在街上当着所有人的面接吻以后,他就再没有这样看过她,现在却再一次露出了这样的眼神。   她生气的同时,又非常委屈:“经历了那么多事,你不会还怀疑我不爱你吧。”   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声音虽然古怪,话的内容却挺合她的意:“我知道你爱我,我也爱你。”   她真好哄,听到这句话,气一下子消了,走到他的面前,亲了亲他的下巴,抱怨说道:“那你生什么气呢。那些人在我眼里,不过是一群玩伴——你离开之后,我无聊得要死,必须给自己找点儿事做。”   他的神色却没有因此缓和一些。   莉齐不喜欢他戴面具,揭下来,丢到了一边。   他下意识侧了一下头。   她看见他的脸上新添了几道伤痕,最凶险的一道伤痕,甚至险些贯穿他冷峻的金眼睛。   现在的他看上去比之前还要恐怖凶狠,怪不得殖民军要找萨满驱逐他。她却只觉得心疼。   他似乎不想她细看那些伤痕,俯身想去拿面具。   她直接拽着他的衣领,把他推到了沙发上,调亮了煤气灯,在昏黄的灯光下,细细地观察他的脸庞。   他太久没有被这样坦率、关心的目光注视,整个人僵硬极了。   “这是怎么回事?”她皱起眉头。   “……碰到了狼群。”   “为什么会有狼?”她很不解,“海岛上也有狼吗?”   也许因为他离开前,她就经常这样对他提一些无知的问题,然后认真地听他解答,他僵冷的神情缓和了一些,像抱小孩子似的,把她抱到腿上,声音低沉地说道:   “狼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不过它们十分谨慎,闻到人的气息就会避开,猎人想要猎狼,都必须先祛除身上的气味。我们碰到的那群狼,是殖民军故意放进丛林里的——起义军的堡垒都设在深林里,他们攻不进来,就想了这个办法。”   那是一群大得出奇的灰狼,它们像狗一般训练有素,却保留了顶级掠食者的凶残和野性。   它们在丛林里找不到食物——野猪都被殖民军赶到了山下,圈养了起来;只能朝起义军的堡垒进攻。   狼群中的最大的一头狼,足足有七十多公斤重,最小的那头也有五十多公斤。起义军在周围放置了不少火盆,一直用枪声恐吓它们,却还是没能遏制住它们的进攻。   当时,他虽然加入了起义军,得到了他们的信任,却始终没能接近艾德勒。   和他一样,艾德勒只会在莉齐面前露出和蔼的一面。   在起义军的眼里,艾德勒是一个冷酷而精明的人物,枪法很准,与他不相上下,但艾德勒接受过专业而系统的军事训练,认识不少稀奇古怪的草药,会使用的枪械与火炮也比他多一些。   听到狼叫声,他意识到,狼群进攻,是一个接近艾德勒的完美时机。   狼群在伺机进攻。   他也在伺机。   他本可以用绳索一下子套住头狼的头颈,但这么做,尽管可以迅速击退狼群,却无法实现他的目的——取得艾德勒的信任。   于是,他极其耐心地等待着,等狼群环绕堡垒,等起义军陷入混乱,等艾德勒面临危险。   莉齐对他的评语相当中肯。他的确是一个天才、疯子和野兽的混合体,这三样特征,少了任何一个,都做不出这样极端的事情来——天才不会将自己置于险境,疯子的头脑不会如此冷静缜密,野兽不会压抑攻击的欲望。   果然,他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艾德勒后,对方把他当成了过命的好友。   他是一个卑鄙无耻、工于心计的人,并不为此感到羞愧,只觉得松了一口气,总算博得了莉齐父亲的好感。   战争枯燥而乏味。他基本上每一分每一秒钟都在思念莉齐,回忆她身上每一个再细微不过的特征。   三个月的时间,对他来说,像是三年。   对莉齐而言,离开他,等于离开了自由。   对他来说,离开她,却等于离开了一切——除了她,再没有人会毫无顾忌地接近他,以看待普通人的目光看待他。   不知是否太过想念她的缘故,他总觉得她就在身边,如影随形。   有一次,他干净利落地折断一个殖民军士兵的颈骨后,忽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如果她看到了这一幕,她会怎么想?   有战争就会有死亡。他曾与战争、疾病和灾难为伍,非常清楚在战场上,鲜血和死亡不可避免。   然而,在那一刻,他却听见了早已夭折的人性传来复活的声响。   紧接着,他生平第一次感到了杀人后的恐怖。   从那时起,能击晕,他就不杀人。   但他还是感到强烈的不安。莉齐只知道他参与过政治谋杀,帮国王处置过犯人,却不知道他是怎么处置的,她甚至不知道地下迷宫的酷刑室与湖底的机关……他几乎向她坦白了一切,唯独隐瞒了自己的冷酷、凶残和狠毒。   随着人性的复活,他渐渐知道了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也知道了倘若莉齐看清他的真面目,是决不会继续爱他的。   再次见到她以后,狂烈的喜悦曾使他短暂忘记这件事。但野兽是控制不住狩猎的欲望的,就像疯子控制不住自己异于常人的行径。   当他看见那幅画时,那一刹那爆发的妒火,顷刻间化为恐怖燃烧的杀机。   他几乎是竭尽全力,才勉强压抑住内心翻涌不休的杀机,没有把那群愚蠢的画家丢到酷刑室里。   他的嫉妒心是如此卑劣,如此病态,甚至产生了一种偏执狂,不愿与任何人分享她的酒窝和笑靥,即使对象是她的父亲。   如果她知道了他的卑劣与病态,她会不会——   这个想法反复折磨他的心,使他的呼吸都渗出一滴一滴的鲜血来。   他撑着额头,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遮住了眼中的异色。   莉齐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只觉得胆战心惊:“太可怕了,我真不该让你去那边。”她回抱住他的脖子,低头吻了吻那条差点贯穿他眼睛的伤痕,“你不知道这三个月,我过得多么痛苦……我好怕你和爸死在那边了。”因为艾德勒已经回来了,她说话颇为肆无忌惮,“爸要是没了,勉强算他咎由自取,谁让他去掺和那门罪恶的生意!可你要是死了,就全是我的过错了。”   他轻拍了拍她的后背,低声说道:“别乱想,我已经回来了,不是吗?”   “但你的眼睛差一点就瞎了!”她难过地说,又满含爱怜地吻了吻他的伤痕,然后使劲搂紧了他的脖颈,黏糊糊地撒娇说,“我再也不会让你去做这么危险的事了,我的宝贝儿!你不知道这三个月来,我过得多么痛苦,我真的好想好想你。”   她的语气亲热又甜蜜,他的嫉妒心却再次发作,抑制不住地冷笑一声:“是么,我以为卢瓦索先生和奥尔森先生令你相当愉快。”   要是以前的她,听到这句话准会勃然大怒,现在的她却低声窃笑了起来。   她一边笑,一边乐不可支地瞥他,以至于他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嫉妒。   “你猜我在想什么?”她笑吟吟地问道。   他哪里猜得出她在想什么,她经常想一出是一出。   “我怎么知道。”他冷冷地说。   “唔,我猜你也不知道。”她轻快地说道,“你这颗聪明的脑袋总喜欢把事情往坏处想,还好我并不介意——我就知道你会吃这两个人的醋,所以赶紧回来跟你说清楚。我不希望你为了两个无足轻重的人,坏了一整天的好心情。”   他沉默。   “其实——其实,”每逢吐露心声时,她总有些难为情,但第一个字说出来后,后面的话就流畅多了,“遇到你之前,我非常寂寞。没人理解我为什么会叉开腿骑马,为什么会喝烈酒,为什么会抽烟……所有人都觉得我不守规矩,不是一个上等女人,但你从来没有这么指责过我。”   因为他自以为不属于文明世界,又怎么会指责她不守文明世界的规矩呢?   “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自由。”她说,“这种自由,并不是骑马、喝酒和抽烟那种浮于表面的自由,而是切切实实的自由。我并不喜欢抽烟,但我喜欢点燃香烟的那一刻,别人惊讶而不赞同的眼光。香烟给我带来的快乐仅止于此。但是,在你的面前,我不用抽烟,也能感受到这种快乐,因为——我知道,不管我抽不抽烟,我都拥有这种自由。”   他转过头,微微愕然地望着她。   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继续说道:“你拯救了我。假如没有你,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这种自由,是我天生就该享有的,而不是必须做什么事才能体会到。我爸爸虽然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但他在这方面跟我一样糊涂——”再说下去,就牵扯到母亲这个悲伤的话题了,她及时打住,瞥了他一眼。   他看着她,喉结剧烈地滚动着,眼中的愕然逐渐化为一种复杂的神情。   她向来很难对一个人做出恰当的分析,却莫名看懂了他的眼神:“你是不是又想说,你不是一个好人,你干过很多坏事?噢,你真是个大傻瓜!我早就说过,你把我想得太蠢了。我打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是一个危险人物,一个有着复杂过去的亡命徒。   “最初,我的确害怕过你,觉得你这个人神秘又可怕,可跟你在一起太刺激了,你亲人的技巧虽然生涩,却像野兽一样带劲儿……”她神采飞扬地说,“我的宝贝儿,我之所以会喜欢上你,就是因为你是个难以捉摸的坏蛋呀——”   这句话还未说完,她就被他吻住了。   他一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另一手捏开她的上下颌,疾风骤雨般吻着她的唇,吮着她的舌,整个人既像是一条贪婪的毒蛇,死死地缠住唯一的猎物——或许不是猎物,而是唯一允许他存在的世界;又像是一头失控的疯狗,带着病态的食欲,狠命地吞咽他唯一珍视的宝物。   但就像她说的那样,她早就知道,他是个坏蛋,是个疯子,是一头危险的野兽。   所以,不管他的态度多么狂热,甚至有点儿吓人,她都会给予轻轻的回吻。   作者有话说:   这章所有评论都有红包么么哒   - 第51章 Chapter51   ◎我们是天生一对◎   不知过去了多久, 直到她的下颚发酸,唇角滴落下一丝丝口涎,埃里克才松开她, 将头抵在她的肩膀上。   他低低地喘息着,声音很大,听上去简直像某种动物濒死的呼吸声。   莉齐温柔地拍着他的后背, 感到了一股新鲜劲儿——这个人是如此强大,有一颗头等聪明的头脑, 仿佛神一般无所不能,人人都害怕他,对他避之不及,却因为她几句话而激动成这样。   “啊,”她忍不住沾沾自喜地想道,“我真的这么有魅力吗?”   这时, 他低声开口了:“莉齐。”   “我在这里, 亲爱的。”   “我想……跟你说一些事。”   “说吧,”她用手指梳了梳他的头发,居然全被淋漓的热汗打湿了, “我听着。”   “那天,”他声音嘶哑地说道, “我原本是想……把你带到地下宫殿藏起来。没人爱过我, 我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我就像一个可悲的穷鬼,突然捡到了一块金子。我不知道这块金子为什么掉在我的面前,也不知道某一天, 会不会被其他人抢走。我能想到的, 只有把她藏起来。”   莉齐没吭声。“原来如此!”她诧异地想, “怪不得那段时间他怪怪的。”她并没有生出危机感, 只是很懊恼,“既然想把我藏起来,为什么不藏得久一点儿呢?害我为此难过了好久!”   “我爱你,非常爱你。”他做了个吞咽的动作,激烈的情绪冷却了一些,声音也恢复了平时的低沉悦耳,“假如有一天,你先行离去,我会和你一起下葬,不会苟活。”   前面的话还算动听,后面的是什么鬼话。莉齐不高兴地拧了一下他的胳臂:“别胡扯,我是不会允许你给我殉葬的!你要是敢把自己活埋,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他却像被最后一句话取悦了似的,侧过头,吸了一口气,声音里透出一丝古怪的狂喜:“最好如此。”   “什么?”她狐疑地问道。   “我说,我爱你。”他转过头,金色的眼睛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她冷不丁望见了他眼中汹涌狂烈的感情,不禁感到一阵颤栗传遍全身,“我爱你,莉齐,但我的爱是如此卑鄙,如此无耻。我不希望和其他人分享你,我希望只有我一个人看到你,占有你。你多看一个人一眼,朝他笑一下,我都会想要杀死那个人。你可能已经意识到,我是个疯子——是的,这些想法都是不可控制的,我完全不能控制自己不那么想。你说,和我在一起,感觉很自由,我真是羞愧难当,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给你自由。”   莉齐的脑子里划过一道闪电。啊,她终于明白了,他之前为什么一直叫她转身逃跑,在地下又为什么一直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望着她。原来是这样啊。   她该害怕吗?   莉齐蹙起眉毛,努力想要使自己产生害怕的感觉,然而一点儿都没有。   就像他不能控制想占有她的想法一般,她也无法对他生出惧意。   埃里克说完那番话,就一直紧紧地盯着她的脸庞,看她会露出怎样的神情,只见她眉头微蹙了片刻,接着,居然对他嫣然一笑。   “唔,怎么办,我开始相信有上帝了!”她说,“基督徒总说,上帝会安排好一切。我从不相信这句话,可是——我们会在一起,真像是上帝的手笔,不是吗?”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兰斯从来没有想过禁锢我,也许在他看来,他正是因为给了我太多自由,才会让我如此肆无忌惮。但是,不管他给没给我自由,他的存在都叫我窒息。而你——就算你从来没有想过给我自由,那又怎样?在你的身边,我始终感到非常放松,自由自在。”   莉齐急忙画了个十字,暗暗祈祷,还没背完祷告词,就被埃里克一把抱住了。   他从来没有这么用力地抱过她,也没有这样毫无保留地暴露过自己阴暗的欲求——他抱着她,两只手臂犹如沉重的枷锁,牢牢地铐着她,简直像要把她永远锁在自己的身上一般。   他抱得太用力了,她有些喘不过气,皮肤也一定留下紫青的印痕了。   但真是怪事,她在这个粗暴的拥抱里,仍然感到自由,感到快乐。   许久,她听见他用一种冷静的、带着奇异餍足的声音说道:   “我不信上帝,你就是我的上帝。”   ·   埃里克回来了,又跟德·夏洛莱太太搅和在一起了。   达洛加很愤怒,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埃里克临走前,明明答应过他,不再纠缠可怜的德·夏洛莱太太。他就知道这个魔鬼不会信守诺言!   气愤之下,达洛加进入了地下宫殿,想去找埃里克理论。   他研究过加尼叶歌剧院的构造,埃里克的巢穴筑在台仓的最深处,每一层台仓都如同一张巨大的蜘蛛网,梁木交错,挂满了绳索,绞车、卷筒和平衡锤到处可见,它们用来操纵大型布景,改变视觉和让舞台上仙境中的人物突然消失。⑴   他每走一步,都像是离地狱更近一步。   就像是在一个永无止境的螺旋形楼梯里往下走……一直往下走……   一个多小时过去,达洛加总算来到了台仓的最底层,正要想办法渡到河对面,突然听见了埃里克和德·夏洛莱太太的声音。   达洛加急忙藏在岩礁后面,偷听他们的对话。   “最多只能待两天。”埃里克的声音。他的语调冰冷又生硬。要不是达洛加知道,只有他才能建造出湖滨寓所这样的建筑,估计会以为他才是被迫留在这里的那一个。   “两天?”莉齐怒气冲冲地说,“你怎么不说两个小时,你这出尔反尔的讨厌鬼——”   达洛加立刻打起精神,心想,埃里克果然吹牛了,德·夏洛莱太太明明这么讨厌他。   不过,既然他喜欢德·夏洛莱太太,为什么要用这么冷淡的语气跟她说话呢?他难道不该小心翼翼地讨好她吗?   “你以为这是什么好地方?”埃里克的声音更冷了,“这里又脏又潮湿,到处都是老鼠,从早到晚都不见阳光。我要是由着你待在这里,不出一年,你的骨头就会变得像被蛀空的木头一样干脆。”   莉齐的声音小了一些,底气不再那么足:“那你也不用这么凶。”   “我若是正常说话,你估计会骑在我的头上。”他的声音低了几个调子,“三天,这是我的底线。不能更久了。”   事情似乎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   达洛加怎么听都觉得,这番对话,似乎是莉齐想要留在地下宫殿,埃里克却嫌弃自己的老巢又脏又潮湿,不准她留在这里,正在劝她少待几天?   莉齐陷入沉默。过了一会儿,她改变了策略:“你不是有一部写了十几年的曲子吗?我记得我刚来那会儿,一整面墙都是用红墨水写的乐谱。这么特别的曲子,拿到地上去写多不合适呀!就在这里写完吧,我陪你。”   达洛加知道那部乐曲——《胜利的唐璜》,埃里克生命的结晶。   他一直不明白埃里克为什么要创作这部乐曲——唐璜简直是他人生的反面,一面镜子映射出的滑稽映像。   他与唐璜一样游历欧洲,见多识广,并且头脑比唐璜更聪明敏捷,更受君王的器重。   但是,唐璜不需要智慧也能得到君王的赏识——他有一张英俊多情的脸庞,捕获女人,就像捕获鳟鱼一样容易。   谁都知道,唐璜是一个劣迹斑斑、卑鄙无耻的好-色之徒。   然而即使如此,女人只消被他看一眼,就会犯下不贞的罪过。   而埃里克,尽管有一腔炙热到病态的感情,愿意为爱人付出一切,却因为相貌丑陋可怖,始终没有女人愿意接近他,有的女人甚至一见到他就会昏厥过去。   “《唐璜的胜利》……”达洛加心想,“其实写的是《埃里克的失败》。魔鬼从不在房间里放镜子,可能就是怕乐谱上‘胜利’两个字,在镜子上显出‘失败’的原形吧。”   想到这里,达洛加忽然不忍拆穿魔鬼的美梦。   他这辈子都将与爱情无缘。   他将孤独一生,直到完成《唐璜的胜利》,与这部血红色的乐章一起躺进棺材里。   《唐璜的胜利》不仅是他对自己人生的最终总结,更是他用自己崎岖痛苦的命运孵化的一声冷笑——他以冷漠的旁观者角度,对埃里克的人生发出的一声冷笑。   他的命运已经这样悲惨了,就让他做一场跟莉齐相爱的美梦吧。   反正,唐璜注定胜利,埃里克注定失败。   总有一天,他会从梦里醒来。   达洛加想要离去,他的良知却与同情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埃里克的命运的确悲惨,所以莉齐的命运就不是命运了吗?她究竟做错了什么,要跟这个魔鬼一直纠缠下去?   达洛加攥紧拳头,叹了一声,正要冲出去,打断埃里克的美梦,就听见埃里克平静地说道:“那部曲子我已经烧了。”   “烧了?为什么?”   “写得不好,就烧了。”   “可是——你不是写了十几年吗?”莉齐很纳闷,“就这么烧了……你不会心疼吗?”   埃里克却没有回答这句话,而是问道:“你爱我吗?”   达洛加刚想这简直是在自取其辱,就听见莉齐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当然爱你,我的宝贝儿。”   “我也爱你。”埃里克似乎轻笑了一下,“所以我才会烧掉它。”   “噢,别跟我打哑谜!我还是没明白你为什么要烧掉那部曲子……我还没听过呢。快弹给我听听,要是好听,我要督促你写完。”   “别为难我了。我已经忘光了。”   “不嘛不嘛,我知道你记得,快弹给我听。”   “……”   达洛加从极度震惊中回过神,站起身,悄悄地离开了。   既然魔鬼已经美梦成真,创作了十几年的乐章说遗弃就遗弃,说明他已经与过去的自己一刀两断了。他又何必一直打搅对方的新生活?   与此同时,埃里克望了一眼达洛加藏身的位置。   从达洛加进入第一层台仓起,他就察觉到了达洛加的存在以及意图。   不过,他并没有用机关或派灭鼠人去吓退达洛加。   那样的话,达洛加永远都不会放弃拯救莉齐的想法。   与其吓退或劝退他,不如让他亲眼看到真相。   而让达洛加看到真相的前提是,莉齐真的爱他。   想到莉齐不假思索地说爱他,埃里克的眼底流露出一丝愉悦的餍足。   莉齐没注意到他的餍足。她还在琢磨他为什么要烧掉那部曲子,假如她有一个爱好坚持了十几年,她宁愿去死,也不会放弃那个爱好。埃里克却说烧就烧,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心里嘀咕着,一面挽住了埃里克的手臂,想继续央求他弹奏那首曲子,这时,她听见他问道:“你想参观酷刑室吗?”   她完全是一只小猫,发现了一件新鲜事,就会忘记上一件事——她立刻把《唐璜的胜利》抛到了脑后,兴致勃勃地要去参观他的酷刑室。   作者有话说:   大概还有两章,就正文完结了,然后开启尾声篇《自由鸟》(大概5-6万字)   这章掉落50个红包么么哒~   注释⑴:原着内容:“绞车……人物突然消失。”   - 第52章 Chapter52   ◎他也会嫉妒,会忌惮,会像饿狼一般警惕对方◎   酷刑室是一个正六角形房间, 六面都镶嵌着镜子。   埃里克早就拆掉了酷刑室的铁树、强光灯和电动升温装置,换成了一盏光线温馨的煤气灯,曾经令无数囚犯闻风丧胆的酷刑室, 如今不过是一间万花筒式的幻景屋罢了。   莉齐很快就失去了参观的兴致,因为她在展览会上看过太多类似的设计,能变幻的景观也比埃里克这间要多得多。   她有些失望地问道:“这玩意儿真的能吓到囚犯吗?”   “能。”埃里克面不改色。   莉齐不太相信, 但没有拆穿他。   看来,天才也有滑铁卢的时候, 这应该是埃里克最失败的一个发明吧——甚至不能算作发明,毕竟最偏僻的小镇都有这种万花筒式小屋。   假如达洛加听见她这个想法,必定会折返回来,大声告诉她:“你被骗了!”幻景屋就是埃里克的发明。受刑者掉进酷刑室以后,镜子的轴承开始转动,电动升温装置运行, 整个房间会化为一座酷烈、狭窄却望不到尽头的钢铁森林。   也许一开始, 受刑者会嗤笑这不过是一个供儿童取乐的把戏,但不出一天,他就会被逐渐升高的温度、反射交错的强光、不停变幻的异形镜、触目惊心的镜像画面折磨到发狂, 最后奔向唯一冰冷、坚固、不受影响的铁树,自尽而亡。   不过, 经过改造的酷刑室, 的确不再是一个疯子创造的世界,而只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幻景屋。   莉齐意兴阑珊地离开了。   在地下宫殿的时光还是那么快活,唯一不太快活的是只能待三天。   她不得不想尽办法找埃里克的茬, 以延长在地下宫殿的时间。   埃里克却像猜到了她的想法一般, 一举一动都让她挑不出错来。   在地下宫殿, 她一直是睡到下午才起床。他就把早餐时间挪到了下午, 她什么时候醒,他就什么时候准备早点,然后把她抱到腿上,一只手搂着她,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用餐。   自从那天,他们相互坦白以后,他就不再掩饰自己扭曲而病态的占有欲,希望她不管做什么,都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即使是最平常的用餐。   他想要一直守着她,注视着她,直到生命的尽头。   假如她比他先离去,他就和她一起躺进棺材里;假如他先去世,就变成真正的幽灵,继续寸步不离地纠缠她。   莉齐没有察觉到埃里克的扭曲与病态,她只觉得埃里克很体贴,体贴得让她无法挑刺。她感到十分烦恼。   三天一晃而过,就在她闷闷不乐地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地下宫殿时,终于抓住了埃里克的一个把柄——他似乎是E先生。   起因是,她在衣柜里看到了一顶河狸皮黑色宽檐帽,散发着清淡却辛烈的香气。   她忍不住搂着闻了一会儿,觉得有些熟悉,戴在头上,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回忆究竟在哪里闻过这股味道。   回忆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她把帽子丢到一边,正要去叫埃里克弄点儿吃的,用这种蹩脚的方法拖延时间,就看见了他随手搁在桌子上的乐谱,上面的署名只有一个字母——E.   一时间,所有的谜题都有了答案。   怪不得这两个人有这么多相似之处,怪不得她一见到E先生,就倍感亲切,情不自禁地想跟他调情,原来E先生就是埃里克,而他还拿这件事嘲讽她,说她愿意让一个刚见面的人吻她。   “啊,”她心里愤怒地想道,“这个坏蛋把我玩得团团转呢!”   想到她曾在宴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嗓门夸他聪明、有风度,她更加愤怒了,双颊也泛起了羞耻的红晕——哼,怪不得当时他眼中全是狂烈的喜悦,假如有人这么大嗓门夸她,她也会流露出欣喜之情的。   她倒是没对埃里克的真心和长相产生疑问,只是满肚子懊恼为什么没能早点儿发现他们是同一个人,那样的话她就可以把他玩得团团转了!   现在发现这个,除了把他骂一顿,还有什么用呢。   她骂他向来是想骂就骂,从不需要找什么理由。   莉齐一个人生了半天闷气,忽然双眼一亮,想到了一个惩治他的小妙招。   她频繁举行宴会那段时间,曾听一个画家说,不少夫妻都会在家里玩角色扮演的游戏,以增进夫妻间的感情。比如,高贵的主妇会扮演低贱的女仆,严肃的男主人会扮演粗野的农夫。   她完全可以罚他扮演一天E先生。   “不知道他会不会吃自己的醋,”她想道,“要是他连自己的醋都吃的话,我亲E先生,靠在E先生的身上,和E先生一起睡觉,他岂不是会把自己气死。”   莉齐很快把这一想法撇到了一边。她觉得埃里克虽疯,但不至于疯到这个地步——谁会吃自己的醋呢?   这么想着,她拿着那顶河狸皮黑色宽檐帽,去找埃里克算账了。   “我就知道你们是同一个人!”她佯装生气地嚷道,“我就知道在你的眼里我是个傻子——哦,亏我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夸你,你听见那番夸奖,就没有感到半分心虚吗?”   她本想借题发挥把他臭骂一顿,再提出角色扮演的要求,谁知,埃里克丝毫不受她怒火的影响,扫了一眼她手上的河狸皮宽檐帽,神色冷静地说道:“我可以解释。”   她的确挺想知道,他为什么要扮成E先生接近她,便收起了怒容:“那你解释吧。”   他却答非所问:“你行李收拾好了吗?”   “收拾好了。”她硬邦邦地说,“你别转移话题。”   “路上再跟你解释。”他把书放在一边,走到她的面前,低头吻了一下她的脸颊,然后拿过她手上的黑色宽檐帽,扣在头上,去卧室把她的行李提了出来。   做完这一切,他对河对岸吹了一声口哨。   两分钟后,恺撒不情不愿地从河对岸游了过来。   莉齐满脑子都是角色扮演,直到被恺撒送到了地面,才发现自己中了埃里克的诡计——她本想用这件事要挟他在地下多待几天,他却看穿了她的计划,假装要解释把她骗到了地面上。   她两眼冒出怒火,猛然一扭头,刚要发脾气,就听见他低声说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你能接受我的长相。E先生是我制作的一张面具,我本想用它接近你,引诱你爱上我。真的见到你后才发现,我无法承受那样的后果。”   猎人处心积虑地制作了一副捕兽夹,把它放在猎物的必经之路上。然而,他却在猎物即将落网的那一刻,猛地拿走了捕兽夹。   十多年来,他都在创作《胜利的唐璜》,那是一首以凝固的鲜血、以变质的美酒、以永无可能释放的欲情凝结的失败之乐章。   但他还没有彻底失败。   他要是戴上面具,伪装成唐璜,诱使她交出自己的真心,那就是真正的一败涂地了。   而且,他也不能允许她爱上……E先生。   她每朝E先生抛一个娇媚的眼波,都会在真实的他身上划上鲜血淋漓的一刀。   即使他就是E先生,E先生就是他,他也会嫉妒,会忌惮,会像饿狼一般警惕对方在她的心上占有一席之地。   莉齐听完这一番话,不再生气,但也不怎么高兴。她郁郁寡欢地想道:“得,我早该想到他会吃自己的醋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我白兴奋了一场。”   角色扮演的希望落空了,一路上她都提不起劲儿,不管埃里克说什么,她的回应都恹恹的、闷闷的,活像失恋了一般。   她这股郁闷劲儿持续了两天之久,弄得埃里克和艾德勒相互猜忌,都认为是对方招惹了她。   第三天,她萎靡许久的精神终于振作了起来——兰斯同意离婚,但想跟她谈一谈。   莉齐欣然同意。   她换上新做的裤装,戴上一顶饰有黑色缎带的麦秸秆白草帽,满面春风地走进了兰斯的卧室。   “你好啊,”她大大方方地跟他打招呼,“你想跟我说什么?”   兰斯看到她这身标新立异的装束,苦笑一声:“我已经同意离婚,你何必再这样作践自己。”   莉齐没听懂这句话:“作践自己?什么意思?”   兰斯沉默了片刻:“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们还有没有可能重归于好——”见莉齐皱起眉毛,想要打断他,他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然后我发现,你似乎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花了很久才接受这个事实。是的,直到昨天,我才发现,你绝无可能喜欢上我。你尽可以取笑我,但男人就是这样,总觉得妻子嫁给了他,就会喜欢他。”   说罢,他抬起一双忧郁的眼睛望向她,视线的焦点却落在了另一个地方——夏洛莱家族的纹章上。   那是一枚气势恢宏的纹章,一只怪异的雄鹰张开翅膀,傲慢而愤怒地守护着一枚黄金十字架,还有很多一眼难以看清的华美细节,但莉齐已经收回了目光,她对这个纹章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旧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夏洛莱家族也失去了原有的光鲜亮丽,只剩下这只雄鹰还在固执地俯瞰新世界,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若有所思地说道:“你错了,我本可以喜欢上你的。”   兰斯猛地转头望向她。   “爸刚失踪那段时间,我非常脆弱,任何人在那时给我一点儿支持,我都有可能喜欢上他。喜欢一个人,对我来说又不是什么难事。我那么热情开朗,”她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一个男人只要会跳舞,会打牌,会说情话,对女人举止尊重,都能赢得我的好感。”   兰斯艰涩地说:“但你……并没有喜欢上我。”   “因为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莉齐平静地说道,“直到现在,你都还以为我打扮成这样,是为了和你离婚。你错得离谱。你从来没有想过,我穿裤子,仅仅是因为我可以这么穿。”   “我不明白——”兰斯迟疑地说道,又重复了一遍,“我不明白。我从小到大,从没有见过哪个上等女人把裤子穿在外面……”   莉齐耸耸肩膀:“你不明白的事情多着呢。虽然我也不明白投票权是什么,为什么要争取它,但我可以告诉你,新时代已经到来,不管我们明不明白,女人都将拥有投票、穿裤子、喝烈酒、抽香烟的权利。你信吗?”   兰斯眉头微皱,许久,摇了摇头:“男人不会给她们这样的权利。”   莉齐怜悯地看了他片刻,站起身,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感受到她的触碰,兰斯浑身不禁一僵,半晌才放松下来。   “不管男人给不给,世界都将变成这样子,”她又耸了耸肩膀,“你和他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从没有想过我该不该穿裤子。他认为穿与不穿都是我的自由。”   作者有话说:   你们不看尾声篇吗!!!我心心念念的甜蜜农场日常(有我最爱的扮猪吃老虎情节),准备挪到尾声篇去写!!!!你们都不看吗!!!!   这章还是50个红包么么哒!!!   - 第53章 Chapter53   ◎正文完◎   兰斯没办法理解这句话。   他想象不出她口中的世界, 一个女人像男人一样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女人可以穿裤子、喝烈酒、嚼烟草,像大老粗似的往壁炉里吐唾沫, 甚至可以投票,谈论政治,参加选举, 成为议会的一员。他想象不出那个画面,甚至认为光是想象, 都是一种亵渎。   但他隐隐感觉到,这并不是一种异端邪说,世界真的有可能变成这副模样。   他并不是完全不看外面的世界。他知道越来越多的女人走上了大街,开始讨要投票权,她们不想再当主妇,也不想再带孩子, 她们想要和男人一样的权利。   男士们都在讨论这件事, 尽管他们表面上对那些女人的想法不屑一顾,心中却感到不安,因为女人一旦走出家门, 原本属于女人的担子就会落到他们肩上。他们看不起女人的担子,不想去接手, 可若是女人真的丢下这些担子, 他们便不得不去接手,不然家里就会乱作一团。   他也知道不少旧贵族已经放下架子,去跟资产者打交道。他们为了顺应新时代, 把家族荣誉、社交礼仪和高贵血统置诸脑后。也许不久的将来, 世界上就不再有王公贵族, 也不再有绅士淑女, 只有能够顺应时代洪流的人。   像他这样的人,迟早会被越来越汹涌的时代洪流吞没,成为一颗毫不起眼的沙砾。   莉齐却会在时代洪流的滋养下,愈发生机勃勃,坚韧不拔。   “……你说得对,”兰斯撑着额角,轻而疲倦地说道,“我们的确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莉齐想了想说:“给你一句忠告,亲爱的。现在当个实业家还不算晚,我爸说,再过几年,四轮汽车就会取代马车,就像火车正在取代长途驿站一样。你可以变卖一些资产,去买一些汽车公司的债券。你要是觉得我在胡扯,买铁路公司的债券也行,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能保障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谢谢。”兰斯说,“但我……”   莉齐不耐烦地打断他:“我还没说完。我算是明白了,每逢时代巨变,总有一群人对过去的生活念念不忘,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他们所坚守的一切,极有可能是上一次时代巨变时,另一群守旧的人拼命想要对抗的新生活。所以,你究竟在坚守什么呢?”   兰斯再也说不出话了。   是啊,他究竟在坚守什么呢?   假如他一开始就顺应时代的变化,像投机家或资产者一样,去做生意,去开工厂,去买债券,对莉齐种种怪异的行为全盘接受,也许就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了。   可是,假如他这么做,他就会失去夏洛莱家族的精神,失去上流社会的知己好友,人们都会排斥他,远离他,看不起他。   他没有莉齐那样坚强的心神,他承受不起失去名誉的代价。   “谢谢你,”兰斯抬起眼,缓缓呼出一口气,“谢谢你,莉齐。你是个好姑娘,你比我想象的、我看到的和别人看到的都要美好。你美丽、勇敢、坚强,无论是精神还是行为,都像钢铁一样坚不可摧。很抱歉,作为丈夫,现在才看到你这些美好的品质。但这样也不错,不是吗?至少我没有耽搁你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莉齐心里莫名一阵难受:“啊,兰斯——”   “请不要同情我,”兰斯打断她,“也请不要对我抱有什么幻想。我还是我,我不会突然拥有你的勇敢,瞬间接受世界的变化。要知道,对于墨守成规的人来说,变化是相当残忍的。但是——”他顿了一会儿,轻轻地说,“我会试着用你的角度看待问题。”   说完,他撑着额角,再次陷入了沉默。   莉齐打量着他,从来没有这么仔细地打量着他。他还是那么俊美,脸庞清瘦,轮廓分明,眼睫毛就像金丝雀的羽毛般呈淡淡的金黄色。   “他本来就是一只金丝雀,”她心想,对他非常同情,“他出生在金鸟笼里,生长在金鸟笼里,他已经习惯了金鸟笼的生活方式,直到有一天,整个世界都在对他说,活在笼子里是不对的——这谁受得了呢?我能从笼子里走出来,是因为我没有在笼子里长大,可他从小到大都活在笼子里呀!”   但她对他的感情,也仅限于同情了。   莉齐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准备离开。   这时,她听见了兰斯压抑而颤抖的声音:“我爱你,莉齐。”   莉齐觉得那不是爱,更像是他被迫看见新世界后发出的一声极度痛苦的叫喊。   她犹豫了片刻,没有回应,直接离开了。   走出来后,她叹了一口气,感觉在巴黎的这段时间就像一场梦。   最初,她以为走进这个金鸟笼,就能进入上流社会,得到头衔、名誉,甚至是美好的品德。   然而将近一年时间的过去,她不仅没能进入上流社会,得到头衔、名誉和美德,而且连原有的淑女身份都失去了——之前,她名声再怎么坏,好歹还算个淑女;现在,只要等她离婚的消息传出去,任何信仰天主教的上流人士都不会再接待她。   她再也不是淑女了。她想道,浑身上下却涌起一阵轻松愉快的热流,仿佛真的从笼子里飞了出来,在明媚灿烂的阳光下翱翔似的。   这时,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扣住了她的手腕。   她落入了一个炙热而坚实的怀抱里,闻到了熟悉的男性气息——埃里克的气息。   她不由得露出一个快乐的微笑,想对他撒撒娇,展望一下美好的未来,下巴就被他用大拇指和食指抬了起来。   “你喜欢过他?”他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冷漠而低沉地问道。   “没有。”她诚实地答道,忽然竖起了眉毛,“好啊,你又偷听墙脚——”   他却不为所动,眼睛自始至终都集中在她的脸上,仿佛被激发掠食本性的野兽,紧紧地盯着猎物的踪迹,不肯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既然你没有喜欢过他,为什么要给他希望?”   莉齐面露茫然:“我给他什么希望了?”   “你说,你本可以喜欢上他。”他漠然地陈述,“又劝他放弃往昔的生活方式,开始新的生活。你完全可以送他几篓鱼,让他把眼前的生活对付过去,却给了他一根救命的鱼竿。也许他现在并不懂这些话语的重要性,但过几年,等他用那根鱼竿发迹了,就会明白你送的礼物是多么珍贵,绝非鱼与黄金能比。到那时,他肯定会带着满腔爱意来找你,与你再续前缘。”   莉齐听完他这番酸不溜秋的揣测,哈哈大笑起来。   “很好笑吗?”埃里克冷冷地说道。   莉齐想忍住笑,却怎么也忍不住。她笑吟吟地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上重重地亲了一下:“噢,我的大傻瓜!我真好奇,是不是聪明人吃起醋来,都会像你一样变傻——”   他冷眼看着她:“怎么,你想找其他聪明人验证一下?”   他的声音生硬之极,却在她的心里激起了前所未有的柔情。   他平时那么冷静,那么聪明,有着近乎可怕的自制力。只要他想,可以将任何情绪都隐藏起来,包括对她的感情——他刚接近她时,就将一腔暴烈的、凶狠的、病态的感情硬压抑了下去。   然而随着彼此关系的加深,她逐渐发现,他什么都能硬压抑下去,唯独不能压抑那颗极端而躁动的嫉妒心。   但她喜欢他的嫉妒心。   他每次吃醋,都会说一些令人发笑的傻话,要不是怕他把自己气死,她真想天天看他这副冷冰冰的妒忌模样。   “怎么不说话?”他扯了一下嘴角,冷漠地继续说道,“我宁愿你给他一笔钱,像施舍一个乞丐那样养活他,也不希望你动用所有的智慧,像良师益友那样对他谆谆善诱。我——”   他侧头吸了一口气,脖颈暴起一根很粗的青筋,几秒钟过去,才将那种激烈得可怕的情绪遏制下去。   “对不起,我失态了。”他说。   听见他嘲讽她给兰斯的忠告,是“动用所有的智慧”时,她眉毛一竖,刚要翻脸,看到他妒忌成这样,她竖起的眉毛又躺了下去。   “好啦,好啦,”她抱着他,像安抚一头焦躁不安的野兽似的,轻梳他的头发,“别犯傻啦。你听见了我对他的忠告,那你有没有听见我对你的评价呢?   “我给他忠告,只是因为我觉得他可怜。他一生都被养在一个价值不菲的牢笼里,从没有人替他想过,假如有一天那个牢笼不再具有价值了,他该怎么办,该怎么活下去。可是——我们不一样。   她吻了吻他紧绷的双唇,微笑着说道:“虽然我不知道,世界最终会变成什么样,旧贵族那套准则是否还行得通——也许到最后,整个世界还是王公贵族的,新贵族和资产者不过是昙花一现。但是,不管世界怎么变动,我们的想法都会不谋而合。”   他看着她,眼中闪现出一丝罕见的脆弱情绪。   “我的确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她说,“却没办法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不仅仅因为爱上一个人,便等于自愿戴上枷锁,而且因为想要找到一个和自己完全契合的人,实在是太难了!埃里克,我想,我这辈子都碰不到比你还契合我的爱人了。以前我从不相信‘天生一对’这种鬼话——但我们就是天生的一对。”说到这,她脸上忽然显出一股狠劲,“上帝作证,要是陪我到生命尽头的人不是你,我死都不会安息的——”   话音落下,她看到他的神色彻底平静了下来,脖颈上鞭绳似的青筋也不见了踪影。   “啊,”她有些得意地想道,“我现在安抚他已经是轻车熟路啦!”   当然,她那番话全是真的,不掺半点儿假。   她似乎也被他传染了那股疯狂的狠劲,有时候会不准他离开一步。一觉醒来,要是看到他不在旁边,她甚至会感到烦躁不安。   她想要他无时无刻都陪着她,就像他想要无时无刻都守着她一样。   也许以后,她还会犯随便找人跳舞调情的毛病,但不管怎样,他都是她的自由、她的灵魂、她蔑视世俗的共谋。   爱情并不是什么可贵的东西。人的一生中能碰到很多份爱情,也能在很多个平常的时刻感到自由,却几乎不会再碰到一个契合的灵魂,一个犯禁的共谋。   她爱他,只有他适合她,她这辈子只要他,就这样。   这么想着,她浑身上下再次涌起一股轻松愉快的热流。她不知道那是冬日阳光太过舒适的缘故,还是因为马上就要迎来如飞鸟般自由的新生活。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到这里就完结啦,下面进入《尾声篇:飞翔鸟》又名《醋桶的婚后日常》   这章掉落100个红包么么哒!!!六桶的预收已经开了,感兴趣的可以去收藏一哈   -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